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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7章 七姑娘今非昔比(1)(1 / 1)

韩孝郡已猜到她的身份,那定然是大荣的人了。

他说:“光复大荣,谈何容易。”

慧明信心满满,说:“殿下,光复大荣,并非难事,眼下殿下要做的就是想办法离开这里,只要殿下离开大耀,寻到另一落脚处,属于大荣的子民自然会为追随您而来。”

韩孝郡自嘲一笑,道:“天下之大,哪里才晚落脚之处?”

恐怕他一旦离开这姑子庵,很快就会让人查出他的身份,光复大荣的行动还没开始,他就先死了。

韩孝郡并不乐观,慧明却是胸有成竹。

她说:“殿下,离开这里,前往蛮夷,蛮夷远离大耀,殿下假意去投靠蛮夷王,到时候借机把蛮夷之地逐个给占领了,自立为王,自可恢复大荣皇室的荣耀。”

这果然是个好主意。

一个女流之辈,竟有这想法。

韩孝郡看她的眼神带了几分欣赏,说:“师太,本殿它日若能光复大荣皇室,就封你为国师。”

国师,国师好啊!

慧明面上微微一笑,道:“我已老了,许多的事情恐怕力不从心,殿下,凌陌花在此,他的本事想必殿下也已耳闻,他可为你所用。”

韩孝郡看向凌陌花,说:“凌阁主,你就是光复大荣的功臣,待恢复大荣之时,本殿必为你加官进爵,位列三公。”

凌陌花冷冷的浇了他一盆冷水,道:“先想一想有没有这个命活着离开大耀吧。”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他便开始画了个大饼哄他。

这种场面话,他会当真吗?

拥立他为王,自己为臣?

想多了吧!

他可是凌陌花,杀了上一任阁主,取而代之。

不过,既然大耀无他容身处……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那就去把蛮夷王干掉吧。

韩夫人已压着内心的狂喜走了出来,看了看屋里的两个人,问:“几时可以离开这里?”

听了他们的谈话,她已迫不及待的想离开这里了。

凌陌花冷冷的瞥她一眼,这位夫人还真是毫不掩饰她目中的欲望,贪婪,急切。

他说:“现在正值年关,各处关卡查得更严了,此事年后再议。”

韩夫人看他一眼。

他一身黑袍加身,模样生得倒是精致,可分明不是好惹的。

韩公子说:“就听凌阁主的,年后再议,只是,在离开之前,我还有一事相求,还望凌阁主帮我这个小忙。”

这事本是托给了夕歌,瞧她这样,怕她也是没有本事办到。

不指望她了。

凌陌花没立刻答应他,只道:“说来看看。”

“想必凌阁主也有耳闻过,我与沈府七姑娘的一些恩怨,在临去前,凌阁主可否入一趟沈府,把沈朝歌给我抓来?”

凌陌花说:“不可。”

拒绝得干脆,韩孝郡一怔。

他若是大荣殿下,他岂有不从之理?

也未免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慧明忙道:“花花,你走一趟如何?”

凌陌花微微蹙眉,花花这两个字,他一点不喜欢听。

他什么时候与她的关系这般亲近,可以唤他花花了?

暂时没再理会这个称呼。

于他来说,走一趟沈府,是易如反掌之事,可他不愿意。

凌陌花说:“说来不怕你们笑话,我昨个刚从沈府出来,被打伤了。你们人藏在这里,可能还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吧,现在的七姑娘也今非昔比,沈府戒备森严。”

他并不想旁人去打扰小姑娘。

等他夺了蛮夷王的地盘,就回来把小姑娘抢回去给他做媳妇。

夕歌说:“据我所知,沈霁月不在府上。”

凌陌花嘲讽她:“小尼姑孤陋寡闻了,沈霁月并非天下第一,在沈府中,还藏着一个比十个沈霁月还厉害的狼孩,你们现在都是在逃之人了,我劝你们还是想一想如何逃命吧。”

夕歌冷笑一声,道:“你该不是看上了七姑娘吧?所以才不想帮忙殿下?”

她本来觉得这凌陌花有几分眼熟的,好像在哪儿见过。

提到沈朝歌的时候她就记起来了,这不就是当初带了朝歌来姑子庵的那个红衣人吗?

