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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不留活口(1 / 1)

“都有哪些佣兵团还在抵抗?”丹妮抬头打量灰虫子,发现他的皮甲上也有些许鲜血,但整体来说比她干净太多,看来无垢者的任务完成的比较轻松。

“还剩七个小寨子。”

这次作战计划中,2600骑兵负责拦腰截断敌方营地,然后驱赶马群由北向南冲击营地。

而五千无垢者则带着两千长弓手在白杨坡挡住敌人的逃跑路线,毕竟吉斯联盟军也不傻,看到远方万马奔腾,自然知道该避开。

等马群绕过白杨坡离开,无垢者再从白杨坡出发,向吉斯残破的营地压迫过去,与两千骑兵形成对敌人的夹击之势。

清理掉散兵游勇之后,两万民伕会背着沙包在敌方小型营寨大门处布置隔离带。

嗯,阻止对方逃跑,无垢者没马,追不上嘛!

“边缘的玫瑰团保存的最完整,次子团被马群冲破营寨,死伤惨重,只剩两百人躲入吉斯贤主的营地。

暴鸦团更惨,他们实力强大,拥有五百铁甲精骑。

可正因为他们全团都是骑兵,搭建的营地与马厩连在一起,近两千匹马跟着马群暴动,营地被践踏得稀烂,几乎没人活下来。”

说到这,一向感情内敛的太监战士也不由面露唏嘘之色,叹道:“最强之佣兵团竟覆灭得最窝囊,他们该早点向陛下投诚的。”

唔,丹妮的“老情人”莫名其妙领了盒饭,好惨。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她淡淡说了句,拉下面甲,站起身,对远远将她围成一圈保护起来的马人骑兵喊道:“阿戈,让巴利斯坦爵士按计划,配合无垢者往北清理10公里。”

“是,卡丽熙。”

“走吧,完成收尾工作,我们也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丹妮对灰虫子道。

见她过来,立即有马人牵来一片黄色皮毛的高大骏马。

嗯,她的小银马马失前蹄,摔伤了。

已经不足五百之数的铁骑护卫再次以丹妮为中心,快速围拢过来。

小白也吐掉嘴里的骨头,扑扇着翅膀飞到丹妮头顶,绕着圈跟随队伍缓慢前行。

“魁洛,我们损失了多少兄弟?”丹妮问身边的铁甲护卫。

与阿戈三个血盟卫不一样,魁洛加入女王铁骑护卫后便开始适应铁甲。

“死了20个,40个受伤,卡丽熙,您伤势如何?”马人少年关心问。

他之前可是亲眼见证丹妮摔马全过程的。

“没事儿,内甲缓冲大部分力道。”

全身铠的穿戴过程非常复杂,并非在衣服外面套一层铁皮就完事儿了。

从贴身棉衣开始,轻薄柔软的皮甲,柔韧且弹性十足的内垫,丝绸或者亚麻布外套,最后才是铁甲,如果想要更美观,还可以在铁甲外再披一层大衣。

当然,普通武士压根没财力组装完全套装备,对他们来说,质量差的内甲反而会影响武技施展,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在铁甲内加一层皮甲。

而贵族骑士与普通铁甲骑兵的区别便在于:同时在战场上摔下马,贵族老爷缓过神来后,屁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挥剑猛劈;普通骑兵即便不摔碎内脏,也会内出血,八成无力再战。

还有一点,有精良内衬的铁甲可以部分抵抗锤击,而普通铁甲遇到挥舞钉头锤的猛男,几乎磕着就伤,砸中便死。

嗯,在铁甲骑兵对战中,铁锤的杀伤力最大,其次为精钢长矛,再次为双手重剑,最后才是弯刀。

“无垢者与长弓手伤亡如何?”丹妮又问步行跟在她身边灰虫子。

“无垢者与长弓手一人没死,只有十几名战士被流矢擦中。”

末了,灰虫子恭敬赞叹道:“陛下,您打了一场足以被人称颂千万年的战役呢!”

这并非刻意恭维,吉斯人的奴隶士兵不提,黄丝披风也很垃圾,但五千佣兵太过可怕。

佣兵名声不好听,但战力却真的强大,无论单兵战士的武力,还是小军团集体作战,在这个异世界,几乎超越所有国家、城邦的正规军。

这么说吧,五千佣兵硬肛五千无垢者,无垢者有一半可能要输。

与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不同,佣兵战技术水平太高,还非常全能,很多佣兵既能当骑兵,又能成为弓箭手,给他配备铠甲,还能成为重甲骑士。

比如乔拉·莫尔蒙,他曾经当过佣兵,与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签订劳工契约。

以乔拉的水平,也只能成为50人队伍的小队长——他在佣兵界中的最高职位,多数情况下,他只是佣兵团中一名普通成员。

更重要的是,佣兵团比无垢者富裕,装备更好。

比如在万马奔腾中团灭的暴鸦团,明面上只有500名骑兵,却配备1500匹战马,和500匹驮马,其余物质更是不计其数。

“卡丽熙,您可以再增添一颗铃铛啦!我敢说,大草原上再没一位卡奥有胜过您的战绩。”

魁洛也兴奋异常,为自己能够效忠如此伟大的卡丽熙而深深地自豪。

“卓戈卡奥在夜之国度也会为您欢呼。”

如果你不说最后一句话,这次的马屁算满分,现在扣四十分,让你及格,再接再厉。

丹妮心中吐槽,嘴里却悲天悯人地说:“全靠众将士用命,为了解放奴隶的伟大事业,我们今天牺牲了很多兄弟,明天还会失去更多的战友。”

“为卡丽熙战死是我的荣耀!”魁洛立即说道。

“我等愿为女王陛下效死!”四百多骑士齐声大喝。

很好,军心可用,士气高昂啊!

