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所里的气氛有点儿压抑,小马哥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慰老头。过了好长时间才咬牙切齿的说道:
“别墅应该考虑发布一个禁酒令了!”
“哈哈,小子,如果你不想每天被人烦,最好打消这个念头!”
卞和已经给自己冲了壶茶水,在旁边自斟自饮上了。别墅里的人都这个熊样,别看所有人都称呼小马哥是老大,可是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没谁会给马野面子,无论是喝酒还是喝茶,根本就不用照顾小马哥。愿意喝自己动手,不愿意喝拉倒!
小马哥的脑子里还琢磨着禁酒令的问题,因为喝酒导致肝脏出毛病的绝对不是卞和一个人,还有鲁智深貌似也非常危险了。任何一个肉长的人,三天两头的被泡在酒缸里,也受不了啊。忽然门口传来了一声朗笑:
“哈哈,不错,有美酒不能喝,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话音落下,一个魁梧的汉子的身影出现在小马哥的面前。
“发布任务的,没到点儿呢,等着吧!”
“我是来消任务的!”
“消任务的?”
小马哥抬头看看刚刚出现的男子,一身的羊皮袄脑袋上还带着一顶毡帽。看这模样小马哥就知道来的是谁了,而且自己在穿越历史的时候,还曾经见过这个家伙,变成鬼之后,他的模样竟然和在他做人的时候没多大区别:
“原来厚葬撒察别乞的任务是你发布的啊,呵呵,还以为你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呢,自己的老大挂了,就任凭其曝尸荒野!”
博尔术,和木华黎的经历非常相似,都曾经是撒察别乞手下的奴隶,铁木真将撒察别乞干掉之后,这货毫不犹豫的就投降了铁木真。没有像木华黎那样,经过了好一番的周折。
“撒察别乞对我和木华黎都有恩,当初的选择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事情。为了一个已经死掉的人,耽误了活着的人的前途,不值得!只是对于撒察别乞被野兽分尸,始终让我耿耿于怀,就算是做鬼了,也没有能够安心,所以才发布了这个任务!”
厚葬撒察别乞的任务是韩素素当初接下来的。小马哥当时并没有看到博尔术,否则,在博尔术和木华黎打斗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能够认出这个成吉思汗的四杰了。
“我有些纳闷,这个任务我完成了,但是木华黎却跟着我跑到现代社会来了,难道你没有发现后来和你一起共事的木华黎有什么不同么?”
“是人总是会变的!”
博尔术轻声的回答。
小马哥让鬼谷子帮助自己处理天罚的事情,其实就是给木华黎找一个替身,替代原来的木华黎。既然历史进程没有改变,他更多的是想要看看替身和本体有什么区别。
这种偷梁换柱小马哥玩过已经不只是一次了,朱亥如是,李牧如是,现在又加上了一个木华黎。
博尔术一句是人都会变的,让小马哥就没词儿了。的确,人和生灵不同。小老虎虽然看上去可爱,但是在它的骨子里依旧是凶残的。就拿别墅里的大虎和小虎来说,那两个小东西可是时不时就露出他们凶残的野性的。这种野性会一直保持到他们成年和老去。但是人不一样,一个凶残的人,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变成一个善良的人,同样,一个善良的人也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变成一个冷漠的疯子。听到博尔术的回答,小马哥心中大定,看来偷梁换柱的这种伎俩,绝对是天衣无缝!
一个酒坛子丢在了小马哥面前的办公桌上,博尔术用手指了指小黑板上的任务:
“任务我消了,这个算是报酬!”
“靠,我辛辛苦苦完成了厚葬撒察别乞的任务,竟然用一小坛子酒就把我打发了?”
“小马哥,不要贪心不足啊。这坛子酒的价值可不低哟。这是当初在我刚刚投靠铁木真的时候,埋藏在地下的一坛好酒,后来战事比较多,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不久之前,我竟然无意中找到了这玩意,所以才把他给你带过来了!从元初到现在,你可以琢磨琢磨他在地下经过了多少年头,如果不是为了请兄弟你帮我完成生前的夙愿,恐怕还舍不得给你呢!”
“啊?”
