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1)

RaiseoftheKing

日期:12月30日2012年天气:小雪时间:17:00pm

人类总觉得自己是万物之灵,是站在生物界金字塔顶端的物种。人类藐视着其他大自然的生物,或者奴役,或者杀害,却从没有设身处地地去尝试理解动物的处境。看看每年有多少的珍稀动物种类在为了一己私欲的盗猎者枪下消亡,又有多少在动物园里毫无自由地过了一生。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动物园里的猴子不会像峨眉山的那些猴子有灵性,它们的眼里只有空洞和麻木;那些孔雀为什么懒惰得从来不开屏,它们那与生俱来的美丽尾翼再也没有野性地展示机会。。。

我已经在这动物园里生活了一阵子,每日都屈服在雄鹿王的淫威之下,要跟着它到处“串门”,实际上就是收保护费,展示我们的实力。到了傍晚,周围各种鹿笼里的邻居总会给我们奉上最新鲜的瓜果,但凡有哪一只鹿没有留下好的蔬菜水果,第二天一般就是派我去给它点“颜色”看,给它警告。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差事。如果没有达到震慑的效果,回到雄鹿王那边我就要挨揍。可我目前的形态是日本北海道鹿,从体型上就已经输给了这群来自北美地区,喝着尼亚加拉河水长大的白尾鹿们。第一次去打砸麋鹿的场子,我就给搞砸了。

假设我依然拥有阴阳脸的高防身体也还好办,可惜目前我自己估计我也就是个战斗力5的渣渣。而对手是大约9匹新来的麋鹿,基本上是从加拿大蒙特利尔地区捕获的野生种,个个身材高大,是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车辆也毫不让步的一群野蛮人种族。

一进场子,我还没有表明身份,一只大麋鹿就把我从后面撩翻了,紧接着几只个头小点的就冲上来一阵乱踹啊,幸好哥机智,知道被围殴时,最重要的就是护住头。。。好在,雄鹿王钦点了几个身边的高手跟着我。这几只看来也是精英,三下五除二就扭转了局势,打得几匹麋鹿嗷嗷乱跑。这时,它们才发现,原来我们是白尾雄鹿王的手下,这才乖乖服输,答应每天供食。(红知更翻译)

回到白尾鹿区我就被雄鹿王K了一通,它那大嗓门吼得估计整个动物园都听到了,引来一群小朋友乐呵呵地隔着玻璃看我被雄鹿王的几个手下爆揍。。。我常常想为啥我一只北海道鹿要和白尾鹿关在一起?后来一次机缘巧合,红知更主动告诉我,她查出来,原来动物园里暂时没有大量收集日本鹿,因此没有设笼;其次,园长以为白尾鹿喜好和平,和周围的其他鹿种相处“和睦”(那都是因为雄鹿王的暴力统治好不好),因此将我收容在白尾鹿区内。

不过雄鹿王不需要弱者,它还需要我为它夺回尼多山的鹿群王位。红知更说,雄鹿王从我身上嗅到了尼多山的味道,于是它知道我是从那儿来。雄鹿王野心勃勃,一心想着重返王座,因此它打算帮我越园,回到尼多山,重新统治白尾鹿群。

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雄鹿王曾经是纽约州著名的一只白尾鹿。它带领着自己的族群从美东地区一路征讨,控制了包括纽约州直到像东部分维默特州地区的树林。当时鹿群之强大以致连数量较少的狼群都不敢跟它们对抗。

直到有一天,雄鹿王的儿子成年了,它开始对自己的父亲王位发起了冲击。我可以想象那副画面,能有胆挑战雄鹿王的家伙估计也只有伤疤那体型的家伙了吧。两只雄鹿,一老一小打斗了整整一天,从早到晚,虽然雄鹿王年纪已大,却仍然和伤疤打得难分难解。

