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一个人的印象已经差到了极点的话,那么她之后所做的所有事情,都将被你潜意识冠上各种罪名。
而现在婆婆看我,便是如此,我今天的隆重打扮,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想要抢小雅风头的贱人罢了。
但是这些,我也不甚介意。
不过婆婆看我的眼神,我怎么都觉得怪怪的,而我的左眼,也突然快速跳动几下。
民间有个说法:右眼跳财,左眼跳灾。
莫不是我此行,有什么灾祸?
我的心有些不安,但是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宁筱看到如此热闹的场面,明显是很兴奋的,她将事先准备好的红包交给刘明远后,便拉着我要去落座。
而碰巧的是,坐在对面的那个穿着白色碎花衫面容枯槁,皮肤松弛黝黑,双手粗糙的女人,正是刘明远的表姐,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形象。
她看到我的时候,原本喜气洋洋的脸瞬间拉得老长,也不顾着这么多在场的宾客,就直接质问:“宋子姗,你都逼得我们明远净身出户了,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脸来这里?”
她说这话时,双眼一直往我的身上瞅,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嫉妒,看到了羡慕,但是更多的,却是向往。
我想对于每一个在乡下一辈子相夫教子的农村妇女来说,她们唯一一次能穿上漂亮衣服的,也就只有自己的婚礼了,而那之后,家庭,孩子,农活,柴米油盐,就像一道道枷锁将她们桎梏,她们走不出这个村庄,每天和她们打交道的,除了孩子的苦恼婆婆的不满外,就是无尽的家务。
漂亮衣服和精致妆容对于她们来书,不过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即。
所以她在取笑我厌恶我的同时,其实内心里,却有着无尽的渴望。
我笑了笑,笑得极其淡雅,也极其的舒心。
在坐的宾客,几乎眼睛都要看直了:“表姐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了?这是明远夫妇亲自邀请我来的,你说我这个作为前妻的,又怎能不来凑一凑热闹呢?”
说道最后的时候,我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将每一个字挤出来。
这当然是热闹了,因为我内心深处总感觉,今天,不是我出糗,就是他们出事。
而事实上,女人的第六感,在某些时候,那还真是该死的准啊!
那个表姐本来对我也不甚了解,所说的几句,不过是替刘明远打抱不平罢了,之后她的孩子丈夫过来了,倒也就没有空理我的。
宁筱一直凑在我的耳旁跟我咬耳朵。
问我为什么当初我结婚的时候,是选择在洛城的酒店,而不是他们乡下,这可比酒店好玩多了。
她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根本就没有参加过农村的这种乡下婚礼,所以这里的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是极其新奇的。
而我当初之所以会选在酒店,还不都是因为我的父母不想我在人生大事上,都还要委屈了自己,所以自己掏了大部分钱给我喝刘明远办婚礼,我婆婆那么势利的人,当然是乐得合不拢嘴了,直接拍手称好啊!
要知道农村娶媳妇,少则十几万,多则要三四十万,而刘明远娶我的时候,除了那个钻戒是他自己买的,其他的房子啊,车子啊,婚礼的酒席啊!几乎都是我的父母和我包办了,都不知道给他们省了多少钱了。
这些在当初我的心里,倒也觉得没什么,但是在那日渐冷淡的婚姻生活中,我却感到了深深的怨气。
在出嫁前,父母将我捧在手心,但是出嫁后,婆婆却当我是免费的保姆,稍有不慎便说三道四,还总是那我和那些乡下的妇女比,尽说些讽刺我是城里人吃不了苦干不了活,结婚半年还怀不上孩子说我是不会下蛋的母鸡这些讽刺话语,还有她儿子怎么怎么好,但却毁在我身上的事情。
好不容易我怀孕了,她又开始打我胎儿性别的问题,重男轻女观念重的令人发指。
我看着缓缓走到我这边敬酒的刘明远和小雅,我特地往杯子倒了满满一杯红酒,然后在她们过来的时候,笑着走到刘明远面前。
“这是我敬你的,恭喜你再次找到心中的真爱,早生贵子,当然,最好是生个男孩,否则的话,你这媳妇的日子,可就不是那么好过了。”
“你......”刘明远的拳头瞬间握紧,心里挣扎了好久,才僵硬地扯出一丝笑,和我这桌的宾客敬酒,然后又走到了另一桌。
整个过程中,小雅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一直都是笑得那样的灿烂,但是我的心,却越发的不安。
我总觉得,在那笑容的背后,隐藏了点什么,至于是什么,我自己,根本就无法说清。
等到吃饱喝足后,有一个闹洞房的环节,当时我因为是在酒店的,而我的爸妈亲戚都在场,所以这个环节,他们都不敢闹得太过,但是现在不同了。
我跟着人流挤进去,房间里闹哄哄的全是起哄声,混乱之中,我听到了里面几个年轻人的对话。
“明远,你这都二婚了,可不能像上次那样那么放不开,农村的习俗本来就是这样,婚礼越热闹你们以后的生活也就越火热。”
“对啊!闹洞房本来就是传统习俗,你可不能像上次那样敷衍啊!”
“就是就是......”
“......”
像这样的声音,一直持续不绝于耳。
这让我想起了当时我和刘明远的婚礼,那个时候碍于我家那边亲戚朋友的颜面,所以婚礼程序都是遵照司仪所讲一步步进行,所有的场面都是得体大雅的,丝毫不像现在这样,让我有一种闹剧的感觉。
突然间,宁筱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对我投来一个释怀的眼神。
我松一口气,慢慢退去风暴中心,好在我大多数时间都待在洛城,所以对于刘明远乡下的亲戚都不是很熟悉,而他们对我的印象,也仅仅是停留在那个素面朝天,白衣黑裤的形象,现在我穿成这样,其实大多数人,都潜意识地将我当成是此次婚礼的伴娘团的一员了。
原本的农村的婚礼,本该是最淳朴最简单,也是最幸福的才对,但是我最近看新闻看到那么多新郎新娘被恶搞的事件,甚至有些地方连伴娘团,都难逃厄运,更有甚者,直接逼得一个伴娘不小心坠楼身亡。
我想得一阵哆嗦,心想刘明远的村子里,应该还是比较文明的吧!可不会像外面那样,如此低趣味恶俗。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确实很骨感的。
也不知道是因为我和宁筱的穿着都太过漂亮太过精致还是怎样,那些人直接起哄说作为伴娘团的,怎么可以让新娘新郎受苦呢?
于是我隔得老远就看到那些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女孩子直接被几个三大五粗的汉子逼到了床头,全部都摇头苦脸说别搞她们,但是那些人却说,结婚闹洞房嘛!总得热闹热闹的,于是根本不顾那些伴娘的意愿,直接被扛起砸到了新娘的婚床上。
在我这个角度看来,她们就像古代那些妓院里等待挑选的女子,瑟瑟缩缩楚楚可怜但却又无可奈何,而那些穿得人模人样的男人却双手搓掌,满脸淫笑跃跃欲试。
我受不了这种场景,真的太恶趣味了,这简直就是活生生将一个本该喜庆的婚礼,硬生生给掰歪成了一个恶搞现场。
我受不了直接拉着宁筱出去,但是就在这时,里面传来一阵惊喜的声音。
“嘿!这边还有两个,全部都聚在一起才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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