不只是小马哥,老卞和的眼中都开始婧茫闪烁,无论是不是一个好酒的人,在听到世间竟然有储藏了这么长时间的美酒,恐怕都会是这幅样子。
记得在一则新闻上小马哥曾经看到过一小坛子秦朝的好酒,在拍卖会上拍出了天价。虽然元朝的酒还不能够和秦朝相比,但是价值也绝对不菲。这种东西根本就不是为了喝的,而是为了看的,随便喝上一滴,估计都够买的下一栋别墅了。不得不承认,这不起眼的酒水,已经成为了小马哥自从到中介所工作到现在以来,最丰厚的报酬。相比这个,什么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年份酒,简直弱爆了。从元初到现在,近千年的窖藏啊!
博尔术看着小马哥金光闪闪的眸子,笑了笑:
“看来没问题了,小马哥,后会有期,放下了心事,我也该去享受新的人生了!”
很快他的身影就变得朦胧,最终完全消失在中介所里。
卞和嗖的一下跳到了办公桌前,几乎和小马哥同时身手将坛子抱住。这东西的价值真的无法用语言来估量。两个人互相对视着,谁都不肯放手。
在他们僵持的时候,门口传来了慵懒的声音:
“我勒个去,还以为到中介所这边,可以谁个安稳觉呢,原来这儿也藏着两个酒鬼。马野,我被你给忽悠了,你告诉我,到了这里,睡觉不犯法的!”
听动静就知道来的人是谁了,小马哥和卞和的视线都落在了陈庆之身上。冰天雪地里,这货竟然还是穿着单衣单衫。小马哥听玲儿和自己说了,陈庆之之所以不穿棉衣倒不是真的因为他有多抗冻,而是嫌麻烦。
懒到这个程度,恐怕天底下真的是找不出第二份了。
现在这货就被冻得脸色青紫,懒洋洋的看着抢夺一个酒坛子的两个家伙。在他的脸上看不出多生气的样子,估计是连发火都懒得发。
“靠,谁告诉你睡觉也犯法的!”
“愣头青,他告诉我,不和他们一起欢庆,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犯罪和犯法有什么区别我也懒得想,也不在乎。可是那些家伙实在是太吵了,根本就睡不着嘛!”
对陈庆之的懒,小马哥早就见识过,卞和可是第一次听说,吃惊的张大了嘴巴,趁着这个空当,小马哥一把将酒坛子抢过来,紧紧的抱在怀里:
“你迟早会懒死,放心,我是在工作期间,这酒是我的报酬,给人看的,不是喝的,躲清闲中介所是个好地方,睡觉去吧,没人会吵到你,即使吵到你了,也只能是鬼!”
“是嘛,那我就放心了!”
一边说着,陈庆之一边迈着慵懒的步子向后面的卧室中走去,看着他睡眼朦胧的样子,小马哥真担心这货会走着走着,在半路上就睡着了。
卞和一把扯过了经过他身边的陈庆之:
“老陈,你当初就是这个熊样的,怎么成的战神啊?”
看年纪陈庆之不大,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了,称呼他老陈也没什么不妥当的。更何况,在历史上的很多朝代中,三十多岁的人就能够当爷爷,自称老夫。陈庆之绝对够资格担得起这个“老”字!
不耐烦的甩开卞和的手:
“真是麻烦,怎么每个人都要问这个问题啊,小马哥,老卞,你们两个听好了,我最后说一次,以后有人如果问起来,你们替我回答就行了!战神是别人称呼我的,我自己才懒得理会这个狗屁的称呼呢,盛名所累啊!”
“百战百胜,以少胜多,这你怎么说?”
“和小马哥说过了,不是我有多强,而是我的对手太弱了。每次我率领的家伙都是和我一样的懒人。大家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懒死了才好呢。所以每次打仗的时候,我们都是抱着必死的心态,疯狂冲击敌人的军阵,根本就没想着活着回来。可是每一次我们都活下来了,死不了,就接着懒下去呗!”
说完这一大堆话,陈庆之已经是哈欠连天了,晃晃悠悠的向卧室中走去,砰的一声房门禁闭,把小马哥和卞和都吓得一哆嗦。
“靠,只要玩命就能够成为战神?这尼玛……”
卞和已经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还以为陈庆之的悍不畏死是为了梁国的忠诚,现在看来,这货是在求死不得的情况下屡屡创造的奇迹啊!
现在小马哥都已经相信这货的话是真的了,不是陈庆之有多强,而是他的对手太弱了!
“生不逢时啊!”
卞和就差没有泪流满面了,小马哥也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看来两个人心中都抱着同样的想法,假如他们是生活在陈庆之的年代,没准也能混个战神什么的当一当。只是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不惜性命,和懂得用脑子做事,还拥有读心术这样的本领,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
战神,终究还是一个传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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