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此次邓思伟与玛特的逃亡行动竟然是出奇的顺利,预测中斯巴克大规模的搜捕行动根本就没有出现,甚至于任何能称之为让邓思伟和玛特心惊肉跳的动静也没能出现,以至于他们完全可以用游山玩水来形容他们原本一路上应该惊险刺激的逃亡,当然这倒不是他们逃亡的速度有多快以至于远远地抛下追兵,而是他们身后根本就没有出现任何能够让他们惶恐不安的人或动静,要知道就凭着邓思伟大量失血后的身体,他们就算想快起来也不大可能,由此看来唯一可以猜测的只能是斯巴克要么没发现他们的逃亡要么是没有足够的人手进行追捕,又或是害怕更多的人在追捕过程中趁机逃走——现在谁都知道斯巴克大军即将调往西波前线,而让队伍中众多被强制充军的不坚定分子恐怕早就在期待着这样能被他们所利用的大好机会。
但是这种心怀侥幸的想法和目前看上去一片大好的形势并不能让邓思伟的心情好起来,随着夜幕的降临,在与玛特的交流中,玛特从怀中掏出了那把被他一时激动之余所抛弃的掌上激光枪放在了他的胸膛,然后语带深意地告诉他:“我说的是这个……我现在可不会相信你只是一名从山里出来见识世面的孩子。”
看了一眼胸膛上的激光枪,邓思伟并没有因为玛特出乎意外的行为而阵脚大乱,早在他刚下定决心融入这里时,他就已经做好了身份被暴露的思想准备,只要不是被教会发现那么就一切万好,所以他虽然惊讶于过早被发现,却还算得上是相当的从容,因此镇静地冷笑道:“你害怕啦?”
“不,为什么要害怕?”玛特耸肩笑道:“我很清楚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你救了我,我可没必要为了这么一个原因而感到害怕。”
看了眼玛特,掩饰住内心的跌宕起伏,邓思伟一脸微笑:“我要是告诉你,这只是我捡到的东西,你相信吗?”
“我信,为什么不信?”双手环头,玛特跟着在邓思伟身边躺下“我只需要知道是你救了我就行。”
“可你也救了我,我们不是扯平了吗?”
“那又怎样,这与你是否从山里面出来,是否捡了这玩意有什么关系吗?”
“你为什么不自己留下又或者拿着这玩意向格利高里邀功。”
“我是个佣兵,一个被许多人都认为性格上太过固执的佣兵。”说到这里,玛特顿了顿这才继续道:“既然我的固执已经无药可救,那么我也就不想再改变些什么,所以我可以对朋友忠诚,也可以对雇主忠诚,但绝对不是将我们强行充军的格利高里。”
“哈哈,说得还真是不错。”
“所以我才不管你是从山里来的孩子还是拿着宝物四处乱窜的大少爷,我只需要知道你曾经救过我就行了。”
“只要我们还是朋友就好,这样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真实的过去。”说到这里,邓思伟突然转过头去,问道:“你身上带得有钱吧,很多人可都是在攻打瓦菲俄时发了笔不小的横财,说实话,我很想知道我们到底能在雅顿呆上多久。”
“还真是麻烦,要知道我可没能趁此机会省下隔夜钱。”
“真的?没骗我?”
“既然我们都是朋友,那就不应该质疑朋友的回答,就像我不会追问你的过去一样,你同样也不应该怀疑我。”
“好啦,我只是随口问问。”
邓思伟一个弹身坐了起来,笑道:“我现在可以肯定地是,这下我们有钱了。”
面对玛特满脸质疑的目光,邓思伟将那把激光枪放在一块石头上,然而对着玛特笑了笑,又捡起一块石头,用尽全力,对着激光枪猛地砸了下去,只听见一声脆响,在玛特满脸的惊诧下,那把激光枪顿时成了一堆无法还原的垃圾。
“你干什么,这可是神器。”
“嗯,什么神器?你是说这个?”扔掉手中的石头,邓思伟指着地上那堆支零破碎的垃圾:“你说这是神器,难道说你在其他地方见过?”