那时他穿了一身的红衣,头发不扎不束,妖魅。

雌雄难辩。

今天他一身的黑袍,周身都是冷煞之气。

好像地狱走出来的罗刹一般,气质判若两人。

他现在的模样虽然也是好看,却看了让人害怕,不敢多看。

凌陌花眼神一厉,如刀。

他问:“这小尼姑留她有用吗?”

没用就杀了吧。

废话一堆,听着就让人讨厌。

夕歌面上一变。

韩孝郡说:“这段时间承蒙善缘相照,凌阁主就不与她计较了吧。”又对夕歌使了个眼神,让她下去了。

这夕歌留着还有用处,暂时杀她不得。

至于凌陌花,就算也是朝廷缉拿的人,那也是凌阁主。

以后用着的地方多着呢,就容他猖狂吧。

待他出了大耀,干了蛮夷王,拥有了自己的势力,这些不听话的人,全都杀了。

各人自有自己的算盘。

广陵沈府。

夜幕落下。

沈朝歌坐在书案前,正读一首《梅花》诗。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读完诗,她忽然心血来潮,对自己的婢女吩咐,让去给她剪几枝梅花来,要带雪的。

过了一会,红柚就捧了她所要的梅花过来了。

朝歌拿来梅花,轻轻一嗅。

悠远的香,飘渺的香,冷冷的香。

红柚笑说:“小姐,这雪一会遇热就化了。”

屋里暧和着呢,可容不得这雪存活。

朝歌便把花插到一旁的琉璃瓶里,就由它慢慢化吧。

“小姐,摸摸汤婆子。”红柚怕她把手给冻着了。

朝歌也就捂了一下汤婆子。

红柚前去把床给她铺好了,唤她:“小姐,天晚了,早点睡吧。”

朝歌也就坐在榻靠着了,让红柚也退了下去,让她不必伺候,早点歇息。

她随手摸出放在枕下的手帕,琢磨了一会。

凌陌花一路入京后,藏在了徐府。

后来又藏在地下场。

现在不知又要藏往何处了。

那韩孝郡呢,这么久了,也没有他的消息,他会藏于何处?

想到这韩孝郡的藏身处,她忽然一个激灵坐直了身。

前一世,韩孝郡是跟了他父亲去了蛮夷的。

她跟着在蛮夷待了三年。

这期间,他们父子深受蛮夷王的重用,封官加爵,夕歌那时也是跟着一块去的。

有没有可能,夕歌现在就和韩孝郡在一处?

夕歌人在姑子庵。

如果韩孝郡藏身在那里,那还真是一个绝佳的藏身处,任谁都不会搜查到那里去。

这个想法一出来,她自个吓了一跳。

照理说不可能啊!

夕歌当初是跟过秦煜的,后来被送了尼姑庵,她与韩孝郡不可能再有交集。

韩孝郡又跟花颂好上过。

前世的姻缘,在这一世,明明都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联想到之前花颂与钟玄明的事情,明明两人再无可能了,到了最后,还是提亲了,钟玄明还就答应了,两人还是要做夫妻。

夕歌与韩孝郡之间,会不会也是这般?

看起来再无可能有交集,因为一些事情,还是在一起了,而这一切,她并不知道?

就算他们都在一起了,与她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沈家不可能再遭遇前一世的不幸,她也不可能被抓到蛮夷。

她自我安慰一番,却依旧不能放心,索性站了起来,去把锦言给召过来了。

锦言锦语同处一室。

为了便于保护七姑娘,就近住旁边的下人房里。

乍见锦言又被七姑娘给唤去了,他脸色不太好看了。

七姑娘待他冷淡了。

有事不传他,传锦言。

锦言来到七姑娘面前,行了一礼。

朝歌人已坐在矮几前等他。

朝歌说:“我怀疑韩孝郡人藏在姑子庵。”

锦言忙说:“属下这就去姑子庵一探虚实。”

朝歌又说:“我怀疑是夕歌把他藏在了姑子庵。”

“……”这怀疑究竟从何而来?

