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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离开佩特(1 / 1)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这是前世一位诗人的名句,讲得是离乡之情。不知道老爹和桑吉心里是否有这样的情怀,但想来他们的心境也不会太差,两个常年背井离乡在外流浪的异乡人,只怕早已经熟悉了这样的情况。

早晨的佩特还沐浴在初升红日的光芒里,拉塞尔看着那些早起的居民们大声地跟老爹打招呼,那条流过镇子的小河泛着金鳞鳞的光泽,远远看去影影绰绰的人在河边打水。恍惚间如同置身一个复古的电影世界里,那一瞬间拉塞尔无法分辨,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两个多月的平静生活,都快要磨平了他对这个世界的恐惧,艾涅狄格庄园里的生活令他满意,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骷髅,没有厮杀和异火,一切都很好,虽然刚开始很穷困,但在能够果腹之后,拉塞尔觉得他对生活没有更多的要求了。

拉塞尔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因为他不知道这是个怎样的世界。在佩特居住这么长时间,他从来没有迈出艾涅狄格庄园的大门,更没有去认识任何人。虽然佩特的居民们流传着唐吉诃德黑发儿子的故事,但实际上没有谁认识这个容貌奇异的孩子,多少年以后,人们也只能记起那个骨瘦如柴的孩子裹在一件宽大的衣服里,躺在简易的木板床上淡漠地盯着眼前的客人,纯黑色的眼睛仿佛倒印着世界的影子,充满了孤独和疏离。

即便生活很平静,他也不喜欢接触其他人,除了在老唐吉诃德和桑吉面前,拉塞尔甚至整天都不说话,他在那里一遍又一遍地挥舞着木剑,仿佛在完成一件最伟大的事,当累的时候就坐在艾涅狄格散落在泥土草丛中的石块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方向,可漆黑的眼珠里什么都没有。

老唐吉诃德和桑吉是两个老鳏夫,他们对小孩子的理解还停留在玩具和食物的阶段,所以拉塞尔明显异于常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两人的注意。相反他们为这种情况而暗自欣喜,一个聪明而冷静的懂事孩子,毕竟讨人喜欢。

他们不知道拉塞尔本来是一个亡灵骷髅,他们不知道他的血肉都是后来生成的,他们不知道拉塞尔的脑袋里有着不会熄灭的骷髅形火焰,无数有色无形的丝线从灵魂火种里探出来,然后变成肉质的网络联系着身体各个部分。拉塞尔知道,所以他不喜欢靠近别人,尤其是在眼眶内的几根神经无故崩溃,眼白消失后,他甚至被自己的样子吓到。令他最害怕的情况没有出现,佩特居民们对这个奇特的黑色眼睛没有太多兴趣,蓝,绿,金,紫等各色眼珠在这片大陆上共存,至于老唐吉诃德说的儿子血脉像祖先,这个回答迅速得到镇上居民的认可,传说中的东方人不就是黑色眼睛吗?他们甚至自发联想到艾涅狄格家祖传的黑眼睛。

有人说,哲学是人类最高的学问,而哲学的第一目的就是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哲学最终分化成无数派别,可是拉塞尔自己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困惑,困惑!

无法真正睡眠,也不能做梦,对于未来,拉塞尔尚且没有一个明确的可行计划。时间在他的灵魂中近乎凝固,而且没有什么敌人需要他处心积虑地防备,拉塞尔活的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对于学习艾涅狄格家传剑术,他没有意见,对于去卡宴圣魔法学院他也没有太大兴趣。一切只不过是想讨老头子开心而已,在内心深处拉塞尔非常想去东方看看,见识一下斗气的大时代。

如今拉塞尔也是一个魔法师,他也可以冥想,可以使用最初级的火系魔法,虽然中看不中用,但好歹也可以证明拉塞尔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正式的魔法师。不过在这其中,他也遇到了麻烦,根据拉登留下的魔法精灵学说,拉塞尔无法感应所谓魔法精灵的存在,也就是说除了火系魔法,他无法学习其他的魔法。眼馋了许久的亡灵魔法,只能在灵魂深处埋藏着,至于那些龙族的烙印在灵魂中的强大龙语魔法,他也只能看着。而且拉塞尔强烈怀疑,自己能够使用火系魔法可能跟异火灵魂有关系,或许跟自己的冥想没有一分钱的联系。

这些都是问题,希望在那个传说中的大魔法学院可以解决!

