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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易筋洗髓(1 / 1)

鸡鸣、狗吠、发动机轰鸣,吵醒了睡的正香的陆昔,拿起手机一看,显示,陆昔几乎跳起来,已经十点钟了?

他对时间是很敏感的,如同晚上睡觉,8:30必须起床,从没有过超过8:30后起床的记录,哪怕工作疲惫到极点,也没有错漏。

但今天一反常态,睡到不知道醒。

陆昔额头冷汗都冒出来了,不会是竹叶青的蛇毒作祟吧?这事不是小事,他昨天就因为竹叶青的蛇毒昏迷,谁知道那条竹叶青的蛇毒会不会发生了变异,别在身体里留下什么隐患。

可陆昔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中了蛇毒的人再怎么说也会虚弱或者表现出不同于正常状态下的情况吧,可是他精力十足,哪里是中毒之人,俨然打了鸡血。

手一摸,陆昔吓了一跳,床湿了!

不是尿床,没有梦遗,大概是汗渍,黏糊糊的,床单上印出一整个人的影子。

“昨晚我都睡在湿润的床上?”陆昔感觉自己疯了,流了这么多汗都没醒。连忙洗个热水澡,别回头缩汗,感冒了。

顺手把床单也洗了,下楼就听到厨房厨具响,“妈,饭做好了没?饿了。”

“你过来端菜。”陆母喊道。

一到饭点,小毛就跑回来了,刚进大厅,陆国庆就呵斥道:“跑哪疯去了,全身脏兮兮的,出去出去,一下给你端出去吃。”

“脏?”陆昔的心脏狠狠地跳了一下,不会是传说中的易筋洗髓吧?小说多有提及,易筋洗髓的场景在陆昔脑子里不知想象了多少遍。

陆昔吃了三大碗饭,才填饱肚子,以前他都是两碗就吃不下了,陆母也惊讶道:“陆昔,你昨晚没吃夜宵?饿了就起来热菜,别饿坏了肠胃。”

陆昔也没解释,放下筷子就道:“我去给小毛洗澡。”

搓泡泡、揉狗头,好一阵蹂躏,才把小毛洗的干干净净,白不白黄不黄的皮毛比以前可强多了,油亮油亮的,颜色也更纯了。

陆昔已经确认了,小毛身上的污渍和他床单上的有六七成相似,也就是说那泉水的效果大概就是易筋洗髓,能改善动物的体质。

陆母吃罢饭出来,叼着根牙签剔牙,随口问:“陆昔,怎么把床单洗了?也不脏啊。”

陆昔汗颜,回答道:“昨天盖的被子太厚,出了一身汗,顺手给洗了。对了妈,你的关节炎好些了没?”

他想着母亲有关节炎,洞里的泉水能易筋洗髓,啥时候偷偷给母亲喝一点,要是真能奏效,以后母亲也不用受关节炎的痛苦折磨了。

眉头一皱,陆母训诫道:“好什么,老样子。去医院,医生开两副药,吃了也没用。平时没什么事,阴雨天气才痛,别浪费那钱,老大不小了,小风都谈了好几个女朋友了。”

汗,又来了。每天要是不说个三四次,都不算亲生的。

陆国庆这时走出来,咕哝道:“孩子的事他自己决定,说多了他还嫌你唠叨……诶,是不是我眼睛憋出毛病了,怎么感觉小毛大了一圈?”

陆母也接嘴道:“我还以为我老花眼看错了呢,这小狗崽子怎么一夜间就大了这么多。”

陆昔多瞟了两眼,有吗?他还真没注意。

陆昔避免二老胡思乱想,道:“爸妈,你们不会看错了吧?小毛一直都这么大好吧,昨天我还抱它了,没大,你们多久没关注小毛了。”

汗,谁没事天天盯着自家狗?

