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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守夜人(1 / 1)

“很快!这片土地就会成为荒原上最为繁华的所在!”唐歌拍着栏杆,喃喃说道。

“真壮观啊!有了这么高的城门,这么厚的城墙,怕是什么样的敌人都能挡在外面吧!”同样在登高远眺得青山也抚摸着栏杆,一脸唏嘘的说道。

唐歌意味深长的看了青山一眼,问道:“你觉得,敌人都杀到城下了,这些城墙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青山诧异的看了唐歌一眼,道:“你准备下那么大功夫修建城墙和这城门,难道不是为了防范敌人和猛兽?”

唐歌摇摇头,道:“不是!”

“那是为啥!?”同样在登高远眺的小娅插嘴追问。

“是为了方便管理,也是身份的象征。从此以后,这内城就是咱们半坡豚的天地,要想从这道城门经过,就必须由咱们半坡豚允许,至于想在城里定居?”唐歌冷笑一声,跺了跺脚下的青石,道:“从此以后,咱们脚下这道门,就是荒原上的龙门!能过这道门,就算上了天堂!过不了的……迟早要沦落为人下之人!所以,你们就等着全荒原的人上赶着来巴结咱们吧!”

“听不懂……”同样在登高远眺的狗子伸着脖子,一脸茫然的说道。

这年头,登高望远很平常,可是十米高的建筑谁见过?所以,但凡有空闲的族人,都爬上了这座高楼来看稀奇,把一座城门楼子挤得满满当当。唐歌摇了摇头,此时城门楼上人声鼎沸,实在不是发表感慨的时机,只能叹了口气,挂着一脸知音难觅的怅然下了高楼,留下青山他们一脸的懵逼。

月圆前夕,所有的半坡豚族人都回到了部落,第二天要举行迁徙仪式,圣火安置到圣火城祭坛之后,还有盛大的祭祀,祭祀时,族人们是一个都不能少的。虽然已经准备了许久,但迁徙前夕,族人们还是兴奋异常,一个个连说话的调门都高了几分。

唐歌家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走,所以只能在青果家凑合一晚。青果家又闷又热,蚊虫很多,床铺硬邦邦的还一股子霉味,躺着十分的不舒服,再加上唐歌心情激荡,翻腾了半夜也没睡着,干脆起来逛逛。

一轮将圆未圆的明月,将一片清辉洒向人间,将黑夜中得半坡豚照的影影绰绰,青石板路在月光下反射着森冷的光芒。

整个半坡豚的路唐歌熟的不能再熟,所幸也不打火把,就这么在月色下溜溜达达。半坡豚经过多次整治之后,漂亮得如同花园一般,如今在月光下,更是散发出一种朦胧的美感。可惜,明天以后,这里就被舍弃了。将来的圣火城必定会比这里美上十倍,而这片先祖洒下热血的土地,却不知会破败成什么模样。

一丝淡淡的伤感涌上唐歌心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既然想让族人过上更好的日子,势必要做出改变,而大家伙也早就开始盼望这一天,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免不了的还是有些不舍。

如今,经过两年的熏陶,唐歌对这片土地,已经有了深深的感情。

“石娃子,来这边坐。”正在出神间,一声呼唤打断了唐歌的思绪。

唐歌抬头望去,发现是部落的守夜人老六,正悠闲的坐在自家门口,慢慢的啄着果酒。而老六旁边,竟然是亚当,如同一只大猫般卧在他的脚边。

“六爷好!”唐歌热情的打了个招呼,在老六旁边坐了下来,顺便颇有些吃味得踢了亚当一脚。

老六见状,呵呵一笑,问道:“怎么不睡觉?”

说实话,唐歌跟老六一点都不熟,只知道它是最早追随黑蛟来荒原打天下的元老,劳苦功高,不但负责半坡豚夜间的治安调配,还是半坡豚的司库,部落里几乎所有的物资都堆在他家房后的大山洞里。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了解了,而且,也很少打交道。

“想起明天就要搬走了,怎么都睡不着。”虽然不熟,但唐歌依旧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他对老人一向尊敬。

“怎么?舍不得?”老六把着酒碗,笑呵呵的问道。

唐歌答道:“确实有点舍不得。”

饮尽了杯中酒,老六豪迈的问道:“听说你建的那座城市比这边更好?”

唐歌点点头,问道:“怎么六爷没去看过吗?”

老六摇摇头,道:“忙,还没顾上。这不马上就能看到了。”

唐歌好奇的问道:“明天大家就都搬走了,六爷,您舍得这片地方吗?”

