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6章 血族端倪(1 / 1)

这种阴冷的气息,宁凡一共察觉到了五道。

这五头吸血鬼,全都是机灵鬼。

最高不过真元巅峰的实力,但对窥视的目光与气息非常灵敏,好几次都疑惑的看向宁凡。

若非宁凡穿着一身制服,负责现场事情,只怕这些人早就开始怀疑。

“血族还是有些底蕴的。最起码这份警觉,就超越了寻常武者。”

其实细心观察,就可以发现。

在比肩接踵的人潮里,这五个西方人附近,差不多成了真空地带。

在其附近的普通人,受到气息的影响,本能的避开一旁。

只不过这里人山人海,所以看起来不明显而已。

想起刚才的方位,宁凡沉吟一句,“五头吸血鬼,四男一女,似乎划分成是三个阵营。”

其中只有那个女人落单,不动声色的混迹在人群中,也是唯一没用黑魔法的人。

“这里交给你们了。”

说完,宁凡朝着会场内走去。

露丝今晚的演唱会,作为东道主的许氏集团,许若兰以及一众高管全都出席了。

万一这五人不遵守族令,那里面将会成为修罗场。

“如果你们只是老老实实的调查,那我们就相安无事。否则你们就别想回去了。”

宁凡眼神一冷,只要这五头吸血鬼不作案,他就会坐视不理。

“欧阳菲菲,你继续调查吸血事件。”

交代一声后,宁凡来到了后台处,这里有个贵宾休息区,许若兰等人全在里面休息。

正在布置工作的朱学涛,精神紧张的说道,“宁经理,你来了。是不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满头大汗的朱学涛,宁凡调侃道,“朱经理放轻松点,这么紧张会神经错乱的。”

“能不紧张吗?”

说着,朱学涛偷偷朝后面看了一眼,门内就是贵宾室,坐着公司老总与高管。

万一出个小差错,都会在领导心中造成负面形象。

“外面的情况很好,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休息一下。”

“我哪敢休息。”

话是这么说,可朱学涛的神情却明显松了一点。

等到演唱会开始,整座体育馆除了消防通道外,其他出入口全都会封闭。

到时候,保安部的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来进来帮忙。

以朱学涛副经理的身份,都要出来站岗,可见人手的紧张。

“露丝小姐呢?”

“还在化妆室。”

宁凡皱眉道,“谁负责那里的站岗。”

“露丝小姐的私人保镖。”

“那我过去看看。”

明知道自己不受待见,可宁凡却不得不去。

自从出现这五头吸血鬼后,整个体育馆最危险的人就是露丝。

血族对鲜血的渴望,宁凡并不清楚。

可当初与林萧一战,那头有着僵尸与血族体质的怪胎,却表现出对血液的强烈渴望,甚至因此还送了命。

血族是一种优雅、高傲的生物,是魔物中最会享受的另类。

在满长的岁月里,血族沉迷在纸醉金迷中,甚至连生存所需的血液,都开始变的百般挑剔。

血族需要血液,并不一定非要来自人类,就算动物也可以。

可血族却不会喝那些下贱的畜生血液。

就连人类的血,它们会根据血型、年龄、性别、性格……等等,将分成三六九等。

当然也有某些口味重的另类,会据个体嗜好不同,吮吸特定的血液。

简单来说,血族是个很挑食的种族。

一个万众瞩目的性感女星,还是一名处子,对于虚荣嗜血的血族来说,无疑于毒品般的致命诱惑。

宁凡还真有担心,这些吸血鬼会克制不住心底的诱惑。

“真看不出来,露丝居然是处子。”

想到这点,宁凡不禁哑然失笑。

身处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又是以性感艳丽闻名,

这句话要不是出自血族之口。宁凡是打死都不会相信。

在与马菲儿相处的那些天,宁凡知道了不少血族的辛秘。

马菲儿曾经说过,在她所有遇到的魔物中,血族可以说是最温和的魔物,同时也是最难缠的魔物。

与别的魔物不同,血族除了吸血外,基本上于常人无疑,隐藏在人类社会中。

而且血族非常低调,基本上不会“惹是生非”,就连吸食的血液,都是从血站购买。

除了地下黑血站外,甚至有些血族自己开了医院,或鲜血中心,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就这样血族与人类,形成了一个最简单的供需关系,以金钱购买血液。

只要食物得到解决,血族根本就不会乱咬人,可以说是相当低调。

马菲儿说的温和,就是指这些事。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无恶不作的个别。

对于这样的族人,就连血族内部都不会管,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驱魔总会的猎人,清缴的血族魔物,绝大部分是这种情况,并且也只会对作恶的血族下手。

只有这类型的情况,猎人们才不怕血族的报复。

若是只打着驱魔的旗号,胡乱清缴血族,那将会引来血族不死不休的追杀。

不论对方的修为多高、背景多深厚,血族十三氏族甚至会联手将他铲除。

因为这个原因,驱魔总会的猎人,发现血族的踪迹后,往往都会视而不见。

一个有了杀心的血族,可以说是非常难缠的对手。

血族是速度很快,尤其是展开蝠翼后,飞行速度比直升机还快。

并且血族天生就具有夜视能力,还能于黑暗浓为一体,

在夜间作战的能力,简直是堪比梦魇。

还有最很重要一点,血族对鲜血极为敏感。

不仅可以清楚的嗅到,方圆几公里的血液。

还可以根据血液的味道,知道对方的信息。

因此凡是被血族打伤后,很少有人能逃过追杀。

无论你逃得多远、潜藏的多精妙,只要记住你血液的味道,血族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你。

所以马菲儿这样的猎人,随身都会带一瓶快速凝血剂。

若是不能止住伤口,隔绝血液的味道,那就永远处在血族的眼皮下。

在血液方面,血族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大拿。

只要鼻子一嗅,就可以知道血液主人的各项生理信息,比科学仪器还要准。

既然血族说露丝是处子,那就做不了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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