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凯并不知道身后的陈诗诗已经吃惊得张大了嘴巴,自顾欣赏了一会儿这幅关山月的作品后,才遗憾的嘀咕了一声,“要是能够看到这幅画的原稿就好了。”
陈诗诗迅速恢复了平静,刚才震惊的表情并没有让杨杰凯发觉,招呼服务生点了些菜后,就和杨杰凯聊着一些国学知识,等着秦风等人的到来。
“卧槽,五星级大酒楼啊,这回可开眼了!”
楼道上传来一个声音,杨杰凯皱了皱眉头,不用猜也知道是公孙那只土鳖发出的声音。
“卧槽,这么大的包房,啧啧,你看看这椅子,这桌子,还有这地毯,比我穿的衣服料子还好啊,服务员,这地毯呆会儿我能不能带点儿走,回去做件衣裳穿!”
公孙推开门走进包房,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一副地道的乡巴佬进城,要不是秦风眼疾手快一把将他嘴捂住,指不定这小子还会说出什么跌份儿的话出来。
“都来啦,怎么就你们仨,保安部的其他人呢。”陈诗诗见秦风等人进来后,立即笑盈盈的起身招呼。
“他们都有事儿来不了。”秦风说道,说的时候还不怀好意的看了杨杰凯一眼,杨杰凯看着这三个电灯泡,不由得一脸沮丧。
对于秦风心里的那点小九九杨杰凯再清楚不过,说是别人有事儿,鬼才相信,这小子除了公孙和老棍子以外,压根儿就没通知其他人。
秦风平日里靠着这双桃花眼,倒也和几个MM参加过一些高档饭局,算是见过世面的人,虽然也有着几分惊讶,但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笑呵呵的和陈诗诗打着招呼,举手投足间倒是有那么点绅士风度的味道。
老棍子从一进门开始,便目不斜视,简单和陈诗诗打了个招呼后,就自顾的坐到一旁,点起一根无过滤嘴的烟卷巴塔巴塔的抽着,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菜品样样精致,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让公孙这只土鳖瞪大了眼睛,非常没有素质的狼吞虎咽,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席间,陈诗诗表现的落落大方,要了几瓶红酒,礼貌的和几人一一碰杯,言谈举止大方得体。
只不过像红酒这类高档的玩意儿对公孙等人来说,不仅感觉味道怪怪的,而且每次只能抿一小口,觉得怪憋屈的。
“咦,这就味道怎么怪怪的?”公孙喝了几口,总觉得这酒和他平常喝的酒味道不一样,一脸疑惑的拿过酒瓶子仔细看了起来,一小会儿后,突然发出一声差点让杨杰凯一脚将他踹飞出去的惊呼。
“卧槽,八六年的,我说这酒怎么味道怪怪的,原来是过期了,服务员,过来,你们怎么能拿过期的酒来糊弄我,当我是乡下来的土鳖啊……”
这回连老棍子都不淡定了,直接夹起一根鸡腿把公孙的嘴堵上,一旁的服务员紧咬着牙关,强忍着没有笑出来。
杨杰凯虽然很懂红酒,但他喝着也不太顺口,因为相比之下,他更喜欢喝高度白酒,那种火辣辣烧心窝子的感觉才够刺激。
老棍子和杨杰凯一样,似乎对这酒也没多大兴趣,只是一声不响的吃着菜。
倒是秦风,一副经常出席上流社会一般,优雅的捏着高脚杯,煞有介事的品着酒,举手投足间贵族气十足。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小子是哪家的公子哥,知道他的人却想把这小子痛打一顿。
秦风不仅长着一双非常讨异性喜欢的桃花眼和一副俊俏的面孔,而且平日里总喜欢学着电视里的上流人物,举手投足慢慢模仿着,时间长了,在这类场合便足以以假乱真,不了解他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这小子不过就是个小保安。
虽然秦风喝着这八六年名贵红酒也觉得难喝至极,不过气质上却毫无瑕疵,每抿下一口,都一副享受陶醉的模样。
“小诗,要不来点白酒吧,这酒实在喝不惯。”
老棍子又尝试着抿了一口红酒,实在是喝不出什么味来,才抬头说了一句。
虽然老棍子这句话说到杨杰凯等人心坎上去了,但这么句话还是显得有些唐突了,所以此言一出,立即遭到包括杨杰凯在内的人一通指责。
“行,反正这酒我喝着也不习惯。”陈诗诗出乎意料的说了那么一句,也不理会一脸惊愕的杨杰凯等人,对旁边候着的服务员到,“来几瓶茅台,谢谢。”
不一会儿,几瓶茅台便拿了上来,陈诗诗为自己倒了一小杯,仰头一口干掉,说了句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话,“还是这酒过瘾,辣乎乎的!”
