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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Chapter 30(1 / 1)

早年, 国王还不是乔尔斯六世, 而是他父王乔尔斯五世的时候, 圣院的权力还没有这么大,为了聚拢王权, 五世创建了新教,自封为新教的教皇, 确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打击了圣院,聚拢了王权,在那个时期, 平民还是过得很不错的, 因为王权神权一体, 无论是人头税还是土地税都是一起的。

六世是五世的私生子,从小在圣院长大, 五世英明了一辈子,唯一犯下的过错,大约就是没有婚生子,另外两个带在身边的私生子在他死后也死于王宫内乱。

自从六世加冕后, 新教逐渐落魄,

他解散了新教,圣院重新掌握大部分权力,从跟王室分庭抗礼,变成了如今稳压王室一头。

池晏听管家说的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那么多人保不住两个私生子?”

原来其中一个私生子是女儿,她为了能继承王位,跟隔壁国家的王定下了婚约, 承诺等她继承王位后就跟对方结婚,结果对方借兵给她,又临阵变卦,导致她死了,她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死了。

便宜这才落到了如今的乔尔斯六世头上。

偏偏乔尔斯还不是一个聪明人,他真心实意的信仰圣灵,早早把自己的婚生子送到了圣院,让圣院教导。

听完这些故事后,池晏觉得自己的三观遭到了冲击。

中国古代再混乱的时期,都没有皇帝的私生子流落民间被别人养育,然后被找回去继承皇位的例子。

管家对已经死于内乱的公主的评价倒是很高。

说她是个受人们拥戴的公主,可惜走错了一步路,导致自己也没了。

六世以后,奴隶才变得越来越多,贵族和官员们都听命于圣院。

平民就越来越活不下去了。

最近几年尤其严重,许多贵族的领地上一个平民都见不到,全是奴隶。

而在城市里生活,掏光了家产交完税的平民,也逐渐落魄,原本的小富之家,变成了现在吃了这顿没下顿的贫穷家庭。

“总有原因的。”池晏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出了一个猜测,“是不是要打仗了?”

管家也一直是这么猜的,他左右看看,又去关上了门,这才小声说:“我也是这么猜的。”

不然圣院和王室为什么要这么急着揽财?颇有点杀鸡取卵的味道。

但是打仗也跟池晏没什么关系,除了大贵族以外,小贵族们多数连人都出不起,最多出点粮食。

这里也没有军功,准确的说,是没有针对平民和奴隶的军功,只有骑士和贵族能凭借军功得到更高的爵位,更大的领地。

只是一旦打起仗来,国内的形势就不好说了。

到时候只会更乱,圣院不可能两头兼顾,而且刑法也会更加严苛。

乱世用重典,在哪儿都是通用的道理。

“大人,建城墙吧。”管家小声提议。

如果不是人不够多,他还想提议挖护城河。

池晏有些茫然,白蚁窝都被他霍霍光了,再说,就算白蚁窝还有很多,也不够啊。

去哪里找黏土?

烧砖?就是最老的土砖,也是需要黏土的,而且还得风干半年。

只能挖了,在他的领土上找一找,每块土地都向下挖两尺深。

于是奴隶们又有了新任务,只是这样一来,人手就不够了。

生产力跟人数是有直接关系的,尤其是在这个没有工业,一切靠人力的时候。

土砖的烧制过程非常缓慢,把黏土挖出来风干半年,然后加水,像和面一样和成稠泥,然后放进木制的模具里压实,为了防止粘粘,还得铺上细纱。

并且只能阴干,防止暴晒产生的裂纹和变形。

最后一步才是烧砖。

看起来不花钱,可人力成本巨大。

池晏只能问管家:“我们还有没有钱买奴隶?”

管家答得很快:“有,能买不少。”

那些钱都是卡迪出去卖酒得来的。

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池晏的经济压力。

当领主还能穷成这样,池晏也算开创先河了。

毕竟更多的领主什么都不管,只等着收粮收钱,至于领地上的奴隶和平民能不能活下去,他们才不管。

池晏:“那就买一些回来吧,别买太多。”

