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鸣知道陆成肯定会提出疑问,便胸有成竹地答道:“陆哥,我有一个‘火中取栗’的主意,虽然有一定的冒险性,但一旦成功,杨建华一定会幡然悔悟,交代出我们想要的东西出来。”
接下来,他便按照自己刚刚脑海中形成的思路,把这个“火中取栗”的计划详详细细地讲给陆成听。
陆成思索了好一阵之后,感觉到这办法确实可行,而且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能够逼使杨建华开口,于是便答应尽力协助叶鸣实现这个计划。
当天下午,俞国华赶到北山县,与叶鸣会合后一起来到县公安局,参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会议由代理局长骆雄主持,叶鸣、俞国华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后,俞国华主动提出要到叶鸣办公室去坐一坐,两个人在书记办公室密谈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到六点钟,两个人才肩并肩地从办公室出来,一起去北山宾馆吃晚饭……
与此同时,在民安市第一看守所的七号仓内,杨建华正盘膝坐在囚犯们睡觉的大通铺的一个角落里,满脸阴郁地回想昨天下午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昨天下午六点左右,杨建华吃完晚饭后,拿着饭盒去洗漱间洗碗,洗完后刚刚直起腰身,忽然感觉到眼前一黑,原来是有人从后面用一床被子把自己的头和脸全部蒙住了。
接下来,那些蒙住他头脸的人把他拖到一个监控死角,将他按倒在地,轮流用拳头打他的头部、用脚踢他的背部,因为嘴巴被一床毛巾被捂住,差点令他窒息过去。
殴打了几分钟后,他感觉到有人拉住他的右手,往他手掌心里塞了一张纸条,随后那些人便一哄而散。
杨建华被那一顿拳脚打得鼻青脸肿、腰酸背痛,好不容易扯掉蒙在头上的毛巾被,一看被单上的号码,却是他自己的被子,再看看周围那些正在在洗碗簌口的犯人,每个人都在埋头干自己的事,甚至都没有人抬眼瞧他,好像刚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杨建华心知自己遭人暗算了,而且,这次的暗算是对自己的一次警告,至于要警告什么,自己右掌心捏着的那张纸条应该会告诉他答案。
于是,他强忍头部、背部钻心的疼痛,一瘸一拐地来到一个角落里,摊开右手掌迅速地看了一眼纸条上面的内容:“今天是警告,如果不闭紧嘴巴,下次就要你的命。看完此条后马上撕碎吞下去,否则晚上还会挨打!”
纸条上的字是打印出来的,很明显是不想留下笔迹。
当看到这张纸条后,杨建华身子忍不住簌簌抖动起来:那些人既然可以将这样一张纸条传递到自己手里,肯定就有办法把自己置于死地。如果自己真的向检察院举报,也许过不了二十四小时,自己就会变成一具冰凉的尸体。而不举报的话,虽然暂时出不了看守所,也不能立功减刑,但至少还能够留下一条性命!
他也很清楚:这个看守所里面肯定有宋哲明的眼线和狗腿子,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监视。一旦举报了宋哲明,肯定就会有人要自己的命——因为在他所在的七号监舍内,就有两个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如果宋哲明等人买通了这些死刑犯,他们甚至敢当众把自己杀死,因为他们反正都要被枪毙,再多杀一人也不过是挨一枪,而他们的家属却可以得到巨额的好处费,这样的买卖,肯定有人愿意干!
想至此,他再也不敢犹豫,一把将手里的纸条撕碎,然后塞进嘴里,然后在水龙头口子上喝了几口凉水,费力地将碎纸屑吞咽了下去……
于是,当晚上十二点陆成再来提审他时,他开始装疯卖傻,说自己根本就没说过要举报谁,也不知道任何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正如他预料的那样,在他坚持没有举报宋哲明后,今天中午和晚上,他享受了两顿自进入看守所以来最好的伙食:中午是红烧鸡块和清蒸鲫鱼,晚上是土豆炖牛腩和红烧排骨,而且,监舍里那些凶神恶煞的牢头狱霸也没有来抢他的好菜吃,那个绰号“军哥”的大块头杀人犯甚至还主动将他那个最好的铺位让了出来,让他到那边去睡。
由此,杨建华判断:宋哲明安插在看守所的眼线,至少有一个是副所长以上的领导,这个人能够利用某种隐秘的手段,得知他接受审讯时的情况,也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并及时向宋哲明作了汇报。而且,自己所在监舍内的那些牢头狱霸,都是受宋哲明安插在看守所的狗腿子控制的。这些牢头狱霸可以随时接受那些狗腿子的命令,一旦自己举报宋哲明,马上就会面临杀身之祸……
第二天上午,七号监舍内来了一个“新兵”。
所谓“新兵”,就是刚进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像“军哥”这样的牢头狱霸,是最喜欢有“新兵”进来的,因为每个“新兵”进来,他们都会搞一次“提审”,“审问”清楚“新兵”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家里有关系、有背景或者钱多的,他们就不打“杀威棒”,而是让“新兵”买东西“孝敬”老大和“老兵”;家里没有背景或者没有钱的,他们就学着《水浒传》里面对付新来囚犯的规矩,任意殴打折磨他,并取个名字叫“杀威棒”——虽然监舍里并没有用来打犯人的棒子,但这个不伦不类的名字却一直在监舍里流传了下来……
今天来的这个“新兵”,身材看上去比较瘦弱,皮肤也比较黑,一副病怏怏的模样,衣服也破破烂烂的,并不像个有钱人。因此,“军哥”在“提审”他之前,已经让另外几个小弟做好了打他“杀威棒”的准备。
待看守离开监舍后,“军哥”吩咐几个小弟把“新兵”押到他的铺位面前,强按着他跪下,用威严的声音喝问道:“堂下跪着的犯人,报上你的姓名、年龄、籍贯。”
“新兵”大概也知道里面的规矩,垂头答道:“姓名:巫小锋,年龄:三十八岁;籍贯:东华省龙溪市清苑县。”
“你的罪名是什么?”
“诈骗,非法行医。”
“你非法行医诈骗了多少钱?”
“不多,就是几万块钱,都被公安机关没收了。”
“军哥”听说他的钱都被公安机关没收了,马上变了脸,对那几个手下挥挥手,厉声喝道:“小的们,先给他打一顿杀威棒,三天之内不许他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