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莫名其妙的比赛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场雷彪VS洛登,洛登胜;第二场林夏VS沈以沫,沈以沫胜;雷彪林夏夫妇全败,洛登沈以沫夫妇全胜。
正在问雷彪和林夏两人是否接受洛登沈以沫夫妇的时候,突然从人群中钻出来一个大男孩,眉眼跟洛登沈以沫有几分相似,见他大喊道:“老头子,娘,你们搞什么玩意啊,都老夫老妻了有我这么大的儿子了,怎么还去抢别人?”
洛登狠狠得瞪了男孩一眼,随即赶紧拖着沈以沫的手往人群里钻。
周围围观的群众们哈哈大笑,虽然是一场闹剧,但是他们也看的非常开心。
洛登和沈以沫把雷彪和林夏请到了蒙古包里,一起叙旧,一边臭骂刚才捣乱的小子。
“你啊你整天叫我老头子,我可是你爹,没大没小的!”洛登狠狠瞪着自己的儿子,感觉这家伙越大就越不好管教了。
少年无视来自自家老爹的吐槽,直言道:“你不是也喊你爹叫老头子吗?好意思说我!”
“噗呲。”林夏见着这幕忍不住笑出声来,没有想到时隔多年,居然能够见到洛登和沈以沫,而且他们还有了个如此帅气的孩子,这模样这脾性,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洛登。
一切好似都没有变化一般。要不是望着气质发生了变化,眉眼也有了一丝皱纹,林夏可能还以为他们不过才经历了短短几年时光罢了。
洛登的儿子对雷彪和林夏没有兴趣,爱情节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自己心爱的女人,跟自家老爹吐槽了一会后,赶忙又跑了出去,继续参加爱情节的宴会了。
只剩下四个昔日好友,在蒙古包中畅聊当年,回想过去。
“雷哥哥,夏姐姐,你们怎么来塞外参加爱情节了啊,怎么没有带上武旭和武晨那对兄弟?对了,前几年夏姐姐不是还生了对龙凤胎吗?”沈以沫一脸怀念的说道。当看见雷彪的时候,她突然好像回到了十多岁的时候,心念念着要嫁给雷彪,因为年龄的幼小让她分不清对雷彪究竟是爱情还是执念。不过好在,她遇见了洛登,明白了她对雷彪,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而她最终还是嫁给了爱情,才有了现在幸福的模样。
林夏笑脸盈盈的对他们说起这些年发生的事情,顺便抱怨几句这两人一直没有来武朝看看他们,十多年了,了无音讯。要不是雅霖居跟洛登的爹爹次仁尼玛有生意上的往来,能够从他的信中提起他们两人过得很好,不然林夏都怀疑他们是不是失踪了。
说起这件事,沈以沫就有几分遗憾,说到底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再回到武朝,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从小抚养自己长大的姨父姨母,毕竟当初她是跟洛登私奔到塞外的。
不过还真是沈以沫杞人忧天了,镇国大将军雷厉在五年前已经从朝堂上退了下来,作为三朝元老的雷厉,已经无心战争,虽然年纪大了,但身体还是硬朗。带着镇国夫人回到了家乡,买了一座小院,买了一块农田,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生活。
不过雷厉也不是个闲得住的,还跑去龙门镖局训练镖师,可谓是宝刀未老啊。
如今的镇国公府,则是由雷厉的两个儿子雷勇和雷刚担任其名号,在朝廷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不过早些年雷刚是镇守塞外的,倒是特地来见了洛登和沈以沫一面,未有对他们指点什么,也没有跟雷厉汇报过此事。
“这件事情已经都这么多年了,我相信他们已经释然了,我和夫君也去看过二老,身体健康,生活舒心顺意,但我相信没有与你们见上一面,会成为他们的遗憾的。”林夏诚心实意地说道,很多事情其实时间是能够抚平的,现在回想回想过去,其实也不过如此罢了。
洛登无奈道:“我们早就知道二老搬到了家乡,一直想带着以沫过去探望,可惜她心里一直担心此事,没有勇气去面对。”
沈以沫淡淡笑着,见着多年未见的雷彪和林夏,好像当初发生的事情也都浮现在了眼前,不过她都释然了。现在想一想,也许姨父和姨母也跟她一样,对于从小抚养长大的侄女,虽然不经过他们同意跟了个塞外人私奔了,但是多年过去,也该释然了吧。
只见沈以沫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过几日我就和洛登去看看姨父和姨母。”
四人一边喝着草原上特有的奶酒,一边吃着烤全羊,一边聊起以往的过去,好不热闹。
……
塞外的爱情节过的很是热闹,雷彪和林夏也还是第一次住塞外草原上的蒙古包,只是一早醒来的时候,林夏就看到自己身上长了一个个红肿的小包,抓的难受的要死。这草原上的蚊子也猛的很啊,不过好在沈以沫给了她几罐清凉膏,不然林夏估计自己不是被蚊子吸血而死,就是自己抓蚊子包抓死。
不过最可恨的不是蚊子叮她,最可恨的是她和雷彪明明睡在一张床上,还睡在雷彪的怀里,可是蚊子居然没有叮雷彪一口!这简直太过分了!
