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一个人情?杨启不由的又有些愕然,我要一个怪物的人情干什么!
看着手里已经完全开锋的剑,杨启露出了愉快的笑容,神兵利器是个人都喜欢。在杨启的注视下,一缕妖异的红芒从剑身传递在了剑柄处。
恩?杨启内心轻咦一声,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却在也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同寻常。于是将剑收回了丹田之中,整个人开始离开了这里。
杨启的心情是愉快的,解决了狼群的问题,剩余的也就是洛克萨斯的人马了。虽然对方依然很强,但相比于以前,终究是弱了一点。
杨启离开后不久,萨摩就带着人再次回到了这里,看到被破坏的玄铁牢笼,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不过杨启却听不见了。
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当初狼群和黄帮驻地里的人的战场。浓重的血腥味发出刺鼻的味道,杨启皱着眉头,有些不解,自己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站在这里,他听见了自己心脏不断的跳动,仿佛要跳嗓子眼一般,捂着胸口,杨启难受的蹲了下去。
“这是怎么回事?”杨启的额头出现了斗大的汗珠,脸上也是痛苦不堪。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心念一动,饮血剑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嗡!嗡!
饮血剑不断的发出清鸣,一股股血气在杨启震惊的眼神中不断的落入剑中。“难怪自己当初靠近这里,它就不断的颤抖,原来它是要吸收血气。”杨启恍然大悟。
然后剑从剑尖开始出现了血红色,不断的向上蔓延,最终整把剑都变成了血红色。杨启缓缓的站了起来,现在一点血腥味都闻不到了。
杨启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饮血剑便是贴在了他的手上。
冰冷的触感使得杨启的神情一爽,不过下一瞬间他便脸色大变,因为一股血气便是冲到了他的大脑之中,体内的真气都还没能够做出反应。
“被坑了!该死的畜生!”杨启脑海中最后一个念头出现,然后整个人的眼前便是笼罩了一层血色。
饮血剑三个字出现在了杨启的脑海中,此时他的意识十分的清楚,但是身体却是不受他的控制。
竟然是饮血剑!杨启清楚的感受到了这把剑的讯息,顿时整个人蒙掉了。
在他的印象中,整个瓦罗兰有三把剑属于魔剑。第一把叫做神秘之剑,它的来历如它的名字一般,颇为神秘,几乎没有人知道。但它却可以捕捉强者的灵魂,将其收入剑中,增强持有人的实力。每收割一个强者的灵魂,他便可以获得那个灵魂一部分的力量。
第二把剑没有人知道它的名字,但大多数的人却是知道它持有者的名字:亚托克斯。如果对这个名字不熟悉的话,他还有令一个名字:暗裔剑魔。
第二把魔剑的持有者就是暗裔剑魔亚托克斯,他是上古暗裔族仅存的五名战士之一。多次在瓦罗兰的历史上出现,他的每一次出现都会带着血雨腥风,因此他也被称为战争之神。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人比他的剑要出名,但是他的成长也与他手中的剑分不开。没有那把嗜血、恐怖的巨剑,他也许也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那把魔剑可以吸收人的气血从而补充自己,这一点和饮血剑很像,但它却还可以自己损失气血从而增强自己的攻击力。它最特别的一点就是可以补充士气,不过被它所增强的士气,事后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也符合魔剑之名。
第三把就是现在杨启手中的饮血剑,它的来历十分特别。它既不像神秘之剑,没有一丝一毫的来历;又不像暗裔剑魔亚托克斯手中的巨剑没有名字流传出来,它有着来历,但它的来历十分的蹊跷。
据说饮血剑是在一个叫做卡拉多的沼泽地发现的,它的初代主人已经无法考证了,不过它威力却是也不弱。饮血剑中的饮血二字便是十分生动的说明了饮血剑的特性。
饮血剑有着两大特性,一个是杀人饮血,每杀一个人便会增加它的攻击力,从某个程度上来说,它和神秘之剑的窃魂差不多。一个是吸血,一个是窃魂,但他们相同的都是增加使用者的力量。
第二个特性则是血色护盾,饮血剑会自动的生成一个血色护盾,杀的人越多,它的防御能力也就越强。
不过称为魔剑,那么它们又岂是那么轻易就可以被操控的。神秘之剑会随着你窃魂数量的增加从而变得越来越难操控。而饮血剑则是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拿到这把剑的人每次使用都会增加心中嗜血的念头。
而且每一个拿着它的新主人都会被此剑操控身体,疯狂的杀戮,没有理智,六亲不认的杀戮。想要夺回控制权就是看持有人的本事了。有的人可能一会就压制住了此剑的凶焰;而有的人则有可能从此再也醒不过来,成为剑奴。
此时杨启心中的杀气越来越强,手上的饮血剑也是不断的闪烁着妖异的红光。杨启感觉身体好像又不是他的了,可是又没有夺舍发生,只有一团杀气不断的影响着自己。
杨启眼中的理智不断的消散,最终整个眼瞳中也是出现了红色。
“杀!”
一声轻喝从杨启的嘴中传出,饮血剑上也是配合的出现了一股惊人的杀气。眼睛四处望了望,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还没有退去的狼群身上。呵呵的笑了几声,杨启仗剑靠近了狼群。
虽然狼群退去了,但是还是有些狼群围绕着黄帮驻地,久久不肯离开。
杨启冲着狼群发动了攻击,而这也就像引爆了火药桶一般,炸了开来。也不断的有狼群向着他发动攻击。手中的剑每杀你一头狼,整个剑身上血红色便增强一分。
在饮血剑的控制下,杨启的身体仿佛有着无穷的能量,每一头狼几乎都是一招毙命,就算没有被剑杀死,凌厉的剑气也是补了一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