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1)

阿七也是心虚,在柱子后面躲了半秒,便自己露出了面来。

“我...”阿七有些局促,她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人,也是个不爱说闲话听闲事的人,可今日确实是她的过错了,又被人当场抓住,所以她十分的尴尬。

“我,只是路过,”

这拙劣的措辞,应该是没人信的吧,就算易地而处,换位思考,阿七也是不会相信的吧。毕竟世间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就算是有,明知道有人在那处,又事不关己,也该早早的离开躲避才好,不该听上一耳朵不够还要听上两耳朵。

本来只是含着泪的萧静宜在听到阿七说了这番话之后,一下子眼泪就夺眶而出,憋不住了,泪珠开始大颗大颗的掉,而阿七是真的不知所措,阿七是个不经事的小丫头,是真的不经事,也是真的小丫头,容易心软,也见不得旁人伤心。

“这是你方才赠予我的帕子,现今我将它欢于你,”可能你比我更需要它吧。

阿七发誓,她真的是出于好心。

只是旁人并不是这么觉着的。

因为下一秒萧静宜就面红耳赤、没好气的一把拍开了阿七递着帕子的手,将阿七的手打偏在了一旁,手中的帕子也跌落在了一边。

阿七的手上现起了一个鲜红的印子。

萧静宜很用力,应是特别的委屈了,将自己今天一天在顾南倾那里受的所有委屈都发泄在了阿七的身上了,阿七也是能理解的,被自己的心上人这般无视,又被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恰好看到,是觉着十分的丢人了,发脾气也算是正常,可以理解。

所以说嘛,女孩子不要轻易的喜欢上一个人,特别是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因为这十分的辛苦,开始的辛苦,过程也辛苦,结局也自然是一样的辛苦。

感慨归感慨,毕竟这个世上可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各有各的可怜,是说不清楚的,而萧静宜比起许多人来说,已经是显得格外的幸运了,而阿七并不喜欢这个娇蛮任性、目中无人的小公主,所以阿七并不打算多都停留,“公主若是嫌弃奴婢,觉着奴婢在这碍眼了,奴婢便先告退了,”说完阿七便打算离开了。

就在阿七转身离开后的下一秒,就被萧静宜给叫住了,“你站住!”准确的说是吼,也可以说是命令。

阿七觉得很无奈,看来今天是逃不过去了的,“公主还有何吩咐?”于是转过身,面带笑容,很好脾性的说着。

“今日之事,不准你说出去,一个字也不准向旁人提起,”原来萧静宜是怕丢人啊,这个简单,阿七心想我才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来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呢,况且阿七还打算活得再长久一些呢。

“若是被我发现,被我听到一点闲言碎语,我就...”萧静宜还有些不放心,却愣是生生的没有说出口,她就打算怎么样,这个模样,倒还是有些可爱。

阿七心想,这位小公主,心地应该也不是那么的坏吧。

还没等想到她打算将阿七怎么样,阿七就率先一步开了口,回了一句,“公主放心,”阿七说的很笃定,很让人信服的样子,是真的不会说出去的,为了让这位公主安心,阿七还接着补充着说了一句,“奴婢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

“如此,奴婢可以告退了吗?”这下子,萧静宜也该放心了吧。

“走吧,”萧静宜并没有去看阿七,而是不耐烦的甩了甩手,示意阿七可以走了。

下一秒,就又被叫住了,“回来!”

阿七叹了一口气,还有什么事啊?!真是有完没完,没完没了了?!

“公主还有什么要嘱咐奴婢的吗?”

“顾南倾是我中意的人,我不准你喜欢他,也不准你跟我抢你,你也不配,”萧静宜是这样说的。

“南哥哥他不过是人好,见不得旁人受委屈,瞧你可怜,没名没姓,才好心赐了你一个名字罢了,只是好心,你记住了,就算是随便换了一只路边的阿猫阿狗,也是一样的,你听见了没有啊?!”

是在同阿七宣示主权,可这会不会有些太早了,还有些莫名其妙,这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也都是没影的事情,你的疑心病也太重了吧?!

