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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1 / 1)

找对了打开销路的方法,加上宫肆炼制的东西确实不错,渐渐地,他的生意便挺不错了,非但饿不死自己了,还渐渐赚了一笔小钱,虽然称不上很多,然而也不少,不再是一开始一穷二白的状态。

而这个时候,溪流也不再摆摊了,摊子一收,每天或者在宫肆旁边看书,或者和大头出去散步,每天固定去集市上溜一圈,溪流再次恢复了原本优雅的生活。

溪流很惬意,倒是大头似乎习惯了摆摊的日子,一朝无事做,颇有些不知所措,好在溪流自有转移它注意力的方法。

宫肆也算是琢磨出味道来了,大概溪流一开始就觉得他那样干巴巴摆摊不行,那样的摆摊方法大概只适用于大伯这种程度,他现在显然还差很多,溪流没有直说,而是用自己摆摊需要烧烤架为由,这才让他在现场垒了个炉子,又现场炼器,这才招徕了第一笔生意。

看着溪流悠悠闲闲又去外面溜达的背影,宫肆摇了摇头,这个家伙啊,真是委婉。

不过即使如今赚钱多了,宫肆依然每天老老实实的坐在原地打铁,并没有出去乱转。他心里一直牢记这是大伯给他的任务来着,忍住外面的诱惑,每天不断打铁,倾听顾客的要求,观察市场的需求,这大抵也是一名铁匠必须的修炼。

何况坐在这里打铁其实并不无聊。

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客人过来找他买东西,这些客人的性格各自不同,有的人安静,有的人则爱说话,有人付好定金就会一走了之,有的则愿意一直坐在旁边守着,而在这段时间里,总有人闲着没事儿干,愿意和宫肆说说自己的冒险故事。

宫肆自然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好在这些客人往往也不是需要一个比自己更健谈的对象,他们就是想要倾诉一下而已。

但凡喜欢聊天的人,往往口才都不错,姑且不论真假,他们口中叙述的冒险故事可谓是惊险纷呈,有那口才特别出色的,往往说着说着还能把路边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宫肆的摊位旁平白无故围了一大圈人,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宫肆这边在卖多厉害的东西,围过来才知道原来是在这边听故事。

当然,大部分路人都是听一耳朵就走了,倒是有人似乎特别欣赏这些故事。宫肆就发现,他的摊位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小客人,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每天不知何时就猫过来了,有人讲故事他就在旁边安静地听,没人讲故事也没离开,就在附近转悠,他似乎对宫肆摊位上的东西很感兴趣,不过不敢摸也不敢问,总之,宫肆没有听他和自己说过一句话。

宫肆也没见过他的长相,因为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条花围巾,那围巾很大,还把他的头包起来了,就像戴着一个兜帽一样,常人完全没法看清他的长相。然而头和脖子盖得严严实实,男孩的上半身却是光着的,露着平坦的小胸脯,宫肆这才能知道对方是男的。

上身没有衣物,下身则是一条最普通的长裤,仔细看就会觉得,那裤子的布料和一般人身上穿的布料好像不太一样,设计也不太一样,至于脚下,男孩就穿了一双草编的拖鞋,十个脚趾头大喇喇翘在外面。

也就是因为他每天都过来在这边待好半天,宫肆这才将他观察地如此仔细,换做其他人大概不会在意这样一个孩子,毕竟这地方哪儿的人都有,一个大斗篷将身上裹得严严实实的人有的是,奇装异服的人也不少,对方这样的并不起眼。

知道对方是个小孩子还是因为宫肆弟弟多,对方的个子其实并不算矮了,说是个矮个子成年人有的人也信,可是这细手细脚的样子,外加一些小动作,有三个分别处于各个年龄段的弟弟的宫肆一眼就知道,对方的年纪怕是不会太大。

和纯爷们儿的气质稍微有点出入的是宫肆是个细心人,也大概是因为从小就照顾弟弟的缘故,宫肆实际上是个很细心的人,比一般的男人细致的多,加上理科好,平时就喜欢观察规律,他还很快摸出了小男孩的出没规律:比如对方一般在上午十点左右出现,然后基本上就在他这边扎根了,他也不太乱跑,虽然偶尔也会去其他地方逛一逛,不过没多久就又会回来,然后继续在宫肆这边晃来晃去,一直晃到下午四点半才离开。

对方尤其喜欢看他制作菜刀,能够原地蹲很久,然后就像前面说的,既不摸也不问,宫肆一开始还以为是那些客人讲述的各种故事吸引了男孩,现在又不敢保证了,保不齐对方更被自己的菜刀吸引?

而对方不摸也不问的原因,没过多久宫肆也依稀猜出来了:因为囊中羞涩吧?

