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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初见郑和(求月票支持)(1 / 1)

朱棣太忙了,朱瞻基也太忙了。

秦睿在南京也没事,

采购,疯狂采购,四个少有张杰这个带路当,他就带着宋海坤和秦兴武两人到处逛。历朝历代都有迁天下富户以充京都的惯例,应天府的富人真多,再加上文气比较盛,秦睿恍然间有种回到后世的感觉,看到新奇玩意就买!

秦睿估计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来这么远的地方了,所以他列了一大串送礼的清单,开始给每个人配置礼品,家里人太多,老人要送、小孩也要送,还有两个敲诈勒索、狮子大开口的人也要送。顾嘉、顾青云也不能丢了,宋世杰估计也回来了,他家人也要送……

“小杰啊,你说说,还有什么东西,哥可以买?”已经逛了两天,秦睿觉得已经差不多了。

“秦大哥,最近应天府有几样东西很火,就是价格很离谱!一个是明光镜,要几百贯;还有一个是醉仙酿。”张杰想了想,低声说道。

秦睿听了之后,想踢张杰,让老子花钱买自己做得东西,亏他想得出来。秦兴武和宋海坤在一边听了,都乐了起来,笑得张杰一脸懵逼。

几人回到旅店之后,秦睿拿出两块明光镜和两瓶贡品醉仙酿交给张杰,“小杰啊,哥这次出门带的少,你先拿回去用,记住别给那个看不起你的老贼!”

秦睿对张辅恨之入骨啊,就因为张辅差点把自己搞死!大爷的,幸亏老子趴得快,否则还指不定哪里破相呢!

张杰听秦睿叫张辅老贼,也是一脸黑线,张辅是老贼,他不就是小贼了!

张杰前脚刚走,姬友就进来了,“秦少,郑公公来访!”

秦睿一听,先是一愣,瞬间清醒了过来,“可是下西洋的郑公公?”

听到明确答复之后,秦睿赶紧站起身,正了正衣冠,赶紧迎出门去。

只见来人,脸色略黑,应该是长期日晒的缘故;面净无须,刑余之人的特征;五官分明,身材魁梧,尤其一双眼神,似乎能看透人的心魄。

“小子秦睿,见过郑公公!”秦睿躬身施礼,很激动,又见到一个真人。在他个人的观点中,郑和的功绩应该比朱老四大多了。

对于明朝采用的朝贡体系,秦睿是持否定态度的,这属于决策问题;但郑和不计个人安危,带领船队开拓航线,为后世大明海外贸易的拓展,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可以这么说,明朝中后期,中国江南地区的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就是郑和下西洋的余荫,他带领船队西下,培养了一批有技术、有经验的水手,才带动了江南地区商人出海的热情。

郑和跟秦睿坐定之后,心中惊讶于秦睿的年轻,朱棣召他进宫说亚美利加和澳大利亚时,他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今日,陛下召我入宫,与我谈及新粮种与海外无主之地一事,所以特来请教!”

“郑公公稍待片刻!”秦睿起身问旅店掌柜要来纸笔,先趴在桌子上画了一幅地图,这是秦睿这两天努力回想的结果,比画给朱瞻基那副印象派作品强了百倍不止。

秦睿拿着地图,给郑和说起了自己的想法,万里之遥的航程,首先要考虑补给,尤其是淡水补给,茫茫大海除了下雨,就没有淡水。因此秦睿给出来的建议是出了日本海之后,贴着海岸线走,直到白令海峡,以防止在海上迷航。

“秦睿,你说从这里出去之后,有两溜小岛是不是?”郑和看着秦睿画得地图,问道。

“是的郑公!竖着的一排叫做千岛群岛,由几十个小岛组成;横着的一排叫做阿留申群岛,由数百个的小岛屿组成,小岛与小岛之间,间隔数里又或者几百里,具体我就不知道了!”秦睿只记得两个群岛的名字,千岛群岛是因为俄日有所谓的“北方四岛”争端,秦睿上网查过,他才有印象;至于阿留申群岛,一开始只是知道这个词,后来他看到新闻,国产055大驱去阿留申浪,他才查阅的资料是以知道一些。

秦睿心里很清楚,从日本海往北,沿着千岛群岛到堪察加半岛,然后转向阿留申群岛,这样的速度最快,但迷失在海上的机会也是最大。

大海茫茫,一旦迷航那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唯死而已!

当然这是在秦睿这种没有航海经验的人眼里,但对于有航海经验的郑和来讲,有了这副大致的地图,就很有意义了!

看过古代航海地图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图标注的路线和方位,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艺术气息很浓郁!秦睿画得地图可比那些图形象多了。

“那关于新粮种,具体长什么样,你有什么可以说吗?”郑和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

对于红薯、土豆和玉米,这些后世司空见惯的东西,秦睿可是张嘴就来。

“红薯,又叫地瓜,藤生植物,果实埋在地下,圆形、纺锥形,叶径长得像爬墙虎!果实红色、白色都有……”

“土豆,也是果实在地下,形状是圆形或者椭圆形,表面是黄色或者白色为主,叶径不高,最多也就一尺而已……”

“玉米长得高,很好认,一个棒子上面一粒粒,金黄色的……”

“马铃薯、土豆、玉米这三者都在亚美利加之南,大致在这几个可能的位置!”

秦睿边说边写,边写边画,边画边标注。虽然画功不咋地,但大致意思是没问题,到底是化学老师的底子,以前上课时经常要画实验仪器!

郑和就在一边静静的听着,默默的记着,两人一直聊了两个时辰,连饭都是点了两碗面,随便了事。

一直到月上中天,两人才结束。

“陛下说你是天授之人,我本来还不信,听你一席话,看来陛下没有瞎说,你见识果然不俗,咱家佩服,佩服!”郑和看着眼前这个少年,眼光中露出一种难以说清的神色

“郑公说笑了,小子只不过侥天之幸,哪及得上郑公乘风破浪、宣威海外!”商业互捧又开始了,秦睿自然是轻车熟路。

“这些资料咱家带回去研究一下,如果有疑问,再来找你!”郑和将秦睿写得、画得所有东西全部收了起来。

“郑公但有所闻,秦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日若郑公前往此处,一定要告诉我,我这次回去之后,做两具千里镜送给郑公,在海上或许能用到!”秦睿想了想,好像自己能做的就只有望远镜了,六分仪他倒是想啊,他连看都没看过。

秦睿只是在《金蝉脱壳》中,看到史泰龙用圆珠笔做了一个确认海上方位的仪器,但就是看了一眼,也没去研究。

“千里镜?”郑和从来没听过这个词,但名字确实很吸引人。

“嗯,一种能看个三五里,七八里距离的仪器,不过得给我点时间,我先研究研究!”秦睿知道望远镜的原理,但怎么做出来,这就涉及到技术问题了。

郑和听了之后,眼睛瞬间亮了,若在海上能看到七八里之外,那他就更有把握了。

秦睿之所以这么热情的接待郑和,并不是想撺掇郑和去南美找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些只是其中一个原因,算是为国为民吧。他还有个比较自私的理由,那就是美洲大陆的黄金!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美洲大陆的人民不把黄金当钱用,更多的是装饰品、首饰之类用途。

这多浪费啊,如果能到自己手里,那得发挥多大作用啊!至少躺平是没问题了。

小钱钱,真心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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