战至夜里,两只雄鹿都已经遍体鳞伤,却依然没有放弃投降的意思。而虽然雄鹿王在年纪上占劣势,却总能利用丰富的经验来扭转局势。胶着战使得在一旁观战的几匹年轻雄鹿坐不住了,它们正是地痞4其中的另外三个成员。阴阳脸(当时它可是双目健全)首先加入了战局,两鹿围攻之下,雄鹿王终于落了下风。

雄鹿王且战且退,力气渐渐耗尽,可是它抓住一个机会,狠狠地用犄角刺穿了阴阳脸的左脸。但也正是这个破绽,伤疤也狠狠地给予了雄鹿王腹部一击,将老鹿王推进了尼多河。后来这匹老鹿被人类所救,并送进了中央公园动物园内。

为了重夺帝位,为了增加我的力量,雄鹿王没少花力气训练我。。。我也没少挨揍。每天我必须先去几个不同的鹿区,去炫耀白尾鹿王的势力,如果有新来的就给点教训(每次都是被痛扁一番后,跟着的几只白尾才会出手。。。);中午吃饭前,针对阴阳脸,2白还有荆棘以及伤疤的对抗训练,练的不好就没有午饭吃(基本上没有吃过午饭。。。);夜间继续跑动,提高体力值,否则没有晚饭吃(等到几匹白尾鹿吃完,也基本没有啥剩了。。。)

我开始想念死神了,要是他再给我的脖子上来这么一口,也许才叫解脱呢。我听着咕噜叫的肚子,躺在一边的干草堆上休息。每天夜里红知更都会按时在午夜变成少女,窝在我怀里入睡。一开始,差点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野鹿吓得半死,后来大家也看到多了,自然也习惯了。

不过,话说回来,死神呢?他居然再也没有半点消息,杰克森安排的各种埋伏自然也无法继续下去,大约三天前就全撤走了。要知道美国的这些职位,薪水可高了,每天这么白白花出去,浪费在动物园里估计上头也不允许吧。

于是这几天每日的作息表都一个样,早中晚都被安排得满满的,以致于好几次咖乔和楠来探班我们都没能见着。咖乔有的时候会偷偷跟我说些他所谓的计划,比如要带我越狱啊啥的,但是每次都有楠楠从中作梗,以致他无法行动。而那是因为在经过了这么多事之后,楠被强制成为了咖乔的监护人,要保证从此咖乔不能离开他的视线,否则NYPD就会找他的麻烦。

所以,每次咖乔来看我,楠总是不耐烦地拿着笔记本在一旁继续给自己的网站添链接。而看来杰克森并没有完全放松对楠几个人的监视,一般每次的探访,总有几个穿着朴素,但明显不是来看动物的人相随。我注意到,其中有一个人也不时地混在便衣中。他常常戴着牛仔帽,留着大胡子,由于他的帽子拉得很低,所以我总是无法看清他的相貌。

今天是30号,纽约市的街头并没有急着撤走不久前圣诞节的装饰,到了夜里各种的节日彩灯将这个世界中心布置成了真正的不夜城。虽然这又是一个寒冷的日子,但每个鼻子被冻得通红的纽约人却是兴高采烈地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新年。中央动物园也不例外,我们准备了许多猴子还有企鹅造型的彩灯,几个工人要小心地在道路两旁的大树之间,将它们展开。当然,在这种时候,动物园里还是会冷清许多,日间除了带着孩子的家长们,基本上也看不见啥青春靓丽的美女。

我勉强完成了巡逻的工作,跟几个一直不太服气的麋鹿打了声“招呼”后,我鼻青脸肿地回到了自己的地盘。那是靠外围玻璃的一个角落,这里常常有充足的日光照射,还有淘气孩子们丢来的各种东西,所以雄鹿王和它的手下们都不愿意待,而将我安排在了这里。

我精疲力尽地躺倒在地,身上的伤口不住地发疼,这种沉闷的日子让我提不起一点精神。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小千!