也许可以改变既定策略。

之前只想打退这波攻击,然后等龙再成长一年,同时种一年田,最后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奴隶湾。

但奴隶主大肆雇佣佣兵团的事提醒了她,奴隶主老有钱了,那群该下地狱的家伙正在用她的钱雇佣士兵攻打她的城池,这......

丹妮愤愤然地想到。

“不要杀我,不要——额啊——”

突然的,一声惨呼惊醒沉思中的丹妮。

“怎么回事?”她拍打几下马腹,快走几步,来到队列前方。

不远处一名胸口印有巨大龙头图案的麻衣男子,正趴在一具尸体上,死命从拉扯对方脖子上的链子。

正午阳光下,链子反射点点金光,手指粗的金链子?

丹妮还没来得及“发明”印刷术和造纸术,但用大块橡木雕刻花纹的印染设备已经弄了出来。

有点强迫症的她,非常看不惯这个时代杂乱的战服,她麾下的士兵,即便民伕,也有统一的服装,两件胸口印有黑色龙头原色亚麻布上衣。

就像那个扒尸的汉子。

丹妮凝目扫视周围一圈,大地为万马奔腾的铁蹄撕裂,田野中的野草和野花都被踩进泥土,到处都是人马的残尸与冒烟的木桩、踩入泥地中的帐篷,鼻翼间嗅到泥土的清香和血火的焦臭。

一群民伕分散在这片被刀剑“犁”过一遍的土地上,他们提着篮子,握着弯刀,好似收购庄稼一般收购垂死伤员的生命,搜刮他们的皮鞋、皮甲、头盔、铁箭头、刀剑等武器,乃至随身携带的钱包和贵重首饰。

弯刀送入垂死者的脖子,时不时带起一阵急促而短暂的哀嚎声,丹妮嘴巴几次开阖,却什么也没说出口,抽了马屁股几下,沉默着继续前行。

也许凭她的手段能救活几个,但那又有什么意义?

她自己的小弟都救不过来,难道为敌人浪费自己的精力和稀缺的药品?

这就是战争!

很快她便穿过战场,来到营地最前端仅剩的七座寨子。

它们之所以在万马践踏中保存下来,主要因为位置比较靠西,处于海岸岩石凹口处。

此时,在每个小寨子外围都有一圈麻袋堆码的矮墙,也就一米二左右,轻骑高速冲锋,也许可以跃过去......如果忽略沙袋后面的无垢者长矛阵列的话。

“次子团躲在哪个营寨里?”丹妮问道。

灰虫子还没来得及搭话,40米外一座木头塔楼顶部便传来声音熟悉的大嗓门:“女王陛下,我投降,我愿意带领团员投靠您!”

那片营寨背靠连绵青灰色巨大岩石,最高的石头有四五米高,矮的也有一米见方,其余三面有一圈马车和木桩混合组成的“栅栏”。

看着像刚搭建的,但马车由一根根手腕粗的铁索连接,似乎还蛮结实的。

马车组成的围墙后方有两排左手持盾右手握着短剑的武士,盾牌手后方还有一百多名弓箭手,每个弓箭手脚边还放着三四只上了弦的手弩。

众武士身后靠近岩石的位置,有被拆掉顶层帐篷的木头营帐,与丹妮的木头宫殿类似,木头做墙,帆布为顶棚。

此时去掉顶棚的营帐内,由木桌与木桩搭建了一座四米多高的小型哨塔,正有两个人站在上面。

向丹妮挥手呼喊的便是那位长胡子的“泰坦私生子”梅罗。

他身边的奴隶主昨晚还与丹妮会面过,一位弥林伟主,似乎也叫格拉兹旦,不过他的姓氏丹妮不记得了。

“放下武器,出来投降。”丹妮在麻袋围墙后面喊道。

“我们次子团愿为陛下服务。”梅罗说道。

“放下武器再说。”

“我们是战士,可以为陛下服务。”

丹妮烦了,指着那个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对里面的佣兵和吉斯士兵说道:“砍掉这个对我大不敬之人的脑袋,放下武器,跪地投降,否则杀无赦!”

“你——”泰坦私生子惊怒交加,拖到腰腹处的金色长胡子不住抖动。

他再想不到丹妮这么蛮横,他的次子团此时可还有两百多名团员呢!

两百名精锐佣兵几乎等于两百名经验丰富的骑兵,放在维斯特洛便是两百多名爵士老爷。

“我的团员都誓死为我效忠,龙之母,我为昨晚的不当言行向你道歉。但也请你明白,接受我的投靠,你会多出数百名勇士,如果选择鱼死网破,我和我的兄弟会带走你一千名无垢者!”梅罗强压下怒气,软硬兼施地劝说道。

同时他在心里发誓,只要此番脱困,他一定找机会狠狠报复这个银发婊子。

“嘭嘭嘭”次子团剑盾手立即用短剑敲击盾牌,即是表达对团长的支持,也在向对面的丹妮展示次子团的团结与勇气。

“泰坦私生子,泰坦私生子!”他们齐声大喝。

大个子布拉佛斯人挺直腰杆,俯视沙包围墙后方的丹妮,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在次子团众人的呼喊声中,丹妮缓缓后退出无垢者阵列,淡淡道:“用火油罐,不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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