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人吃吃喝喝,一直到下午三点多,有点起风了,于是就把东西收拾收拾,转移阵地,又在孟云泽的客厅喝了会儿酒。
熊宝贝酒量不好,酒品更是差到令人发指。
喝醉了就喜欢唱歌。
别人唱歌要钱,她唱歌要命的那一种。
“是谁抢走了我的麦克风,没关系,我还有我的喉咙!
是谁看扁了我没有观众,我自己,第一个被感动!”
熊宝贝甩了拖鞋,光着脚丫子踩在沙发上,右手握成拳,仿佛手里当成握了个麦克风,下腰,甩头,唱得不能更投入。
伍媚不甘示弱,也紧跟着跳上了沙发,五指张开,生生地把熊宝贝的脸给挤一边去,右手拿着电视遥控,左手伸直,打着悬,扯着嗓子唱,“左边的观众,右边的观众,对面的观众,有没有观众,请各位观众,做我的观众!”
“少卿,怀远,你们,你们两个,日行一善。
行行好。
管一下自家的媳妇儿,成么?”
伍媚唱歌倒是不难听,可难免有时候会被宝贝带得唱跑了调,跑到西伯利亚都拉不回来的那一种。
楚桑被这两朵霸王花的歌声摧残俊脸发白,耳朵嗡嗡直响。
手里各自拿着一杯红酒的于少卿跟方怀远两人,对看一眼,碰了碰杯。
难得自家媳妇唱得这么尽兴,为什么要管?
项歌双手规规矩矩地搭在双膝上,身体坐直,星辰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沙发上全情投入的唱歌的两人,手指还轻轻地在膝盖上打着节拍,仿佛当真是在欣赏精彩绝伦的演唱。
楚桑瞥见项歌的小动作,又瞥了眼边上向来老成稳重,这会儿却轻轻晃着小脑袋瓜的儿子,猛地产生了一种,我在哪儿,我是谁,我在这儿做什么的终极思考。
难道真的是他不懂欣赏?
楚桑猛地把手里剩的那一口白酒给灌了进去。
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深深地怀疑。
熊宝贝跟伍媚两人一连唱了好几首,最后嗓子都有点哑。
于少卿给他们各自倒了一杯水,招呼自家媳妇先下来。
熊宝贝醉得稀里糊涂的,倒也认得人。
听见于少卿的声音,眯着双漾着春色的眸子,软软糯糯地唤了声“少卿哥”,双手圈住人脖子,双腿也挂了上去,捧住他的脸庞,在他的唇上重重地啃了一口,一双乌溜的眼睛里倒映着全是于少卿那张清俊的脸庞,满心欢喜,“少卿哥,我好喜欢你啊!”
初夏从厨房端出醒酒茶,刚好撞见这一幕,红了耳尖。
这么多年过去,宝贝跟于先生的感情还是好么好啊~
放在心尖上的人的告白,无论听多少遍,依然神魂动荡。
于少卿注视着宝贝泛着水光的眸子,目光落在她嫣红的唇瓣上,眸光陡然转深。
“我先带宝贝回去。”
于少卿转过身,跟众人打了声招呼,就这样维持着现有的姿势,像抱小孩儿一样,抱着自家媳妇先走了。
没人对唱,伍媚一个人唱得不得劲,就拉着方怀远,也想要把人给拽上沙发,来个情歌对唱。
方怀远能任由小舞胡闹,可没有自己也一起跟着撒酒疯的打算。
“小舞,你喝醉了。”
方怀远抱着人坐在沙发上,以不容置喙地语气道。
伍媚霍地又从沙发上中站起,猛地提起方怀远的衣领,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后者,一字一顿,“我才没醉。”
方怀远也不跟她辩,冷不防地握住人脚踝,把人往下一扯,在伍媚摔倒之前,扶住她,扣住她的手臂,直接把人给抗在了肩上,任凭伍媚踢踢踹踹,咬咬啃啃,用眼神跟众人告辞,就那么把人给带出了屋子。
初夏看得是目瞪口呆。
之前还抱怨那两人吵得不行的楚桑,在宝贝跟伍媚先后被带走了之后,却又觉得场子过分得安静。
连杯子里干倒的红酒都没喝完,就一手搭在儿子楚景安的小肩膀上,告辞走了,顺便也把看似清醒,实际上早就喝醉了的项歌也一并给带走了。
方才挤得还满满当当的客厅,随着大家陆陆续续地告辞,顿时空旷了不少。
初夏很少参加这种聚会。
她的性格本来就不是属于那种人来熟,有点慢热,又太过害羞。
没什么朋友。
来到江城警署后,大家因为看在师兄的面子上,偶尔聚会会一起叫上她。
可是除了田恬,其他全是男生,她不像田恬那样性格开朗,能够跟谁都能打成一片,聚会时,大都是他们在闹,她就负责安静地看着,感觉也挺好。
说起来,齐思羽是第一个主动接近她,愿意跟她交好的同性朋友,所以她才会对对方一忍再忍。
可惜的是,她一片赤诚之心待人,对方并没有真的也将她视为朋友。
初夏想到齐思羽,眼底的光就黯淡了下来。
但凡是真心给出去的,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被对方弃之若敝屣,总归是会难过。
“在想什么?”