她今天看来非常精神,穿了一件深色的尼大衣,搭配着她最爱的双排金色纽扣;下身是紧紧裹着一双美腿的紧身裤,再套上双萌得不行的雪地靴;肩上挎着她最爱的marcbymarcjacobs包包,虽然我不懂欣赏,但一定是春季流行款。可是,这位让我魂牵梦绕的女孩,此时正挽着另外一个男人的手。

我的心一下就提到了门牙后头,虽然我的心情是五味杂陈,可是当我静静地看着小千脸上的笑容,我又无论如何都不忍去怪她喜欢着另一个男人。我就这么隔着铁栏望着小千,看着她欢乐地指着鼻子和屁股一样红的猴子笑,看着她拿手机拍趴在地上懒洋洋打着哈欠的老虎。。。可是,我心疼地发现小千今天并没有戴手套,她的小手时不时地想躲进身边男人的手掌中取暖。

我记得那个名叫科特的男人,他曾经搭讪小千未能得逞,却因为我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小千的电话号码。没想到短短时间里,两个人已经手牵着手上街逛动物园了!究竟如何重新变回成人?!这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重要课题,我心中对小千的牵挂很快就转化成为了一股焦虑。

“守护神。。。你还好吧。。。?”红知更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将我从遥远的思绪中拖回现实。

我回头看了看红知更,不知不觉间,我的眼泪差点就要夺眶而出,我咬住了自己的下唇,忍住了作为男人尊严的眼泪,对她摇了摇头。

“。。。怎么突然。。。?你究竟都看到什么了。。。?啊!!!”

“啊!!!”一个清脆如铃铛的声音同时叫出来。小千兴奋地一指鹿区,拉着科特向我的方向走来,她转身面向那男的:

“这儿也有好多鹿儿哪~还记得那天吗?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个叫科特的男人木讷地点了点头,可是看来他的心思全在小千的身体上,也没有回答,却饥渴地将一只手缓缓移向小千弹性十足的屁股上!

我火冒三丈,无法抑制冲动地一头撞上护栏,发出了一声巨响。小千一惊,回头望了望,同时警觉地发现科特的手不安分,她娇嗔地用力掐了一把科特的手。那男人一脸失望,摸了摸自己被掐的手,眼睛却不住地在小千身上扫来扫去。

“看,这只小鹿的眼睛好大好漂亮啊!干净的像是毫无杂质的水晶。我觉得我和它们巨有缘,看,它也在看我呢。。。”小千望着我的眼睛,蹲在鹿区前的铁栏杆前,不再移动分毫。

从前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此时一下子浮现在我眼前,小千和我互望着,那么倾刻之间,我觉得生命仿佛又重新有了色彩,这令人郁闷不堪的日子又被注入了新的活力。

“行了,走吧,这儿没啥好看的,又不是小孩了。”科特伸手去拉小千,看他的表情,他似乎更想带着小千去情人旅馆。

“你看它的眼睛。。。它好像能听懂我们的语言似的~让我再多看它们一会儿嘛~”小千嘟起嘴,闭上眼睛,捏着声音卖起了萌。那是每次在我生气时她的杀手锏,面对她的可爱,一切的恼火都会化为无形。

可是看来科特根本就没有从中体会到小千的温柔和可爱,他不耐烦地直起身子,撇了撇嘴。

“我记得那天也有一只小鹿在那里。。。我总觉得是它在保护着我们,是我们的守护神。。。”小千又一次转向科特,这次她换了个严肃的表情,她思考了一会儿问道:

“你爱我吗?”

