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沉的夜幕下,裹着血腥的凉风吹过城墙,吹过城外的连绵营寨。虽然只是晚秋,四下里却透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冷。
清军围困南昌已经快三个月,期间攻守双方大小战不下数十,留过的鲜血早已令大地变色,城墙也早已被硝烟熏黑,破了又补、补了又破。
然而处于绝对优势的清军却至今没有拿下这座看似已陷入绝境的城池,尤其是上个月吉安告破的消息传来之后,城中的守军的抵抗更是前所未有的坚决。
“该死的南蛮子!横竖是个死,较这个劲有鸟用!”镶白旗汉军左翼牛录章京,宁尔佳·赛尚滨在查完哨回帐的路上又一次冲着远处模糊的南昌城轮廓暗自骂道。
作为包衣出身的旗人,万千炮灰中的幸运儿,赛尚滨的人生气运本来还是挺不错的,短短十几年间便由一个普通的种地包衣窜升至镶白旗的汉军甲喇章京,并得以抬旗满洲,并被赐姓宁尔佳氏。这里边或许有他远房叔祖宁完我的因素,但更多还是靠着他本人的奋斗。
可自从去年开始,赛尚滨的个人气运便似乎走在了下坡路上。先是去年的长沙之战,在一次前哨战中被打得全军覆没,被降职戴罪留用。今年好不容易又捞着这个南下建功的机会,大军却又在这南昌城下迟迟不得进展。
究其原因,一切又都与那湖广镇有关。要没有这支铁了心要和大清对着干的兵马,有哪里会有这么多倒霉的事情?一想到这儿,赛尚滨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在心里边把湖广镇那位姓庞的主帅的祖宗十八代挨个问候了一遍。
“主子,您回来了?”赛尚滨刚回到自己的帐篷门口,戈什哈陈富贵便殷勤地迎了上来,接过赛尚滨的兵器和头盔,把他往帐篷里迎。
陈富贵原本是赛尚滨家的包衣,前两年才抬的旗,抬旗之后又一直在赛尚滨身边充当戈什哈。老主子和老奴才俩,可谓再熟悉不过了。
“主子,不是奴才斗胆说您,有时候您也别太委屈自个了,没必要把啥事都往自个身上揽,还得多保重身体才是,毕竟这大清国的仗不是您一个人在打。”陈富贵打来洗脚水给赛尚滨洗脚,见主子眉头不展,又满脸堆笑地劝道。
“你他娘的懂个屁!”赛尚滨瞪起眼睛骂了一句。
“是是是,奴才多嘴!奴才多嘴!”陈富贵赶紧打了自己几个耳光。
赛尚滨重新闭上眼享受了一会儿,又把眼皮睁开一条缝,冷不丁地说道:“富贵啊,这儿离你家已经不远了吧?”
陈富贵被问得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堆笑着回答:“不敢劳主子挂念,奴才的老家在贵州布政使司镇远府,离这儿还远着呐。”
陈富贵的人生经历说起来也有些坎坷。崇祯三年,只有十五岁的他还是镇远府某家商号的小伙计,跟着掌柜的在四川贩货的时候被北上驰援辽东的白杆兵抓了夫役。千里辗转,九死一生来到辽东之后,他终于找了个机会成功逃脱。谁知才出虎口又入狼窝,很快又被明军张春部抓了夫役。后来,驰援大凌河的张春部在长山之战中全军覆没,陈富贵也跟着成了后金军的俘虏,被充作了包衣。
和同样出身包衣的赛尚滨不同,陈富贵天生胆小,所以也就没那么多建功立业的机会,当了十几年的老包衣才抬旗捞了个汉军旗人的身份。而和他差不多同时成为包衣的赛尚滨则早就抬旗满洲,成了他的主子。
“十几年没回家了,你一定很想家吧?”赛尚滨眯着眼睛,似乎是随口说道。
陈富贵愣了一下,随即一个激灵,忙不迭地把手从洗脚盆里拿出来,扑倒在地上战战兢兢地磕了几个响头:“主子……主子明察,奴才从不敢对主子、对大清有半句怨言。奴才被迫离家,那是天杀的白杆兵造的孽。奴才回不了家,那是该死的伪明余孽对抗大清一统天下所致。奴才要怨恨也是怨恨这些混账王八蛋。想当初,要不是大金王师把奴才从明军的魔掌里解救出来,奴才又如何会活到现在……”
说到最后,陈富贵几乎是涕泪齐下。他不能不这样,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个王八蛋虽然是抬旗的假满人,但论起心狠手辣来却是不惶多让。当初和他一同来的五个包衣,最后就只有他活了下来。而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靠的也就是这种谨小慎微的态度。
“行了,行了!我也不过是随便问问,你这狗奴才,真是属兔子的,滚起来好好说话!”赛尚滨或许的确只是那么随口一说,并没有特意针对什么,看到陈富贵反应这样激烈,不禁皱起了眉头。
“是,是,谢主子!”陈富贵爬起来,重新蹲到赛尚滨脚边,小心地或回答,“至于想家,哪有不想的,奴才离家的时候,爹娘还嘱咐奴才早点儿回去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二老还在不在。”
“十几年没回家了,想家也在情理之中。”赛尚滨闭上了眼睛,感受着洗脚盆里滚烫的水温,像是在对陈富贵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要不是那天杀的湖广镇四处裹乱,大清早就一统天下,你也早就能回家了。”
这会儿,陈富贵已经能看出来,眼前的这王八蛋应该不是故意在话里设了陷阱试探自己,而是真的心里烦躁想找个人说说话。他虽然胆小,脑子却不失灵光,很快也猜到了赛尚滨是因何事而烦恼。并且以他多年伺候这王八蛋的经验,他还知道,这会儿如果不接这王八蛋的话茬导致冷场,过后绝对免不了吃瓜落。
无奈之下,陈富贵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笑道:“主子可是为了那湖广镇即将北上而烦恼?”