“......”阿七有些不知道说些什么,是有些啼笑皆非了,阿七心想,这位顾公子的魅力究竟有多大,竟然能让人这般的痴迷,而且有些魔怔了。

也许是阿七这片刻的无语还有不知道说些什么的迟疑,让萧静宜觉着她是真的动了这个念头,存了这个心思,便走上了前,伸出手,毫不客气的推了阿七一把,这可真是无妄之灾,无妄之灾啊。

因为是在庭院的长廊下,阿七又有些心不在焉,所以并没有注意萧静宜的突然靠近和突然伸手,也没有想到她会那么用力,但是又转念一想,她确实是十分的用力的,就像她上午还打了自己一巴掌,也十分的用力。

就这样,阿七差点被推下去,翻出了这个长廊,眼看着就要头朝下,严重点可能还要出人命了。

至于为什么说是差点呢,又为什么说是眼看着呢,是因为下一秒阿七就被人给拖住了背,给一把拉了回来,还一不小心的入了他人的怀,要不怎么能说是凑巧呢,无巧不成书么,天下之大,巧合最大。

有幸救了阿七一命的人,叫顾思源,正是顾家大房的公子,顾思源。

“她是人,总能同路边的阿猫阿狗相提并论,公主未免也太欺负人了,”

“你!你少管闲事!”

“公主就算在怎么是金枝玉叶,尊贵之身,也不能随意编排人,给人难堪,说出去,不免让人笑掉了大牙,”你既以说她身份低贱,没有资格,又不配,却仍要在这儿同她牵扯,岂不是自降身份。

“你是打算护着这个小婢女了?”

“怎么?这是顾家,我身为顾家长子,还做不得一个婢女的主吗?”

阿七瞧着顾思源这架势想来是不是单纯的为了一个小婢女才如此的了。

阿七想着,顾思源的母亲虽说是后来被扶上妻位的,可前头顾家那位大奶奶并没有生下一儿半女,而顾思源也是在母亲得了妻位之后所生,所以也算是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的顾家嫡长子,为人也算是努力上进,只是可惜母亲因他得了尊荣,他却因自己的母亲受了牵连。

林念珍不受老太太喜欢,

“”

阿七觉着,这个顾思源长得十分的儒雅,又有点老派之相,同顾南倾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类型,应该是个典型的读书人了,而顾南倾就有点像那些红楼里的楚客。

不得不提的一件事是,阿七觉着十分的奇怪,从前阿七不觉得,如今想想便觉着是了,顾家是大家,理应是顺字排辈的,顾家大少爷叫顾思源,从的应是思字辈,前边后边大大小小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理应是顺着顾思源,一同从的思字辈,而也确实是是如此的,比如,顾思恩、顾思娥等等,可偏偏顾南倾总是这么突兀,这也太奇怪了吧。

虽然说顾南倾这名字取得确实也是很不错的。

顾南倾的母亲,阿七并没有见过,只是听说她早早的就去世了,生着的时候是个难得的美人,不过也不奇怪,至于有多美,参照顾南倾的那张脸便就知晓了,顾南倾就长得十分的好看,母亲自然也是绝美的,

南都,坐落南边,是为都城,天子脚下,自是热闹非凡,引人遐往,络绎不绝。

南都城一年一度的花灯节,更是花名在外,由皇室贵族亲自操持主办,是个佳偶天成,甚是浪漫的美好日子,花好月圆,情意满满,自然是个人人都要凑上一凑的元至佳节。

“公子,买花灯是要送给静公主吗?”

“恩,”

主仆二人一前一后的在街上走着,前头白衣华服大步流星走着的是主人,后头黑衣墨杉小碎步跟着的是仆人。

白衣华服的男子眼睛时不时的看向左右两边的花灯展,似是专心一意的挑选着,又好似漫不经心的。

“公子眼看着也快要到娶妻成家的年岁了,南都城有习俗,花灯予人是指情意交好的意思,公子是对静公主留了心吗?”

