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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你是贵人(1 / 1)

“既然这么有缘,那我们就住在一起好了。”沈祝热心提议道。

反正大家这段时间里都要找份事做、都要复习,两个人住一起不仅可以做伴还可以互相鼓励,这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要好些。

然而李元此次返京可不仅仅是为了科考,他还有一个更大的目的,所以他不太想和沈祝住在一起。毕竟,身边有个人在,他的行动就不那么放得开了。因此李元摆手道:“小弟有很多陋习,其一便是复习时喜欢独自呆着,其二,除了看书复习之外还老喜欢往外跑,所以恐怕不太方便……”

沈祝却道:“没有关系,我复习时也很喜欢一个人呆着,届时我们各自呆着便好。我也喜欢到处去,你想去哪里时我们又正好可以作伴去。”

李元坚决摇头道:“不行,我还是习惯一个人住。对不起。”

沈祝见他态度坚决,便不再勉强,笑问道:“今晚你准备在哪家旅馆下榻?我们同住一家但不同间如何?”

李元愣了一下,不由得抬眼望向沈祝。

沈祝看起来挺粗犷的一个人,但是在这些细节上却显得极有耐心。这也让李元心里的好感倍增。

然而他委实不想和他人尤其是一个以后可能会跟自己一起共事的人同住,那太容易暴露他的身份和行径了。因此他转瞬间又恢复了理智,答道:“我不打算住旅馆。”

沈祝一脸惊讶地问:“那你住哪里去?”

同是刚到京城的人,人生地不熟的,不住旅馆住哪里?

他该不会是想像街上的乞丐一样晚上睡在路边或者桥底吧?这么一想,沈祝就已经莫名地心疼。

李元知道他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笑着说:“沈兄不必担心,我不会睡路边或者桥底的。”

“那你夜宿……青/楼?”沈祝小声问。

李元顿时满脸通红,避之不及般地摆手道:“不是。是打算租个地方住。长租的话要比住旅馆合算些,且安静些。”

沈祝听毕顿时两眼放光,道:“没想到元弟这么会过日子,那我也跟着你租个地方住好了……你若不喜欢,我们一人租一间。”

李元想了想,终于点头道:“好,据说城西月亮街、凤凰街那边比较多宅子出租,而且价钱比较便宜,我们用完午膳可以到那边去问问看。”

“行,听你的。”

两人立即将饭桌上的饭菜和酒都吃光喝光,然后结账离开。

从城东到城西步行需得花一个多时辰。不过两人皆是走惯路的人,所以倒也不觉辛苦。

沈祝第一次进京,难免对沿途的风景兴趣盎然,所以边走边看,因此走得比李元要慢些。

但李元似乎对所有的风景都提不起兴趣般,只顾一直往前走。

沈祝还发现他对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路口似乎都很熟悉似的,顿时疑窦丛生。

“元弟,你好像挺熟悉这里的。”

李元不慌不忙地答道:“我有个亲戚曾在京城做官,我常跟他通信,所以对京城也有些了解。”他边走边接着说:“不过我那亲戚于去年退休返乡去了。”

“怪不得。”

两人先在月亮街找了一圈,没找到合适的,便又去了凤凰街。

太阳西斜了,气温慢慢低了下来。

两人皆给自己披了件外套。

不一会儿功夫,他们在凤凰街里看中了一套一进式的老宅子。

“我父亲以前也是个秀才,可那时候局势很动荡,我祖父怕他为官之后会被无端祸及,故不让他去参加会试,之后他便跟着我姑丈做起了茶叶生意,后来靠这个生意赚了点钱,便在城南那边置了套四进四出的宅子,这套老宅便空置了下来……”屋主的儿子笑眯眯地跟李元和沈祝解释道。

或许因为得知他们两个是进京赶考的考生,他的语气颇是客气。

如今,这老宅里面除了两张很旧的木床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过庭院里种植的花花草草还在,且由于屋主每隔三个月便会派人来修剪枝叶,因此看上去倒也没有荒败的感觉。

进得屋里,屋主的儿子又说:“这宅子毕竟是我们的祖屋,所以我们一直都没有对外出租过,如今既然和两位这般投缘,也就破例出租给你们吧。希望日后你们金榜题名了能多多关照我们的茶叶生意。”

李元和沈祝赶忙道谢。

如此,他们便以一个低于市面上的租价租下了这套老宅子。

把房子租下来之后两人又上街去添置被褥、盆桶等东西,直忙到天全黑了才安置妥当。

这晚,沈祝请李元到附近的小酒馆吃晚饭。

“如今我们把住的地方安置好了,接下来便是找事做了。得找份不会太花时间的,否则我们没时间看书复习。”沈祝边吃边说。

李元点头道:“嗯,最好离住处也不要十分远。”

“你有想过找什么样的事来做吗?”沈祝问李元。

他越跟李元深入接触越发觉李元是个极其有生活智慧的人,所以他相信李元是思考过这个问题的。

“有点想法了,但是成不成还得去问过才知道。”李元边吃边应道。

“说来看看?”

李元淡定答道:“当书手①,我听我那位亲戚说京城里有好几家书肆都经常招书手的,只要我们的字体过关,且抄写的速度快,他们应该肯招。”又说:“如果每日能抄两百张以上,日赚三十文钱不是问题。”

沈祝当即拍手道:“我的字写得还不错,那我们就干这个吧。”

李元微笑道:“好。那我们明日一早便去书肆那边找他们的老板问问看。”

“嗯嗯,以后我们争取每天花半天时间抄完当天的量,然后用半天时间来看书、复习。”

李元点头。

沈祝拍着李元的肩头由衷道:“元弟真是我的贵人啊,一下子就帮我解决了两件要紧的事。”

李元也笑着拍了拍了沈祝的手。

从今天的接触看,沈祝这人聪明、开朗,对人有义气,李元觉得能交一个这样的朋友也不错。反正,他日后说不定也需要他的帮助的,所以他自己也暗自庆幸认识了他。

…………

备注①:书手在古代指抄书人,在没有印刷术前,书籍的传播全靠手抄,因此兴起了这么一个行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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