“可惜,可惜!”玛特跳了起来,来到那堆已经变成垃圾的神器边。
“你怎么说也不说就砸了啊,这可是神器,拿给教会可是能换很多钱的。”
邓思伟一撇嘴,没吭声,他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打着神的旗帜,然后大搞神秘主义四处诓财骗钱的神棍,交给他们,说不定转过头来就会将自己送到火性柱上,谁也不能保证,像他们这种拒绝科学的唯心主义者会不会因为触犯他们的利益而将屠刀大肆落在无辜者的头上。”
“这可是神器啊,数百年来教会一直不遗余力花大代价都要收集的神器啊,你还真是败家。”
“好啦,我都不心疼你心疼啥啊。”一把抓住情绪有些激动得玛特,邓思伟笑道:“你怎认定这就是神器,万一要是我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怎么办。”
“不可能,当时我虽然几近昏迷,可事后也听说过当时的情形,这只能是传说中的神器才能拥有的威力。”玛特满脸惋惜的看着那堆几成碎渣的垃圾,无奈地叹口气,然后便坐在地上:“我们没有武器,就只能靠它带领我们走出这片山脉,这下可好,刚交给你,就被你砸了成了碎片。”
看了眼那两把插在地上已经卷边的铁铲,邓思伟没有吭声,他总不能告诉玛特,这玩意不是什么神器而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激光枪吧,更不能说,这玩意已经没电了,拿它防身,还不如拿根烧火棍来得安全。
如果说在星际社会它还能拿来唬人,但在这里,一群没有什么见识的乡下佬面前,又能唬住谁?
不得已,面对玛特的埋怨,邓思伟只能表示歉意的笑了笑:“砸都砸了,还能怎样?你总不能让我把它给还原吧!”
“那你是不是也该告诉我你为什么砸它,可别说心血来潮一时冲动什么的,我们是朋友的话,就别骗我。”
邓思伟故作神秘地笑了笑,然后蹲在那堆垃圾旁,仔细地寻找着某样东西:“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现在有钱了。”
说完,邓思伟找到一样物体掂在手上,在玛特眼前晃了晃,让玛特发出一阵不可思议的惊讶声。
“红宝石,这么大颗~。”
一把从邓思伟手中抢过,玛特举着它透过星光,仔细地观察着这颗红宝石。
“很纯净的红宝石,而且在尖端里面还有非常漂亮的花纹,这可值钱了,你是怎么找到的?每个神器里面都有吗?”
邓思伟嘿嘿笑了笑:“是不是每个神器都有我就不知道了,但这个里面有就是了。”
叹了口气,玛特将红宝石递回邓思伟:“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懂你了,你怎么会知道这里面有红宝石,难不成真的是你做的。”
“怎么可能是我做的,先前我也只是随口说说,至于它的存在我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可从没想到这里面真的会有这么大颗宝石。”
“道听途说?能给你说这些的恐怕都是些大有来头的人。”
玛特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邓思伟,见他笑嘻嘻地闭口不谈,叹了口气,当下便不再言语。
抛开第一天的兴奋劲头,之后数天的逃亡行动显然不是能够让人用心情愉悦来形容的旅程,没有遇到追捕的两人,怀着惶恐不安的心情,刻意地选择了一条看上去安全的保守路线。
本着小心无大过的原则,邓思伟与玛特不约而同地从追捕者的角度出发进行逆向思维,选择了一条骑兵们难以施展特长的道路,用通俗一点的说法也就是尽量避开大路而选择小路,于是各种羊肠小路和看上去已经杂草丛生疑无路的地方就成了他们的最佳选择,就这样在给想象中的追兵们造成最大的麻烦同时也在给自己制造最大的困难,于是乎这项一开始看上去明智的选择在几天后就成了令两人痛苦不堪的噩梦。
深山老林里面慌不择路的下场就只能是迷路,几天后邓思伟和玛特两人就成了无头苍蝇一般在森林里乱逛,完全丧失了方向感,连一开始还能用来开路的铁铲也在高强度的使用下也变得卷边脱落,由一个非专业的开路设备彻底沦落成了两根光秃的木棍。考虑到斯巴克的财力和一贯低劣的工艺水平,两人倒也没对这坚持了数天的同伴过多埋怨,只是现在面对两根仅剩下占卜问路功能的“神棍”,两人今后的处境可想而知。没有武器、没有粮食甚至没有水,一切都只能靠身体来披荆斩刺开辟一条通往希望的道路,这就对逃亡二人的野外生存能力提出了极高的挑战,然而可惜的是,事实证明无论是作为一名资深的佣兵还是一名宇航时代的现代人,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他们的野外生存技能并不比一个孩童高明到哪里时,邓思伟和玛特便很顺利地在几天后陷入了一种类似于绝望的歇斯底里之中,他们盲目地前行,啃食野草吸食树汁,在半无力、半癫狂的状态奋斗了十数天后终于冲出了这片让人回味深远的森林。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临时起意,毫无准备的逃亡行动,其变数是难以想象的,当邓思伟和玛特终于冲出森林后,其形象同样也是可想而知。
