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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度使失去了土地的农民重新回到土地之上,流亡无居者和荫附于豪强名下的佃客也摆脱了束缚,成为**的编户齐民,从而增加了国家控制的劳动人口和征税对象,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一项措施,不但对北魏有利,也为隋唐盛世,奠定了基础,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旷世之举。

最后再来说说“三长制度”。

太和十年(486年),冯太后又主持对地方基层组织——宗主督护制进行改革,实施了“三长制”。

“三长制”即按照汉族的什伍里甲组织的形式,重建北魏的地方基层机构。规定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邻、里、党各设一长,合谓三长,由本乡能办事且守法又有德望者充任,负责检查户口,催征赋役,管理生产,维护治安。任三长者,可优复免除一至二人的官役。

既便利清查荫附户口,又确定了课征赋税的统一准则,防止那些企图逃避赋役者再钻空子,从而削弱了地方豪强的经济实力,增强了国力,提高了中央**的权威。

这些改革措施,对于促进北魏由鲜卑族落后的生产方式向汉族先进的封建生产方式的过渡,即封建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除了这些外,为了使鲜卑族逐渐适应汉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礼仪制度,冯太后大兴教育,尊崇儒法,禁断卜筮、谶纬之学,从而开始了鲜卑族的汉化过程。

人无完人,是个人就有优点、缺点,在施政方面,冯太后的确有着她的强势一面,但在任用等方面,又暴漏出了冯太后的缺点。

毕竟冯太后没有称帝,只是作为辅政角色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或许因为如此,与冯太后接触最多的,还是后宫的阉人,因此,她宠信的阉人较多。

被冯太后宠信的阉人又赵黑、王叡、李丰、张祐、王遇、杞道德等等,在《阉官传》中,简直是数不胜数。

不但被封官加爵,更是被赐以无法估算的钱财、田产、奴婢等,甚至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同亲属都受到了冯太后的照顾,升官发财。

这些人被冯太后宠信到了何种地步,孝文帝拓跋宏见了他们,都得笑脸相迎,并依附他们。不知拓跋宏心里是否觉得憋屈,反正狗熊想想,都觉得挺憋屈的。

这些被宠信的阉人,也并非什么能人才子,冯太后花着大价钱,养着一帮庸人,除了吃喝玩乐、溜须拍马,再无其他能力,不过倒也还好,至少没有祸乱朝政,或许冯太后宠信归宠信,还是有着自己的底线吧。

冯太后也知道自己有着这样、那样的过失,于是害怕别人议论自己,稍起猜疑,便见诛戮。如李?、李惠等人,猜嫌覆灭着有十余家,死者数百人,这些死掉的人,多数为枉错淫滥,无辜受害,天下冤之。

冯太后于太和十四年九月(490年10月17日),病逝于平城,葬于永固陵,累谥“文明太后”,四十九岁。

另,再次强调下,显祖献文帝拓跋弘,不是冯太后的亲生儿子,北魏有着“子贵母死”的制度,在拓跋弘被立为太子时,他的生母李贵人便被赐死了。网上那些写帖子的,能不能别信口开河,能不能对自己写的文字负些责任!

填坑第二步:讲讲高祖孝文皇帝拓跋宏(元宏)

先得加一条,刘宋将领萧道成,于479年,迫使宋顺帝刘准禅位,称帝即位,刘宋灭亡。因为民间有谶歌云:“金刀利刃齐刈之”,意即“齐”将取代“宋”,于是国号为齐,定都建康,是南北朝时期,南朝的第二个政权,史称南齐。

到拓跋宏亲政时,南齐的开国皇帝——太祖高皇帝萧道成,早已驾崩,至于是哪个皇帝当政,咳咳,狗熊再挖个坑,咱后面再讲哈。

冯太后死后,于当年(490年)拓跋宏亲政,继续冯太后的改革。

拓跋宏早有将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的打算,但知道北人都不大乐意南迁,在太和十八年(494年)忽悠大家:

“我们是要南征去,踢齐国的屁股!”

既然是南征,那众人便不能说什么了,于是拓跋宏不但带着将士,连文官都给薅上了。

八月份时,众人浩浩荡荡的向南走,因为要南征,洛阳是必须经过的一个地方,到九月份时,众人终于到达了洛阳。

为什么用“终于”?因为,自他们从平城出发时,便阴雨连绵,即便是马车,在这样的雨天里,也早都淋透了。

于是,众人这一个月的路程,就是在雨水和泥泞中度过的,将士们还倒好,可文官们就受不了,终于抵达洛阳,自然是雀跃不已。

拓跋宏也毫不吝啬,美女佳肴、好住好玩的好生伺候着。

这样过了几天,拓跋宏大手一挥:

“走,咱继续踢齐国的屁股去!”

