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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邯郸慕容(1 / 1)

诺雅为了行路方便,稍微改变了自己的容貌,女扮男装。对于一个专业的杀手而言,这样做是于事无补的,因为,只要有泡泡的存在,她莫说是画了妆,就算是化成灰,都会被辨认出来。不过也正是因为泡泡的机警,令诺雅不用时刻提心吊胆,对于警戒的任务,泡泡向来做得很好。

正是不冷不热的好天气,车厢里其实已经有些闷了。诺雅不运功的时候,会把车顶的油蓬卷起来,她躺在车厢里,看蔚蓝的天,漂浮的白云,想百里九,这是她最享受做的事情,虽然一想起他,会不由自主地心疼,会心痛。

她经常也会反思,后悔自己曾经会说出那些狠绝的,伤人的话来。可是再想想,还是无可奈何。

当自己的性命和楚卿尘的性命摆在他的面前,他如何抉择?诺雅不敢想,无论哪一样选择,她都不喜欢,尤其是不喜欢百里九会像自己当初在生与死之间辗转反侧,难以抉择一样,两厢为难。

所以,她林诺雅自始至终也只能是这样的冷血,一次次伤了百里九,也伤了自己,最终成全了楚卿尘。

若是说,楚卿尘以前对于自己的帮助,还有几分亏欠的话,如今,她已经全都还清了,她付出并牺牲了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感情还有自己的生命。

她此时心里是坦荡的,还了亏欠楚卿尘的情,明白了百里九对自己的情。

邯郸,古赵国时期的都城,是诺雅一路向南的必经之路,从这里起,山逐渐多了起来。

这是一座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的古城,掩映在太行山脉的青山绿水间,古朴而厚重。

诺雅到邯郸城补充干粮,出了邯郸城她要改走一段山路,两天之内可能都不会有城镇。

泡泡如今已经长得高大威猛,而且它天生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面相,一进城镇,诺雅就不得不将它藏起来,以免吓坏了街道上的百姓。吃饭的时候,她也只能在路边找了一个茶摊,将泡泡喝止在车上,用油纸包了肉包子给它。

诺雅伸展伸展腿脚,感觉有功夫就是好,如今就算是赶一天路,都不会太辛苦,像以往那般浑身都散了架。她坐下来要了一笼包子,一碗米粥,一壶茶,吃得津津有味。

老板是一位五十开外的老者,热情而健谈,此时虽然是饭时,但是没有多少食客,他见诺雅吃得香甜,心里得意,坐在一旁侃侃而谈。

诺雅是一身赶脚儿的青年男子打扮,他一口一个大兄弟,叫得极随和。

“大兄弟尝着我这包子味道怎样?”

诺雅赶了半天路,早就饥肠辘辘,一顿狼吞虎咽,好不容易才咽下嘴里的包子,用手背抹抹油花花的嘴,点头道:“正是我喜欢的做法,暂且不说其他的,这饺子馅在调制的时候少加了一点熬制的鸡油,而且不是寻常的花椒煮水调水馅儿,而是将花椒炒香碾成细粉加到肉馅里。我最喜欢这种口味。”

老板呵呵一笑:“没成想小兄弟倒是个会吃的。我这肉馅的调法是当初得了薛师傅的点拨,就靠着这门手艺养家糊口二三十年了。”

诺雅看看四周冷清的摊位,犹豫道:“你这包子这样好吃,为何食客看起来并不是太多?”

老板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不是我吹牛,平日里这个时候,你过来吃饭,那要端着茶壶蹲到墙根下吃去,哪里还有空座?我老婆孩子还有儿媳都在这里跟着忙乎。今天是特殊情况。”

诺雅应了一声,并不好奇。

老板自顾道:“今天是我们邯郸城一年一度的玉鼎节,食客们全都蜂拥着去那里了,你若是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去看看,煎血肠,油焖子,卤煮鸡,还有抻面皮子各种美食汇聚。尤其我们邯郸大名府的芝麻焦烧饼香得掉渣儿,最适合你们赶脚的人带了做干粮。天凉的时候放上个把月都不会坏,不像我这包子,三伏天里半天不到就馊了。”

诺雅贪嘴,多少有些心动,但是依旧摇头道:“算了,急着赶路呢,否则一定过去见识一番,我也算是半个厨子。”

老板一听这话,满脸惋惜:“哎呀,那你可说啥都要过去看看,今年玉鼎节我们邯郸城大名鼎鼎的怪厨薛师傅出山,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有幸得到薛师傅指点,一招鲜,吃遍天,可以说是受用一生啊。”

诺雅丝毫不以为意:“被你夸得这样神乎其神的,难不成比那宫里的御厨还厉害?”

