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进入她的宿舍我才发现,睡个屁呀,人家都已经在宿舍了,正在那铺床呢,铺的那叫一个整齐啊,接着,她把自己的外衣也脱了下来,叠整齐,码放在床头,之后就躺在床上开始看上书了。
我在一旁观察了她许久。费话,本王道行多高哇,能那么容易让人发现吗?我告你啊,别打岔。没打?想也不行。
我在一旁观察了她许久,这名女子,个子还挺高的,我看,和你的个头应该差不多,大概165左右的样子,相貌一般,算不上美人,皮肤倒是不错,挺白嫩的,身材嘛~本王阅女无数,她这个,只能算普通。
我足足看了她一个多小时,唉,这姑娘,她就在那看书,动都没动过,果然和我想的一样,跟在她这边,一定很无聊,她那几个室友在一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一声也不坑,实在无聊,在她的宿舍里坐了一个多钟头,我就待不下去了,得,走吧。
走出学府,我就来到了附近的这个……叫作,卿倒路的地方,这地方道路不宽,还挺热闹,各种各样的小店子,吃的玩的用的,什么都有。
你说这地名,有时候也挺邪性,她叫小卿,这里偏偏就叫卿倒路。就好比凤雏死在落凤坡一样,这一切,都是命,注定的,躲不掉。
这卿倒路上有一间小饭馆,我进去的时候,里面一个客人也没有,那生意,简直就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啊。
店的老板是一个看上去30岁左右的瘦小男人,从样貌上看属于比较老实本份的那类人,浓密的眉毛,细长的眼睛,略显忧郁的眼神,稍微有一点点谢顶,不是十分明显。身穿白色厨师服,此时正挂着一个黑色的胶质围裙,双手戴着黑色的橡胶手套。
后来仔细考察过才知道,他当时27岁,还没成家,自己一个人经营这间小饭馆,又当屠夫又当厨师,还兼顾服务员,不过他这店的生意啊,真的是可以用个惨字来形容。
这小餐馆共有两层,楼下呢,用来营业。楼上则用来居住,虽然只是一个单身男人住在里面,却收拾的十分整齐,床上的被子叠得跟豆腐块似的,那个破旧的衣柜里面,衣服也都整齐的分类叠放在一起。
我进到店里的时候,这家伙正在厨房里面宰杀一只土狗,这狗本来就已经受伤了,我猜啊,这狗诂计是他从什么地方抓来的,抓的时候就已经将狗打伤了。
我早就说过,跟着凶手这条线,会有其他的收获,好端端的,就多了一条狗的怨气。本来我是不屑吸收这种小动物的,这刚好赶上了,不要浪费嘛。
这小子手拿一把尖刀,你别看他生意做的不怎么样,做为厨师,他还是很专业的,各种刀具都很齐全,决对不是那种一把菜刀走天涯的主。
一刀下去,直接插在了土狗的心脏上,下手又稳又狠,那土狗蹬了几下腿,就没了气息。接下来,他割开了狗的脖子,开始放血,这很正常,就算不是专业的,杀个鸡杀个鸭的,也都知道要先放血。何况,这小子从小生长在乡下,小时候就帮着家里人杀过猪,宰过牛,专业着呢。
“你连人家小时候的事也知道?”
“费话,我是谁呀,能看到过去未来。”
“嘁,你不是在吹牛吧?”
“吹什么牛,你们现代人才喜欢吹牛,我们那时候的人,没这习惯。去去去,别总打岔行吗?”
“行。”
放完了血,他拿起……这样不太方便,还是给他起个绰号吧,嗯……叫啥呢?就叫他小王吧。
放完血,小王拿起了水管,简单的冲洗了一下土狗的尸体,接着,他直接拿起砍刀,手起刀落,将个狗头整齐的砍了下来。这手劲也不一般啊,一只手就给剁下来了。
小王拿起狗头,又简单的冲洗了一下,去了去血水,就直接将狗头扔进了正在熬制汤底的锅里,皮毛都没去啊,太他妈恶心了,这样熬出的汤底味儿能好吗?难怪这孙子生意不好,缺德啊。
接下来,就是去内脏,剥皮分件的环节了。这个环节小王做的还是不错的,他先将内脏掏出,整齐的码放在锅里,接上水,先浸泡了起来。剥皮,也剥的十分娴熟,没多一会,整张狗皮就被剥了下来,然后剁掉四肢,开始分件,按照部位,分成几大块,整齐的摆放好。
这样,杀狗的工作就已经基本完成了。
小王看了看天色,也不早了,他决定提前关门,反正也没什么生意。
关上门,小王上了二楼,拿上了前一天看完的录像带,他这人一大爱好,就是喜欢看录像带。
出门到音像店换租了两盘新的带子。
租完影带,小王在卿倒路上随便的逛了逛,觉得无聊,就回到了店里。
走到楼上,放下录像带,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呆。生意不好,他也很愁的慌,再这样下去,店恐怕就开不下去了,他实在不想再回乡下去种田,那种日子,他不喜欢。城里多好,热闹,好玩,有录像看。
今天偷了这只狗,等于是没花成本就有了狗肉,不知道明天能不能把这狗卖完,如果这狗肉受欢迎,他已经查看过了,附近还有几家的狗,他可以弄到手。
“哎~真烦,这生意可怎么办啊……算了,先弄点狗肉尝尝,明天说不定就有转机了。”自己嘀咕了几句,小王就下了楼。
来到厨房,小王先将浸泡好的内脏清洗干净,放在炉子上加热,先过一下水,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去除内脏上的腥味,还可以使内脏保存的时间更长一点。现在是冬天,即使不放进冰箱里,这些内脏也不会那么容易坏掉,不过,小王还是整齐的把内脏放进塑料袋装进了冰箱里。
处理完内脏,小王决定给自己做一顿狗肉火锅,先犒劳一下自己,生意的事,明天再说吧,干着急也没有用。顺便,还可以试试这狗肉的味道如何,有没有可能给自己的生意带来转机。
小王将一块分好件的狗肉放在案板上,快速的将其切成小块,这小子刀功确实不错,这肉块切的方方正正,十分均匀。
接着,小王将肉块整齐的码放在盘子里,又拿来一个小铜锅,从已经熬好的汤底里盛出一锅汤。就是他刚刚扔进狗头的那一锅。在小铜锅的底部点好木炭,先将小锅送到了楼上,然后,小王又准备了一盘土豆,和一盘白菜,连着那盘狗肉一起端上了楼。整齐的摆在二楼的小木桌上之后,小王感觉还少了点什么,再次匆匆忙忙的跑下楼,弄了一小盘蘸料,顺手从店里提了两瓶啤酒。
上了楼,小王又从柜子里翻出半瓶白酒,先给自己倒上一小杯白的,轻轻的抿了一口,小王很满足,有酒有肉,生活不就应该是这样子的吗?刚拿起筷子,小王又想起了什么,跑去一边打开了电视,拿出刚刚租回来的两盘录像带。
先看哪个呢?小王分别看了看左手和右手上不同的两盘带子。左手上拿的是,灭门惨案借种,右手上拿的是八仙饭店人肉叉烧包。
“先看八仙饭店吧,吃饭的时候就应该看和吃的有关的带子。”小王决定先看人肉叉烧包,他平时就很热衷于看录像带,尤其是这类恐怖罪案类的片子,是小王最喜欢看的。至于为什么小王现在才看到这两部电影,那就得问问那家音像店了,为什么这个时候才刚摆出这两盘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