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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林氏集团(1 / 1)

林夕的脚活动不便,我开车将她送回了家。

送到之后,我便打算离开,而林夕却拉住了我:“查逸,能给我再做一次晚餐吗......”

我有些戏虐地看着她:“怎么,早上还怕我给你下毒,现在不怕了?”

林夕脸色一冷:“不做拉倒,离开我的家!”

“这是你求人给你做饭的态度吗?切,你这臭脾气,谁以后娶了你,没几天就得离婚!”

林夕美目死死地瞪着我,最后只是叫来了小武抱着,不再搭理我。

我离开了出租屋,向着超市走去,实际上我是很愿意为林夕做晚餐的,因为已经很久没有让我能感到家的感觉了。

我买了许多菜,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在发工资前,我每天的开销只能靠着咖啡店的收入来支撑了,如果不收入一分钱,那么我那天也将身无分文!

再次回到出租屋,发现林夕房间门已经关上。我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准备丰盛的晚餐。

菜基本上炒好了,我正打算卸下围裙时,身后传来了林夕惊讶的声音:“你没走?”

在林夕惊讶的表情下,我把饭菜端上餐桌,淡定道:“别看着了,快来吃。我专门炖了排骨,对你的脚恢复会有帮助。”

林夕就怔怔地望着我,眼圈忽然泛红,用手捂住了嘴巴,肩膀微微颤抖起来。

“我靠,你咋给整哭了,我没欺负你啊!”我直接傻眼了,怎么给哭上了?

林夕流了两行泪水,神情复杂地坐在我对面,吃了一口专门炖给她的排骨,声音颤抖道:“查逸,谢谢你.....”

“啊?”

“谢谢你,为我做晚餐,从来.....从来没有人为我做过饭。”林夕红着眼圈,没了平日的冷漠。现在的她,更像个普通的女人,不会有在职场上那样的强势。

我也被她的情绪所感染,沉默着点起一根烟,久久不语。

......吃完饭,林夕道:“你搬回来吧,我可以给你留一间屋子.....”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要知道当初她为了赶我出去可是费了不小的功夫。我试探性地问道:“那我们这是.....同居?”

“同居?如果你要这么叫,算是吧。”林夕想了想,又补充道:“不是白住,你得交房租.....每天都给我做饭吃,家务你都做,这就是你的房租。”

我奇怪的瞥向林夕,这意思我变相成她保姆了?

也罢,相比较每天睡在咖啡店里,我宁愿每天给林夕当保姆!

林夕很快又恢复了她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但对我的态度比之前好了许多,再也不会用看垃圾的眼神看我了。

她坐在沙发上用电脑工作,而我和小武在一旁玩着,我不禁感慨,在几个星期以前,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会轮到如今这种地步。

而林夕,就像是生活送给我的一杯酒,让我再次跌入迷茫。对于她,我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尽管嘴上说着很讨厌她,但每次看到她难受的样子,总让我不忍心去放任不顾。

“你还在忙着那本小说的版权吗?”我问。

林夕点点头,说那本小说的版权对她来说非常重要。

我嗯了一声,点起一根烟走到阳台上,拿出电话打给了出版社的主编。

“喂,王主编,睡了吗?”

“呦,是你小子啊!八百年不联系我一次,这次找我难不成是想开新书了?我等你太久了!”王主编有些激动,他一直很欣赏我,只不过我写完那本小说后,再没有打算往下写的打算了。

我不是一个职业作者,那本小说只是我悲痛之际写出的宣泄物,它能火,也只是一个意外。

“不是开新书,我就想问问,最近是不是有个公司一直在收购小说版权想要拍成电影?”

“你是说林氏集团?没错,我都拒绝了,当初和你签的合同,明确提到不能把小说版权卖给任何一个出品方。”

林夕的公司就叫做林氏集团,果然王主编拒绝了她。

打听这个事儿我只是很好奇林夕为什么一定要盯着这本小说不放,我问王主编:“林夕集团出价多少钱?”

“八百万。”

嘶......我整个人都颤抖了一下,乖乖,八百万!我怎么也想不到,我曾经写下的小说,如今居然会值八百万......王主编估计也挺心动的,他劝慰我:“查逸,我意思你考虑考虑这件事,八百万我们出版社老板特别想卖出去这版权,对我们这小出版社来说是一笔巨资。如果你同意,我们老板可以不顾你已经卖出版权的条约,让你也有一百万的收入。”

对于那一百万,我丝毫没有心动,我冷声道:“王主编,这版权不能卖,否则你们就是违约!”

“我就是建议你而已.....唉,林氏集团高层最近在内争,林家家主去世了,现在由他的女儿林夕继承在天安的公司,而那些股东们不打算把公司交给林夕。现在林夕想靠着你这本小说拍成电影,巩固自己在公司内部的地位。”王主编并不知道我和林夕现在共处一件屋檐下,只是随意说出了其中的隐情。

......挂掉电话,我心情无比复杂,难怪林夕对小说版权如此上心,想必如果没有这本小说的巩固,她父亲的家业就要被公司里的老狐狸们吞并掉。

林夕的父亲也在不久前去世,很难想象林夕一边要面对公司里的压力,又还沉浸在父亲去世的悲痛中。

我记起一个星期前,林夕搬来的第二天,我撕毁她的房产证,对她嘶吼的场面,不由内疚无比。

不过小说版权我是说什么都不会卖掉的,它的神圣,不该被世俗所污染!

我希望林夕可以入手其他小说,不要在我这本小说上浪费时间了,否则她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泥潭中。

“林夕,要不你换一本小说收购吧,我刚才向我出版社的朋友打听了,《记忆中的孤岛》作者当初卖出版权,他和出版社签了合同,条约中明确规定不能卖给任何一个电影出品方,否则出版社是要赔付千万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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