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回村(1 / 1)

春意初发,离徐闻止与沈霖离开永州已经过了一年有余,方长庚后来拜访沈赫时得知沈霖去年在去往京城的途中得了风寒,久卧病床不起,至于会试自然就错过了。而徐闻止一向发挥稳定,得中二甲第三,又过了朝考,如今任翰林院的庶吉士,不日就要回乡祭祖,风光无匹。

本朝殿试一、二甲共取殿试前十名者,前三名为一甲,即状元、榜眼、探花,后七名则为二甲,都是正经的进士出身,至于三甲共三十人,赐名同进士以示区别。

其实这三等只意味着名次的前后,最多就是入翰林难了些,对将来仕途却没有必然的影响。想那曾国藩还是同进士出身,最后依旧官至大学士,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只不过文人相轻,读书人最看不透的偏偏就是名声,多了一个“同”字,顿时就在这进士身份上撒了泥点,反倒成为了士林中的笑话,就是曾国藩到了六十岁也依旧对此耿耿于怀,更别说普通人了。

对方长庚而言考虑这些还为时过早,但要依他的心意,自然是不想中三甲的。只是殿试录取人数实在太少,举国之内居然只有四十人能入选,他也不敢夸口能中前十,只能更加发奋苦读,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表哥,东西都装好了,我向庄里借了匹马,到山下再租个车驾,也能快点儿到家!”袁丰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方长庚的思绪,他放下手里的信起身,准备去奎文阁向徐修告辞。

这封信是王复托人送来的,除了诉说他在京城一年来发生的诸事,也提到他已经在京城西市买了二十亩地,已经在着手建房,待他一年半后去了京城,就能收到铺子的租金了。王复还给他算了一笔账,一亩地能建十五至二十间房,二十亩地就是将近四百间房。有些作店面用,有些则供人租住,按照京城的物价算下来,一个月就有八十两租金收入,一年则将近千两,除去平时的维修费,请人收租的人工费,以及供奉上头的消耗,最多四五年就能收回成本,而房子的所有权还在他们手里,确实是一笔极好的买卖。

若是在京城买现成的宅子,还要合心意的,说什么也要五百两往上,寻常人一辈子都指望不上,因此大多租房子住,对于房子的要求自然也不会太高,他们所建的便是这种“经济适用房”。

至于利润分配,两人约定了三七分,方长庚三,王复七,对方长庚而言却省了许多功夫,不然必定要牺牲读书的时间,对他来说得不偿失。再者,他要考文举,若是被人知道私下做这种买卖定要为人不齿,但王复就不一样了,在名声上比他少受约束,能抛头露面与各方关系接洽,这也是方长庚当初支持王复的原因。

也容不得他不为此费心,京城开销极大,做了官员后便是服饰上的花费恐怕也要上百两,更不说打点上下关系,因此只要找到赚钱的机会,方长庚就不能放过。

怀着心事到了奎文阁,却被李伯告知徐修这两日总觉得胸闷气短,眼下正卧床休息,不方便见风——李伯就是数十年跟在徐修身边的老仆。

方长庚只好麻烦李伯入内禀告一声,随后便与牵马的袁丰一同下山。

回到云岭已经是第二天下午,方长庚一进村就有不少干完农活正要回家的村民围过来,纷纷感叹方长庚如今一点都不像村里出来的人,气派得不得了,听得袁丰露牙直笑,方长庚则在一旁故作羞涩地笑,对于村民们的热情有些难以招架。

路过田垄,方长庚却发现边上好几亩地都空着,显然是未事耕种的样子,不禁奇怪地皱了皱眉。

与他同行住村尾的叔伯方大年看着那几亩地,眉间的皱纹重得能夹死苍蝇:“去年种的蔬菜大丰收,本来全村都以为能多赚一些银钱,没想到太多了卖不出去,实在不忍心看着烂在地里,只好贱价运到府城去卖,最后还有一半没卖出去,今年索性都不种了,还能不用那么累。”

方长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因为他名下的地可以免交粮税,所以小李氏和方大山不用为了交粮种满鱼鳞册上要求的亩数。而且他的地大多就在县城,小李氏和方大山为了节省成本,只选了最近的两亩地种各类蔬菜供应酒楼,不止省下费用,自家种的蔬菜味道也好,是酒楼的一个招牌。至于粮食种起来费时费力,他家是不种的。

所以这事方长庚还真不知情,对他家来说也没什么影响。

“年叔,要是不种蔬菜,你们的收入可足够过日子?”

