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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反派十二号之傻子也有春天 十六(1 / 1)

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 请勿转载谢谢!龙啸云看着眼前的闹剧, 嘴角直抽。不过,无怪乎那么多男人对林仙儿恋恋不忘。

如今, 林仙儿已经彻底张开, 五官精致完美,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既纯情又有风情, 美得不敢让人逼视, 不管是什么样的美人, 到她跟前, 直接秒成渣。

龙啸云一边给予那些失恋小伙子无限同情,一边暗暗庆幸自己不喜欢女人, 不然一个没把持住, 跪倒在江湖第一美人的石榴裙下, 只能像这帮失恋的小青年这样丢人现眼。

招呼完客人, 龙啸云回到住所。

房门已经打开, 李寻欢提前回来了, 背对着他,从后面看姿势有些奇怪, 好像怀中抱着什么。

“寻欢?”

听到男人的叫唤声,李寻欢缓缓回身, 笑容僵硬道:“大哥……”

龙啸云的视线落在他怀中, 微微一顿, 那是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他自然不会怀疑李寻欢在外偷人, 有了私生子,开口道:“这是谁家的孩子?”

李寻欢神色古怪,道:“金兄和表妹的孩子。”

龙啸云“啊”了声,道:“他们来呢?”

李寻欢道:“已经走了。”

龙啸云蹙眉道:“他们这对父母当的,也太不称职,怎么能把孩子扔给别人带?”

李寻欢道:“不是扔给我们带,而是送给我们。”

龙啸云怔了怔,“送给我们是什么意思?”

李寻欢道:“表妹生下了双胞胎,她知道我们两人不可能有孩子,就送了一个给我们当儿子。”

龙啸云张了张嘴,“这还真是……”意想不到。

龙啸云凑近了些,仔细打量着小包子,白白嫩嫩,五官长得好极了。想来也是,不说林诗音,金无望没毁容的时候,可是貌比潘安的美男子,许多女人缠着他要死要活,他被缠的没办法练武功,这才狠心毁去容貌。

龙小云伸手戳了戳小包子肉鼓鼓的脸蛋,道:“他有名字吗?”

李寻欢道:“表妹说叫龙小云。”

龙啸云:“……”

李寻欢:“……”

两人面面相觑,龙啸云忽而笑了笑,在青年唇角啄了一口,说道:“挺好的。”

谁都没注意到小包子悄悄睁开了眼睛,像是看到惊世骇俗的事,乌黑的眼睛瞪得老大。

龙小云的人生自从遇到李寻欢便急转直下,第一次见面,他被李寻欢废了武功,后来他知道李寻欢就是母亲心中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男人,他父亲因为李寻欢惶惶不可终日,做了许多陷害对方的事,最后又为了救他,死后连尸体都找不到。

没有了父亲,他陪伴在母亲身边,等母亲也离世了,自此长伴青灯古佛。到了晚年,龙小云越发对年少时期的任性深感悔悟,直到弥留之际,还在想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再让自己留下遗憾。

不曾想死后没有过奈何桥,也没有喝孟婆汤便投了胎,而后惊讶的发现妈还是他的妈,就是毁了容,他爹……好丑!他从来都没有见过丑得那样天怒人怨的男人,一眼叫他明白那不是上辈子的亲爹龙啸云。龙小云一面奇怪重来一次,为何换了爹,一面祈祷自己千万别长得像丑爹。

作为一个吃过睡,睡了吃,吃了拉撒的小婴儿,龙小云的精力有限,满月宴上,终于从这一世亲爹的朋友那里得知,他爹就是沈浪大侠的好兄弟金无望。

然后,龙小云他哭了。

他想,他娘可能和他一样,都是重生的。

不然怎么会嫁错人呢?当然,还可能是因为他妈毁了容,他爹龙啸云没看上她,他妈只好低嫁给一个惨绝人寰的老男人。

龙小云哇哇大哭,世界欠他一个爹!

