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夜幕降临,比赛如约而至。
“都什么破歌!”东区一个普通的小区,肖鹏抓起头上的耳机,一把摔倒桌子上,手边的水杯被震的晃了几下,差点倒下。
肖鹏就读于著名的柯蒂斯音乐学院,这是一个培养了无数艺术大师的摇篮。每年只面向全球招160名精英中的精英。
在这么多的精英中,肖鹏自从入学就享受最高的奖学金,并在毕业之后拒绝了母校的留校任教邀请,毅然回国,想要振兴国家的音乐事业。
可是回国后,他从网上想了解一下国内音乐现状,却深深的失望了,都烂到这种程度了,自己还有必要待在这里吗?难道当初的选择错了吗?肖鹏有些质疑自己当初决定回国的决定了。
“爱在荒漠中蔓延……”肖鹏放到桌子上的手机突然急促的响了起来,铃声是阎俊的《爱我所爱》,这也是他唯一能看得上的国内音乐了。
“喂,阿刚,什么事啊?”打电话的是他高中好哥们,郭小刚。
“阿鹏,今儿后山有个唱歌比赛,总决赛,我爸给我弄了两张票,我又没有女朋友,要不咱俩一起看看?”郭小刚的轻佻的声音传来,一听就是一个花花公子。
“有什么好看的?国内音乐圈一潭死水,不是我针对他们,一群酒吧歌手,能有个什么水平?”肖鹏不是很感兴趣。
“别啊,阿鹏,你回来咱还没好好聚聚呢,这次比赛的地点还是玫瑰酒吧,实在不好看咱还可以喝酒嘛!而且听我爸说有个小子人唱的不错。”郭小刚死缠烂打道。
“玫瑰酒吧是吧,那行,你一会来我家接我,我也想去散散心。”提起酒吧,肖鹏也不抗拒,在美国也没少去。现在他正在闹心,也想去玩玩。
“好嘞,到时候我请客,就当给你接风洗尘了!”郭小刚的声音多了一些开心。
高中三年,他们俩一个班级第一,一个倒数第一,一个有钱,一个穷光蛋,却谁也没瞧不起谁,而是成为了铁哥们,吃饭上厕所,逃课去网吧,只要能看见其中一个人,就能看见这里另一个,比亲兄弟还亲。
尽管大学几年一次也没见过,但二人的感情没有丝毫减退,反而随着时间的沉淀越来越深厚了。
郭小刚过来接上肖鹏,二人到了玫瑰酒吧的时候,正好赶上比赛开始。
“果然无聊啊,酒吧应该是最热烈的地方了。你看看这个歌手都唱的些什么?还有唱红歌的?!我真的是服了,阿刚,你说我回来是不是错了?”肖鹏端着一杯就可以让普通人奋斗一年的洋酒,一饮而尽。
“哈哈哈哈,还好吧,我觉得还行啊?而且刚刚那个叫芦轻语的女孩,唱的还可以嘛!”郭小刚就是个俗人,上学不好好学习,对音乐也不敏感。
“你知道个屁!”说着,又把手里的酒杯倒满,跟郭小刚碰了一下,继续喝。
周维在后台准备好久了,马上就轮到他了,听说今晚人更多,看来自己要闯出点名气了,粉丝值,快到我碗里来!周维暗暗的呼唤。
“下面是最后一个参赛选手,他是夜色酒吧的歌手,参赛歌曲是《夜色》!大家欢迎!”主持人在台上手舞足蹈的调动现场气氛。
其实根本不用他多说,只要提到周维的名字,本来台下被前几个选手折磨的昏昏欲睡的观众们好像突然惊醒!瞬间现场气氛就达到顶峰!
“嚯,这是怎么回事,这周维何方神圣?刚刚还死气沉沉的酒吧就跟往里头泼了一锅热油一样,咋一下子这么闹腾?”郭小刚被突然变热烈的现场气氛吓了一跳。
“我哪知道,不过看前面这几个人这水平,这个叫周维的恐怕水平好点也有限吧!”肖鹏表示不抱多大希望。
“哎,这位小哥你可说错了,周维小哥可是跟这些垃圾完全不一样,两天前那个晚上,哎,你们是不在!那歌,那气氛,几百号人能把屋顶给掀了!”旁边的人看不过去,给他们普及一下。
“呵呵,这种级别的比赛能出什么英雄?也就是你们被国内音乐荼毒太久,听什么也觉得好听罢了!”肖鹏根本不信国内除了阎俊能有什么有水平的唱将。
“嘿,你这人。跟你说了你还不信,周小哥前两天晚上唱的那个什么?电影什么来着?”
“电音之王!”旁边人提醒。
“对对对,电音之王,那声音就好像电流一样,直接进入人的心里头,让人忍不住跟着就要跳,真神了!”在旁边人的提醒下,这个人终于说出了歌名。
“哼,还电音?什么垃圾东西,一个无名小卒也敢自己开宗立派?!”这句话好像惹到了肖鹏,所以这句话他说的很不客气。
“哎!你小子啊,看不起我可以,你看不起维哥我就不答应了!”这个从头开始就一直维护周维的男人也怒了,好像心中最宝贵的东西被人践踏。
“垃圾东西也就垃圾喜欢,物以类聚!”肖鹏不甘示弱。
“你!你等着,要是周维这首歌不好听,跟前面那些垃圾一样,我今天头朝下出去!”男人激动的说道。
“要是真的好听,跟别人不一样,今天晚上所有人的酒钱。我出!”肖鹏马上回击。
“好,孙贼,你记住喽,做不到的是龟儿子!”要不是周围有人拉着他,恐怕就打起来了。
“老子说到做到!倒是你,到时候要是跑了,我看看谁是龟儿子!”肖鹏其实喝的有点多了,只是借着酒意发泄一下对国内娱乐圈的不满,不过正好让这个男人碰上了。
“好了,阿鹏,过了!”郭小刚劝道。
“没事,不是有你这个土豪吗?”
“……”
谁说他喝多了,这脑子一点也没糊涂。郭小刚觉得自己被坑了。
周维不知道台下有人为了他发生这么大的争执,只是一心想唱好这首歌。
只见他拿着自己的吉他站到舞台,一身黑色牛仔,点缀着一颗颗的水钻,抹满油的冲天长发根根直立,在炫目的灯光下反射出阵阵光芒。整个人散发出一股狂野的气息,咳咳,还有一股浓浓的非主流杀马特味道。
不过现在这个世界的审美就是这样,好像十多年前的前世,非主流就是主流。
“电音之王!电音之王!电音之王!”周维只往台上那么一站,台下的观众就像疯了一样,拼命呐喊。
“至于吗,一群土鳖,什么电音,呵呵”肖鹏看观众反应这么激烈,心里暗暗鄙视他们,这算是一种优越感作祟吧。
周维抱着吉他,修长的手指勾住琴弦,轻轻一动,声音好像古时候打仗时的战鼓一样,一声令下!乐队闻声而动。
前世又一首街头神曲,《夜色》音乐声就在这个酒吧与这个世界第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