他怕养不起。

毕竟他做不到跟其他领主一样,不管奴隶的死活。

大概现代人都没法跟这里的土著一样,对人命视若无睹。

至于那些不属于他的奴隶,他就不管了。

当个纯粹的好人太难,他也做不到把苦难拥进自己的怀抱,把幸福的光辉洒向别人。

当个纯粹的坏人也不容易,那得把他的三观和受到的教育全丢了,难度不亚于回娘胎重生一次。

所以还是当个普通人最好。

这次管家叫来的商人是把精灵“送”给池晏的奴隶商人乔什。

乔什表示,只要让他见一见领主大人,他可以分文不挣,用最低价把奴隶卖过来。

管家去询问了池晏。

池晏没有拒绝,毕竟这是在他的地盘上,乔什想对他做点什么,先得问问城堡里的仆人们干不干。

乔什来见池晏,身上当然不能带武器。

仆人领着他去大厅,刻意绕了路,穿过了好几条幽长的走廊。

原本兴奋的乔什,在这漫长的行走过程中,逐渐变得畏惧起来,等他见到池晏,就立马行了礼。

“大人。”乔什的声音在发抖。

池晏坐在椅子上,他手里还端着一杯葡萄酒——管家塞给他的。

其实就是为了装逼。

表示虽然我低价从你手上买奴隶,但不代表我穷,也不代表我好欺负。

池晏:“我记得你。”

乔什的脸兴奋地发红,但他不敢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只敢悄悄抬头,向池晏“暗送秋波”。

那眼睛眨得池晏都快觉得他可能得了眼疾。

“大人!”乔什的声音都提高了几度,“我可以卖给您六十个奴隶!”

“只收您一个金币!”

这个价格是真的便宜的过了头。

乔什已经丧失理智了,他对池晏说:“现在各地都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平民,我们只需要抓住他们。”

池晏吃了一惊,现在的局势已经坏到这个程度了吗?

偏偏乔什还很为自己的生意头脑感到得意。

池晏装出一副很镇定地样子:“既然这样,那你就送六十个奴隶过来吧。”

“人族奴隶多一点。”

乔什连忙说:“四十个人族奴隶,您觉得如何?”

池晏点头:“很好。”

乔什马上露出一个被心上人认可的甜蜜笑容,看得池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因为乔什的坚持,池晏也没给定金,大约是为了早点把人带过来,乔什甚至没在城堡里住一晚,顶着外头的暴风雪,就坐车回去了。

并且承诺十天内把人带过来。

大约……当个万人迷还是有好处的?

池晏有些茫然的想。

冬天并不好挖黏土,因为表层土地都被冻硬了,所以池晏只让奴隶们在没下雪的日子,去挖一挖没被冻硬的土。

总不能叫他们一整个冬都窝在房子里,更何况就算池晏不让他们出去,他们那自己也得去树林里砍柴,毕竟木炭的量是绝对不够的,秋天烧得再多,大部分也拿去炼钢了。

大河就要去挖地,他穿着之前池晏奖励给他的一生粗布衣服,在里面塞满了烘干柔软的枯草,深吸了几口气后,才拿着铁锹出门。

母亲很担心他:“一定要小心。”

外面除了雪以外,还有雪化又冻结后产生的冰面,要是滑一跤,说不定就会摔出个好歹来。

大河:“没事的妈妈,我穿的这么暖和,还有鞋。”

鞋是兽皮做的,也是大人给他的奖赏,在奴隶里,大河已经算是非常与脸面的了。

而且他现在虽然名义上是奴隶,但行使的却是自由民的权力,他是自己选择去挖土的。

像他这样的奴隶并不少,都是上一次跟着骑士大人去迎击强盗的奴隶。

虽然他们还跟自己的族人住在一起,可本质上已经不同了。

管事的再也不能随意鞭笞他们,他们可以自由的行走在这片土地上。

虽然不能离开领地,但是这样的生活一直是大河憧憬的,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幻想着有这么一天。

能够成为一个有尊严的“人”。

而不是任人欺凌的“牲畜”。

只是他最近发现,只有他一个人是这么想的,其他人都当惯了奴隶,他们已经不懂怎么当“人”了。

而他还不能怪他们,因为就连他的妈妈都是这样的。

大河出门不久,就看见了牛头人们聚在一起,牛头人生来就体格强壮,尤其是前段时间吃的不错,储存了很多脂肪,在冬天也能不穿衣服行走活动。

大河最近都是跟他们一起干活。

牛头人里跟大河关系最好的那个叫吉格,是个刚成年的青少年,他只围了一条兽皮裙,看见大河后就一个劲的挥手:“大河!快来!我们要出发了!”

大河连忙加快脚步走过去,他可不敢跑,摔了怎么办?地上还挺滑的。

他们人人手里都有一个铁锹,吉格对大河说:“这个东西太好了!那么硬的土都能挖开,以前可没有这样的好东西,我们只能先用石头把地砸开。”

吉格说起以前的事,心有戚戚。

那时候可真难熬,他们吃的不多,不像现在一样能在冬天自由活动。

石头都能把手黏在上面,如果硬扯,还得撕下一层皮。

不像现在,他们只需要握着铁锹连着的木棍就行。

以前觉得遭罪的活,现在都觉得很轻松了。

“大人真是太聪明,太有智慧了。”吉格一个劲的感叹。

“如果大人早点来就好了。”

如果大人早点来,他们去年,或者前年,就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了。

前面的牛头人说:“吉格,你太贪心了!”

