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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四)(1 / 1)

“郑棋,这小子果然来镇上了!”

郑读躲在角落里,目送郑棋提着两个空篮子离开了小镇。

他熟知剧情,自然清楚郑棋的发家之路。

先在镇上卖鸡蛋,有了原始资金之后,他又开始跑去县里倒买倒卖。

两年的功夫,不但让他赚到了第一桶金,还让他结识了好几个黑市里的“大哥”。

这些人,有胆识、有门路。

政策放开后,他们就是第一批下海的个体户。

其中,有个叫王红军的,就是郑棋的铁杆追随者。

郑棋考上大学后,不方便自己出面做生意,就有这个王红军南下北上的忙活。

可以说,郑棋能有那么大的生意版图,王红军这个左膀右臂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郑读穿来后,最先想到的就是走男主的路,让男主无路可走。

王红军这个墙角,郑读撬定了!

他不但要抢走男主的“贵人”,还有堵住他的路!

唔,他也不会直接搞举报,到底是一家人,郑读自己也要混黑市。

打小报告什么的,太没品!

郑读不搞阴谋诡计,他要玩儿阳谋——直接把郑棋偷偷在镇上卖鸡蛋的事儿告诉郑渔不就好了?

郑渔是个老实头,最怕违法乱纪。

而这年头,偷偷做小买卖,就是非法的。

郑渔自己不敢做,也肯定不敢让儿子沾手。

郑棋再能干,再是个重生者,他现在也只有十三岁。

在依然遵循父子纲常的当下,郑渔教训郑棋,简直太简单、太理所应当了!

郑读亲眼瞧着郑棋离开,他也没有耽搁时间,开始在镇上四处溜达。

他偷窥了郑棋,浑然没有发现,他自己也被人窥探了。

何甜甜拿着从大队长那儿开来的介绍信,走到镇子上,准备达成长途车去县里。

她买了车票,看看发车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没有呆在车站干等,而是在镇上溜达。

咳,那什么,她也是熟知剧情的人哪。

她还比郑读多了一个优势。

郑读只是知道郑棋重生的剧本。

而何甜甜却熟知两个剧本的剧情。

剧本一:郑棋重生,郑读没有“奇遇”,是个妥妥的极品亲戚,是个恶心人的小反派;

剧本二:郑读被穿越,先利用肖知青的事儿主动提出分家。

略略挽回了一些名声,他又抢先一步走了郑棋的路,还故意跑去跟郑渔告状。

郑棋被郑渔严格看管,不能去黑市倒买倒卖,也就无法进行资金的原始积累,更无法招揽王红军这样的“小弟”。

郑棋不甘心,连学习都无法静下心来。

高考恢复,初中毕业的郑棋想要试一试,却落榜了。

村子里的人都笑话他,说他自不量力,说他心比天高。

学校的老师也劝他,不要好高骛远,还是先踏踏实实的读高中,然后再参加高考。

郑棋自诩是重生者,而在他经历的人生中,他是读过高中、上过大学的人。

虽然成绩都不太好,可他到底经历了一回啊。

他不愿再来一次。

再说,“出名要趁早”,读大学也是赶早不赶晚。

刚恢复高考那几年的大学生,含金量最高。

郑棋不想浪费时间的按部就班,他想尽快考出郑家村。

他还想用成绩向父母证明:我足够优秀,我完全有能力决定我的人生。

他实在不想被父母像管孩子一样严格束缚。

所以,在郑棋的强烈要求下,他复读了。

郑书比郑棋小一岁,他没有像亲哥那般“自信”,而是按照既定的程序,初中毕业后升入高中。

郑书更乖一些,但再乖巧,读书也是要花钱的。

家里要供两个高中生,又有王老太时不时的装病、作妖,经济方面就比较紧张。

别说让饱受家暴的郑琴离婚了,有时候宋春红还要跑去找郑琴要钱。

拿人手短!

