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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朕!(1 / 1)

黄昏面有难色,没听说过你也喜欢诗词啊,想了想,弱弱的道:“莫不是辛幼安的那首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何等的大气磅礴。

男子摇头,“不可否认,词是好词,天下君王都会喜欢这首词,但你觉得我会喜欢这首吗?”

天际尽头,潮声逾重。

如闷雷鼓擂于人心。

三人精神都是一振,一线大潮即将到来。

而在三人身后不远处,赛哈智等人精神亦是一振,纷纷转身看着远处陆地,在地平线尽头,出现了一圈黑压压的锋线。

黑线之中,寒光照铁衣,风鸣马萧萧。

有人着盔甲,有人捋马缰。

步卒和骑兵。

这是一层天罗地网。

赛哈智紧紧按住腰间绣春刀,哈哈大笑,“儿郎们,敢死否?”

众多缇骑拍刀,豪笑云天。

黄昏回首看了一眼,叹道:“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咱们大明天子的气度,敢让赛哈智一个西域人担任南镇抚司的镇抚使,赛哈智也是一片冰心向大明,在他麾下的南镇抚司缇骑,多少有一些西域人的豪放粗犷,依我看来,南镇抚司的缇骑胜于北镇抚司。”

娑秋娜撇嘴,这马屁拍得……

彩虹色了!

男子亦是忍俊不禁的笑了起来。

黄昏继续回身看着远处即将涌现的一线潮,若有所思,“既然不是辛幼安的破阵子,那应该是‘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男子摇头,“诗是好诗,可惜大明天下并无收取关山五十州的憋屈局势,于情于境,我都不会喜欢上这首诗词。”

黄昏心情爽利,兴致勃勃。

五千年文化,浩瀚诗篇璀璨若星,随便拿几首出来都能惊艳时光,略一沉思,“那是否喜欢‘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边塞风光?”

男子又摇头,“边塞风光纵然壮观,但看多了也腻,何况边塞这平和风光里,谁又知道是多少将士用鲜血来守卫的呢,诗人只知边关壮美,又有几句诗写出了将士的苦寒与付出,我若是喜欢边塞诗,那也该喜欢那一句。”

黄昏立即配合的问道:“哪一句?”

男子自嘲一笑,“你再猜猜看。”

黄昏略微沉吟,脱口而出:“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男子颔首,“不错,这句我确实有一些喜欢,世人只知战场壮美,黄沙凄艳,却不知道这沙场豪情,是多少家人绝望的翘首以待。”

叹了口气,“若是可以,我希望永不见黄沙飞扬尘土漫天,亦愿此生独坐京畿,不出现‘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这是《精忠报国》里的句子,如今这首歌是大明军歌。

在军中之沸腾,无以言形。

大明雄师之中,无人不唱精忠报国。

黄昏一脸头疼,“那我确实不知道您喜欢的什么诗词了,您还是直说得了。”

男子哈哈一笑。

远处,出现了一道白线,涌卷着向着这边翻滚而来,宛若天际不断的向前推移,滚滚轰隆之声,排空而来,空气之中,弥漫着壮哉。

一线大潮将来。

男子端起茶喝了一口,“先看潮。”

一线大潮终于在远处出现,浪高五六米,壮哉万分的推滚,宛若铺盖般向前而来,江水昏黄,逐浪排空,劲风拂面,水点飞扬。

巨大的潮水声席卷四方,在如此巨浪面前,人是如此渺小。

男子叹道:“像极了草原的一线铁骑并进,鲸吞步卒啊。”

黄昏也大声道:“是的。”

沙场之上,铁骑便如一线潮,面对步军,要么直接凿穿,要么便如这潮水一般,将步卒的阵列尽数吞噬,只是这一线潮过后,是翻滚河水。

而骑军过后,是血肉模糊。

男子略微黯然。

草原骑军,历来是中原王朝的心头刺。

大明还好,可以和草原骑军打个有来有回,丢失了燕云十六州的有宋一朝,骑军面对北方骑军时,几乎没有赢过。

就连那大宋岳飞,也不是用骑军硬撼。

没了燕云十六州的大宋,就像是一个巨人缺少了右手,终究是徒有虚表,可惜了大宋,如此富裕,却有钱也打造不出雄霸天下的骑军。

最终亡国。

但男子又不得不承认,元帝国的骑军,哪怕是巅峰大宋有燕云十六州,打造出一支骑军来,恐怕也挡不住成吉思汗那摧枯拉朽的骑军。

赛哈智和南镇抚司的缇骑没有心思看一线潮,他们也不敢。

出现在周围的锋线不断缩小,半圆形将他们围在了大堤之上,约莫估算了一番,约莫一千人,其中骑军两百左右,剩余的全是轻装步卒。

已经可以看见敌人的脸。

那是一张张或年轻,或苍老的脸,没有表情,既[ www.xbqg5200.xyz]不嗜血,也不胆怯,只是平静的看着赛哈智等人,他们只是听从军令来这里而已。

杀人。

杀谁?

他们不关心。

也不想关心。

因为盐官镇是大明疆域,在这里杀的人不会是草原蛮子,杀谁都是杀自己人。

这一千人,心里多少有些悲催。

我等壮志我等青血,结果只是高层将领用来争权夺势的工具。

心有不甘。

然军令难违,身为大明士卒何其悲哀。

一百余南镇抚司缇骑人皆绣春刀出鞘,形成半圆拱卫着身后,乌尔莎等十一个女子,站在内层,保护着身后的三人。

而在乌尔莎十一人和赛哈智的南镇抚司缇骑之间,还站了五六十人。

皆着锦衣。

人人肃穆,有人腰间佩剑,有人手中捉刀,但凡叫得上名字的兵器,都能在五六十人中找到,虽只五六十人,散发出的萧杀之气,一点不比南镇抚司一百余缇骑差。

亦在乌尔莎等十一人之上。

这五六十人,才是真正的杀人如麻的高手。

不是军中高手。

是江湖高手。

为首者身材欣长,腰间佩剑,手中持枪,一身白衣,面如冠玉,端的是玉树临风。

儒将徐辉祖!

而在徐辉祖身后,站了个内侍,捧剑而立英姿飒爽。

他叫李谦。

和狗儿一样,是朱棣最信任的七大内侍之一,在地方监军,和郑亨一起回的应天。

有明一朝,朱棣牵头,太监大多擅武。

此刻坐在前面看潮的男子起身,缓缓起身看向身后,笑道:“南唐后主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虽是亡国君的眷念之心,然朕最是喜欢。”

朕?!

男子着黄袍。

永乐朱棣!

身后,一线大潮涌卷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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