在花灯节到来的那一日,买一盏花灯,在烟火燃放之时,亲手送给心爱之人,便是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这是在南都城约定俗成的,等到第二日,男方便会抬着聘礼前往女家提亲,求取佳人,以花灯为信物,结下一双人的情意。

大家都说,那一日看对眼的男女是受到了花灯娘娘的庇佑的,能够保一生情缘顺畅,求一个两厢情好,永不分离。

“我并不知晓这个习俗,”相较于前者的满心雀跃,后者倒显得淡然许多,这份淡然中甚至透着丝丝嘲讽。

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习俗,他怎能不知晓呢?

言下之意是,并不喜欢他口中的“静公主”了?

“公子如今知晓了也不晚,静公主出身皇家,母亲又是东陵世家之女,才情样貌也是一等一的好,是十足十的第一美人儿,又与公子有着自小一起长大的情意,定是相配,公子若是想要娶妻,属下实在想不出除了静公主之外,更为出色的人选了,”

黑衣墨杉的男子也没有顾他的敷衍之色,仍是一个劲的喋喋不休,言语间满是自豪的神色,好像他家公子真的是世间顶顶的好男儿,无人可比的存在一般。

“你今日的话多了些。”

白衣华服的男子在一家花灯摊前停下了脚步,这家的店铺摊规模不是很大,老板应也是个淡泊之人,不像左右四周的为了揽生意而发出的许多嘈杂声,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看着路上行人,熙熙攘攘,却能在不知不觉间引人前往,或许这个老板才是最明白的人,今日的主角,是那一个个精心雕琢,能给人带来美好期许的花灯,而不是在场的所有人。

白衣华服的男子细细的摆弄着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的一个小花灯,只是一只简单小巧的小兔子而已,但令人好奇而为此多看上两眼的是,这只小兔子的眼睛不是红色的,而是淡淡的蓝色中却又泛着一点点紫。

“就要这个了吧,”他轻悠悠的语气,缓缓的开了口,就打算付钱将它带走。

身后的人听闻便低头开始掏钱,放于摊子的摆架上面。

“不好意思,这位公子,这盏花灯已经抢先一步被一位姑娘定下了,”那位老板见状,倒是徐徐的站起了身来,这般解释说道。

“姑娘?”说道的黑衣墨杉的男子,有些惊讶,也是头一回听到有女子主动买花灯的,真是稀奇。

南都城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那便是在花灯节那一日,女子亲自买花灯,是为不吉,所以一般就算再喜欢,也都是会托家中的父兄或者其他任一男子将花灯买来转赠予她,只是图个吉利的姻缘罢了。

黑衣墨杉的男子继续好奇的问道,“既然已经被人定下了,那为何还要放在这里供人买卖?不是成心用来消遣人的吗?”

听他的语气似有些不满,顺带瞥了一眼自家公子手中的那个“兔子”花灯,也没有哪般的特别,很普通的样子,却见着公子爱不释手的模样,应该是很喜欢了。

既然已经被买走了,还放在原来的地方,还被他家公子看中,却不能买回家,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那位姑娘说这盏花灯,她很是喜欢,但此时却苦于没有心爱之人相送,便让老朽留着,将它摆在最显眼的地方,等日后她找到了心爱之人,自会来取的。”老板不慌不忙的解释着说道。

这位老板年岁有些大了,胡子也有些发白了,若不是穿着素色衣衫,旁人还以为这便是天上月老转世做了凡人的呢。

他啊,是靠做花灯为生的,是打小的手艺了,做过的花灯无数,见过的人也是无数,每年都在这里摆着摊子,守着花灯,看着前人后来,来来往往,走走停停,热热闹闹。

“你这老板真是有趣,”黑衣墨杉的男子轻笑了一声,看向一旁自己家的公子一脸孤冷深思的拨弄着手中刚才那盏花灯,迟迟不肯放手,眼中竟然露出丝丝遗憾之色,应该是很喜欢很喜欢了。

他家公子生性淡漠,对什么都是淡淡的模样,素来很少对某样东西流露出什么特别不舍的情感,今日还是头一回见到,对象竟然还是一盏在他看来平平无奇的小花灯。

黑衣墨杉的男子不忍看到他家公子这般模样,敛了敛笑容,一本正经的问道,“老板,还有多的吗?”