一生气,林夏就不搭理雷彪了。
见到这幕的时候,沈以沫还在那打趣,都这么多年了,雷彪和林夏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始终如初。
在塞外又是玩了一天住了一夜,林夏实在是忍受不住夜间蚊子的洗礼,连忙拖着雷彪离开了塞外。
……
游玩扬州,途径一家怡红院,瞧着门口的美人儿一个比一个标致,林夏眼睛一亮,心生一计,跑到成衣店买了套自己尺码的男装,而后拉着雷彪回到民宅,一同换上男装。
林夏未施粉黛,一身学子打扮,站在雷彪的身旁显得娇小,为了能够让自己更像男子,还专门拿了白布裹了胸,再根据记忆中武旭武晨的走路说话的样子一一学出来。
雷彪剑眉紧拧,“夏儿?”
林夏嘿嘿一笑,压低着嗓子试图让自己的声音更像男声,“咳咳,雷兄,可与我一起闲逛青楼?”随后一打折扇,轻轻扇风,摇头晃脑道:“扬州怡红院,院中玉芙蓉,倾城舞姿美,得以见一回,此生了无憾。”
这一听,雷彪微微叹了一口气,知道林夏这是在打什么主意了。只得无奈,陪着她一起去了青楼。
估计他是整个武朝唯一一个跟着自己的夫人一起去青楼的男子了吧。
这首小诗中所说的玉芙蓉,则说的是扬州最大的青楼——怡红院的头牌玉芙蓉姑娘。据说她体态玲珑,面容绝美,舞姿更是出神入化,既能将绿腰舞的轻盈典雅,又能将胡璇跳跳的生动传神。
坊中皆传,得见玉芙蓉一舞,三月不知肉味。
既然如此,林夏怎能错过呢!怎么说这也是扬州的特色啊!
女扮男装跟着雷彪一起去到了怡红院,招人的美人儿见两人衣着虽说普通,但两人气质不凡,且面向长得还是挺俊俏的,这招呼的态度更是热情了。
林夏还是第一次来这青楼,心扑通扑通跳着,进到怡红院里繁华无比,酒气滔天,还能见着旁桌的男子在怀中的美人儿上下其手,林夏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
不得不说青楼真的是从古至今,永生永存的一个地方。
唤来美人儿,胭脂粉味直窜鼻间,见着模样一般的很,略微不爽,直接唤来青楼的老鸨,霸气道:“老鸨,给我把你们怡红院最漂亮的美人儿都给我唤出来,爷有的是钱!”
说着,林夏从怀里掏出了一叠银票,每一张还是五百两面额的。
塞外的爱情节过的很是热闹,雷彪和林夏也还是第一次住塞外草原上的蒙古包,只是一早醒来的时候,林夏就看到自己身上长了一个个红肿的小包,抓的难受的要死。这草原上的蚊子也猛的很啊,不过好在沈以沫给了她几罐清凉膏,不然林夏估计自己不是被蚊子吸血而死,就是自己抓蚊子包抓死。
不过最可恨的不是蚊子叮她,最可恨的是她和雷彪明明睡在一张床上,还睡在雷彪的怀里,可是蚊子居然没有叮雷彪一口!这简直太过分了!
一生气,林夏就不搭理雷彪了。
见到这幕的时候,沈以沫还在那打趣,都这么多年了,雷彪和林夏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始终如初。
在塞外又是玩了一天住了一夜,林夏实在是忍受不住夜间蚊子的洗礼,连忙拖着雷彪离开了塞外。
……
游玩扬州,途径一家怡红院,瞧着门口的美人儿一个比一个标致,林夏眼睛一亮,心生一计,跑到成衣店买了套自己尺码的男装,而后拉着雷彪回到民宅,一同换上男装。
林夏未施粉黛,一身学子打扮,站在雷彪的身旁显得娇小,为了能够让自己更像男子,还专门拿了白布裹了胸,再根据记忆中武旭武晨的走路说话的样子一一学出来。
雷彪剑眉紧拧,“夏儿?”
林夏嘿嘿一笑,压低着嗓子试图让自己的声音更像男声,“咳咳,雷兄,可与我一起闲逛青楼?”随后一打折扇,轻轻扇风,摇头晃脑道:“扬州怡红院,院中玉芙蓉,倾城舞姿美,得以见一回,此生了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