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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我的工资够花(1 / 1)

齐卫青提前将借的五万元连本带息还了沈梦昔。

“我不急用,你留着周转。”

“我的钱够用了。”

“那好。”沈梦昔将钱收起,“很辛苦吧?”

“还可以,赚钱哪有不辛苦的。保健叔要把公司迁到哈市,我也准备在他附近开个修配厂,再带几个徒弟,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公家的车都有固定的修车点儿,我怕头两年没活儿干。”

“没关系,私家车慢慢就多了,你技术好,自然就有回头客。你增加个洗车,再加上汽车美容,慢慢就会打开局面的。”

“我也是这么打算呢。”齐卫青笑。

“就知道你绝非池中之物。”沈梦昔竖起拇指,齐卫青哈哈一笑。

沈梦昔回到家,就把五万块钱给了齐保平,齐保平大惊失色,“你干什么?”

“我有钱啊,资助一下贫困户。”沈梦昔笑着说。

“我还要脸呢!怎么能要妹妹的钱?”齐保平脸色紫胀,十分尴尬。

“四个哥哥,三个都发财了,你不急吗?”

“我的工资够花。”齐保平简单一句就回答了。

沈梦昔笑,“可你现在结婚了,你不在乎钱,并不表示三嫂不会在乎,她在妯娌间总是会下意识作比较的。二嫂一身金碧辉煌,三嫂不会羡慕吗?”

“她不是那样的人!”

“好好好。你们都是高洁之人,只有我爱这些阿堵物。这世界,有钱不是万能的,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这钱,是卫青还我的,我也不往回带了,你先存着,岳父家有个急用,总要能及时拿出来才好。”

齐保平梗住了。

“没有拿钱砸你的意思,你应该懂我。我是怕你,跟风做了贪赃枉法的事情,虽然说水至清无鱼,但是,混水摸鱼的事情还是不要做。任何违背良心的事情,都不要以侥幸心态去做!”

“三哥不会做的!”齐保平似乎受到侮辱,为妹妹小看他而愤怒。

“身不由己,你大概还没真正体会过吧。这些钱,不会让你大富大贵,但足够这几年让你和三嫂宽松生活。钱就是用来花的,不必被钱束缚和限制,大哥四哥都借了我的钱,二哥的第一桶金也是从我们卖挂历开始的。怎么就你要和我划清界限呢?难道我们不是亲生的兄妹吗?”

齐保平细想,家里兄弟发家似乎还真都和妹妹有关。

“拿着吧,过几年我还会再给你,就像古代在外做官的人,家里总有兄弟经商。你用我的钱,总比有一天用别人的钱要好吧。”沈梦昔笑着将钱拍到他手上,“放心吧,我不会以此要挟你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的!”

“那我就把钱存上,等你结婚时再给你!”

看来这个三哥真的没有留心过她的经济状况。

沈梦昔悄悄在他耳边说:“三嫂是不是怀孕了?”

齐保平立刻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沈梦昔哈哈笑,过两天去检查一下,“钱是给侄子的!专款专用哦!”

******

直到过完年沈梦昔回到哈市,她也没有机会听姜父说说,他是如何第一次执行枪决任务的。大概,那天医院门口他只是过于担心儿子惹下大祸,而情绪不稳,想找人抒发一下罢了。

一个四十多岁的科长,怎么可能专门找一个高中生,细说年轻时的心事呢。

但是,和姜父的谈话,却让沈梦昔注意到了齐有恒的专业。

回到哈市,她去书房,浏览了一下齐有恒的书籍资料。

原来这一行涉及如此多的专业知识,大部分都是她未知的领域,有些还在书本封皮标注,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她抽出一本16开的彩色法医图册。里面是各种案发现场图片,分门别类讲述各种死因的死状。如果你看到伤口流血不止会觉得害怕,那么你看到一个只有红色伤口,四周皮肤却惨白的没有一点血迹时,那就是恐怖和恶心了。

沈梦昔往后翻看,后面还有显示自缢和被勒死的区别的图片,还有不同凶器产生不同创口,以及死亡时间不同产生不同尸斑的图片......

“珠珠敢看这个?”齐有恒突然说话,倒吓了沈梦昔一激灵。

“没什么不敢的,就是好奇。”

“来,你帮爸爸看看,这张字条上的字,是这三人中谁写的?”齐有恒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复印的资料。

“你把资料带到家里了?”

“没关系,这不是涉案的,只是平时练习。”

沈梦昔拿起字条看,只有十二个字,字迹歪歪扭扭,像是个幼儿园孩子画出来的字。细看却有些连笔和笔锋。

“这是左手字吧。”虽是问句,确实肯定语气。

“嗯,不错!”

沈梦昔又拿起三张写满字的纸张,坐到齐有恒的书桌边,低头一一比对,十几分钟后,抬头将一张纸和字条一起递给齐有恒,“就是这个。”

齐有恒看了一眼,笑了。

“判断依据是什么?”

“很简单,你看这些字的横画,大多右高左低,比划不顺,明显是控笔不熟练导致。并且,和这张纸的字迹和用词有几个共同点,这里的‘的’应该是‘得’,字条也用的‘的’,这个笔顺也是一样的,还有......”

齐有恒听得眉开眼笑,拍手大笑,忽然间,有些低声下气,小心翼翼地问:“珠珠啊,你想不想做这个职业?”

他甚至都没敢提警察这个两个字。

沈梦昔不大懂他的情绪,猜测大概一是因为他的出轨破坏了父亲的形象,二是他太了解这一行业的辛苦与复杂吧。

那是一种既期待肯定答案,又希望是否定答案的矛盾情绪。

沈梦昔看他的表情,心里不知为何十分难受。

她若无其事地把书合上,塞进了刚才抽出书册的位置。

齐有恒垂下肩膀,讪讪地坐回自己的位子。

“行啊,可以试试。”

齐有恒好半天才问:“你是说......”

沈梦昔耸耸肩,“我做什么都可以,都会努力做好的。”但是不想做老师和医生了,总要过一过不同的人生。

齐有恒有些激动地使劲点头,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亲都希望子承父业,或者女承父业,反正他觉得女儿认可他的职业,就非常高兴。

仿佛女儿还是软软的一小团,抱在怀里,娇里娇气,爱哭爱生病,他极尽所能的疼宠呵护,忽然间女儿就长大了,变得有主见,有决断,学习上不用操心,体质也提高了,二胡学得快,枪也打得好,还给她哥和妈妈治病,总之,哪哪都好,就是没有那么亲近他了。

他又想到哈市咖啡厅里,女儿那震怒得要吃人的眼神,还觉得不寒而栗。

什么时候起,他居然害怕女儿了呢!

他艰难地说:“爸走了弯路,绕了好大一个圈子,才知道适合自己的是什么。”

似乎在说专业,又似乎在说别的。

“毕竟还是走回来了。”沈梦昔淡淡地说,然后走出书房,乐乐在教弟弟妹妹背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圆圆声音清脆地背完了,团团卡壳,又背错了,乐乐毫不留情地说:“伸手!”

团团的整张脸都皱起来,鲁秀芝也跟着求情,乐乐依然说:“伸手!”

团团抬头求助地看着沈梦昔,沈梦昔转过视线回了卧室,听到客厅“啪、啪、啪”三声,以及团团的哀嚎,那是乐乐用他的塑料尺,在抽打弟弟的手心,还恨铁不成钢地喊:“还错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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