吉格挠了挠后脑勺:“知道了,妈妈。”

所有种族里,矮人和牛头人是男女差异最小的种族,就连生孩子,也不像其他种族那么困难,他们的男人和女人基本都长一个样,如果不仔细分辨根本无法区分。

今天他们依旧没有收获,挖出来的土跟平常挖出来的没有任何区别。

天快黑的时候他们就回到了屋子里,等着仆人们送来今天的食物。

仆人们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提着木桶过来,里面煮好的热腾腾的糊糊,有时候还会有点野菜,不过因为冬天,所以什么野菜都没有。

糊糊就是用麦麸和各种豆子煮出来的,因为池晏的嘱咐,所以糊糊里面也会有盐。

没什么比寒冷的冬天吃上一碗热乎乎的糊糊来更幸福的了。

地精们放下手里编到一半的藤框,围在一起吃饭。

他们也晒了蘑菇,把干蘑菇放在热水里泡一会儿,然后放进糊糊里,就能吃一顿舒舒服服的饱饭。

乔什的奴隶送来了,但黏土还没有挖出来。

这次乔什也是亲自送奴隶过来,也因此又见了池晏一面。

“大人,我送来的奴隶虽然瘦了点,但没有一个缺胳膊少腿。”乔什邀功般地看着池晏。

池晏笑道:“你做的很好,以后我如果还要买奴隶,也会来找你。”

乔什看起来感动极了:“能为大人办事,是我的无上荣耀。”

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一分理智尚存,差点把自己也卖给池晏。

池晏站起来,走到乔什身边,拍了拍乔什的肩膀:“我会记得你的忠心的。”

乔什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被池晏拍过的肩头,他的眼眶都红了,看上去还有些滑稽,他连连点头,激动万分地说:“无论大人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弄到的,都一定给大人送过来!”

池晏:“云朵花的种子,你能弄到吗?”

此时乔什的智商已经降到了负数,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都不能说自己不行,于是他坚定地说:“我能弄到。”

这么容易?

池晏这下也高兴起来:“那就辛苦你了,我让管家给你收拾了房间,你在这里休息一晚再走吧。”

乔什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不少奴隶和自己的属下,身边最信任的人就是自己的侄子。

侄子是个看起来很威武的年轻人,肌肉结实,一身的腱子肉,肩宽腰窄,属于那种在现代能把西装穿得很好看的人,他不太明白自己的叔叔为什么要这么便宜的把奴隶卖过来。

这一趟他们不仅没挣钱,还亏了呢!

虽然抓来的奴隶不要钱,可是抓奴隶需要的人手,和一路运过来都是需要钱的。

他来之前问了自己的叔叔,结果还没叔叔骂了一顿,现在都没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挨那一顿骂。

而且叔叔进城堡见领主的时候也没把他带上。

“叔叔一定是被什么蛊惑了。”阿尔杰烤着火,呼出一口热气,一边搓手一边对身边的仆人说。

仆人也不接话,笑呵呵地说:“主人这么做肯定有他的原因。”

阿尔杰不明白。

最近生意也不好做了,奴隶越来越不值钱,盐价也居高不下,他们每次去买盐都要折损一些人手,运回来卖也挣不了太多——因为买的人越来越少了。

就算大领主,也没有几个喜欢囤盐的,买够能用一年的,说什么也不再买了。

毕竟有的是地方需要花钱。

可他们又不能卖武器,如果他们卖了武器,一旦被发现,可是要被送上断头台的。

“这儿可真不一样。”阿尔杰看向这片土地,“竟然没有奴隶干活,也没人看着奴隶。”

这倒是个新鲜事,奴隶都是懒鬼,只要不看着,手里不拿着鞭子,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偷懒。

在他看来,能从平民沦为奴隶的人,全都是懒鬼。

仆人在旁边说:“这里的领主大人十分仁慈,听说还很慷慨。”

阿尔杰想了想,认真地说:“仁慈的领主是活不长的。”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大多仁慈慷慨的领主,最终都是被自己的好心肠给害死的。

仆人:“主人既然愿意追随这里的领主大人,对方肯定不止只有仁慈。”

仆人已经老了,但身体依旧很硬朗,他跟乔什其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只是他的母亲是女仆,所以他就成了乔什的仆人,两人一起长大,跟其他的主仆关系不同,他们更加亲密一些。

