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豚不差钱,难得熊孩子们出部落一回,所以,唐歌交代了,想要的东西只管说,只要不是太过分,自己又能背的回去,都可以买给他们,这下子,熊孩子们彻底被刺激到了,一群人采购狂一样,在集市上疯狂的扫荡,不管看到什么新奇东西,不问价,不讲价,就是一个买买买,把那些卖吃食和小玩意的摊主乐的合不拢嘴,恨不得半坡豚的熊孩子们天天来逛集市。
这天下午,唐歌在帐篷里摆了一桌酒席,好好的款待了远行商队的老镰。如今半坡豚的各项所需已经趋近于饱和,对各种货物的需求也降到了最低,倒是反过来开始往中州倾销一些商品了。不过对于一些没吃过没见过的作物和牲畜幼崽,他们依旧在持续不断的收购,另外还有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兽奴匠奴等,同样来着不拒。
老镰对此也乐见其成。以前,他只要在中州无脑的收购半坡豚需要的物资及奴隶,运到荒原就能大赚一笔,如今,虽然半坡豚对货物的需求小了,但是产出却更多。各种精美的铜器、美酒、琉璃制品,都是独一无二,在中州属于奢侈品的好东西,就连麻布这种大路货,半坡豚产的都比别处的精美许多。总之就是半坡豚出品,必属精品。只要是在半坡豚采购的物资,运回中州都能大赚一笔。
由于老镰的商队对半坡豚的建设帮助很大,所以,唐歌对他们也是各种优待。远行商队带来的货物,半坡豚如今照单全收,而半坡豚的产出,也是价格差不多就行了,从不斤斤计较,这一点,也让老镰感受颇深。
这年头,做生意也要讲究一个人情,你好我好大家好,才能真的把生意做好,让各种物资流通起来,但老镰打过交道的部落很多,像半坡豚这么好说话的,却是唯一一个。
当然,唐歌款待老镰并不是因为这些原因,而是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要老镰去办,而这件事情,只有老镰能够做得到。
修整了一夜之后,半坡豚的熊孩子队伍再次踏上返回的行程。因为唐歌的不限制购物的决定,这一次熊孩子们的行李更多,行程更紧凑,而且,马车上驼满了货物之后,他们也再没有临时歇脚的机会,于是,队伍里再变得的哀嚎遍野,怨声不断,而且才过了一个晚上,熊孩子们采购的物资就凭空消失了许多。
唐歌舒舒服服的坐在象辇上,对熊孩子的抱怨声充耳不闻。这点苦都受不了的话,将来如何当家作主?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半坡豚的熊孩子们就是太被溺爱了,一个个才会这么没用,按他的意思,这些熊孩子就该好好收拾收拾,多让他们吃点苦才行。
两天的行程,没有半点折扣的被熊孩子们完成了,虽然一个个的脚上磨了不少的水泡,但这些熊孩子们依旧十分的骄傲,一个个把头昂的高高的,跟唐歌讲话时都是拿鼻孔对着,仿佛完成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般。唐歌懒得鸟他们,因为经过简单的思考之后,他已经悄悄的给这些熊孩子们制定了一个“悲惨”的未来,且让他们得意两天再说。
熊孩子们各回各家,唐歌则急匆匆的召开了部落会议。黑子在集市上一再挑衅唐歌,这很不正常,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家伙已经决定对半坡豚动手了,所以,及早防范还是很重要的。
唐歌下午到家之后就直奔议事厅,再回到家里,就已经是半夜了。这次的会议的内容极度保密,除了与会人员,其他人毫不知情。
第二天,唐歌召集了奴隶村庄的所有管事人员,让他们选出一个最善于隐匿踪迹的奴隶出来,他有大用。结果,所有人一致推选了老乞丐洪七的徒弟二花。
二花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强体壮,忠厚老实,性格耿直,丝毫不会做作,是那种不讨主人喜欢的类型。不知道老乞丐洪七看上了二花哪一点,竟然将其收为徒弟,随后更是把他收为义子,把自己一身的能耐全交给了二花。这年头,义子和亲儿子,其实没什么差别,而老乞丐最擅长的,就是偷鸡摸狗,隐踪匿迹。
二花是一个家生子奴隶,从小在中州的一个部落做牛做马,小时候他父亲死了,是他母亲把他拉扯大,再后来,母亲也死了,而二花差点就没熬过那年冬天,等到了开春,就被他的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而奴隶贩子又把他交易给了老镰,然后就到了这里。
一般的奴隶,身上或刺青,或烙印,总有归属部落的特色印记,就仿佛主人给自己的牲口染上颜料加以区分一般,即是对自己私有物品的宣示,又有防备他们逃跑的可能。想要了解一个奴隶,只要看看他身上的烙印,就能分辨出这个奴隶的平生过往。而二花,是很罕见的,身上只有一个烙印的奴隶。
唐歌仔细了解了二花的过往之后,沉吟了良久,才决定先见见这个倔强少年再做决定。
突然被少巫召见,二花很是紧张,进了圣火城,被人带领着前去面见唐歌的路上,全程都是低着脑袋,连头都不敢抬,见了唐歌,更是紧张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少巫,您有事?”二花木头桩子一样,傻乎乎的站在原地,愣愣的对唐歌问道。
从这一点,就能明白二花是如何不讨主人喜欢了。平时奴隶们见了唐歌,全都是挖空了心思各种巴结,唯独这个倔强少年,竟然傻愣愣的问自己是不是有事?没事自己闲的蛋疼找他来?