肩膀上一沉,耳边传来含着酒气的温热,转过头,对上孟云泽风情勾魂的桃花眼,心跳不自觉地漏跳了一拍。
稳了稳心神,初夏唇角微杨,眉眼弯起愉悦的弧度,轻声地答,“三叔的朋友们,都是一群很有意思的人。”
孟云泽亲了亲她的唇瓣,“也是你的朋友。”
初夏一愣。
忽然福临心至,明白了孟云泽话里未尽的意思,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次的烧烤聚会。
三叔这是,特意借这个机会,将她正式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认识吧?
唇边的笑容扩大,初夏重重的点了点头,“嗯。”
想起上午三叔告诉她的,他是她的男朋友,她有权在他的面前表示她的喜怒哀乐。
初夏觉得找一个“嗯”字并不足以表达她此刻的欢喜,于是,她试着,大胆一回,主动,吻上近在咫尺的薄唇。
带了点羞怯孟云泽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但是很快,便欣然受之。
他配合地闭上眼,在初夏生涩地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的时候,卷住她的唇瓣,徐徐诱之,手把手,噢,不,是身体力行地进行实际教学。
这次的烧烤聚会,初夏是喝得最少的那一个,只喝了三杯,其他全部都由孟云泽给代劳了。
明明没喝什么酒,可初夏却觉得自己此刻醉得厉害。
呼吸之间,全是酒气跟暖气,晕陶陶地,叫人仿佛踩在云端上,不知今夕何夕。
不能再吻下去了。
再吻下去,就不再是考验自制力的问题。
孟云泽呼吸微乱,看向初夏的眼神像是要吃人。
初夏想起昨天晚上,三叔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然后,然后自己的手就被借用了一下。
画面太过羞耻,脑海里仅仅是起了个头,初夏就拼命地在心里喊了停。
耳尖的那抹血红却迟迟退步下去。
孟云泽浑然不知初夏的脑海里此刻已经完全被不和谐的画面所占据。
代喝是要以一抵三的。
也就是说,初夏如果只要喝一杯,孟云泽替她,记得喝三杯。
孟云泽酒量好,楚桑跟方怀远两人的酒量却也是不差。
孟云泽替初夏这么几轮替下来,这会儿不说有七分醉意,其实也醉了五分,靠在初夏的肩膀上,有点熏然的睡意。
初夏轻轻地推了推孟云泽,“三叔,要不我扶您上楼回房休息?”
原本闭目养神的孟云泽忽然睁开眼,“还叫三叔?”
称呼这个问题,孟云泽从来没有纠结过。
只是纯粹地,想要听对方唤自己的名字,那样才觉得够亲密。
初夏一呆。
两人现在已经是恋人的关系了。
叫三叔确实有点不妥。
初夏红着脸,“云,云泽。”
“乖。”
孟云泽奖励地亲了亲初夏的鼻尖,耳鬓厮磨。
“那一次,是不是很疼?”
“啊?”
初夏没能跟得上,孟云泽过于跳跃的思维。
“五年前的那次,我肯定弄疼你了。”
没等初夏给出答复,孟云泽便指尖摩挲着初夏的脸颊,语气自责。
楚桑说得对,初夏这样敏感的身体,两人初次体验的那一次,肯定是弄疼她了。
关于那个晚上的记忆,孟云泽记得实在不多。
他喝得太醉了,一切都只是凭着一股子蛮横的本能。
只记得滋味妙不可言。
然而,那种美妙的滋味,待看清楚身旁之人的长相后,全化作了懊悔。
趁着咏咏尚未醒来,胡乱地捡起地上散落的衣服,像一个逃兵那样落荒而逃。
躲回自己的房间。
过了之后,心底才渐渐地涌上一种劫后重生的庆幸。
庆幸那也要了的是咏咏。
不过也只能是咏咏了。
孟云泽心里清楚,他这身子,其实对女人的靠近很是厌恶。
女人身上的香水味,柔软的曲线,都会令他想起那些日日夜夜里见过的无数的肮脏的画面。
咏咏是个例外。
是他从无数条臭水沟的泥泞中走来,开放在田野边上的那一朵迎风招摇的洁白的小野花。
不艳丽,不妖娆,却一眼便洗涤了他的心,令他的心真正地安宁下来。
他当时应该是潜意识里认出了咏咏,理智上却不愿意承认。
不愿意承认从来都游戏人间的他,终于也被这人间狠狠地捉弄了一回,栽在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纯洁跟张白纸似的姑娘。
那天,他在房间里囫囵睡了个觉,醒来之后,就打算找咏咏把话给说开。
想要跟咏咏道歉,也想要跟咏咏告白。
想要讲这些日子以来的挣扎跟犹豫,最终所做的决定,通通告知她知晓。
开了卧室的门,床上空空如也。
把整个城市都翻找了一遍,联系了所有能够联系上的人。