“许是看错了吧。”

剩菜剩饭喂了一盆,小毛的饭量也增大了,说明出现在陆昔身上的情况并不是唯一,增强体质引起饭量的增大,也出现在小毛身上了。

泉水能养动物。

陆昔立即就想到了鱼塘,刚回村的时候就有想法,偌大的鱼塘荒了怪可惜的,要是自己能让鱼塘起死回生,也是个好去处。

陆昔没鲁莽到马上下合同,他先是趁家里人不注意,往鱼缸里滴了一滴泉水,静待里面几条锦鲤的变化,又给盆栽人参浇了半盆水,同样加了一滴泉水。

“陆昔哥,陆昔哥……”

伸头往窗口一瞄,陆风骑着摩托车在楼前招手,“陆昔哥,上街不?今天街日,出去兜兜风?”

陆昔这才想起今天是镇上的街日,道:“等我一会儿。”

丰庆县是个典型的“打工县”,青壮后生九成以上都到外地打工,造成了平时一个县的人口不足总人口十分之一的现象。

既然人少,那街上就不会太热闹。于是,不知什么时候,街日就诞生了。以农历为准,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这样划分,鹞子村所在的青山镇的街日是二五八,即农历尾数是二五八的日子各种摆摊的都开档。

到了街上,陆昔找了个借口跑到医院做个血液病毒检测,等了三个小时,结果出来了,一切良好。

不排除镇上医疗设施不完善,检测不出泉水的情况,但不至于蛇毒都检测不了。农村每年蛇虫鼠蚁上医院的人不少,要是蛇毒都检测不出,青山镇的医疗才叫人担忧。

这下陆昔总算放心了。

买了一批生活必需品,正上车,陆风突然叫道:“陆昔哥,那个不是你以前的同学吗,去过你家里的那个。”

陆昔一瞧,还真是。

杨梅,名字和一种果子一样,上学的时候就有不少人那这个名字嘲笑她,结果她说“我叫杨梅,扬眉吐气的杨梅。”

杨梅算不上大美女,见多了灯红酒绿的陆昔给她打八分,人还算标致,瓜子脸,素颜很耐看。农村的女孩儿没几个是化妆的,条件不允许是其中之一,更多的是家里人的干预,父辈眼里,化的猴子屁股一样就是坏女孩。

说起来,杨梅和他也算是老同学了,高中的时候去他家帮陆昔补过课,要是没有杨梅的帮助,估计陆昔也考不上二本。

但听说杨梅高中毕业以后就没读大学了,家里人不同意,说女孩儿读太多书没用。

陆风慢悠悠地就驶到杨梅的旁边,陆昔亲切地打招呼,“哈喽,杨大美女,好久不见了。”

“陆昔?”杨梅一眼就认出了陆昔,笑道:“好久不见,听说你去大城市了,还当上了领导头头,怎么有空回青山镇了?”

“什么领导头头?瞎说,就是一打工仔。”陆昔下了车,叹道:“给人打工不容易,受气,忍不住就把老板开了。这么多年都没见你在qq上冒泡,不会也学许子俊闷声不响结婚了吧?”

“我就不能结婚?”杨梅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颇有些怨妇的幽怨味道。

陆昔道:“我哪能说不啊,当初在学校那会儿,追你的人能从教学楼排到大门口,我就很想知道,“哪家的猪拱了我们班的大白菜”。”

闻言,杨梅咯咯的笑了,“你还记着这句话呢。”

这句话出自他们班的支书林胜男之口,本来是一问句,转了几张嘴,各种语气都出来了,总之这句话当时很流行,一看班上妹子情况不对,立马各种古里古怪的语气都出来了。

“校园经典,不能忘。”陆昔也笑了。

“叮铃铃,叮铃铃!”杨梅的手机响了,顺手接了起来,没说两句,就对陆昔道:“抱歉了,咱们晚上qq聊吧。”

“你忙你的。”陆昔说着,目视杨梅走远,才骑上陆风的车。

陆风呵呵笑道:“陆昔哥,你这个同学很漂亮嘛,干嘛不约人喝杯咖啡、吃个饭,我看她也不是没想法。”

陆昔翻了个白眼,“开你的车,哪那么多废话。再说了,人要是结了婚,我的举动就很容易让人误会。我一老光棍没什么问题,让人家里人误会才是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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