小男孩似乎是没钱的,他虽然在集市上会逛一逛,然而却从没在这里买过任何东西,就连中午吃饭也是,这里卖食物的摊位很多,然而男孩每到中午就会去丛林的方向,出人意料,他是位优秀的猎手,用自制的弹弓就可以射下来空中的飞鸟,然后就在河边烤了吃。宫肆之所以知道这个,还是因为有一次对方救了幸运,没错,就是幸运,有一次给卖木炭的摊主送信的时候,对方刚好在丛林里伐木,幸运就一路奔着林子跑过去了,伙食好又能吃,幸运长得肥嘟嘟的,偏偏它又是一只雏鸟,偏偏还不会飞,这不,一进树林就被几只白头鸟盯上了,那种白头鸟凶得很,天生就喜欢吃信鸟,其他信鸟是靠飞行速度才能躲过白头鸟,然而幸运不会飞,当时就被盯上了,还好它碰上了正在狩猎的小男孩,小男孩当时就射下来两只白头鸟,每天泡在宫肆的摊位上,他自然是认得幸运的,本来当时就想带幸运回去的,奈何幸运是过来送信的,男孩过来抓它还被它灵敏的躲开了,健步如飞跑到丛林里找到木炭摊摊主,这才重新跑回去。

小男孩本来没打算说,然而那天送信归来的幸运老对着男孩叫,宫肆没忍住第一次和男孩搭了话,这才发现了关于男孩的又一件事——

他是不会说通用语的。

也不能说不会说,是说的很差,结结巴巴说了半天也没把事情说明白,小男孩最后很惊慌的跑走了,宫肆本来以为他大概率不会再来了,谁知第二天他又偷偷摸摸蹲过来了。

还带了一个本子,因为说不好,他就把昨天发生的事情画下来了,别说,他的画惟妙惟肖,无论是丛林中的幸运,还是天空的白头鸟,甚至男孩自己,他都画得很逼真,宫肆一看就什么都懂了。

“谢谢。”宫肆对他郑重道了声谢,是他没想到,原来丛林里还有对幸运那么不友好的生物。

“不、不……”小男孩结结巴巴地用通用语说着,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完整的句子,于是,估摸着对方的意思,宫肆对他道:

“不用谢,我猜你是想说不用谢。”

“不……不用谢?”小男孩昂起头,重复了一遍宫肆的话。

宫肆就对他笑了:“说得很好。”

小男孩脸上的围巾微微褪开一点,宫肆便看到了一双乌黑的、闪着星光的眼睛。

有了这个开头,他们之间从此之后就有了交流,之前小男孩的一些行为也就渐渐得到了解释。

比如,喜欢蹲在宫肆这里听其他冒险者的故事,一来是真的感兴趣,二来是为了学习通用语,小男孩的学习能力相当不错,他如今能听懂好些话,但是估计是缺乏联系的缘故,他说得很差,发音也奇怪,不过意识到小男孩想学习通用语之后,宫肆闲着没事就让他和自己说话,遇到发音障碍就纠正一两句,小男孩当真聪明,几天下来发音方面就有了长足进步,加上他原本听力就不错,就是缺乏别人给他正音,如今他还能说长句子了,学会说话的小男孩简直是个话痨,随着发音一起进步的还有他的胆子,如今他的胆子可肥了,还敢吆喝了!

“卖菜刀啦!卖勺子啦!金属做的东西,所有的,都可以!”唔,虽然有些语法小问题,不过被他如此充满自信的一喊,别人也不在乎这些。

宫肆是从来不吆喝的,溪流也不做这种事,他俩都不是这种性格,如今有了小男孩在这里一吆喝,停留的客人又多了不少。

宫肆做东西的时候不喜欢和客人说话,小男孩就在旁边陪着,如此往来,他的通用语又进步了,不过因为一开始教他说通用语的人是宫肆,他的通用语始终带了一点姬洲口音,这个口音居然还被一些客人听出来了。

“小鬼,你是姬洲人吗?”客人还这么问小男孩呢!

小男孩被问的愣住,宫肆这才在旁边淡淡答道:“嗯,我们是姬洲来的。”

“姬洲不错,是个好地方啊!”然后那位客人又说了很多姬洲的事。

小男孩依旧听得如痴如醉,事后还找宫肆询问了好些姬洲的事情,比如学校,比如高楼大厦……

他看起来……好像完全没听过这些似的,看着小男孩的表情,宫肆想,仔细回忆了一下,他这才发现,之前冒险者们说的多半是在黑土大陆的冒险经历,提到九大洲……好像还真的是第一次,毕竟对于冒险者们来说,九大洲都好去,每个人都知道,见怪不怪也没什么必要提,他们心里嘚瑟的全是这边的经历。

然而末法却不同,他好像对外面的九大洲更陌生……

对了,末法是小男孩的名字,他们正式说话的第二天,宫肆知道了他的名字。

“莫非是本地的土著?”关于末法的来历,溪流这样猜测道:“黑土大陆也是大陆,上面自然有原住民,目前被发现的原住民有两个部落,不过并不在汏,而且原住民都很神秘的,他们并不欢迎外人,传说中原住民都住在高级区域,对于冒险者来说,原住民就是最大的威胁者之一,他们对冒险者很不友好,甚至会杀死见过自己的冒险者。”