那段时间后来是怎么撑过来的,孟云泽完全不想再回去回忆一遍。
“我,我记不太清了,都那么久了……”
轻似夜风的声音轻轻地响起。
孟云泽紧紧地抱紧怀里这个傻姑娘。
握手的力气太大都会在手腕上留出红痕的人,那天晚上被他毫不怜香玉地对待,怎么可能不疼。
不会撒谎,又不想他自责,只好说自己记不太清了。
“傻姑娘。”
孟云泽的吻落在初夏的额头上,那样珍重,那样虔诚。
孟云泽休息在家时,不喜欢家里有外人。
钟点工要明天才来上班。
客厅里还散落着三三两两的竹签,还有一些没被吃完的食物跟空酒瓶。
“叔,我们把屋子收拾一下吧。”
扭过头,这才发现,靠在她肩膀上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客厅里开着暖气,初夏还是担心三叔就这样睡在沙发厅,会感冒。
小心翼翼地把孟云泽靠在她肩膀上的脑袋给挪到沙发上,站起身,又将孟云泽的两条腿也给平放在沙发上。
亏得孟云泽会享受,买的沙发全是高级定制的,又大又宽,不然普通沙发,就他一米八七的身高,小腿那里肯定得悬空。
初夏去楼上,取了一件毯子盖在孟云泽的身上。
孟云泽没醒。
初夏这才把两条手臂的袖子都给卷起,放轻动作,开始动手收拾屋子。
期间,齐思羽打来电话,说是她已经把属于她的东西都给拿走了,还放话,要她别得意。
孟家这样的门第,孟云泽这样的出身,怎么可能会真的看得上她,劝她灰姑娘的梦少做。
登高跌重,孟三少能给你撑腰一时,还能一辈子替你挡风遮雨?
初夏对齐思羽的逻辑感到很不可理解。
她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为什么要三叔替她挡风遮雨?
三叔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初夏认为她也没必要跟齐思羽解释。
初夏在意的是,齐思羽欠她那三万块钱,设么时候还。
“啪”地一声,嘲讽奚落的话戛然而止,齐思羽挂断了电话。
初夏手里拿着电话,眉头紧拧。
三个月前,齐思羽慌张地打电话向她借钱,说是她母亲出了车祸,现在在医院急等着钱做手术。
原本是开口向初夏借五千,那时候初夏还当齐思羽是关系较好的朋友,又是救命的钱,想也没想地就把钱给打过去了。
之后,又陆陆续续开口跟她借了好几回,而且数额一次比一次大。
初夏单身,她又一贯省吃俭用惯了,所以存了不少的钱。
齐思羽的母亲一个多月前就出院了,初夏一直在等对方主动把钱还给她。
原本,她卡里还有十来万,她也不着急齐思羽还不还钱。
可她昨天才用全部的存款,给三叔买了套西装。
这三万块钱,她是无论如何,也要找齐思羽要回来的!
冬天天黑得早。
初夏收拾完客厅,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初夏把米下锅,又把冰箱里能够用得上的食材都给取出。
想着中午吃的东西都比较重,晚饭就熬了点粥,配的菜也都是比较清淡的。
粥熬好了,沙发上的人还是睡着的。
初夏放轻脚步,走过去。
目光落在孟云泽修长笔直的双腿上,视线往上,是精瘦的腰身,再往上,是结实的胸膛,性感的喉结,俊美到令人移不开眼的五官……
她刚刚没说实话。
他们的初次,她怎么可能会记不清。
那天晚上,喝醉的人只有三叔。
她是从头到尾都清醒的那一个。
可是,毕竟这么多年过去,很多记忆确实趋于模糊了。
记得自己掉了眼泪。
身体可能是真的很疼,但是,也抵不过当她睁开眼,看见三叔头也不回地离开时,那种撕心裂肺地疼痛。
三叔不爱她。
在那一晚之前,多多少少抱有的侥幸,彻底幻灭。
为了给自己留最后那一份体面,她天不亮,就收拾了东西离开。
谁能想到,命运会这么神奇,兜兜转转,她竟然还是……回到了这里。
初夏在沙发边上蹲下身,她的手虚虚地在孟云泽好看的五官上描画,先是他英挺的眉毛,然后来到他狭长的桃花眼,再是笔挺的鼻梁,最后,是他薄薄的唇。
这是她爱了五年之久的人,如今竟近在咫尺,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初夏喃喃地轻唤,“云泽。”
“嗯。”
初夏一惊,冷不防对上一双笑意灼灼的眉眼,耳廓一下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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