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
太阳自山峦的掩盖跃升而出,安土桃山城内的,雄鸡开始为新的一天打鸣。
“——哎,妈妈,今天那个穷小子还要来吗,很多客人都对他不满呢,说是我和他有感情,哪有那种事情啊。”
艺伎加贺理纱,在晨起后正整理着自己的妆容,华美但略显俗气的振袖,垂落在榻榻米上,露出一截乳白色的手腕。
穷小子,顾名思义就是没有钱的青少年。
每次想到那个穿着俗气的鹅黄色粗布,头发搞成蓬蓬头的可笑青年,加贺理纱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感。
看啊,有人在为我着迷,将打工的钱全部用来为我消费打赏。
对于一位安土城中小酒馆的普通艺伎而言,这就是再好不过的广告,近些日子以来酒馆的生意都被带着好了不少,大家都喜欢来让加贺理纱演奏。
但,也就是如此而已了。
没有钱的穷小子,终究还是穷小子,加贺理纱本人喜欢的是强壮有力,家里有着殷实产业的成年男子,这些日子以来虽然她的生意好了不少,但作为艺伎的名声却也沾染上了‘污点’,这让加贺理纱去奉酒的时候,往往会被人嘲笑她的眼光不行。
看上穷小子的艺伎,同行们都是这么嘲笑理纱的,以此来攻击最近生意红火的她。
这让加贺理纱烦躁异常,明明她最开始的时候,很高兴有这么个少年迷恋自己,可是现在却全变成了对于那位喜欢自己的少年,一种难以形容的憎恶。
被她称作妈妈的女人,是掌管她们这些艺伎的老板娘,为人颇为势利狡诈,同样晨起在这间屋子为自己整理妆容,闻言笑了下道:“不,今天就结束了,他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上次来连曲子都无法多点一支,恰好我们这里还缺少一个清洁卫生的人,就让那个穷小子顶上吧,这样那些客人自然也会明白,那些有关你的传言都是假的。”
化妆茶室中,两个娇笑的声音,为酒馆今日的生意拉开了序幕。
而她们所聊的那个穷小子,正兴致勃勃的踩着木屐,快步朝着酒馆所在的这条大街冲来,他的名字叫做我妻善逸,是一个从小被父母遗弃的孩子,靠着吃百家饭长大。
今天的他,也很高兴的来见加贺理纱,就好像热恋的男女迫不及待想要见面,只是我妻善逸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单纯的一腔痴心,人家根本看不上他。
正所谓千金难买我乐意。
但今天,注定是他不太如意的一天。
黑色的蓬蓬头随着奔跑的晨风散开,我妻善逸熟稔的从酒馆后方小道抄近路。
这会正门还没开呢,但,我妻善逸如何能耐得住想要见加贺理纱的心情。
故而每次他都会提早到来,之后从后方小道上方的窗户处,痴痴地凝望加贺理纱的房间,别问他怎么知道的,打听少女房间所在,乃是痴汉本能。
嗯,他小了点,只能称为痴心少年。
哒哒哒,木屐声清脆的敲打着路面,我妻善逸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粉红色光泽,满脑袋都是恬淡羞涩,总是轻轻扭过头不敢直视自己(嫌弃他穷)的加贺理纱。
“理纱酱~我——卧槽啊!”
还没来得及喊出自己每日都要念出的‘我好想你’的口号,我妻善逸只觉得自己脚下被什么绊了一下,身躯登时失重凌空,脸里地面越来越近,这是要跌个狗吃屎的征兆!
要是脸直接与地面来个亲密接触,我妻善逸今日见加贺理纱的行动就会完全泡汤。
只是我妻善逸不过是个普通的少年,就算念头中隐约反应了过来,身体却无法维持平衡,只能努力的用双手挡在身前,选择宁脏衣服勿摔脸。
好在,就当我妻善逸即将跌倒的时候,背后有人助了他一腿之力。
啪的一声脆响。
我妻善逸只觉屁股一痛,本能的用仅剩可以触地的左脚向前蹦了起来,又在不想跌倒的念头下,将右腿迈了一大步,抵消了前冲惯性,神奇的保护住了自己的干净衣服和脸蛋,高兴地惊咦了一声。
可是屁股的痛感,还有泥土湿润的触觉,让他很清楚自己刚刚是被人踹了一脚。
“可恶,是谁踹的我!”
