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十二集(1 / 1)

转眼就是初秋时分,多雨,室外梅雨绵绵。

余念给沈薄工作,不但包吃包住,薪水还高,八月底还出门度假。

按照他的话说:在欧洲,八月是假期,如果工作需要发两倍的薪水,他是一名不随意压榨员工的老板,所以人性化地为他们安排了休假地点——去磊山区知名的旅游小镇度假半个月。

余念惬意地蜷曲在鸟巢状的藤椅里小睡。

屋外雨声大作,小白心急火燎地从楼上赶下来,顺手关上了推门。

“啪嗒”一声,世界都安静了。

余念睡眼惺忪,她捂住嘴,打了哈欠,问:“咦?小白?吃饭了?”

小白语带埋怨,“余念姐,以后下雨要关门,会生病。”

“哟,小白这是关心我呐?”余念俏皮地说道,纤长的指头掐在小白细嫩的脸颊上。

小白耳根浮起一抹绯红色,嗫嚅:“沈先生说快做好饭了,我去帮忙。”

他逃也似地奔上楼,余念捧腹大笑。

经过多日的相处,小白原本阴郁的性格也逐渐好转,虽做事还是畏手畏脚,面对生人就默不作声,但对他们还好,偶尔还能开上一两句玩笑。

沈薄请了知名的耳科医生为他治疗耳部,惊奇地发现他虽听力受损,但没有想象之中那么严重。

戴上助听器然后再使用药物治疗,勉强可以分辨出一些高频率的振动,至少方便他辨认周围有没有人说话。

余念翻身,下了地。

由于下雨,木制地面又冷又潮,冻得她一个哆嗦,忍不住蜷伏脚趾。

她一步并做三步走,迅速上楼,落座。

余念把脚盘上了椅子,作打坐状,引起了沈薄的不满:“余小姐知道吃饭是一件需认真对待的事吗?”

余念“噢”了一声,心不甘情不愿放下脚,“因为和沈先生还有小白是老相识,所以才这样随意。”

沈薄嘴角上翘,皮笑肉不笑,说:“我该感到荣幸?余小姐之前与客户出门应酬时,也喜欢把脚架在椅子上?”

她说不过他,只能吃瘪。

平时看起来笑起来眉目弯弯如新月的一个人,只有在吃饭才会这样较真,据理力争。

“是是是,沈先生教训的是,我今后吃饭一定正襟危坐,如坐针毡,如芒在背……”

沈先生轻笑,“很好,我很满意。”

余念:“……”

最后,还是小白眼尖,递了一双拖鞋给余念,“余念姐觉得冷?”

“谢谢小白,我刚睡醒迷糊了,所以就忘记穿了。”她接过拖鞋。

不得不说,小白在察言观色这方面,确实比她要厉害。可能因为他耳聋,所以天生就是一个观察者,静窥世间万物变换。

也不知沈薄雇用他,是不是因为看中了他这一点,所以想招入麾下。

她坐在位置上和小白聊天,询问他之前给的一些心理学书籍有没有专心看。

小白一一答了,余念这才发现,他的理解能力和记忆力都极强,难怪之前凭自学识字,都能学那么多知识。

厨房飘来一阵阵蒜香,被辛醋一激,滋生出秋葵的清甜味。

沈薄把醋腌秋葵摆上桌,再让小白帮忙抬了两三个便易的烤架,下头煨了炭火,上面摆了一块铁架。

他将油一一刷上架,又夹出早已用特制酱汁腌制过的五花肉,摆放上去。

沈薄将袖子撩上,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臂,他的臂膀质感硬朗,有一种成熟的男性魅力。

余念顺着他的腕骨往下看,又将注意力落到了沈薄指节分明白皙的手上。

一个男人有这样好看的一双手,肤白,却不骚-气。

她心里有点嫉妒,脑中浮想联翩——沈先生如果用这样的手扣在领结上,单指嵌入结带,手间使劲,往下一扯,领口的锁骨若隐若现,浮起薄薄的白光……

“你在想什么?”沈薄问,他眼底的笑意很深,令人捉摸不透,一下子烫到了余念。

“没什么,我什么都没想!”她矢口否认。

开玩笑,难道要说一时出神,幻想了一下沈先生褪去衣冠的样子?

她区区一个底层小职员,还敢肖想老板?

沈薄这种笑面虎,她哪里敢和他对阵。

更何况,要说发展职场恋情,也不助于她升职啊,这种事男人又不吃亏,万一吃瘪,她连苦都没地方诉!

等一下,她好像想的太远了。

不过归根究底就是,沈薄空有一副好皮囊,却绝不是合适的恋爱对象。

余念纠结完了,起身,淡定盛了一碗米饭。

她含一口饭,搭配一口酱汁浓郁的烤肉。

才第一口,她就愣在原地。

余念停下筷子,反复摆弄火架上的烤肉,也没发现它有什么不同。

可究竟是怎么烤出这样地道的碳烤味的?