唐歌坐在黑虎皮交椅上,微不可查的摇摇头,淡淡的说道:“听说你一直跟着老乞丐学本事,现在学的怎么样了?”
唐歌也跟着老乞丐洪七学了两天偷鸡摸狗的手段,但唐歌没什么耐心,所以两天时间什么也没学到,反倒是这个少年奴隶,据洪七说,学东西特别快。
“平时太忙,都没什么时间,所以师傅的本事我也没学多少。”二花依旧傻愣愣的回答道。
唐歌暗自叹了一口气,心想这小子也太过耿直了点,唐歌甚至想不出,这么木纳的奴隶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也难怪他母亲一死他就差点被饿死,然后就被自己的主人转手就给卖了。
“听说隐匿踪迹的本事,你学的不错?”唐歌开始把话题往正事上引。
“学得不算好,但一般人很难找到我。”二花的回答,依旧跟二愣子一般。
“唉~!”唐歌决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于是吩咐道:“城南乱石山,现在已经秃了一截了,但地方依旧挺大的。明天早上你上乱石山,藏好踪迹,然后我派一队人上山找你。找得到你,我会惩罚你,如果找不到,我会给你奖励,记住了,如果我不出现,你就要一直在山上藏着,千万不要露面。懂了吗?”
二花点点头,道:“懂了。明天我去乱石山,藏好了不让人找到,少巫不出现,我就一直藏着,否则就要被罚。”
唐歌满意的点点头,道:“就是这样。你下去吧,回去好好准备准备,明天一早上乱石山,记住了,只许你一个人上山!”
二花点点头,转身就走,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唐歌看着他的背影连连叹气,心道这么木纳的一个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自己的计划非常的重要,交到他手里,还真有点不放心。
第二天一大早,二花如同唐歌的吩咐一样,跟城门口的族人打了个招呼之后,就一个人上了乱石山。唐歌下令之后,乱石山上已经被清空,此时山上除了二花在再没有一个人。二三十个猎人,牵着猎犬,在山下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给了二花充分的准备时间之后,熙熙攘攘,人喊马嘶的冲上乱石山,准备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奴隶少年揪出来,以便向唐歌邀功。
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不少,山下看热闹的也很多,但有了唐歌的吩咐,除了这二三十个猎人,其他的没一个人敢上山捣乱的。一群人看着山上的猎人东奔西窜,猎狗的吠声此起彼伏,噪杂不断,本以为借助猎犬,很快就能把这个少年奴隶给找到,结果,吵吵了半天,却连二花的衣角也没找到一片。
随着太阳越爬越高,山脚下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少,最终,觉得没热闹看的众人一一散去,只剩下老乞丐洪七一个人,老神在在的坐在山脚下,抱着一壶枸杞茶喝的香甜。
乱石山不大,只有不足一平方公里,占地面积也就两三个圣火城大小。但山上全是大小石头,地势高低起伏不定,能藏人的地方不多也不少。二三十个猎人本想在唐歌面前表现一番,结果一群人乱糟糟的东奔西窜,折腾了半天也毫无所获。既然表现的机会已经没了,那就更不能在唐歌面前丢人,所以一群人经过商议之后,决定汇合到一处,排着队伍把整座山仔仔细细的梳理一遍,看看这小子到底藏到了哪里。结果,二三十个猎人地毯式的把乱石山从南搜到北,从东搜到西,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找到二花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