村里依靠卖粮食蔬菜生存,尤其是家中缺少劳力的,没有能力种太多粮食,如果连蔬菜也卖不出去,对生活的影响显而易见。

方大年苦笑:“过日子是够的,这么多年也积攒了一些。就是得勒紧裤腰带,我家小孙子今年还哭着想去上学呢,看来有点悬了。”

方长庚心里莫名沉重了几分,村民们都是苦日子过来的,生活上艰苦些不是问题,但孩子的教育一点也马虎不得,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出身,如果不能读书,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这才是最严重的。

没想到这回他一回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回到家里时兴致明显不高,让一大早就特意回来给方长庚做饭的小李氏疑惑不已。

“这是怎么了?回家还不高兴呢?”

方长庚这才笑笑:“怎么会不高兴,不信您问袁丰,我半个月前就盼着回来看你们了。”

袁丰立即附和,顺便添油加醋了一番,逗得小李氏前俯后仰,乐不可支。

这时就见幼清穿着一身干干净净的藏蓝小短褐——还是用方长庚的旧衣改的,从隔壁屋里踉踉跄跄地跑出来,看见方长庚先是胆怯地停住脚步,啃着手指歪着脑袋,用乌黑的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打量他。等方长庚蹲下身朝他招了招手,幼清顿时眼睛一亮,小步地挪过来,嘴里吐出清晰的两个字:“哥——哥!”

方长庚看着白白净净的小幼清,将他抱到怀里轻声地哄,暗想当初的自己在小李氏他们眼里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还有小宝,当年也是这么小小的,可爱得不行,现在却是个姑娘家了。

方长庚有些感慨,想想幼清已经四岁了,送到私塾也不算早,是时候和家人商量这件事了。

不一会儿方小宝也眼含惊喜走了出来,她现在已经十三岁,俗话说女大十八变,在方小宝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只看外在,完全感受不到她小时候气人的样子。让方长庚比较欣慰的是,小宝性格独立,有自己的主见,以后必定不会过得太差。

上回修族谱时方长庚给她取了大名,就叫方芃,取自《诗经》里的“我行其野,芃芃其麦”,形容植物茂盛,十分贴合她如野草般生长的形象。

只是私下里他依旧不改叫她小名的习惯,说实话,他还是更喜欢“小宝”这个名字,只是对外就不太雅致了。

至于三丫也有了大名,叫“琇莹”,看得出三丫也十分看中这个名字,只要她们自己喜欢,方长庚自然是高兴的。

伸手揉了揉走到身边的小宝的脑袋,方长庚又开始想怎么安排小宝以后的日子,如果到了年纪就把她简简单单地嫁出去,他心里终究说不上满意。

长幼之间和乐温馨的样子看得老李氏和方万英欢喜不已,等坐到饭桌上,方长庚就提起送幼清去私塾的事,看样子众人对此都没什么意见,方长庚便道:“哥早就提过送幼清去他那儿住,以后上学也方便。二叔二婶要是放心不下,时常去县城看幼清就是,但上学是一点也耽误不得,只能辛苦二叔二婶了。”

何氏心里虽然十分不舍,但也不敢拿唯一的儿子的前途开玩笑,红着眼圈连忙道:“不辛苦不辛苦,长庚说得对,啥都比不上孩子读书要紧!”

说完低头看着缩在自己怀里的幼清细声道:“娘的宝贝,想不想去县城念书?城里有大房子,还有好吃好玩的,幼清高不高兴?”

方长庚刚想皱眉,读书哪里是这么简单的事,不下苦功还不如不读,何氏这么说不是误导孩子。

不料幼清转了转乌溜溜的大眼睛,奶声奶气地说:“我想和哥一样,每天都看书,好吃好玩的,幼清不要!”

方长庚心里一暖,满脸赞许地看着幼清,见小娃儿似乎越发被鼓励到,眼里透着坚定的光,方长庚越发满意。

接着,方长庚就提到了小宝与三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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