“花灯是送给心爱的姑娘的,既是放在心尖上的姑娘,怎还会多?”老板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家的花灯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并没有第二个多余的,”老板这般回答道。

看来是没有多的了,再看老板这个固执倔强的样子,看来他家公子今日是铁定得不到中意的花灯的了。

这时老板开了口,说道,“这位公子若是真喜欢,不如去问问那位姑娘,看她愿不愿意给个人情,转赠于你,也算全了‘得到’二字的愿,”然后就不由分说的指了指前头的方向,“就是前头那位红裙白纱姑娘,”看老板的模样应该也是心中不忍吧。

白衣华服的男子顺着那方向转头望去,看到的是一个曼妙的背影,红色罗裙,在人群中显得有些突兀的耀眼,白色薄纱,又显得不那么明晃晃的夺人眼球,淡雅低调,或许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回首相遇,那个姑娘也回过身来,但看向的并不是他那个方向,只是一秒,便又转身回头,然后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了。

轻纱遮面,看不清正脸,只有一双眼睛清清楚楚的映入他的视线,星星点点,干净纯粹,头上没有一点珠翠,却格外的美的动人。

华灯初上,环城河畔,转身的那一回眸,真的很美。

很多年后,他竟也痴痴狂狂的追着这一副看不清面容的影子,久久不能罢手,日日思念。

“公子,要不要我去追了她来,”黑衣墨杉的男子在一旁小声说道。

“不必了,”白衣华服的男子摆了摆手,眼中的落寞很深很深,低下了头轻轻的说着,“左右也不是意中人,亦没有中意的花灯,”更像是在对着自己说道,下了什么决心似得。

“什么?”很显然,身旁的人没有听见,或者说听见了但没有听得很清楚,又或者说听得很清楚但又不敢相信。

“我们还是早些回府吧,”白衣华服的男子最后看了那一盏依然放在原处的花灯,对身边的人说道,然后转身往另一个方向离去。

而另一边,等在原地的蓝衣女子看到熟悉的身影,赶紧迎了上去,看女子满眼的笑容,便也高兴的问道,“少主,可有看到自己喜欢的花灯?”

“当然,”女子一脸骄傲的模样,很是满足。

“好看吗?”蓝衣女子也是一脸的好奇,继续问道。

“好看,”女子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满满,眼睛里像是能够看到星星一般。

蓝衣女子也点了点头,她玩的高兴就好,然后继续说道,“少主,天色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算路程,到了天也该黑透了,长老怕是会怪罪的,”

“好。”女子点了点头,一口应道。

然后两个人互相挽着手离开了,一路上都是欢声笑语。

在他们各自离去的时候,天上放起了焰火,璀璨夺目,很是好看。

晚上,女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便同一旁睡在地上陪着她的人聊天,问道,“蓝汐,你知道南都城有个习俗吗?”

“什么?”那个被唤做“蓝汐”的女子睁开了眼睛,疑惑的回道。

“元至佳节,花灯赠人,是为男女两厢情好,”女子拨弄着床帘上的细穗,这般说道。

“这个我知道,所以刚才街上才会有那么多成双成对的佳人,热热闹闹的,”蓝汐说道,语气里满满的困意下的随意答道。

躺在床上的女子又接着问道,“可若是一盏花灯同时被两个人看上了呢,那他们还会幸福吗?幸福的又是哪一个呢?又或者是说,花灯娘娘保佑的是它原来的主人的姻缘幸福呢,还是后来得到它的那个人的呢?”女子说这话的时候,皱着眉头,若有所思,努力的回想起,记忆中该有的那个人的模样,却始终记不起来。

可不管如何,她都希望,花灯娘娘保护着的幸福是能让所有人都幸福的幸福,一个人的幸福太孤单,若是只让她一个人才能得到的幸福,她定是不乐意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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