邓思伟还在与伟大的公主殿下进行决斗时就已经是一件半**半草裙的布条装,然而当他倒下之后,斯巴克的一干相关人士出于某种拍马溜须的需要,显然没有准备将他以大英雄的身份进行对待,再加上拮据的财政和一贯的抠门行为,在那位公爵大人的指示下,那些卖苦力的办事人员也就自然打算让他怎么来就怎么去——新衣物那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说没把他身上那身破烂彻底扒光就已经是很给这位斯巴克“战斗英雄”面子了。所以当邓思伟以这身破烂再经历一次大自然的洗礼后,这些破烂的草裙布条装也就再也不是破烂,因为它们再也不在人世存在,而那些先前还算良好的裤子和长靴也在大自然的蹂躏之下露趾断帮,最后也只能用一点残渣尚存的布条裹系在腰间遮羞而已。
至于玛特,其形象也并不比邓思伟好多少,在逃亡当初,为了减轻负担,同时也时由于以后完全用不着,他就将那件斯巴克制式皮甲脱下扔掉,他可不想走到哪里,都能让人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一名斯巴克的逃兵。然而也就是这一肤浅而又单纯的想法,他身上本就不多的单薄衬衣,也立刻如同邓思伟一般,在大自然壮丽的景色中,被大自然温柔地蹂躏一番,纷纷化作蝴蝶飞去,虽没有梁山伯与祝英台那般凄然缠绵但当事的两人却的确感到了切肤之痛。无论是谁,**着肌肤在森林盲目流窜,被那些荆棘挂上几下,其心情想必也好不到哪去。所以当玛特紧随着邓思伟的身后结束这场难忘之旅时,其装扮同样是以几根支零破碎挂着线头的布条胡乱缠在腰间遮羞的形象出场。
除了服饰之外的其它形象,对于经历了十多天死中求活的野外生存人士而言自然也雅观不到哪里去,蓬松污垢插满杂草的发型,伤痕纠结血迹斑斑的身体,漆黑乌亮泥渣累累的肌肤,再加上仅供遮羞的布条和一根占卜问路、驱狗避邪的神棍,就构成了他们只能用野人又或是讨饭的乞丐来形容的形象。当然在这里用乞丐来形容或许是对乞丐这一“神圣职业”的不尊重,在穿着上,纵使乞丐也显然要比他们端庄郑重不至于伤风败俗,而且在私有财产上面也要丰厚许多,至少也要比他们多上些专业工具——一个饱经沧桑用来讨生活的破碗。
“你再往左边一点,小心隐蔽。”
低伏身子,紧拽神棍,邓思伟与玛特低声交流。
在找到大道,并连接吓跑两拨人之后,两人迅速地意识到问题所在,就他们这难以恭维的形象,别说让人伸出援助之手,就是把他们当成非人类的野兽存在而格毙当场也是一件不难理解的意外。
所以换上一件能够见得人的衣物成了当务之急。
人这种生物在被逼入绝境时,往往能干出自己无法想象的事情。而这之中如果说无法用同情的手法来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补给时,本就不是什么大善人的邓思伟和玛特自然禁不住恶向胆边生,走上了劫道这条前途看上去不那么光明的道路。
这条路远没有想象中那边繁华,属于比较理想的劫财劫色的黄金大道,但也正因为如此,两人沮丧的发现经过的人往往都是拥有一定规模的商队,这种拥有众多护卫的商队打肯定是打不过的,对此,身虚力乏的两人拥有相当的认识,就算身强力壮之时,胜负还在两可之间,更何况现在。只有出面装扮可怜相,但以他们的形象,小商队直接拔脚就跑,大商队却是阴森森的弩箭带着呼啸迎面而来,吓得两人屁滚尿流。
不得已,在埋伏了大半天后,终于为他们的开张生意,迎来了两位落单的旅客。
邓思伟和玛特屏住呼吸悄悄地看着两名茫然不知危险即将降临的矮人谈笑风生地从这里经过。他们可没想过跳出去吼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一类的话语,且不说这里到底有没有此类传统,但可以肯定的是,邓思伟对于开辟一条新的光辉传统却是兴趣乏乏。他可没想过跳出去正面拦道抢劫,要知道,对方的言谈举止虽然看上去并不像一名训练有素的武士,反而像是两名普通的手工艺匠人,但他们的种族却是以一身蛮力而著称的矮人,谁也不能保证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生物,会不会在抢劫面前突然间爆发出不畏强权、为民除害、英勇反抗恶势力的英雄行为来,只要他们有这种想法,那怕只是一丁点,也足以让心怀不轨而又身虚力乏的两人吃不了兜着走。