“高级区?这边离高级区很远呢。”宫肆想了想,耸了耸肩。

总之两人只是猜测,并没有找末法求证,末法身上确实有秘密,可是在对方愿意告知自己之前,他们也没必要询问对方。

宫肆这种态度大概就是最让末法安心的态度了,两个人之间的相处十分愉快,稍后宫肆还知道了末法为什么从来不碰不问摊位上物品的原因——

“……小一点的时候,我从山上偷偷跑过来,来这边的摊位上看东西,摸了人家的玻璃杯,打破了,对方把我抓了起来……”末法告诉了宫肆自己的往事。

“很可怕。”对于那时的遭遇,他只用了这么一个形容词。

看着惊魂未定的小男孩,宫肆最后只是轻轻拍了拍末法的肩膀,末法把他的手抓住,然后仰起头来,给了他一抹爽朗的笑容。

“我这里的东西你可以随便摸,坏不了。”宫肆对他道。

怔怔看了看宫肆,末法第一次摸了摸宫肆打制的东西。

然后他们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些。

宫肆还教了末法如何使用鼓风机:“风是火的好朋友,打铁缺不了风。”

别看末法精瘦精瘦的,他的力气却好像比宫肆还大许多,鼓风机用起来丝毫不费力,一直拉也没见他累的。

两个人的友谊终止于宫肆这一阶段实习结束,即将和大伯重新汇合的头天下午。

宫肆将自己要离开的消息告知了末法,末法愣了愣,不过还是接受了这个消息。

“想要什么,从这里挑一把吧,或者有想好的款式,我现打也可以。”宫肆对他道。

“我……没有你们的钱。”末法这句话又露馅了。

他虽然从未对宫肆说过他的来历,可是他平时说话的很多细节都暴露了这一点,比如“你们的钱”,他指的是庞托克使用的绿币,这种钱对于宫肆来说是本地币,然而对于真正的本地人来说,这种钱却仍然是冒险者们创造出来的货币,仍然是“你们的钱”。

没有说穿,宫肆只是对他道:“算是礼物,不需要钱。”

看着宫肆看了许久,末法最终选择了一把菜刀:“我们那儿切割食物都用匕首,不太方便,我想给阿奶要一把菜刀,这样她做菜就更方便了。”

原来还是个孝顺的孩子,宫肆想着,让末法挑了一把自己最喜欢的菜刀,然后送给了他。

得到菜刀的末法却没立刻将菜刀带走,而是跑到不知什么地方抓了只野生的信鸟,也不管这只信鸟根本还没经过训练,他直接让这只信鸟和幸运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

“以后要写信给我啊!”他对宫肆道。

像个男子汉一般和宫肆道了别,末法没有流泪,挥别了宫肆和溪流,他带着宫肆给他的菜刀径直向丛林的方向跑去。

因为抓信鸟的缘故,他第一次晚于四点半离开此地,林子里黑的早,五点的时候就黑压压,五点半的时候就基本上全黑。

越往深处越黑,冒险者们平时最多就来这片林子的最外沿,中间的部分都不会进去,更别提深处了。

因为这片林子的深处是通往高级区的路。

然而末法却毫不犹豫的往深处跑去,没错,他是用跑的,部落里的老者告诉过他们深夜密林的危险,要他们尽量不要走夜路,他这才每天在四点半前就离开,第一次走这么黑的林子,他原本以为自己应该害怕的,然而……没有。

胸前放着宫肆送他的菜刀,想到宫肆挥手的那一幕,他心中热乎乎的,脚步越来越轻,他轻盈的宛若飞了起来。

不,不是宛若,而是他就是飞了起来!

脚尖已经离开地面,微风缠绕在他的身周,末法的身周仿佛有一层空气将他包裹起来,他的身后没有翅膀,然而他的身体却慢慢悬浮了起来,身周带风,他直接离开了地面,仿佛没有重量,他在树枝上轻盈的跳跃着,他“飞”的太高了,手里抓着原本一直反抗的信鸟都仿佛吓傻了似的忘记了反抗,然后末法就更轻松一些了。

就这样一路风一般的疾驰着,直到他看到远处的火把。

那是他的部落。

火把却不像之前有两把,而是三把,随着距离越来越近,末法终于看清了那边的情况,除了每天例行守门的部落勇士以外,还有一个人手持火把等在那里。

那是名男子,大约二十多岁,个子高高的,肩膀很宽,一头黑色的长发在脑后梳成一条长长的麻花辫,和末法一样,他没有穿上衣,下身则是长裤和草鞋。

看到熟悉的身影,末法先是惊讶,然后高兴的叫了一声:“亚登!你怎么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亚登:^^赚够钱回老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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