所以他了解乔什,知道乔什不是个蠢人,如果他是一个蠢人,那么就不会有今天的家业。

阿尔杰不怎么相信,他觉得自己的叔叔就是蠢,那些奴隶要是能卖给其他领主,怎么也能挣上一倍的钱。

他的不忿写在脸上,仆人叹了口气,只能又说:“主人是想,如果有一天乱起来,必须要找一个能收留我们,庇护我们的地方,主人不是大商人,入不了大领主的眼,而小领主有时候贪婪起来,可以榨干我们的骨头。”

“只有一个仁慈宽容的领主,拥有博大的胸怀,才能接纳我们。”

阿尔杰这下明白了一点,他觉得自己叔叔是想得太多了:“怎么可能乱呢?圣院还在呢。”

仆人摇摇头,不再说话。

如果阿尔杰是他的儿子,自己早就把他的屁股打开花了。

乔什在池晏那里得到了礼遇,虽然不是最高规格的礼遇,但是对商人来说,能得到领主的好脸色,就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要知道除了大奴隶主和大商人以外,像他们这样的小商人,也得看贵族们的脸色过活。

“跟我说说外面的事吧。”池晏端着姿态问乔什。

乔什正喝着厨娘煮的浓汤,现在厨娘只有在有客人的时候才会加很多香料,毕竟这里的土著还真就吃这一套,香料放的越多,浓汤的味道越丰富,才越证明他们被看重。

“大人,现在出海的人带了一批黑色的奴隶回来。”乔什觉得这是今年最新鲜的话题,“他们黑的就跟烧过的木柴一样。”

乔什兴致勃勃地说:“价格还不贵呢!听说沿海的贵族都爱用那些黑色的奴隶,比咱们本地的奴隶更能吃苦,更便宜。”

池晏差点一口汤喷了出来。

黑色的?

这里难道也有非洲吗?

那岂不是与亚洲?说不定还有个像中国一样的国家?

池晏问:“他们是从哪里被带过来的?”

乔什:“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在海的另一边,他们竟然用黄金当碗,听说船员用酒就能换到黄金,回来的人可都发财了!”

他颇有些遗憾,早知道他也买艘船跟着一起出海了。

换了不少金子以后,他们又换了一些人。

“那边也有奴隶呢!”乔什手舞足蹈,“这次换回来的就是他们那里的奴隶。”

乔什还说:“现在有不少大商人准备组织商船过去,用粮食和酒还有布匹换金银回来,再换些奴隶。”

池晏听得很认真,他问:“出海危险吗?有海盗吗?”

乔什:“当然有!大人,您不知道,就在朵不德海峡,那里有一个小国家,就靠当海岛挣钱呢!每年出海的船,十有都要被他们打劫,他们打劫不算,还要杀人。”

“但是海上到处都是好东西。”乔什说。

池晏想到了葡萄牙,又想了到伊丽莎白一世统治的英格兰,都是靠着大海成为了一时的霸主。

老老实实打渔是没有出路的,当海盗才是一条康庄大道。

伊丽莎白一世当时还亲自鼓励渔船——说的是打渔业,但谁不知道就是海盗行业?

池晏觉得可惜自己的领地没有临海,如果临海,那就有取之不尽的盐,海盐靠晒,虽然需要人力,但比买盐可便宜太多了。

还有免费的海鲜,说不定可以熬出蚝油来当调味品。

不过他也没得挑,能成为领主,而不是奴隶,就已经该谢天谢地了。

乔什当晚就在城堡里住下,他带来的人则是睡在一楼的小屋子里,那里一般是用来堆放杂物的,不过也没人抱怨,他们自己在家不管怎么享受,出来了一样低人一等。

夹着尾巴做人最好。

夜里,池晏窝在克莱斯特的怀里,对克莱斯特说:“要不是我们不靠海,我都想让奴隶们出海当海盗了!哎!”

他真是穷怕了!

克莱斯特不明白怎么见了商人一面,池晏就想当海盗了。

池晏还在感叹:“我到底什么时候能发财呢?”

克莱斯特没忍住,伸手摸了摸池晏的后脑勺:“快睡吧,别想了。”

就池晏这个脾气,别说当海盗发财了,就是让他亲手杀个人,都能吓得几天睡不着觉。

乖,别想了,你还是快睡吧。

梦里什么都有。

作者有话要说:池晏:“老天爷对我还是不错的,没让我穿过来当奴隶。”

我:“你还是感谢感谢我吧,我差点就让你当苦力去了。”

池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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