只有傻子才会去装酷,舍易取难本就不是什么好汉行为。在明确这一点后,邓思伟和玛特这两位新鲜出炉的绿林好汉很自然地紧拽手中神棍,目露凶光,死死盯住对方即将露出的后脑勺。
头一次执行这种生死存亡毕此一役的任务,对谁而言多会多少有些心理紧张。
万幸的是,对于颜面与尊严已经丧失殆尽的两位野人而言,这并不算是太艰难的任务,纵然虚弱,但以他们近乎专业的身手打劫一对无辜的路人自然是手到擒来,更何况还用上了背后偷袭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毫无防备的无辜路人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神棍下的牺牲品。
一声胜利的欢呼,抛下手中跟随多日的伙伴,做出卑鄙行为的两人毫无犹豫地拔光对方衣物,套在自己身上,然后再不知廉耻地瓜分掉对方携带的食物与饮水,一搜行囊才拍拍肚皮施然离去。
钱是不可能留下的,那种拿了对方衣物,再留下数锭金银的潇洒行为对于饿晕了头,业已走投无路的两人而言无疑是三流小说会出现的情节。既然已经转职成了强盗,当然要把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职业发扬到巅峰,所以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崇高精神,将这两位撞上枪口的倒霉路人不留丝毫拔成精猪自然也是出于一颗热忱的敬业之心。至于性命,考虑到对方无私的贡献,再加上两人还未能下定决心转职成杀手、刺客一类的职业,想一想也就放弃了,在重新转职成佣兵之前,还是暂时在强盗这一神圣而伟大的职业下苟延残喘。
唯一让人感到遗憾和不满的是,这撞上枪口的无辜路人显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甚至还很可能是附近的小商贩又或农民一类的存在,钱和食物都毕竟少了些,让人看不到明天胜利的希望,而且那衣物也实在不合身,不仅穿着别扭,看上去似乎更别扭。对此,只需要看一眼躺在地上犹自昏迷不醒的两个矮人,邓思伟与玛特也只能相顾无言,叹上一口气,默默地忍耐下去。谁让这条路实在太偏,半天没有人经过,偶然有人了,却是招惹不起的商队,能够逮到两个矮人,就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否则他们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毫不转移地就在作案现场瓜分赃物大快朵颐。
扯了扯衣物,邓思伟突然说道:“我们离城市应该不远了”
“你怎么知道?”玛特转过头兴致高昂地问道。
从迷路中逃出生天两人,对于自己目前所处的地理位置非常在意,邓思伟或许还不觉得如何,但玛特却对离雅顿有多远,是否在朝着既定目标顽强前进异常执着。
但遗憾的是,虽然找到了道路,却没有人告诉他们所在位置,而地上仍然昏迷不醒的俘虏显然不是依靠的好对象,且不说他们会不会说实话,万一他们醒来一睹现状,激怒之下选择拼命的话,他们两人可未必能讨到什么好果子。就算刚刚吃了点东西,但凭着两根神棍,就要与浑身蛮力的矮人对抗,不付出点代价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手中没有绳索一类的物品,捆不了人,又没武器,搞不成刑讯逼供,实在让人为难。所以一听见邓思伟谈及离城市不远,玛特一下便来了兴趣。
“想想我们吃的东西就知道了!”
“什么意思?”
“我们吃的食物是他们携带的,想必也是为了路上补充体力,可食物这么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粮食。”
“你是说因为目的地很近,就不需要准备太多的粮食,我们只要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很快就能找到城市或者村庄。”
听着玛特的补充,邓思伟微笑道:“就这意思。”
判断了前进方向,并逐渐恢复体力的两人,忍受着浑身上下的阵阵酸臭以及敞肚露腿绷成紧身衣的衣物,在希望的笑声中大踏步向心中的目标迈进。
*ps:就现在的科技而言,激光武器如果用宝石一类的武器,其威力非常有限,在真正的军事上一般都采用γ射线激光又或氟化氘激光,这里谈及的红宝石纯属小说家言,现实中用它的激光武器只能眩目或点燃衣物,一块白布就可让它失效,威力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