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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 美诗美字美人心(1 / 1)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如果只会夸夸其谈,胸中无丘壑,犹如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如何作得来诗?”

陈纪常捋着胡须,睥睨着梵羽,显然对于之前的辩论仍旧不能释怀,此刻故意拿言语来呛他,以此来寻回些颜面。

此次范文庆拟的题目为“论诗”,这个命题涉及甚广,想要言之有物难度不小,即便学识渊博如岑夫子,一时间也陷入了沉思。

梵羽倒是好整以暇,并不觉得有什么为难,只见他提笔在洁白的宣纸上写下了“论诗”二字,那字体乃是赵孟頫的行楷,已有七八分火候,十分的秀气隽美。

梵羽从小喜爱书法,考入南开大学中文系后更是拜书法名家为师,尤其是对于赵孟頫的行楷颇有研究,因而此刻信手拈来,并没有感到任何的不习惯。

“好漂亮的字——”

学堂内都是读书识字之人,最不缺的就是鉴赏力,待“论诗”两个字跃然纸上,众人便发出一片赞赏声,就连对梵羽成见颇大的陈纪常也不由得叹道:“可惜了这手好字……”

梵羽写下《论诗》二字之后略作停顿,一行古诗缓缓流淌于笔尖,只听围观的学生用稚嫩的童声一字一顿念道:“李杜诗篇万古传……”

岑夫子坐在学堂前排角落里品着香茗,待那童子念出第一句,只觉得稀疏寻常,问道:“此句如何?”

陈纪常哂笑道:“李文、宋彦西之作不过如此。”

李文、宋彦西都是陈纪常的弟子,两人一个八岁一个九岁,他话里的意思是讽刺这句诗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不过是八九岁孩子的水准。

范文庆也点点头,这句诗旨在陈述李白、杜甫的诗歌流传万古这样一个事实,确实平淡无奇。

陈纪常话音刚落地,只听童子又念道:“至今已觉不新鲜。”

岑夫子听了不禁皱起眉头,古人推崇尊师重道,北宋时李白和杜甫的诗词广为传诵,成为文坛士子竞相膜拜的偶像,然而梵羽那句“至今已觉不新鲜”颇有轻视之意,令他心里相当的不舒服。

陈纪常没有岑夫子喜怒不形于色的定力,拍案而起道:“好大的口气,圣人之道流芳百世,万古不朽,而你却说什么‘至今已觉不新鲜’,简直狂妄透顶,学生请求将这个有辱圣贤之徒逐出学堂,请夫子恩准!”

梵羽抬头,望着愠色形于脸上的众人,不紧不慢道:“纪常兄稍安勿躁,等在下写完这首诗再逐出学堂也不迟!”

言毕,泰然自若的继续挥毫泼墨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这两句却是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一气呵成。

写完放下毛笔,轻声呵了口气,念道:“李杜诗篇万古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纪常兄,这首《论诗》可还说得过去?”

陈纪常张口结舌,黑白相间的胡须瑟瑟发抖,满脑子都是梵羽振聋发聩的吟诗声,这首《论诗》纵横捭阖,气势磅礴,颇有诗仙太白当年的豪放不羁,言有尽而意无穷,何止是说得过去,简直是上佳之作!

岑夫子不知何时也站了起来,在学堂内徐徐踱着步,心中反复咀嚼着梵羽的那首《论诗》,不住赞叹道:“好诗,好诗啊!看似抑古,实则扬今,若非有鸿鹄之志,焉能有磅礴之势!”

“咦,这种字体……”

忽然他留意到梵羽那行云流水般的隽秀字迹,登时睁大了眼睛,道:“好字,好字啊!”

梵羽忙谦虚道:“信笔涂鸦,别污了夫子的眼睛。”

岑夫子捋着花白的胡须,大感欣慰,没想到路边糊里糊涂捡来的学生,居然有如此才学,真给自己长脸面啊。

于是笑吟吟道:“这下老夫收徒没有人反对了吧,纪常,你们可还有话说?”