用了王家的钱,郑家上下在王屠户面前就没有了底气。

娘家不能给撑腰,还要拖后腿,郑琴的绝望可想而知。

走了男主的路,已经获得成功的郑读,这时候就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了。

他拿钱砸了王屠户,以叔叔的身份,把郑琴接回了家。

他斥责大哥大嫂太偏心,只顾儿子、不管女儿的死活。

当初他就拦着不让郑琴嫁去王家,大哥不愿意欠他的钱,死活非要嫁。

凭白让郑琴在王家受了两年的磋磨。

……郑读好一番的闹腾,郑渔两口子的名声一落千丈。

郑琴也跟父母、兄弟离了心。

郑棋这个重生者的骄傲与自信,被郑读一次又一次的摧残干净。

复读了三次,郑棋才勉强考上了一个大专。

郑棋早就没了刚重生那会儿的锐气,郑渔更是被生活、被名声压弯了背脊。

没有创业,而是继续当个乡村木匠。

种种地,闲时做点儿活儿,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另一边,郑读却一飞冲天。

早早就在县里买了房,还在省城开了公司。

他俨然成了郑家村的骄傲,是最让王老太得意的好儿子。

村里的议论也都开始转了风向。

大家仿佛都忘了郑读曾经的极品行径,反而夸他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

而为了夸奖郑读,郑渔这个老实人,就会被一次次的拉来做对照。

当初郑渔跟郑读分家的事儿,也被大家伙翻了出来。

这个时候,没人说郑渔“仁至义尽”,而是怪他不顾兄弟情。

还有人暗搓搓的嘲笑郑渔有眼无珠,生生把一个财神爷推出了家门。

郑渔曾经对郑读的付出,全都被抹杀了。

他俨然成了郑家村的笑话。

王老太也张口闭口他没出息、没本事,不如小儿子有能耐。

她还没少对着郑渔说自己后悔了,当初就不该跟着他,而是要跟着小儿子。

郑渔整个人都被否定了,他的挫败与绝望,没有亲身经历,根本就体会不到。

他彻底没了精神气儿,明明五十岁的人,却像个七十老朽般暮气沉沉。

郑棋、郑书大学毕业后,分配的工作不理想,郑渔没办法,又求到了郑读跟前。

作为老大哥,曾经如父般的存在,郑渔对着郑读低头,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是人之常情。

但让郑读一通宣扬,郑渔便成了扒着富豪弟弟吸血,却还认不清自己身份、故意摆谱儿的极品大哥。

郑渔不但是个笑话,他还成了郑读的对照组。

郑棋这个男主,彻底失去了主角光环,沦为了郑读光芒下的小炮灰!

何甜甜:……

第一个剧本是原著小说,第二个剧本就是书友兼新作者写的同人文。

没办法,有一段时间,洗白文非常盛行。

还衍生出了一种专门为人渣、为极品洗白的快穿文。

比如某个蠢作者写的《攻略极品》,啧啧,不管怎样的极品都被洗得干干净净!

似郑读这样的人设,就是洗白文的代表之一。

洗白什么的,何甜甜自己不喜欢,却也不会反对。

但,为了洗白,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踩在脚底下,似乎就有些不妥了吧。

诚然,愚孝、扶弟如郑渔,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极品。

但他没有伤害郑读啊,郑读反倒是最大的受益者。

可他为了洗白,还是把郑渔弄成了反派,这就非常不厚道了!

至于原男主郑棋,何甜甜也没有太多的同情。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郑棋和郑读是相似的,他们都是利用先知先觉而做了有利于自己的事儿。

顶多就是郑读更不择手段一些,为了碾压男主,故意抢夺男主的机缘。

现在,又多了一个何甜甜。

何甜甜:……切,我才不屑于去抢夺什么机缘。

至于那条所谓的“成功之路”,何甜甜也有所安排。

悄悄跟在郑读身后,见他又是在镇上唯一的国营饭店吃大餐,又是在街上东买西买,那模样简直不要太惬意。

何甜甜觉得,不能让郑读“独乐乐”。

她四下里找了一圈,还真发现了一个熟人。

不是郑家村的,而是隔壁村的乡亲。

两个村子比较小,共同组建了现在的生产大队。

虽然不是同村,在一起上工,偶尔也会有接触。

何甜甜便赶到那人近前,热情的打招呼:“许老哥,来镇上办事情啊!”

何甜甜一边跟人寒暄,一边故意往国营饭店引。

于是,那位许大哥就看到了在饭店里大快朵颐的郑读。

何甜甜故意露出惊愕又失落的神情,拦着许大哥不让他跟郑读打招呼。

“我家小弟身子骨弱,需要多补补!”