“御厨算个啥?”老板不屑地撇撇嘴:“当年皇上微服私访,从邯郸城过,专程慕名前往用百两黄金换了薛师傅一桌席面,吃上了瘾。宫里太后百里加急五六次催促他回宫,都愣是五天没有出了邯郸城。后来朝廷兴师动众,十几位朝廷大员亲自前来迎驾,聘请薛师傅前往京城御膳房任御厨总管,三顾茅庐,薛师傅都没有答应。皇上无可奈何之下,赏赐薛师傅一把御扇,取‘御膳’谐音,悻悻地回了京。你说,是咱薛师傅厉害,还是御厨的手艺高超?”

没想到皇上竟然还有这样任性贪嘴的时候,诺雅感到好笑。

“御厨大多也只是个名头,其实他们的手艺委实不怎么样。”诺雅咽下最后一口包子,喝了一口茶水:“还相当的难吃,没滋没味的。”

老板顿时爽朗大笑:“大兄弟说这话,好像你吃过御膳似的。”

诺雅并不争辩,只微微一笑:“这位薛师傅脾气倒是古怪,皇上的面子都可以不给。”

老板站起身,又给诺雅沏了一壶茶:“这天热赶路,水一定要喝足了,喝得透透的,浑身冒汗是最好。”

诺雅谢过了,一口一口地抿,果真浑身通透。

“那薛师傅人很好,尤其是对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可就是脾气怪,生人勿进,不喜跟人交往。他这脾性果真不适合去那勾心斗角的皇宫里头。”

“但凡手里有个金刚钻的人脾气都大,一个是被人夸出来的自负,还有一个是被徒弟捧出来的脾气。”诺雅随口接道。

老板自己也捧了个锃亮的小茶壶喝茶,一口一口地吸溜:“这薛师傅的手艺可是可惜了了,怕是要失传了。”

“怎么?他没有收徒弟?还是徒弟们不成器?”诺雅也有些好奇了,厨子都会收徒弟,一个是得孝敬银子,一个是有人端茶倒水地伺候着,顶个跟班。

“也不算是,”老板连连摇头:“薛师傅以前年轻的时候,倒是收过一个徒弟,是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毛头小儿,来历不明的,跟俺孙儿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就锋芒毕露,跑到玉鼎节上去找别人比试手艺,被薛师傅一眼就相中了,收徒的孝敬银子都没要,将自己一身厨艺倾囊相授。

那小儿最初时对薛师傅挺孝敬,甜言蜜语的,后来手艺学成以后,就突然人间蒸发了,再也没有回来过。从那事儿起,薛师傅就觉得寒了心,多少人拿着丰厚的拜师礼到跟前磕破了头,磨破了嘴皮子都毫不动容。看来,是要绝了自家的手艺了。”

诺雅心里顿时就有些愤慨:“世间怎么会有这样忘恩负义之徒,若是被我遇见了,我一定打得他鼻青脸肿,让他爹娘都认不出来!”

老板一竖大拇指:“一看小哥就是个正直正派的小伙儿。”

诺雅摸摸自己的肚子,不好意思地笑:“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人家传授的那是安身立命的本事,自然应当知恩报恩,当做父母孝敬才是。”

她喝足了茶,看看茶肆中已经没了别的食客,向老板讨要个不用的豁口碗,盛了凉水,将泡泡唤下车来。

老板也是个爱狗之人,见了泡泡一身的金毛就走不动路了,连连夸赞:“一看这狗的四条腿,还有这眼儿,就知道是条猛犬。”

诺雅得意地笑笑:“长得太凶,害怕吓到您这的食客,就没敢让它下车。这会儿没人了,让它出来透口气。”

泡泡“啪嗒啪嗒”地喝水,头也不抬。

诺雅付了银子,将水囊里装满了水,准备启程赶路。

一家三口从街那边有说有笑地过来,一十岁左右的顽童大老远就冲着老板叫嚷:“爷爷,爷爷!”

原来是老板家的儿子与儿媳,小孙子。

“咋这早就回来了呢?”老板摸摸小孙子头顶:“吃饱了没?”

“爹,你看看他那肚皮,都撑成什么样儿了?”儿媳笑着应。

儿子一屁股坐在长凳上:“简直晦气,今年那黄德兴又带了人到玉鼎节上捣乱,扫了大家的兴。所以很多人惹不起,就早早地散了。我们也早点回来,也好让您去休息一会儿。”

老板叹口气:“这挨千刀的黄德兴,当年慕容老爷子在的时候,跟条哈巴狗似的,屁都不敢放一个,如今这样耀武扬威,猪狗不如!”

身后的诺雅心里就猛然一动,突然想起以前百里九说过的话。

邯郸?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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