“天杀的湖广镇,不服王化,对抗大清一统天下,怎能不让人心烦?”赛尚滨说完又看向陈富贵,“怎么,你这狗奴才还有法子让人不烦吗?”
“奴才窃以为,主子倒是不必为了这事而过度烦恼。”
“嗯?怎么说?”
“主子还记得天聪五年的长山之战吗?”
赛尚滨瞪开微闭的眼睛,随即又重新闭上,陷入了回忆。那一仗他当然记得,不仅是当时辽东局势的重要转折点,也是他参加的对明军的第一仗。也就是在那一仗之后,表现出色的他才得以抬旗摆脱了包衣身份的,可谓是他人生的重要转折点。
“当时,祖大寿被我大金围困在大凌河城,由张春统率的四万明国援军过小凌河直扑大凌河城,在距大凌河城十五里的长山与我大金兵马遭遇。”同样作为那场战斗的亲历者,陈富贵也是对之印象深刻,“那统领明朝援军的监军道张春也算是个厉害角色,曾在永平等四城之战中让我大金兵马吃了不少苦头,其本部兵马也都是由与大金有着血海深仇的民壮整训而来,士气高昂,还装备有大量的火器和战车,看似气势汹汹,可最后不还是被我大金兵马给打败了吗?”
赛尚滨顿时有些入神。十七年了,今天听陈富贵这么一说,当年那场战斗的一幕幕又如同走马灯般在他脑海里不停地变换。
硝烟弥漫,地动山摇;流血漂橹,山河变色。这就是留在赛尚滨脑海里最直观的印象,至今没有褪色半分。
当时的他,和镶白旗的其他包衣一样,推着盾车不断接近明军车阵,为后续的甲兵提供掩护。密密麻麻的铅子从明军车阵里射出,拖着尖啸在他脑袋上空横飞。前方硝烟弥漫,什么都看不清楚,可他却能清楚地看到自己身边的其他包衣们不停地倒下,血糊糊的残肢碎肉在硝烟中流了一路。身边同伴们凄厉的惨叫声,后方满洲甲兵主子们的呐喊、喝骂声,冲击得他魂飞魄散。不知有多少次,他甚至感到自己已经摸到了死,甚至预感到了己方军阵全线溃散、明军从车阵里冲杀出来砍掉自己脑袋的那一刻。
但最终这一切并没有发生,鏊战之后,战场形势逆转。当前方的车阵终于被攻破,明军全线崩溃的那一刻,赛尚滨才发觉自己的后背和裤裆全都湿了个透,经历过生死两重天的他当场就涕泪齐下。
“如今这形势,和当初的大凌河之战又是何其地相像?”陈富贵的话把赛尚滨从回忆中拉了回来,“那金声桓就好比是当年的祖大寿,那庞贼就好比是当年的张春。或许庞贼比张春要强上一点,但我大清如今的国力和军力也早已远非当年的大金所能相提并论。当初大金在长山之战中是如何打败张春的,如今我军就能如何打败庞贼。所以啊,主子您就且把心给放宽。”
赛尚滨沉默了一会儿,脸色终究还是好转了起来:“你这狗奴才,见识倒也不差,要不是胆子实在太小,也不至于直到前两年才抬旗。”
陈富贵点头哈腰地堆笑道:“有多大碗就吃多少饭,奴才知道自己的斤两,不敢奢望什么前程。能够伺候主子就是奴才修来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