陈纪常仍旧没缓过劲来,脑海里不住回荡着那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此刻听了岑夫子的话,心悦诚服道:“学生看走了眼,不曾想阳谷县卧虎藏龙,竟有武大郎这般人物,如此才情气魄,明年解试大有可为啊,学生无话可说。”

陈纪常是县学里的二把手,他既然发话了,别人自然没有意见。

收徒仪式正式开始,岑夫子学堂内坐定,梵羽奉茶行拜师礼,范文庆造册登记,一系列冗杂的程序耗费了将近一上午的光阴,至此梵羽终于成为了县学中的一员。

中午下学后,梵羽恭送走岑夫子正欲离开县学,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道:“大骗子——”

他回过头,刚巧瞧见西门如兰正在制止金哥向自己打招呼,于是转身折了回去,走至西门金哥跟前,蹲下来看着他道:“今天早上是叔叔太冒失了,现在想请金哥帮个忙,你愿意帮叔叔吗?”

西门如兰有些警惕的看着梵羽,男女之间有大防,她并不想与眼前这人有什么交际,但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西门金哥却抢先一步,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道:“愿意。”

梵羽微笑着夸了句“金哥真乖”,旋即将手中的纸卷递给他,说道:“叔叔身上也没有什么好的东西,这幅字是叔叔写的,麻烦金哥转交给你姑姑,权当是我为今天早上的不小心冲撞赔礼道歉吧。”

西门金哥似懂非懂的接过纸卷,然后眨巴着眼睛看着姑姑,那副傻傻的样子似乎有点不明白,姑姑就在跟前,怪叔叔为什么不亲自送给她呢?

北宋时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女子社会地位较之于后世的南宋、元、明、清时期高了不止一个档次,诸如外出行走,参与社会劳动等都十分常见,人们并不避讳男女间的正常交往。

但未婚男女之间私下赠送礼物,这就有悖纲常了,毕竟“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根深蒂固,社会的开明不代表男女之间的交往可以肆无忌惮。

梵羽正是考虑到这个原因,才假借西门金哥之手,将字画转交给西门如兰……这些道理当然不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能明白的。

西门如兰悄脸火热,想也不想当即谢绝了。她一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怎么可能接收陌生男子赠送的礼物呢,这要是传出去,自己的清白可就毁了。

梵羽好像早就料到西门如兰会拒绝似的,也不以为意,他刮了下西门金哥的鼻子,笑道:“既然姑姑不肯收,那金哥就收下吧。只是有一个条件,以后不许再叫叔叔‘大骗子’了,好不好?”

西门金哥眨了眨眼睛,奶声奶气道:“好……不过,你要教我练字,我要写的和你一样漂亮!”

梵羽苦巴着脸,为难道:“你这小鬼头,还真是贼精贼精的。好,算叔叔怕你了,不过先声明,只在学堂里教,下学之后叔叔可没时间。”

西门金哥兴奋的点点头,然而犹自不放心,非缠着梵羽与他拉勾上吊,这才兴高采烈的被西门如兰牵着手离去。

“金哥,是姑姑的字写的好看呢还是那位怪叔叔写的好?”

回家路上,西门如兰看到金哥十分珍视的将那副字画抱在怀里,于是打趣般问道。

西门金哥认真的想了想,最后说道:“怪叔叔写的好!”

西门如兰听了颇感诧异,她从小博读群书,在诗文和书法方面都有一定的造诣,对于梵羽那首气势磅礴的《论诗》,她发自肺腑的佩服,但她不相信那人在书法方面也能有极高的水准……

于是赌气似的将《论诗》草稿摊开,倒要瞧瞧武大郎的书法是否有众人褒奖般的那么出众。

字画缓缓展开,只见光洁的宣纸上跃动着的字迹笔法秀媚,苍劲浑厚,可谓笔笔提起,字字挺拔,于规整庄严处见潇洒天真的韵致,这种字体西门如兰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种风韵和神采就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能产生好感,带给她极大的震撼。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西门如兰葱指划过那流畅的黑色线条,轻声呢喃道:“如此好诗佳字,却出自武大郎之手,古人常说‘字如其人’,看来也未必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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