她又咬了一口,细细品尝——五花肉经过熏烤,原本肥腻的油脂被榨出,反复将酱汁吸收进肉里,一口咬下去,和米饭的回甘,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均摊了那股浓烈的肉味,好吃到浑身酥麻。

“沈先生不愧是常年做饭的人,这味道,真的没话说。”余念不吝啬赞美之词,大声赞叹道。

沈薄微笑:“能得余小姐的喜欢,是它的荣幸。”

“不过这酱汁是怎么调制的?味道好像和寻常烤肉店的不同?”

“这个啊……”他欲言又止。

“嗯?”余念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余小姐听说过,火锅底料里加一些罂-粟壳会让人上瘾,会导致汤底味道更好吗?”

“略有耳闻,”她大惊失色,“难道沈先生你……”

沈薄饶有兴致看着她,启唇:“骗你的。”

“……”噢,原来如此。

他们吃过饭,正打算散场。

突然,门铃响动了,有人登门拜访。

余念与小白面面相觑,按理说,没人知道他们在这里度假。

沈薄理好衬衫衣领,将纽扣抿得一丝不苟,道:“有客人上门了。”

余念打开门,见是一名二十余岁的女人。

她的五官精致,看打扮,就知是阔太太。只是眼下乌青色有点重,抹了厚厚的遮瑕膏也掩盖不了那一脸的憔悴。

女人打了招呼,说:“你们好,我叫季岚。是想拜托你们调查一些事情,之前联系了沈先生。”

沈薄轻拨开余念,走到季岚面前,微笑:“季小姐请进,喝咖啡吗?”

他的声音轻柔婉转,抬眸,眼底一片迤旖旎风光。

余念抽了嘴角,这厮……

啧。

“不用了,”她走进来,刚坐定,就从包里翻检出一些照片,心急火燎地说:“我家好像撞鬼了……”

余念一惊,正襟危坐:“撞鬼?那找我们也没用啊!”

她细细分辨季岚的表情,无丝毫说谎的细节。眉间有表情纹,纹路很深,最近常皱眉,有愁绪;以及发梢微黄,有脱发痕迹,睡眠不好,或者是心情烦闷到连保养头发都忘记了。

看来,真有什么事发生。

余念给小白递了一张纸条——查查季岚这个人。

小白点头,手指翻动手机,登陆上沈薄给的某个人脉网站,这是一个类似人口登记的仓库,能查到许多东西。

没一会儿,他就翻到了,然后递给余念看。

呵,好家伙。

季岚这个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在三年前,她插足别人婚约,怂恿那个男人,也就是现在的丈夫离婚。并且开车撞了当时身怀六甲的丈夫前妻,导致她子宫破裂,孩子没保住,子宫也被摘除。

后来男人不让妻子报警,极力隐瞒了事情。并且在几个月后,以妻子无法生育的理由,和她离了婚,娶了季岚。

转眼,妻子也跳楼自杀了。

这可是彻头彻尾的渣男与小三的恋情啊,还能功德圆满可真不容易。

沈薄抿了一口咖啡,浅浅一笑:“愿闻其详。”

季岚攥着照片,说话的语调也有些颤抖,“半个月以前,我在家里的阳台上捡到几根鸟的羽毛。我当时没多想,以为是楼上那户人家掉下来的,他们家养鹦鹉。又过了几天,我出门收衣服的时候,发现我儿子衣服上有几滴血迹,地上还留下了一张卡片。我觉得事情不对劲了,不是被人盯上了,就是家里闹鬼呢!”

“什么卡片?”余念问。

“就是这个。”她递给余念。

余念接过,看了一眼,卡片很普通,上面手写着白色的字:

“姑获鸟,鬼神类也。

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云是产妇死后化作,故胸前有两乳,喜取人子养为己子。凡有小儿家,不可夜露衣物。

此鸟夜飞,以血点之为志。儿辄病惊痫及疳疾,谓之无辜疳也。荆州多有之,亦谓之鬼鸟。”

字里行间的意思是,有一种鬼鸟,脱下衣服变成女人,穿上变成鸟,一般是死去的孕妇变成的,名为姑获鸟,喜欢夺取人的孩子,在衣上点上血迹作为标记。

但世界上,真的有这种鬼鸟?还真是鸟精?

来拜访之前,还知道发一张名片?

难道是前妻回来复仇的?

季岚咬紧下唇,“求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

沈薄闻言,嘴角微微上翘,“你们怎么说?”

小白看余念行事,余念则靠进柔软的靠椅里,轻蔑地说:“忘了和你说规矩,我有三不接。不接贱-人,不接贱-人,不接贱-人。小白,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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