之后的日子,龙小云怎么看金无望都不顺眼,亲爹莫名其妙的换人当,任谁都不会高兴,尤其金无望丑的让人做噩梦。龙小云不仅看他不顺眼,还很嫌弃他,每次金无望抱他时,便哇哇大哭,拳打脚踢,推着不要他,那个调皮劲儿,一点也不像活了六七十岁的老头。

金无望对此很头疼,也很无奈,比起只知道吃喝拉撒睡的大儿子,小儿子真是活泼过了头。

又过了两个月,金无望和林诗音夫妻俩整装出发,准备将孩子打包送给李寻欢那对夫夫养。于是,听到父母谈话说将他送给李寻欢的龙小云又哭了,他上辈子虽然说过想要做李寻欢的儿子,但不是这样做的啊!

金无望夫妻俩带着孩子快马加鞭到李园。

途中,两人闲聊时提到了林仙儿。

“听说兴云庄有件大喜事,被龙啸云收养做义妹的林仙儿快要出嫁了,为此兴云庄大摆流水宴席,任何人到那儿都能吃上一杯喜酒。”

“是吗?”

龙小云听着两人对话,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上辈子他娘烂好心,将林仙儿带回家当大小姐培养,这辈子他娘远离了林仙儿那个阴险歹毒的荡/妇,怎么他爹又不按常理出牌,认了那个女人当义妹?而且这里的林仙儿还早早出嫁呢?

龙小云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人——李寻欢。

他对林仙儿那种女人特别了解,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上辈子林仙儿为何对李寻欢恨之入骨,想置他于死地?不就是她三番四次勾引李寻欢,李寻欢却坐怀不乱,将柳下惠的精神贯彻到底,因此才恨上了对方。

这辈子,他爹跟李寻欢逃不过宿命,依旧是结拜兄弟,所以林仙儿早早地接触到李寻欢,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没了他娘这个白月光,李寻欢岂会不心动?

龙小云小脸皱成一团。继他娘不靠谱,找了世上最丑的男人当老公,李寻欢也自暴自弃,找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当老婆。

唉,不知道李大叔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自己脑袋上绿成了一片草原。

金无望夫妇到的时候恰好是林仙儿大婚的日子,李寻欢不在李园,他们直奔兴云庄,没有惊动任何人,悄悄见了李寻欢,然后将孩子塞给他。

李寻欢:“……”

龙小云:“……”

真到与这一世的爹妈分别,龙小云又哭了,虽然他妈毁容了,他爹换人了,丑到吓得他做噩梦,但是心里终究不舍,这毕竟是他爹啊。

李寻欢脑中一片空白,还来不及反应,但见金无望夫妇手挽手,速速走人,留下他和龙小云大眼瞪小眼。

李寻欢:“……”

龙小云:“……”

李寻欢抱着孩子的姿势并不标准,龙小云难受地动了动,小拳头往他脸上飞了一下,可惜没打着,又被男人塞回包被中。龙小云嘘了一声,对未来充满了忧虑。他娘真是不靠谱,李寻欢这个酒鬼一看就死不会养娃的,她怎么就放心地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李寻欢呢?他的便宜爹怎么也不阻止一下?

想着想着,龙小云睡着了。

直到脸蛋被戳了下,悠悠转醒,待看到年轻时期的亲爹,当即热泪盈眶。

然后,懵逼地看到他爹亲了李大叔一口……

谁能告诉他,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定是他看错了,对吗?

今天不是李寻欢和林仙儿的大喜日子吗?

新郎官不去招待客人,躲在这里是个什么意思?和他爹偷情?

龙小云风中凌乱,一时之间无法接受,叔叔变后妈。

他突然想到,上辈子李寻欢多年后得知他爹死亡的消息,眼中浮现的凄凉悲恸,仿佛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咳出血的画面……

已横卧十几具尸体,心口、喉咙,只要是致命处,皆插着一柄飞刀,血花星星点点溅开,天地间仿佛只剩下那触目惊心的红与白。

青年重伤不支地倒在地上,长发凌乱沾着雪,脸色比雪更加苍白,眼见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一点点逼近,碧湖般的眸子盛满了绝望、不甘与无奈。最后只剩下平静,平静地等待死亡。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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