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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两首钢琴曲(1 / 1)

星月乐器是温城的一处乐器店,乐器店的老板夏越刚刚好认识,那是他爸爸的朋友。叫做胡莫,夏越叫他叫做胡叔叔。胡莫开的这个乐器店是一个在温城一直都是不温不火,他也丝毫不着脑。事实上,胡莫在十年前娱乐圈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学习音乐的后期制作和剪辑,而且技术很不错,这个时候的娱乐圈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产业链,而胡莫这种剪辑师恰恰是最受欢迎的,无数没有门路的小歌手都会把自己在家中录制的音乐教给像胡莫这样的买卖兴致的剪辑师剪辑,只收取一部分费用罢了。

在夏越八九岁的时候,胡莫那时候或许是因为炫耀,也或许是因为看好这个剪辑的前景,胡莫就将自己所学的剪辑技术都教给他了夏越学的很快,前世学的那么多东西,记忆力和理解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而夏越就是在温城这个小型的乐器店学习了钢琴和一些乐理知识。现在的夏越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在星月寻找这里的手感,他的双手有两个月没有弹钢琴了。

“胡叔叔,你的身体还好吧。”

当胡莫看到夏越进来的时候,不由的感觉到一阵惊讶,他并不知道夏越参加比赛的事情,还以为现在的夏越应该是要好好的复习,在大汉国,寒暑假从来就不是放松的,尽管政府已经提出好多次减负,但是这种思想观念一直都没有转变过来。胡莫自然也不例外,昨天都把自己想要看电视的小儿子都骂哭了。

“哎,小越,你来了。”

疑惑归疑惑,但是必要的寒暄总是要有的,夏越的学习不错,据说考一个千年历史的名校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胡莫也很乐意让夏越来看他,事实上,他昨天还在要不要考虑让夏越给他的儿子当家教呢。

“胡叔叔,我来这里是来借一下你的钢琴。”

夏越马上进入主题。明天报名,三天后开始海选,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幸好,他的大脑还算是一个大的bug,前一世和这一世所学所看的东西都不会忘记。而这也是他的底气所在,这个世界的娱乐太匮乏,特别是音乐方面,夏越的双手触摸着钢琴的时候,信心一下子又回来了。

一曲悠扬的旋律响起,胡莫惊愕的听着夏越的双手,那灵巧修长的白皙手指,就像是上帝的艺术品。无数人听到这旋律不由的一阵驻足,他们没办法不驻足,太好听了,那双手下的黑白琴键散发出的音符,就像是招手而又害羞的小姑娘。

《致爱丽丝》原名《a小调巴加泰勒》,是贝多芬在1810年创作的一首独立钢琴小品。这首钢琴曲的难度并不算高,曲调也不算是悲。在前世,贝多芬的名曲他都听过,但是这首曲却是他记忆中最熟悉的。因为这一曲几乎是所以钢琴初学者必须弹奏的。

不要以为世家的人就一定是迂腐不堪的。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世家子弟绝对不会迂腐,他们的目光反而比普通人看的长远,迂腐的是那种学问高的书生,他们适合做学问,但是绝对不适合做家主,而家主的第一大先决要素就是要有目光,不然世家就会在家主的错误带领下走向衰弱。而夏越在前世,就是当作家主的继承人来培养的,前世的夏家虽说在中国的影响力已经衰减,但是底蕴依旧还在,百年的国祚千年的世家,可不是说说的。而作为继承人,与时俱进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夏越不仅要懂得古代的礼义廉耻,还要接触现在的文化。

而西方的艺术同样是夏越所需要接触的,作为西方的名家,贝多芬他自然不会陌生。事实上,夏越讨厌前世的流行文化原因之一就是,太多的露骨的元素在网络上传播,但是他不得不接受。可以说,夏越虽然对这个文化讨厌,但是却又是接触最频繁的。不仅仅是音乐,还有小说电影等等。他看这些当然不是因为娱乐,而是要在这里面思考前世的社会还需要世家的什么。而这些东西是最能反应当下时代所需的。

一曲结束,夏越的心情莫名的舒畅很多,这个世界的乐理和前世没有什么差别,这也是他信心的来源。这个世界并不缺乏音乐大家,西方音乐文化就是以钢琴为主,虽然没有贝多芬,但是和贝多芬媲美的人物依旧有很多。而夏越并不需要当音乐大家。所以拿出这一曲并没有什么难度,也没有什么心理压力。

“好,好,小兄弟,再一首呗。”