随后怒气冲冲的想要找绊到自己的东西,打算好好的评评理。
孰料,我妻善逸刚转头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
他看见了一个和自己同龄的少年,身着带着泥巴和尘土的脏污外衣,脸颊上残留类似烧火工作的灰渍,黑白分明的眼睛中泛着冰冷,如果只是这样,我妻善逸倒也不会被吓到,因为这顶多不过是一个懂得保护自己,有着一股狠劲的同龄小乞丐的特征罢了。
嗯,如果对方手上没有那把染着干涸血迹,像是从行凶案发现场中拿出来的柴刀的话。
咕噜。
听说昨晚城内有地方着火了,该不会他就是那个凶手吧。
我妻善逸暗自咽了一口唾沫,默默的绷紧身体,做好了随时落跑的准备,我妻善逸别的本事没有,唯独对于逃跑和求生颇有心得,他想了想,低声警告道:“你别过来啊,我很厉害的。”为了表达话语的力道,还亮了亮自己的拳头,示意威胁。
只是这样的威胁,在少年的眼中,实在是软绵无力,就和一只麻雀说自己比老鹰还厉害一样,不具备参考价值。
这个少年,自然是无家可归的罗赫。
在昨夜的战斗后,罗赫寻了一个僻静避风的后巷休息,因为不知道那只鬼有没有同伴,不仅不能睡觉,还要分出部分精力用来守夜,直到晨光照耀在他的身上时,才微微睡了一会。
然后被我妻善逸这个满脑子都是恋爱的家伙一脚踢醒。
要说惨那是真的惨。
饥寒交迫,加彻夜未眠,还有昨晚战斗的肌肉拉伤,罗赫能感受到这具身体正在无声的向着自己控诉,表示再这样下去就要罢工了。
可是罗赫能怎么办呢。
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被斩掉了头颅,这所谓的鬼怪还能活蹦乱跳的原理所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阳光可以有效杀死鬼物。
这是罗赫在坠入这个世界的时候,看见的场景,那些被太阳光芒照射的鬼物,会犹如初晴融雪一般,在几个弹指间,化作飞灰,最终烟消云散。
所以只有等到太阳升起,罗赫才可以安然的休息,在此之前就算是再困也不能闭上眼睛,如果罗赫还不打算放弃生命的话,他就必须提防那些暗夜中行动的鬼物。
只是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精神尚且不论,罗赫此刻的身体是支撑不住这样的消耗的,随时都可能会因为饥寒交迫而倒在路边。
如果罗赫死了,那大概率不是他被鬼吃掉,而是因为饥饿而死。
说来有点冷笑话的意思,但这就是现实。
为此,罗赫必须要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的问题,他打量着我妻善逸,思考的就是这个问题,更直白一点,就是罗赫在想,他要不要打劫我妻善逸。
出卖劳动力的价值太低了,混个温饱都非常勉强,如无意外这个时代的人,应该就是一日两餐,而且罗赫估计他现在也没有条件去做工。
那只鬼怪张嘴闭嘴都是稀血二字,只要罗赫不是个聋子,自然会铭记在心。
稀血,稀有血统?亦或者什么别的事物。
罗赫不明其中意义,只知道自己会成为这些鬼怪就不适用。
别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罗赫没有可能日落而息,自然无法保证日出而作。
更不要提万一把鬼引到他工作的地方,想都不用想,肯定会是一场惨案,
没有工资,吃不到饭菜填饱肚子,故而罗赫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只有一条道路行得通。
那就是抢。
只是他下不去手打劫正常人,大家都是养家糊口过日子,活的都不容易。
直到,刚刚我妻善逸踢了他一下,还发表了颇为爽利的威胁言论。
这是什么,这简直是瞌睡了有人来送枕头。
“你很厉害?太好了,既如此,那就凭战斗来分个高下生死。”
听到我妻善逸自夸的话语,罗赫很淡定的点了点头,将柴刀一扬,作为砍柴的工具,柴刀有被精心的养护,尖端闪烁着寒芒顶在我妻善逸的面前,激的他浑身直冒鸡皮疙瘩。
这一刻我妻善逸确定了,他眼前的罗赫,一定是昨天晚上那个纵火犯。
他,突然觉得小腿有点软,牙关也开始不听使唤了起来,后悔今日出门没有走大路,遇到这么一号怪人。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