何甜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眼底的低落简直要溢出来。

许大哥看到何甜甜这副模样,不禁有些同情——

啧,这个郑老大还真会自欺欺人。

明明是他家老娘偏心、家里小弟又好吃懒做,背着他偷偷跑到镇上解馋,他不说生气,居然还帮对方辩解。

他是不是傻呀!

“哎呀,时候不早了,我、我还要去县城,就不跟许大哥您说了!”

何甜甜见目的达成,便没有耽搁,随口说了一句,就跟许大哥告辞。

“你去县城?”

许大哥好奇,便追问了一句。

“……对!有点儿事!”

何甜甜故意露出为难的模样,眼神躲闪的回了一句。

咦?有问题!

郑老大好好的,为什么去县城?

他家在县城可没有亲戚!

哦,对了,听说郑老四惹了祸,需要钱。

难道郑老大要跑到县城去弄钱?

可,郑老大就是个会点儿木匠活的庄稼汉,他能有什么办法?

许大哥一肚子的疑惑。

回到村子里,正好听到有人议论隔壁郑家村的新闻,便将自己在镇上遇到这对兄弟的事儿说了出来。

简直不能再巧了,郑秀才刚好被村子里的人请来看病,见村头大树下众人讨论得热闹,一个没忍住,便说了出来。

咳咳,郑秀才确实有职业道德,不会轻易把病人的隐私说出来。

但他喜欢八卦。

且郑渔也不是他的病人啊。

听到许大哥跟村子里的人说“哎,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去县城干什么”的时候,郑秀才轻咳一声。

“我知道!”

不过区区三个字,却让大树下的一众村民都将目光齐齐对准了郑秀才。

“他去干啥?哎呀,郑秀才,你赶紧说啊!”

众人见郑秀才卖关子,赶忙叠声催促。

郑秀才那颗急于分享八卦的心,瞬间得到了满足。

他故作矜持的笑了笑,压低声音,吐出两个字:“卖血!”

啥?

众人全都被惊住了?

虽然他们偶尔也会说卖儿卖女、卖血卖肉,但,更多的只是个夸张的修辞方法。

没人会真的跑去卖血。

因为在大家的传统观念里,血是非常宝贵的。

若是缺了气血,整个人的身体都要垮掉。

而似他们这样要靠力气下地挣工分的农民,身体更是一切的本钱。

身体垮了,连口粮都混不上,一家人也就甭想好好过日子了。

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比如隔壁生产大队的一个老农民,家里的小儿子病了,需要钱做手术。

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只有一身的血肉,他打听到门路,便跑去了县医院。

换了钱,整个人也仿佛丢掉了半条命。

那虚弱的模样,好几天都不能下地干活,周围的人看了就觉得心酸。

更有种莫名的恐惧。

但,人家那是为了唯一的儿子,早就做好了以命换命的打算。

附近的人听了,可怜的同时,都表示理解。

但,郑家老大郑渔——

不过是为了一个弟弟,而且也不是到了要命的关头,有必要这么拼命嘛?

而且,众人刚才也听许大哥说,“啧,那个郑读还真是会享受,红烧肉,多贵啊,人家一个人就吃一盘儿!”

一边是闯了祸,还跑去镇上大鱼大肉的不省心小弟;

一边则是任劳任怨帮弟弟收拾烂摊子,不惜自己去卖血的绝世好大哥。

众人心里的天平,没有任何意外的偏向了郑渔这一边。

他们暗自托槽郑渔傻帽的同时,也隐隐有些羡慕郑读。

人就是这样,做不到自我牺牲,却又渴望遇到一个愿意为自己牺牲的人!

当然,羡慕只是一点点,更多的还是要唾弃——

“这个郑老四,真是太不像话了!”

“可不是,他自己惹了祸,却要让大哥来顶缸!”

“……唉,郑老大没有辜负‘长兄如父’的盛名啊,老郑家有这么一个好儿子、好大哥,是郑家的福气!”

就这样,在郑读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他的名声变得更加臭了。

此消彼长,他的大哥“郑渔”,好大哥的形象坚定的伫立在众乡亲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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