星月乐器店围满了人,无数人纷纷鼓掌。大汉国本身的乐理有很大的局限性,曲高和寡是最好的诠释,随着大汉国和世界交流越来越频繁,西方的乐器则是不断的传入,钢琴作为乐器之王自然也不例外。虽然娱乐圈刚刚起步,但是不代表学钢琴的人才刚刚出现,事实上,钢琴在大汉国已经有了近一百年的历史了,而大汉国的琴童虽说没有前世那么多,但是钢琴爱好者却是比前世多出许多。温城作为经济发达的城市,钢琴爱好者自然不少,尽管这没有什么逻辑上的联系,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刚刚夏越的一首《致爱丽丝》,难度不高,但是曲调优美,不管懂不懂钢琴,对耳朵都是一种享受。

夏越的双眼开始微微凝视,刚刚的一曲,他的感觉很好,双手和钢琴没有阻塞的感觉,手感出奇的好,这并不是第一次了,他记得,刚刚学会钢琴的时候,有一个兴起没有练习,但是却没有什么勉强的感觉。而他凝视的原因就是,刚刚他弹奏一曲,是随着感觉来的。他没有《致爱丽丝》的曲谱,但是曲谱就像是刻在他脑中一样,只是随意,就弹出了。他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那恐怖的记忆力所导致的。

“第二首,《夜曲》。”

夏越开口说话了,紧接着的随之而来的喝彩声然后一片安静。

《夜曲》是前世肖邦自己创新的一种钢琴独奏体裁,它具有冲淡平和,寂静幽澜的特点,高明的演奏者可以让人夜曲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令人期待并且恋恋不舍。

夏越的钢琴上的造诣和这个世界的名家是没法比的,但是,他也不是那种初学者的实力,事实上,他恐怖的大脑和修长的手指,早就让他达到技巧的巅峰,只是,弹奏曲子还少感情罢了。而这一首《夜曲》,虽说不是在夜里弹奏,但是却是结合夏越复杂的心情,对家人的不舍,还有对命运的无奈。就像是夜空中的星辰一样令人迷醉。

这一世并没有夜曲这种体裁,因此,这一世的《夜曲》成功的令人迷醉。

当众人在那轻柔的旋律中苏醒的时候,夏越已经不见了,曲子弹两曲就够了,前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像猴子一样被人围观。

“小越。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这些的?”

当胡莫再见到夏越的时候,不由的问着,这个孩子今天给他的惊讶太多了。夏越学钢琴只要一个月,那时候可以理解为是因为恐怖的理解能力,但是现在可是不一样啊,这是新曲,这是创作啊。胡莫从不怀疑这是不是新作的,如果不是新作的,不可能他没有听过,事实上,并不是他自负听过天下的曲,而是娱乐圈的出现还是因为向他这种人听不到想要的曲子而已,在娱乐圈出现之前,能听的曲子早就听过了。

“偶然所得。”

夏越苦笑着,他最开始不过是想要练习一下罢了,但是现在却是有着被围观的趋势。不过是短短的两个小时,夏越弹钢琴的视屏竟然发表在网上,并且被称之为《今年最大的惊喜》,没有人怀疑这是操作,娱乐圈现在虽说在老一辈眼中的风评不算好,但是有一点眼力的人都能看到商机无限,不知道多少金融,互联网,房地产的巨鳄都已经向娱乐产业插手了。现在还是属于开荒的时候,而一首好的曲子,自然有着巨大的价值。

现在并不是没有炒作,但是,用两首上佳的曲子进行炒作,真的是太大方了。

浅浅的水:好帅,我感觉我找到了真爱。

落叶冰封:谁知道第一曲是什么名字啊,夜曲这个名字真的好听。

青鸟:真的好好听啊,据说是温城的,我也是温城的唉。

在娱乐匮乏的年代,虽然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但是电影,音乐都是极为稀少的,而短视频都是一些法律,教育,纪实等等东西,似乎从来没有人认为短视频是拿来恶搞,拿来娱乐的,而夏越弹琴的链接一出,短短两个小时,却是三十万浏览,无数人评论的地步。

夏越摇头晃脑的叹息一声,被围观并不是他的本意,只是,他不是黑客,所以,他并不能黑掉这些,将链接分享给夏夕,他能利用的就是,给夏夕一丝希望。事实他能够看的出来,夏夕对这个并不抱有希望。而夏夕平时是不上网的。

“收到,越哥哥,不要勉强。”

这是夏越晚上临睡之前收到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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