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洋知道,陈锦禄要求她做这些事情,其实也是为了让她恢复对生的意志。可是她却无法表示感激,她对这个世界已经毫无留恋,活着,只是徒增痛苦。不过既然现在她还活着,能为故去的爱人们做点什么,那也算是没有白白辜负了他们。
程洋在最短的时间内努力恢复自己的体力,处理亲人们留下来的所有事务和资产,她把一切都转换成了银行卡上的数字,甚至连一套房子都没有给自己留下,因为她没有勇气再回来面对这里的一切。
陈锦禄按照程洋的要求与她签定了一份于他而言毫无意义的协议,不过他知道,正如程洋所说这份协议能为她免去不少的麻烦。
协议约定了几项他们之间的合作要点:
程洋以陈昂妻子的身份进入他们的家族与企业,相应的承担陈锦禄需要她担负的一切职责;她会接受陈锦禄一部分的股份,以股东的身份进入股东会。
合同期限内,程洋需要引导与培养陈昂今后执掌公司的能力,待陈昂可以独挡一面,合同即刻解除;合同到期后,程洋辞去一切职务,归还所有股份,退出股东会,并与陈昂解除婚姻关系。
陈锦禄知道程洋只是愿意帮他,不会去牵扯任何的利益在其中,所以她协议里没有提及任何的报酬与费用要求。虽然于她而言,她目前所拥有的资产即便收购了他的绿锦集团或许还有余,但陈锦禄却不能将它变的功利。他要求程洋在国内的一切开支与费用必须从他这里支出,否则宁可不要她帮他。
程洋没有拒绝,这件事情答不答应在她看来于事件本身也没有什么意义,只要最终的目的达到了,钱的事情那都是视情而定的,她不愿意在这上面费太多口舌。
只是合同的期限倒让她纠结了一下。陈锦禄原定的是五年,可程洋却对这敏感的五年之约有些抵触。她改定了三年,但又不太确定陈昂的资质是否能在三年内达到他们想要的目标。
最终,程洋还是定了三年。她更希望的是,陈昂的资质最好能够超出他们的预期,这样他也就能够早日摆脱这种无谓的婚姻束缚。
陈锦禄先一步回国告知陈昂和夫人他所做出的决定。
陈昂当即就像是被人敲了一记闷棍。
他没想到他一个堂堂现代企业集团的接班人,留学归来,满腔热忱得想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却不想竟被父亲要求去做这种荒诞的事情。
且不说那个他并不怎么想承认的前任大嫂有没有能力解决他们目前面临的问题,就他个人而言,父亲怎么能够如此儿戏的拿他的终生大事加以利用?
更何况这个婚姻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父亲想要赋予那个女人一定的权利,很多途径都可以走,为什么却一定要牺牲他的婚姻来实现?即便这个婚姻只是名义上的,但他也绝不愿意就此终结自己目前在黄金单身圈里所拥有的一切。
陈锦禄不想给满腹抱怨的夫人与暴跳如雷的儿子太多的劝慰,他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处理,他要在程洋回来之前为她理顺工作中一切有可能发生的阻碍。
他的生活重心太多,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家里人的激烈反应原本就在他的预料之中。而对于他的决定,他们母子目前还没有抵制的能力。他在这个家里向来说一不二,更何况当初陈昂也是答应了他的。
他也不想费太多的精力去做家人的工作,同时也是私心的想留一些麻烦去给程洋自己处理,程洋现在太消沉了,他觉得适当的激怒于她而言也并不一定是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