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什么?好心没好报?沈寒非就是这个状态。
他骂了,说完了,点醒了司胤衍,然后,他起身,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寒非!看起来你很了解你嫂子啊?”
嫂子和小叔子,千古暧昧的对象!
沈寒非脚一软,后背发凉,心中骂自己没出息,靠,他对叶安玖一点想法都没有,为毛要心虚脚软?
司胤衍倒是没有对他做什么,只是拍拍他的肩,然后走了。
走了?就这样?
不曾想,他还没出去,陆林进来了,客气弯腰:“沈总!总裁让你继续住持会议!”
沈寒非眼睛一竖:“那他呢?”
陆林推推眼镜:“目测是去找老板娘了!”
刚刚老板出去的时候表情也不太好看,但绝对是冰山消融,火山沉寂的现象,也就是说,雨过天晴了。
沈寒非瞪:“靠!我开导他,引导他走出人生的迷障,他居然恩将仇报?”
前段时间因为叶安玖出事,他被拉来摁在副总的位置上,差点累成狗,看在叶安玖差点丢命的份儿上,他认了,可,如今他自己作妖吵架,弄得嫂子跑了,为了追老婆,又把他拉来顶缸,他是欠了他们夫妻两的吗?
不满,非常的不满,全都是不满,要命的不满!
“沈总!你现在代表的是总裁!”
“嗯!”
“我们现在在开会!”
“我知道!”
“那你能把你尊贵的大腿拿开吗?你压着我的座位了!”
转头,看向陆林,冷笑:“陆总助,你现在对我意见很大嘛!”
瞥了眼沈寒非,目测大姨夫来了,叹口气:“不敢!你请随意,我站着就好!”
看在他解决了总裁那个大魔王的份儿上,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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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老爷子正在剃他刚刚长出来不久的灰白胡须。
九十岁的老人,很多喜欢留点胡须,偶尔捋一下,装一下仙风道骨,可老爷子不是,这么多年,从未把胡须留长过。
一是因为他是军人,想来喜欢干脆利落,干干净净多好?
二是因为某年去参加国宴的时候,他跟一个差不多年纪的文学界老头子坐一起,对方留了胡子,模样也有几分要成仙的架势,然后,在吃饭喝汤的时候,老爷子亲眼看着一滴汤汁从对方的嘴里流出来,顺着胡子滴落,然后掉进汤里,恶心得那顿饭他都没吃,这么多年,想一次就恶心一次,所以对于胡子,他是深恶痛绝,一定要刮干净。
“少爷去花都了!”
老爷子的手一顿,嗤笑:“舍得去了?我还以为他有多硬气呢?老婆孩子热炕头,他居然因为怯懦想着要单身,脑壳里进水了,这么没胆气,老子都不好意思说他是我孙子!”
刚刚进门的司爸爸脚步一顿,这老爷子最近对他的孙子怨念颇深啊,明明以前最宠爱的。
“对了?安玖那丫头呢?去花都干嘛了?”
说起这个,还真不好说,司爸爸让报信的人退下,自己把传来的消息说了,当然,必须要润色,不能说得那么暧昧。
说是阎霆死皮赖脸的追安玖,说安玖去找燕北轩是因为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也算是还原了事实。
“阎家的小子?他爹是那个?闫伟光还是阎瑞诚?”
两个闫字不同,其实意思是一样的,不过是不同分支上下来,然后经过变迁,又在花都合成了一脉,一家俩主,一人想要带着家族从政,一人想要掌握军权,这才是导致阎家被燕家压制,挣扎却难以翻身。
闫伟光掌握的是军区大权,阎瑞诚掌握的是家族大权,分庭抗衡,当然,两人的德性也是完全的两个样。
“是阎瑞诚的儿子,排第三!”
“哦!好啊,正好给那个混小子敲敲警钟!”老爷子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
当然,如果换成闫伟光,也许老爷子就不是这个态度,说不定直接派人去动手了。
闫伟光和阎瑞诚完全是两种人,一个是毒蛇,一个是豺狼,豺狼虽然也不是什么好物种,但好歹还穿上了人皮,讲几分道理;而毒蛇,那就是见谁都咬,且下口就是毒。
当然司诚均和闫伟光同在一军区,如果不是苏老爷子出手拉了一把,司诚均恐怕就栽在闫伟光手里了,暗地里下黑手,偏偏还没有证据,当年也是把老爷子气的不轻,直接就开枪,如果不是苏老爷子压了一下,那子弹绝对打到了闫伟光,可想而知他有多生气。
“对了,那个叫阎霆的小子品行如何?”
“纨绔子弟一个,有几分聪明,不过都用在玩女人上了,除了点儿小产业,没什么大作为!”
虽然在一般人眼里,阎霆那产业已经是土豪了,可在真正的世家眼里,那就跟小孩子闹着玩一样。
“不行!这样的人怎么能追求安玖?没有上进心,还花心滥情,哪儿配得上安玖?”老爷子一脸的不满,很是嫌弃。
司诚均哑然:“老爷子,您是不是搞错了?那是您的孙媳,您该抵制一切靠近她的男人才是,你这样子,怎么像是相看孙女婿?”
好挑选追求叶安玖的男子,都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
老爷子嗤笑:“抵制别的男人,乱吃飞醋,那是你儿子该做的事情,老头子只看人,那混账要是真跟安玖离婚了,我收安玖做亲孙女,招赘个优秀的孙女婿,气不死他!”
不得不说,老爷子这招,够毒的,司先生要是真闹到离婚了,一回头,老婆成了妹妹,还整天跟着另外的男人亲亲我我,那场面,想想都觉得受不了,真要成了,不气死才怪!
司诚均心里叹气,虽然自己儿子不争气,但好歹还是自家的亲,他可没老爷子那么‘开阔宽广’的心胸。
多个女儿他不介意,他也确实喜欢叶安玖那性子,但再弄个女婿,最后膈应的,一定不仅仅是司胤衍一个人。
所以,还是希望司胤衍给力点儿,把儿媳妇找回来吧。不然,女儿他认了,要不把儿子丢了,然后当女婿招回来?
嗯,好像这主意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