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劫难逃(1 / 1)

丁喆住的这套房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房子不大却历史悠久,楼上用来做卧室,楼下用来做起居室,住我们两个人刚刚好。丁喆去S市的那几年,房子一直空着,因为是LC区人口流动还挺大,老邻居几乎都已经搬走,新搬进来的邻居大部分都是朝九晚五的青年人,平时并没有闲人来串门,正好我俩乐得清静。

住到一起我才发现,丁喆是个极简主义者,除了基本的生活必备品,家里很少有别的东西,装饰品更是一件也看不到,我也不喜欢繁琐,这可能是有过久居他乡者的通病——总觉得搬家麻烦,所以略有几件重合的生活用品也被我处理掉了。

每天除了工作之外,最大的乐事就是待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规划结婚旅行了——我们打算用一个月的时间从东亚出发至欧洲为终点,期间尽可能的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这实在是个大活,要是不计划缜密了,到时候流落街头、客死他乡,甚至两人大打出手都是说不定的事儿。鉴于丁喆工作比我要忙,所以大部分的路线规划、酒店预订、攻略制作都是我来做的。好在是以玩和吃为目的,我还挺乐在其中的。

这个时候小铃铛的重要性又得以彰显了,她基本上帮我搞定了全线的酒店住宿,还发给我好多线路资料作为参考。因为用的是丁喆的电脑,我有次忘记随手保存的文件去哪儿了,找来找去翻到一个标注着照片的文件夹。

按理说这是丁喆的私人资料,而且保存的路径还挺偏僻,道义上我是不应该看的,但是试问有几个女人能忍住不点开的诱惑。我只能说,其实我没想点开,只是我的手不听话。

打开以后里面是许多个子文件夹,我随手打开一个,里面是他之前的一些旧照片,并没有什么特别。我试着又打开一个,这个里面应该是之前他做调酒师的一些作品,拖拽着鼠标翻了翻,有点乏味。

我把这个文件夹也关上了,毕竟算是一种偷窥,心里还是有些许罪恶感的。我最后又瞧了两眼,正准备停下罪恶之手的时候,在屏幕的右侧我看见了一个文件夹标注着“刘晓曦”。我不由自主的“嗯?”了一声,虽说有段时间没有听见这个名字了,但是一点也不影响我对它的敏感性——这次我想都没想的就点开了。

说实话,在我心里其实百分之九十认为只是一个重名的姑娘而已,但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真的是刘晓曦,安鲁的前女友。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照片里她跟丁喆在一起分外亲密,完完全全就是恋人的状态,甚至有一些照片可以用隐私来形容。

我默默的看完了这个文件夹里的几十张照片,整个人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情,我甚至不知道应该怎么应对这件事。应该去找丁喆质问他?还是大发脾气?好像又找不到什么理由。我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却真的很小,我的生命里看来逃不开刘晓曦这个劫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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