科特挠了挠他的头,我觉得好像有些许白色的物体随着他的动作飘落。唉,我记得小千是不喜欢男人邋里邋遢的,可是她错误地认为科特是舍身救她的英雄,因此也完全无视科特的各种陋习了。

“在我的守护神面前,你说说,你爱我吗?”小千再一次追问到,这次她还加重了语气。我看着她的眼睛里闪着清澈的光,仿佛回到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中。

“。。。呃。。。爱,真的。。。你知道,我,我家里人希望我先读书。。。我明年6月就能毕业,我打算找个在多伦多的工作,那里据说华人餐馆比纽约的好吃多了。。。”科特看着小千,发觉有点不对劲,赶紧接着说,“。。。我们先去旅游,从尼亚加拉瀑布那边一路玩过去。”

“好啊!!!我一次也没有去过尼亚加拉瀑布呢,我身边好几个同学都在叫我去,可是,我觉得这么烂漫的地方,必须和我的王子一起度过~”小千兴奋地眯起了眼睛,开心地又蹦又跳。

我心里隐隐发酸,因为我知道,最后这个男人没有兑现他的承诺。小千会受到沉重的打击和伤害。我为她心疼,越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就越发地焦虑。时间看来正在不断地向着最后的期限行进着,可是对于如何完成神的游戏,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科特的拉扯下,我只能看着小千和那个男人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视线之外。我久久地无法从心灵还有视觉的震撼下挣脱,一个人沉浸在无尽的失落和挫败感中。轻轻地,肩膀上传来一点的揪力,那是红知更来了。

“守护神。。。你没事吧。。。”她顺着我望去的方向看了一会儿,也痴痴地对着小千离去的方向说,“。。。那个女生,她和你之间究竟有什么渊源?。。。神,你原本也是。。。人,对吗?像族长帕帕说的那样,。。。唯一不同的是。。。你,不是迪那利人。。。对吗?”

我回头看着红知更,心里暗暗佩服她作为一个“女人”所体现出来的惊人洞悉力,我苦笑着,苦涩地点了点头。

红知更站在我的肩头,她许久没有回过头来看我,她的眼睛很美丽,望着远处:

“。。。守护神,所以你在村子里的时候一心想要离开村子?。。。去找她?”

这时一只不合时宜的白尾鹿走了过来,打断了红知更的问话,却让在场的气氛更加尴尬。于是她低下了头,不再言语。气氛变得很奇怪,我不知道自己这时究竟该如何去表达心中的情感,我对小千的感情无法忘怀,而红知更和迪那利人对我寄于的希望,让我根本无法去做抉择。

我冲着那只白尾鹿一吼,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气,我一股脑地撒在那莫名其妙的鹿身上,它慌张地向后退去,转身跑出了鹿区。

“。。。她对你很重要呢。。。我能看出来,你看她的眼神。那不同于你看我或者德梅因时,也许,你早就忘记了德梅因还有那莎,塔塔雅,每一个迪那利里需要你帮助的人。”

没有。。。我怎么能忘。。。每一个善良,纯真的迪那利人,救了我的几个印第安妹子,我。。。

“。。。别的我不敢奢望,但。。。我只希望,你能帮帮迪那利。就算我求你。。。将你的力量借给我们。。。救救我的族人。。。”这时红知更已经泣不成声。

心头一片混乱,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混乱的局面。第一,我也根本没有脱身的机会;第二,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对付强大的死神;再有。。。小千现在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只能甩甩头,深深地吸上一口气,胸口憋着一口气,却像灌了铅般,越来越重,压的我直不起身。

这时,三两个人踢着地上的落叶,慢慢踱步走了过来。还有一个穿着风衣的人走过鹿区,他的身材不高,戴着一顶不合适的圆礼帽,嘴里叼着根烟。他看来并没有放多少心思在动物身上,他来到鹿区前。身边还有那个戴着牛仔帽的大胡子,耳朵里塞着比较廉价的mp3耳机,由于劣质所以那声音跟公放也没啥两样,是一首缓缓的乡村音乐。

为何有种是曾相识的感觉?我苦苦地在脑子里搜寻,究竟在何处。。。我盯着那个牛仔帽大叔,由于他老低着头,所以我没法看清他的脸,不过,我猛地想起楠还有众人被俘那夜好像就是此人开车!莫非,来者是红色毒药?!

