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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章 我要和你同居(1 / 1)

韵儿被小胡子坑了,现在却遇见了金晓明,算是跳出了火坑。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正应了那句古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韵儿提出与金晓明同居之后,一双泪眼可怜兮兮的盯着金晓明。

韵儿并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若是平时,当然不会将才认识一天的人就往家里带,但现在情况不一样。

方才韵儿在自家小区的巷道中撞见小胡子,而自己那样决然的拒绝他,按照小胡子的性格,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相比较之下,韵儿还是觉得金晓明可靠一些。

金晓明内心天人交战了一会儿,现在摆在自己面前有两件事,一是调查高志雄所在长乐县公司的内幕,二是去小村开发,为林紫馨她们打好基础,毕竟自己当时说了要做这个领头雁。

这两件事,都说不上到底哪个更重要一点,事情也不是太急。

金晓明想了一会儿,现在若是与那金龟集团硬碰硬,吃亏的说不定还是自己,还是先回小村做大事业,等自己强盛了再来调查也不迟。

“韵儿,我在长乐县只呆几天,应该不会常住,那我就先这你这里打扰几天吧!”金晓明说道。

韵儿闻言,顿时破涕为笑,一张俏脸如同莲花盛开。

“金哥,我房子空着呢!你想住多久都没问题。”

韵儿大方的挽住金晓明的手臂,向着自家走去,而不远处的黑暗中,一双阴鸷的目光紧紧盯着这两人离去的背影。

“呸!”小胡子在暗处碎了一口,小声咒骂道:“穆兰韵,你她妈真是臭婊子一个,在我面前像个贞洁烈女,踹了我就带男人进屋了!等着!你们两个都别想好过!”说着,人就消失在巷道中了。

金晓明进屋之后,见到屋子里挂满了女性物饰,连客厅都不例外,顿时诧异的问道:“小胡子没跟你一起住?”

韵儿闻言,顿时一脸娇羞说道:“哎呀!金哥,你都想到哪里去了,我跟他还没到那个地步,今天多亏了你,不然我还看不出这地痞流氓的真实面目。”

金晓明摆了摆手,示意她不用这么客气,然后就自顾自的在屋子中转悠起来。

金晓明是个农村人,农村人最在意的就是房了,即便金晓明现在已经身价上亿,依旧改不了这个毛病。

“韵儿,你这房子多大啊?”金晓明打量着屋子,随口问道。

“贵着呢!连同装修下来,一共花了60多万,这都是我那去世的父母留下来的,否则我到四十岁估计都买不起这房。”韵儿说道。

金晓明闻言,认同的点了点头,这房子不够一百多个平方,价格却快抵得上自己在小村中那栋老屋了,但自己的那栋老屋,可是典型的别墅,有花园、池塘,这里可比不上老屋气派。

韵儿见金晓明半天不说话,还以为将他给吓到了,想到现在的男人为买房发愁,于是主动说道:“金哥,其实也不是所有的房都这么贵的,你当初楼市上涨,我买贵了,现在你只要加把劲,可以很轻松的在长乐县买套房。”

金晓明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当金晓明在客厅里坐下时,韵儿就将围腰套上,忙着给金晓明做晚饭。

金晓明闭着眼睛,很是享受这种恬静的感觉,这让他感到了家的温暖。

这两年时间,自己几乎都是在梦中渡过,前几天幡然醒悟,不知道到底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只感觉恍若隔世。

现在,自己对人生又有了新的体会,似乎有这样一个家停泊,也是一件让人幸福的事。

“韵儿,我很疑惑你到底是怎么看上那小胡子的,你能跟我说说吗?”金晓明问道。

韵儿此时正在切着菜,听到客厅里金晓明的疑问,手上的动作一滞。

“当初我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帮助过我,每一个对我好的人,我都会好好报答,当他向我告白时,我就那么答应了,但现在我算是救了他一命,扯平了。”

金晓明闻言,只感觉这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好姑娘,但心中也起了调侃的心思,“那我也算是救了你一命,你该怎么报答我啊?”

“我……我……”,韵儿在厨房中,一时变得手足失措起来,不知道怎么回答金晓明才好,自己若是说愿意做他女朋友,他会答应吗?再说他会不会认为自己太随便了?

“算了,算了,韵儿,好好用你的厨艺报答我吧!”金晓明不用看都知道这小妮子在厨房中的囧状,也不再难为她了。

……

金晓明夹起一夹菜,慢慢放入口中,而一旁的韵儿则托起香腮红,满含期待的望着金晓明。

“还不错!韵儿,你有这厨艺,要是能一辈子给我做饭那该有多好!”金晓明由衷的赞美道。

韵儿闻言,脸上顿时笑开了花,但也听到金晓明的意思,香腮变得绯红起来,一双诱人眼波都快渗出水来一般,目光灼灼的望着金晓明。

金晓明说完这句话之后,一直注意着韵儿的表情,见到韵儿这副模样,心中暗喜,知道可能有戏!