从远处看就能明白佩特官员和商人对艾涅狄格的怨念,巨大的荒废的庄园,占据着镇子最中心的一大片地方,同周围的民居地形成鲜明对比,如同一块丑陋的灰色补丁,而这块补丁就在美女的俏脸上。拉塞尔回头深深地看一眼佩特,掖了掖怀里的小乌鸦,转身跟上老爹他们步伐。

预计步行去佩特去都卡宴需要小两个月,而穷惯了的艾涅狄格族长,决定带着儿子和仆人走完这段路。半路不仅要教儿子家族剑术,还有一些贵族礼仪,见鬼的,恐怕老唐吉诃德都快忘记那些东西了吧!可是帝都的贵族满地走,圣魔法学院更是传说中的狗眼看人低,不懂礼仪的袭爵恐怕不好混下去。

拉塞尔有福了,他不仅要学习那些深奥的剑术,思考魔法咒语,照顾两个老头子和三个畜生,还要学习那该死的贵族礼仪。

异界的食物,唉!说起来都是泪啊!前世的拉塞尔不是一个挑食的人,刚开始作为一个骷髅,也不需要吃东西,只是偶尔怀念那些记忆中美食的味道,后来有了血肉,却又没机会在尝传统美食。艾涅狄格庄园的野果子都快被他们几个人吃光了,那时候是穷,后来有钱了,却发现自己根本不会做,除了一种像盐一样咸的调味品,连个辣椒都找不到,莫明其妙的食材和调料,拉塞尔一下子抓瞎了。想当年,他能够做二十多种味道的方便面,名震诸宿舍楼,可如今混得连猪都不如。老爹见儿子食欲不振,自告奋勇地做一顿美食给拉塞尔。

当老爹把那块烧焦了肉送到他嘴边时,那一股冲天的肉腥味儿还有烧焦味儿,他抱着必死的决心才把那块肉吞下去。就这还把桑吉给羡慕的流口水,好像拉塞尔吞下去的是龙肝凤髓。从那以后,拉塞尔对异界的食物就不再抱希望了,猪食,这是他对这些食物的评价,很中肯。

后来在制茶失败后,他也就彻底认命了,只要吃不死,就往死里吃,这样做的好处是,他明显不再是之前那么干瘦。

老马郭莫和老驴奥丽弗已经正式下岗,开始享受退休后的惬意生活。唐吉诃德和桑吉一致认为,不应该再让他们履行坐骑的义务,可又不放心把这两货留在佩特。所以最后也干脆带上,就当是去享受帝都旅行了。

拉塞尔还没有给小乌鸦取名字,他拒绝了老爹和桑吉的无数提议,强行把冠名权留在手里。当然不是没想好,而是他根本就没想过,内心里他就看不起这个病歪歪的小东西,抱着小乌鸦总会死的信念,拉塞尔认为完全没有取名字的必要,多浪费时间啊!

这只该死的小东西也是不识好歹,它似乎根本无法分辨好坏,偏偏还就喜欢呆在拉塞尔的身边,可惜它不知道身边这个家伙有着怎样恶毒的想法。

从佩特去都卡宴,可以走大路,但老唐吉诃德却执意要走小路,他想着在路上教儿子剑术,那些小路上的低级魔兽正好用来练手。反正距离魔法学院下半年招生开学还早呢!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了,在看到儿子惊人的剑术天赋后,老唐吉诃德自信满满地认为,当到达都卡宴的时候,拉塞尔已经能够成为优秀的剑客。其实老爹还抱着一个隐秘的想法,万一到时候儿子无法被圣魔法学院录取,那么凭借一手剑术考取最好的军事应该没问题吧,即便到时候失败了,去教会的骑士队伍总该没问题。

幸亏拉塞尔不知道老爹的想法,否则他肯定掉头就跑。拉塞尔是谁?一个有完整智慧的亡灵骷髅,况且现在还有血有肉,骗过老爹桑吉他们没问题,他可不敢保证能够骗过教会那些神棍,毕竟教会对亡灵骷髅的了解说不定比拉塞尔都多。一个圣光净化扔过来,不知道还能不能保住这一身肉,因为拉塞尔没有学过光系魔法,而且拉登的记忆中也没有这样的法术,他只能凭借拉登的亡灵魔法和老爹口中的故事传说,大概地把自己定位在亡灵生物的行列里。

在亡者空间里,他就发誓,在没有足够的实力前,绝对不去接近教会那个庞然大物。最近虽然浑浑噩噩过日子,但心里的一些禁忌,他却记得清清楚楚,毕竟关系到身家性命。

雷萨西部是无尽的大海,每年夏季都会有饱含水分的季风给这里带来丰沛的降水,但由于本身纬度较高,冬天也比较冷。好在北部有高大的山脉阻挡冷空气南下,卡宴地区的植物可以放肆的生长。高大的树木在不同的温度里表现出不一样的应对方式,温暖的雨季到来时它们生出宽大的叶片,脉络粗旷纵横,寒冷的季节里它们脱光树叶,表皮上会凝结出一层厚厚的蜡质物,用来抵御寒冷的侵袭。高大的植物有自己应对自然的方式,而那些小型的蓝色,绿色野草也有自己活命的办法,这些小家伙的根系深而密,往往比它们露在地表的部分大四到五倍之多。

在前往都卡宴的路上,拉塞尔不得不听从老爹的话学习剑术,并且在森林里锻炼,希望在抵达目的地之前,能够掌握艾涅狄格的家传剑术。

刚开始的时候,拉塞尔心里一直疑惑,都卡宴号称西部最繁荣的都城,怎么会有这么大而荒凉的森林?