“头儿,报纸上说的大闹时代广场的那只白鹿就在这儿。我们几个也确认过了,目标B就关在这里。”一个人向着风衣男子低声说着,还用手稍微遮了下。

“这里位置比较开阔,看来行动起来有难度啊。”风衣男转过身去,靠在鹿笼区外的铁栏上,却打量着动物园内的一切。

“我们的人手才那么几个。。。这里四通八达,埋伏也不可能啊,太明显了。”

“嗯。。。我知道,所以单靠我们组是不成的。佛兰基也会带着他的人来,他现在还带着罪呢,哈哈。组织这次让我指挥行动,他也不得不让他的人跟着咱们走。我终于也混出头了,哈哈哈。。。现在就是这地理位置,啧,实在不好跟他(她,它)们干。”

“不好来。警察那边的人给了风,说他们的狙击手是撤了,可是那个棘手的杰克森还常常雇几个线人每天轮流过来看着,而且这片的巡警也被他嘱咐,每天都会过来。那线人的意思是让我们再等几天。。。”那个看着畏畏缩缩的人搓着手说。

“能等吗?!组织难得给我表现的机会!!!而且给了时限,我也没的选择。我们放下情报的工作,和佛兰基那边运货的停工都要损失不少钱。。。。你给我在那边放一个人,东面地势高点多加个人手,嗯,后面也要至少两个人。。。”风衣男左右环顾着,指指点点,一旁的手下自是点头不已,犹如捣蒜。

“头儿,您说这目标A会那么傻地自投罗网吗?佛兰基的报告说它可灵性了。。。警察也没能堵住它。。。”

“切,那是佛兰基没用。这次,我们有准备了。之前佛兰基被它偷袭,加上在纽约这儿我们也不能去招惹警察,自然不敢乱开枪,这回,我们必须一举收了这两只怪物!”风衣男抬起头来,他的小眼睛好像看不清眼前的事物般眨呀眨,而他发黄的牙齿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娄尔雷格。

“那您说,怎么这只黑狼就不上警察的钩呢?那我们怎么才能抓住它呢?”

“哼,哼哼。。。所以我说你们这些人,一个个都不动脑子。像佛兰基,人多又怎么地,被一只野兽干掉了大半手下。我能在组织里混到现在靠的是脑子,观察。。。就连斯派恩也没注意到一个细节。”娄尔雷格得意地嘬了口烟,烟头处隐隐地发出了血红色的光。

“——我们的人虽然没有佛兰基的人多,也没有斯派恩的武器装备来得精良,可是我们常常在街头收集情报,我们的人最善于观察。于是,我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细节。”娄尔雷格越说越是兴奋,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一副快要忘形的样子,不住说道。

“——目标A自然是盯着那只大白鹿,它们每次在一起必会大打出手,BOSS都说过。但是,看来问题没那么简单。我发现这白鹿三番四次地和一个女人很接近。。。刚才,S报告给我,那个女人又出现了。。。”

听到此处,我再也忍不住了!这个半瞎的家伙说的莫非是指。。。小千?!

“——而更重要的是,从大闹时代广场事件看来,目标A似乎也在追杀此女!然后目标B又会拼死保护她!如果,我们把目标B和这个女人放在一起。那我打赌黑狼一定会出现的,到时候,我们让两只野兽拼个你死我活,再坐收渔翁之利。。。”娄尔雷格吸完了最后一口烟,奸诈地吐了个圈,接着把烟头丢在地上,狠狠地踩了踩。

“高!头儿,您果然有主意!那我们就去做准备。。。先抓那女的回来!”

“明晚就是新年夜。。。NYPD的大部分警力将会被大大分散,估计更多的会集中在倒计时的时代广场周围,那里的围观人群最多,看水晶球下降还有倒计时,没有人会把心思放在动物这里,而这动物园也将早早关门,正是我们最佳的时机!只要用这两个大饵,就能引出目标,然后我们一举收了死神和白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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