这时,金晓明裤袋里的手机铃声响起,搞得金晓明都要骂娘了。

“谁啊!”

“晓明哥,我志城啊!你在哪呢?我接你来我这吧!”电话里传出金志城的声音。

金晓明一听,暗道这小子真不会挑时候,回应道:“那啥!志诚,我现在在朋友家里,就不去你那了,明天我会来找你。”说着就将电话挂了。

晚上,韵儿给金晓明安排了一间很大的房间,看得出来这是主卧室。

今天一天,金晓明耗费心神很大,特别是自己回忆起这两年的经历,实在耗费心神,躺在舒适的大床之上,当即沉沉睡去。

第二天,金晓明与韵儿吃过早饭后,两人就一同出门了,韵儿是去公司上班,而金晓明要去找他的堂弟金志城。

此时,韵儿楼下的巷子中,早已经聚集了一群小混混,为首的是一名嘴角含烟的刀疤脸男子。

男子吐了一口烟圈,神色有些不耐烦,望了一眼前方的小胡子,愠怒道:“小胡子,你说的那对狗男女到底还出不出来了?我看他们不会在屋子里欢好一整天吧?”

小胡子闻言,脸色顿时变得铁青,刀疤脸话虽然难听,但还真有这个可能。

“峰哥!您再等等,兄弟们的误工费,我一定都如数奉上。”小胡子转过头来,一脸谄笑道。

“峰哥,咱都等了半个小时了,依我看不如我们直接去闯入她家里削他俩!”这是,一名染着红发的毛毛青年说道。

“你懂个屁!”峰哥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口中边说道:“那是犯法的事儿,咱能干吗?峰哥我可是三好公民!”

红毛青年一边整理着被拍得凌乱的头发,一边暗自纳闷儿,难道待会儿打这两人,就不算犯法了?

“来了!来了!峰哥!”小胡子见到一对身影缓缓下了楼梯,连忙跑到峰哥面前说道。

峰哥当即将手中的烟头一丢,恶狠狠的说道:“小胡子,你看着就行,看我怎么帮你收拾这对狗男女!”

小胡子闻言,当即点头哈腰道谢不停,他当然不想露面,否则就跟穆兰韵这小妞闹开了脸,只怕自己这一辈子都别再想跟她好。

现在小胡子心中所想,自然是先赶走韵儿旁边那个男人,自己再厚着脸皮去求原谅,当玩腻了韵儿的身体之后,再将她狠狠抛弃!

想到这里,小胡子的心中就一阵痛快!

金晓明带着韵儿下楼后,突然看见巷道中一阵人影闪过,心中顿时警觉。

“韵儿,待会儿可能有点情况,你别害怕,待在我身后就行。”金晓明对韵儿嘱咐道。

韵儿闻言,脸上顿时浮现出慌乱之色,忙问道:“金哥,怎么了?是昨天那伙人找来了吗?要不我们回屋里躲躲?”

“躲?躲什么躲!你们这对狗男女,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时,巷道中的刀疤脸男子带着一帮小混混,从过道中走了出来。

韵儿见到这么大一群人,脸色顿时变得苍白,一只手不自觉的紧了紧金晓明的手臂。

金晓明眉头一皱,昨天在墓地中的那群人,一定不知道韵儿住在这里,知道韵儿住所的,又与想来找事的,这个人的身份就显而易见了。

“小胡子,你以为你躲在暗处我就不知道是你吗?出来吧!”金晓明也不是很确定,但还是喊道。

躲在暗处的小胡子闻言,心中一片惊诧,没想到金晓明这么警觉,立马就发现是自己找人来寻事的,但他还是没有出去,开玩笑呢!自己这一出去,可就别想再跟韵儿和好了。

“小胡子,这小子已经发现你了,别躲躲藏藏的了,省得别人看笑话,你难道不想亲自在这家伙脸上抡两拳吗?”这时,刀疤脸男子转过身来,对暗处的小胡子说道。

小胡子闻言,顿时翻了一阵白眼,这峰哥的智商,实在低到令人发指!

“奶奶的!你们这群狗男女,今天都别想走出这条巷道!”小胡子跳将出来,狠狠的骂道。

【作者题外话】:不好意思,断更了这么久才更新,在这里给大家说声对不起了!(鞠躬)

这本书,很多读者说后面的章节怎么删除了?其实这一切源于三个字:不满意!

现在我推翻后面的章节,重新用心塑造这个属于“金晓明”的故事。

在这里,我再一次向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恳请大家的原谅,接下来我会向编辑申请,争取限免一段时间,以此弥补大家的损失。(再次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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