陈诗诗外表看上去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说出这么句超级女汉子的话所引起的反差极具冲击力。
“老棍子哥哥,我也爱喝白酒,我敬你一杯。”陈诗诗又倒了一小杯,一面对老棍子说着,一面扭头对愣愣的杨杰凯等人说道:“你们既然爱喝红酒就继续喝红酒吧,我和果子哥哥一样都爱和白酒。”
老棍子举起酒杯和陈诗诗碰了一下,仰头一饮而尽,放下酒杯似笑非笑的看了一脸错愕的杨杰凯等人一眼。
杨杰凯虽然也很想和白酒,但刚才牛都吹了,所以只得硬着头皮道:“嘿嘿,我们就爱喝红酒,呵呵,秦风,是不是啊。”
秦风也咬牙点了点头,“对,我就爱喝红酒,我一喝红酒就开心,来,咱干了!”
一通酒喝下肚后,老棍子和陈诗诗明显有些高了,因为都和白酒,话也多了起来,相互不断聊着,把杨杰凯等人晾在了一边,弄的杨杰凯欲哭无泪,没事儿装什么B啊!
“杨大哥,果子哥,秦风哥哥,公孙,今天有些晚了,我得先回去了,你们接着吃吧,呆会儿结账的时候就说我名字和电话号码就行。”
陈诗诗的小脸有些红晕,不过神态看起来并无醉意,起身告辞。
杨杰凯等人也没做挽留,理解一个姑娘家肯定不能和一群大老爷们儿喝得太晚,也就只好起身相送。
将陈诗诗送上出租车后,几人才又回到包房里。
秦风眼疾手快,抓起一瓶刚打开的茅台咕咚咕咚仰头就大灌一起。
“好酒,真他娘痛快!”秦风放下酒瓶子,一脸满足,刚才可是把他憋坏了。
杨杰凯虽然不是嗜酒如命,但刚才几杯红酒下肚,馋虫也被勾了起来,只不过动作没秦风那般鲁莽,还是倒进杯子连灌了几杯。
老棍子倒是依然不仅不满的喝酒吃菜,是不是瞟上杨杰凯等人一眼,像是在说:不做死就不会死。
“我决定了!”秦风咕咚灌下一杯酒,坚定道:“从今天开始,我决定爱上小诗,要让他做我老婆!”
“算了吧你!”公孙嘴里塞的满满当当,白了秦风一眼,道:“就你那样也敢说这话,你和人陈诗诗就不是一个档次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公孙,你小子说啥呢?我怎么了?我就怎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秦风被公孙这句挖苦惹得有些怒了,呼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
杨杰凯刚要制止,却被老棍子抬手止住,对秦风道:“激动个啥,坐下!”
老棍子虽然平日里话不多,但真正严肃起来,在秦风等人面前还是有一定威信的。
秦风愤愤坐回原位,对老棍子道:“老棍子,你评评理,公孙这小子是不是欠揍?我怎么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老棍子哼了一声,放下碗筷,白了秦风一眼,“我说你是不是猪脑子,公孙都能看出的东西难道你就没看出来?”
“有什么问题么?”秦风依然一脸的茫然,不知道老棍子为什么要这样说。
这时,杨杰凯突然笑着插话,“一个公司的前台小妹,能在这种高档的酒楼消费,而且在饭局上言谈举止无懈可击,一看就是经常混迹于上流社会,有着良好的礼仪和修养,你觉得陈诗诗真的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前台小妹吗?”
秦风平日里神经本就大条,刚才也没想那么多,听了杨杰凯的话后这才反应过来,一脸沮丧道,“也是啊,看陈诗诗那样,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你们说,陈诗诗到底是什么人啊,要是个大人物的话,怎么会到咱公司做个前台小妹?”
老棍子端起酒杯,轻轻喝了一口,缓缓道:“我以前就跟你说过,公司里谁都可以碰,哪怕你说要去追林莎我都不拦着,但这个陈诗诗,你绝对不能碰!”
“为啥?”秦风一脸疑惑,“就算陈诗诗家里很有钱,她来公司做前台只是为了体验生活,但也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老棍子捏着酒杯,缓缓道:“反正你记住我的话就行,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通过刚才的事,杨杰凯也可以确定陈诗诗肯定不仅仅是个前台小妹那般简单,但听老棍子说的又好像很严重,不由得疑惑道:“老棍子,莫非这陈诗诗背后有什么不可触碰的东西?”
老棍子没有直接回答杨杰凯的话,像是自言自语,慢悠悠的说了一句,“水面上浮着的冰山,能看见的只是一小部分,看不见的,才是冰山的全貌,要是想完全看清楚冰山是什么样子,只有一种办法!”老棍子说着,缓缓扭头,看着秦风一字一句的道:“那就是把自己沉进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