后来听桑吉的解释,差点没把鼻子给气歪了,原来老爹为了儿子有一个好的练习环境,竟然绕远路!也就是说,放着宽敞笔直的大路不走,专门走小路,而且从卡宴的西南方向的佩特走到东南方的大路上,然后去都卡宴。

目的就是为了穿过这条山脉!

这是什么毛病?佩特外面就有一条大路,向北直通都卡宴。雷萨人自称“条条大路通卡宴”,不是在吹牛胯骨,事实就是这样。历史上几乎每个帝国都曾经致力于交通建设,虽然目的是为了军事,但同时也方便了商业和民众。

直到此时,拉塞尔才明白,他们绕了多少路。也就是说,现在已经离开卡宴范围,进入了另外一个行省的地界,然后再寻找这里去都卡宴的路。

魔法时代人类和其他生灵对自然的影响极小,许多森林都没有被开发破坏,环境非常好。可拉塞尔心里的感觉总是不太好,这片深山老林里,他们已经遇到好几队佣兵出没。

佣兵,属于魔法时代的特殊产物,他们通过完成客户的一些任务来谋生。在拉塞尔的理解中,佣兵其实和前世的游侠儿很相似,或者就是异界的墨家子弟。他们基本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凭借自己的魔法,武艺或智慧来赚取佣金,但战争来临时,他们又是最勇猛的战士。

世界上许多游吟诗人在他们的诗歌中,赞美这个职业的英雄们!

但于此同时,佣兵也是社会无奈的写照。魔法师和贵族对各种材料的需求,需要佣兵们在不同的地域寻找收集,或者跨地域交换。以魔兽皮毛血液和晶石论,皮毛和血液是魔法师用来制魔法卷轴或者记录魔法文字信息,晶石更是必不可少的魔法道具,贵族使用魔兽皮毛晶石彰显身份地位。但是那些高贵的魔法师和贵族显然不会亲自跑那么多路去寻找这些东西。普通人面对魔兽的无奈,又无法胜任这项工作,这时候,佣兵的作用立刻凸现出来。

他们作为探险者,商人,游侠,战队等等方式出现在世人面前。拉塞尔听老桑吉说,都卡宴就有一个佣兵公会,属于自发性组织,不接受国家机构的制约。雷萨佣兵公会同时也是西部最大的佣兵公会之一,负责接收,发放,审核等功能。可以在这里注册佣兵队伍,发放任务,接收任务,或领取任务佣金,而佣兵公会只会在这个过程中收取非常少的手续费用。

历史上不乏有一些著名的佣兵团队出现,比如飞龙佣兵团,白斗篷佣兵团等等,那些人最后无一不是名留青史!直至如今,在游吟诗人的歌声里,还能听到他们的事迹。

不过他们与拉塞尔等人无关,两个老人一个小孩,尤其是都穿着“朴素”的衣服,虽然桑吉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贵族的仆人,可从那些佣兵含蓄的笑容里,拉塞尔感觉到质疑和讥讽。那些美好的传说中的热情善良好心的佣兵没有一丝想要伸出援手的意思,这让拉塞尔对世界的现实有了更深的认识。

这里隶属于雷萨帝国东部行省,属于丘陵地区,但也有一些矮山,比如拉塞尔他们现在就在山里,茂盛的森林遮蔽了天穹,脚下没有一条明显的道路,灌木阻挡在前进的每一个方向。

奇特的魔法能量影响着每一个角落里的生物,除了智慧生物,世界各地还有着许多动植物,他们没有高明的智慧,也没有强大的力量,但天生懂得许多生存的方法。

小心翼翼地躲在一丛高大的灌木中,拉塞尔紧盯着不远处的一只有着灰色条纹的动物。不管在哪个世界里,食草的生物都处于生物链的最底端,它们的攻击手段较为单一,防御力差,但逃命技能却很好。今天拉塞尔的目标就是这只角兔,一种脑袋上长着独角的灰色食草生物,肉质鲜美这是它们的原罪。

在进入这片森林后,老爹和桑吉很快展示出令人目瞪口呆的生存技能,从安营扎寨到选择水源,辨认方向,寻找食物,拉塞尔惊讶地发现,在野外生存真的是一门大学问!尤其是在异界,这种随时面临生命危机的地方!

刚开始的几天,拉塞尔吃足了苦头。被一种普通的昆虫咬的浑身疙瘩,又麻又痒,伤口还不时地流出黄色的水。后来不小心碰到一种会把果实炸开的树,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刺看得拉塞尔头皮发麻,更别说这些小刺还会致人昏迷。

看老爹轻易捉到一只角兔,在把半只兔子献入五脏庙,拉塞尔眼睛一亮,觉得这个事情没难度,虽然那东西长着角,但它毕竟是只兔子,还能咬人不成?于是自告奋勇去抓兔子来孝敬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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