在这样的温柔乡里渡过多日,又看到中原地带的繁荣似锦,以及不同代地的绿绿葱葱,都有些留恋,吭吭唧唧的不愿再前行。

拓跋宏很是“生气”的说:

“我们兴师动众的,怎么能一事无成!这样怎么警示后人?!如果不愿南行,那就迁都于此!”

于是,迁都一事便这么定了。迁都后,改旧都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的司州改为恒州。

太和十九年(495年),有诏规定了迁都后的丧葬规则:

迁往洛阳之人,自此之后,都归葬邙岭(河南省偃师市北部),不得再葬于恒州、代州,也就是说,迁往洛阳的人,就只能葬在河南境内,不得返回代地安葬。

有夫先葬在北的,妇在南去世,宜返回代地安葬,移父就母或移母就父,都是可以的,但,妻必须从夫,夫先安葬在北,妇今丧在南,妇人从夫,宜返回代地安葬,若反过来,妻子的坟在恒州、代州,夫在洛阳丧,那么就不能葬于恒州、代州,没有夫从妇、以尊就卑之理。若要葬于其他地方,也是允许的。

对官员也有规定:

户属于恒州、燕州(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分恒州东部、幽州北部置燕州。燕州治在今北京昌平区东南沙河镇辛力庄),人却在京洛任职,那么去留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这个丧葬规定,仅对恒州、代州以及洛阳之地,其他诸州,则随意,不受此规定限制。

拓跋宏虽然雷厉风行,但,在迁徙一事上,并没有强硬要求,一些代都的旧贵,并没有全部迁徙,以迁徙者,也任他们往还。

这也是当时形势所迫,毕竟反对迁都的人占多数,拓跋宏使计让迁都成行,但,对于人来说,却不能强硬要求,否则会造成诸多的不稳定。

只是,留下的这些旧贵,反倒成了日后动荡的主力,咳咳,狗熊这里又要挖坑了,后面再讲。我去!这坑左一个、右一个的,填不急了!哎呀,狗熊羞涩啦……

嗯嗯,羞涩之事,先放一边,言归正传哈。

迁都洛阳后,全面改革鲜卑旧俗。

规定以汉服代替鲜卑服,以汉语代替鲜卑语,迁洛鲜卑人以洛阳为籍贯,改鲜卑姓为汉姓,自己也改姓“元”。并鼓励鲜卑贵族与汉人士族联姻,参照南朝典章支付,改革北魏政治制度。

至于为什么改姓“元”,没找到原因,拓跋宏总不能是一时兴起,在众多汉字中,随便这么一指吧。

注意注意!敲黑板中,北魏拓跋宏迁都后,拓跋氏便被元氏取代了。

冯太后和拓跋宏的一系列举动,推动北魏经济、文化、社会、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大力发展,缓解了民族隔阂,对北方各民族人民的融合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因为是在年号“太和”年间进行的革新,史称“太和改制”。

只是,这些措施,都得时间去验证,大部分改革都不是立竿见影的,都得用时间去证明,如果每个人都能有远见,都能预见变法的好处,都能积极的完善制度,都能很好的去执行,那么“吴起变法”不会夭折,商鞅也不会以悲剧收场,“王安石变法”也就不会出现反复,最后沦落为党派之争的工具。

同样,“太和改制”尽管在现在看来,确实有着长远的好处,可在当时,却触及了一些人利益,还有些人不愿意改变,觉得在舒适区挺好的,所以,也生出不少因反对改制而引起的叛乱。

这些叛乱中,首先当提的,便是废杀太子拓跋恂(元恂)。

冯太后的哥哥冯熙,与太和十九年(495年)三月去世,前面讲乙浑谋反之事奏闻冯太后的拓跋丕,让元宏前往代都奔丧。

但是,代都平城为旧人聚集之地,还留在代都的,都是反对迁都之人,元宏若去奔丧,就等于羊入虎口,肯定会有多方钳制,导致变革夭折,所以,元宏坚决不去。

还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从古至今,岂有天子亲赴国舅之丧的?天下至重,君臣颠倒,你这是害我失去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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