老六哈哈一笑,道:“没什么舍得舍不得的,当年我跟黑蛟还有你爷爷他们,两个肩膀抗一个脑袋,赤条条的来荒原打天下,把部落定在这里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现在既然有了更好的地方,这破泥岗子不住也罢。”

唐歌点点头,抱起酒坛,将老六的酒碗斟满,顺手给自己也倒了一碗,然后就不再言语了。

半坡豚的位置很不好。首先,半坡豚的土质是黄胶泥,这种土烧陶倒是不错,但随便下点小雨,脚底下就跟抹了油似得,滑得要命,晴朗的天气,这片土岗又硬邦邦得,种点花草都不容易活,而且取水也不容易,整个部落也就土岗子顶上和西边的缓坡有几个泉眼,想打水,最近的也只能到西边的泉眼处。别的部落出了门就是猎场,而半坡豚的猎场距离部落竟然要走上大半天的路,一来一回一天时间都不够,可谓是整个荒原上地段最糟糕的部落了。

唐歌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对半坡豚的糟糕条件可谓是厌恶头顶,如今,他心目中,如同花园一般美丽的理想城市终于建成了,可对于这片破土岗子,他竟然觉得非常得舍不得。

“真是奇了怪了。”干了碗中的酒,唐歌有些伤感的想到。

唐歌借着倒酒的功夫,打量了老六一眼。

老六头发全剃光了,光秃秃的脑袋上满是皱纹,牙齿也掉了不少,但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他穿的是一件短褂子,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肌肉依然结实,但是却有许多点点白斑,部落里少年人都说这是老六守夜时,碰到了不干净的东西,被污了,可唐歌知道,这只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病罢了。这个老人到底有多大,唐歌不知道,也没问过。但按照大石头的年龄算,和自己爷爷同龄的人,顶多也就四十多岁,搁上辈子,正是身强力壮的年龄,可在这个年头,却已经满脸皱纹,看起来垂垂老矣。

老六定定的望着夜空,此时晴空万里,一条璀璨的星带,高高的悬挂于苍穹,如同一条宽窄不一的河流,散发着毫毫辉光,在天空中流淌。

唐歌也抬起头,仔细的注视着天空中的银河,上一次仰望星空的时间,他已经不记得了,似乎是在上一世的童年?或许更早。但他却可以万分肯定,这辈子看到的星空,和上辈子毫无二致,一模一样。

“石娃子,你不是有天赐神聪吗?那你知不知道,天上到底都有什么?”老六好奇的对唐歌问道。看得出,这个问题他思考的不是一天两天了,而这片星空,他也同样凝视了许多年。

上辈子,唐歌的生活环境里已经看不到如此壮丽的星空,而这辈子,他却一直忽略了身边这些美景,望着天空中那些摧残的明星,那是亿万年前就开始散发的光芒,这些光芒以唐歌所知最快的速度,在死寂的宇宙中奔行了亿万年,才能到达银河系,照耀在地球上,而自己抬眼间,却已将他们收入眼底。

星空的摧残,需要亿万年的行走,才能让人类看到它们的光芒,而人类的的历史,也不过才几十万年,甚至现如今,除了口口相传的传说,还没历史这个概念,和这片星空相比,人类是何其的渺茫。上辈子,人类不过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就敢否定一切,甚至还言之凿凿得对宇宙的起源和毁灭大谈特谈,想想自己的亲身遭遇和以往自以为无所不知的自大心态,如今来看,简直如同坐井观天的青蛙一样可笑可悲可怜。

“或许有一些星星现在已经不在了吧?之所以我们还能看到,那是因为它们泯灭前爆发的灿烂,还未到达我们眼前。”唐歌喃喃说道,心中莫名的生出一股苍凉之感。

顿了顿,唐歌接着说道:“而我们只能看到眼前,看不到未来,也看不到过去,如果这些星星不把它们的光辉送到我们眼前,我们甚至都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

“什么意思?”唐歌充满哲学性的感慨让老六摸不着头脑,只能继续追问那个他最关心的问题:“说了这么多,天上到底都有什么?”

唐歌苦笑一声,道:“天上啊!什么都没有,只有无尽的虚空。这些星星也不是你看到的样子,它们有的大,有的小,大的大到你想象不到,小的也同样大到你想象不到。你看起来,他们是连成一片,事实上,它们之间的距离非常非常的远,甚至远到你不管以多块的速度,都永远到达不了的程度。”

老六挠了挠光秃秃的头皮,有些困惑的问道:“那我们的先祖到底在哪里?天堂又在哪里?”

唐歌继续苦笑,道:“先祖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我们心里有先祖,就行了。天堂在哪里我也不清楚,但我知道,天堂一定会存在。”

老六好像得到了满意的答案,点点头,又喝了一碗酒,然后继续盯着夜空发呆。

唐歌觉得有些意兴阑珊,于是就起身往回走,连招呼都没打一个。亚当感受到唐歌的落寞,便站起来颠颠的跟在唐歌身边,不时的用巨大的身躯在唐歌身上蹭上一蹭,以它独有的方式来安慰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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