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场老手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男人除了自己的老外,都还需要一个红颜知己,当然最重要的是恪守低限。与我有过往的女人,真正算红颜的是殷盈。她虽然文化层次不高,但她是个合格的聆听者,我什么话都可以对她讲述,她能阅读我的心灵,能用她的口她的眼神告诉你:她知你的伤口痛在何,她愿意承担你的痛楚,能分享你的欢欣愉悦,使你的灵不再寂寞,在她那我又能感觉到莫大的安静。因为她懂你。而田鸣是我正式的女朋友,也可以称做老,我怕她痛,怕她苦,恨不得替她痛,替她吃尽天下苦,我要把欢乐带给她。她哭哭啼啼,痴痴,让我感,让我心灵难安,永远难已割舍。唐甜甜呢,以往的往,纯粹是为了单纯的快乐、个人的私而走到了一块,而不必拘泥于那么媒约之言。我们的关系倒是符合这个“合则聚、不合则分”所谓高质量的年代的准则。
我要追求的境界就是:我的人就是我的知己,因为神秘感带来,因为相互了解可以升华。逝的感,我不想再去扼腕。鉴于此,工作后我没去招过。虽然小周一再的鼓我去和他共。我知和自己的人做是做,很美妙有高;和己不的人做只是机械运,没感觉很无聊。火来了,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实在煎熬的憋不住的时候,就躲到洗手间里用手自行解决掉。所以,我惜我的右手,感谢它在我最空虚的时候跟我发生的超友谊关系。
只是,在这南方的花花世界,这个没有黑夜的繁华望之都,连空气都是燃烧的,那些纯洁的理想的光芒,相对于光怪陆离的霓虹灯,黯淡了不少,只在心中,像萤火虫光亮般的渺小,那么的孤零。而这个时候,本以为已经渐行渐远的唐甜甜的出现又是个什么样的信息呢?
公司礼拜六要上半天班,当然属于无偿的加班,好像台湾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万恶的资本家就是会想尽一切办诈取你的价值。下了班,我回到宿舍,下厂服,冲了个凉,换上一净的衣服,一钱包,有两百块钱,够我制造个最简单的漫。然后匆匆出门上了101路大吧。当然,午饭也没有吃,随便了罐八宝粥充一下饥。从西丽到市区有大约四五十分钟的车程。外面的天气很好。光直下来,预示着会有彩将要发生。我有点倦乏,坐在服的空调车里面,着了…我跟唐甜甜约的是下午三点钟在华强北见面。
听到广播里的兴华宾馆站到了,我猛地一灵。快步走下车,这时恰好皮带上的猛烈的震起来,是call机有信息,我了一下显示为:323。找到个电话亭,前面有两个人,我只好排队等。那个女人很罗索,似乎在跟小人在打电话,不停的嘻嘻哈哈。我很不耐烦,敲了几下塑料挡风,提醒她快点讲。那女人白了我一眼,然后不愿的挂了电话,嘟囔着走开了。靠!我赶快拨号,是唐甜甜。
我,“你在哪里阿?我在赛格广场”
唐甜甜,“我在和一个师姐在逛街。咱们一会儿在女人世界门口见吧。”
唐甜甜的面容有些憔悴,比起以前的轻浮张扬,倒是平添了一种忧郁的气质,还有掩饰不住一种成熟的骄人风采。也许女人在经历过所谓的磨难后会成熟起来吧。我算是明白了当年英俊潇洒的小谢为什么对托儿携口的王菲会那么的痴,因为菲姐杀伤力足够强大。历经沧桑过的女人,会骨子里带着风,纯真中透着,稚里显现成熟,成熟后又天真,让所有的男人都罢不能。她旁边还有个女子,同样的靓丽,似乎在哪里见她,我下意识的盯了她一会儿,她和我对眸一笑,我才发现自己失态了。
“我于晶,跟甜甜是老乡,我们都是同一个中学毕业的。”那女的很主的自报家门。
“,我周,唐甜甜的…”我语气顿了一下,唐甜甜算我什么人呀?前女友吧。
“呵呵,早就听说帅哥的大名了,今天有幸见面。幸会幸会。”于晶说。
“嘿嘿,帅哥谈不上,糙哥一个,还多多指教。”
“我们找个地儿坐一下吧,你和甜甜也叙叙旧。这里人太多。”于晶建议说
我们找了个咖啡馆。我对这种地方不是很感冒,就随便点了份摩卡咖啡,于晶点了份果,唐甜甜则是一杯珍珠奶茶。我了解到,于晶比我大一岁,在上海纺织大学读的服装设计,毕业后被东莞的某著名私企老板看中,在那家公司做了半年,觉得没什么前途,跑到了深圳来,现在一个大型装璜公司做设计,收入颇丰,是所谓的高级白领。唐甜甜现在就暂时的住在于晶在梅林租的房子里。和于晶聊天是件很愉快的事,我喜欢比较聪颖的女孩子。有种女人,她总能调绪,使气氛不至压抑,于晶就属于这类人,她虽然外表长的文弱,但少了很多“高白们”的矜持与做作,是个让人感觉很服的女人。嘿,明明是准备和唐甜甜来叙旧的,变成了和于晶的套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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