朝歌再说:“这事虽是怀疑,至少有六成的把握,你赶紧亲自去京师一趟,把事情朝我大哥禀明了,让他赶紧回来,到时候带上搜查令,直接进尼姑庵挖地三尺,搜查一番。”

“……那万一没有呢?”

锦言觉得她这说法也太不靠谱了。

为了她一个不靠谱的说法,就把公子唤回来,带搜查令大张旗鼓的去搜查。

最后什么也搜查不到,有损公子英明神武的形象。

“听过什么叫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吗?你脑袋怎么这般的榆?快去快回。”

现在就去?

外面还下着雪呢。

“不情愿?”朝歌蹙眉。

霁月给她留下这些人有什么用,她都使唤不动。

锦言说:“公子临走时……”

“我知道他让你留下来保护我,现在有沈朦在此,他一个人不顶你十个人吗?”

所以,他留在这儿也没什么用了。

“……”七姑娘说的虽是真话,锦言还是被打击得不轻。

那狼孩根本就不是人,他一个人能和一狼孩比吗?

他只好道:“属下这就去。”

从七姑娘面前退下,他有些纠结的回去了。

锦语坐在屋里,心里正闷闷不乐。

见锦言回来,一脸心事重重,问他:“七小姐唤你干嘛了?”

“让我现在去一趟京师,给公子传个话。”

锦语不由一乐,问:“现在就去吗?”

锦言点头。

锦语忍笑,站起来到他面前,拍拍他肩膀说:“兄弟,我祝你一路顺风了。”

外面正下着大雪,这外面风可大了。

大晚上出发,天寒地冻的,冻不死他。

本来还觉得小姐待他锦言亲近了些,看来是他多想了。

锦言忧心忡忡,道:“小姐那边,你多留意着点,虽有狼孩在府上,那毕竟是一狼孩,野性未收,万一……”

万一野性大发,伤了小姐如何是好。

七小姐也真是心大,现在也不肯给他上铁链了。

锦语忙道:“放心吧,我注意着呢,小姐交你的差事,你快去办吧。”

“……”怎么感觉他特别希望他走呢?

所以,锦言内心虽不情愿,不得不照着七小姐的吩咐,亲自前往京师,去把她的话禀报给自家公子。

这事过后,在沈霁月回来前,朝歌白天闲在府上的时候,就逗逗狼孩。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狼孩也是个机灵的,在红蓉的耐性教导下,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已经可以和人一般,规规矩矩的站着,或规规矩矩的坐着。

走路,也可以规规矩矩的像个人了。

由于风雪较大,招生一事,也暂停下来。

统计下来,在广陵这一块,还是有四十来个人报名的。

卫珍把报名的人数送来给她过目,朝歌看了看,这报名的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年纪从8岁到15岁之间,再大些的便没有了。

朝歌说:“万事开头难,这个数目已经很好了,等她们尝到了读书的好处,日后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姑娘肯读书了。”

卫珍笑着说是。

但这也仅是报名的人数,等到了开春,还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全部来读书呢。

这边正说着话,红菱便笑着进来了,说:“卫姑娘,这有你的一封信。”

卫珍有些诧异,谁会给她写信?

红柚已打趣说:“卫姑娘莫不是在外面有了情郎?”

卫珍忙说休要乱说。

她是七姑娘的女管事,并没卖给沈家,不同一般的奴婢。

借过信,想了想,她当着七姑娘的面把信给拆了。

展信看了一眼,面上微微染上几分红润,不自然。

红柚笑着说:“我就说吧,一准是情郎写给卫姑娘的信。”

瞧这模样就不一样了,脸都红了。

卫珍看了一眼朝歌,她模样倒是自然。

不似红菱和红柚这般,满心好奇。

“小姐,我与这人并不熟。”卫珍把信给了朝歌,请她过目。

既然给她看了,朝歌就不客气了。

这是朴素生写的信。

朴公子先前在招生之时对她有示爱之意,那时她吓了一跳,匆忙走了。

信中,朴公子对她说:那日的话有些唐突,怕冒犯了卫姑娘,但也是他肺腑之言。

天地寒,风雪飘,想起姑娘的笑脸,温暖如春。

来年开春,参加科举,若是有望高中,再来求娶姑娘可好?

求娶她……

她心里顿觉一乱。

她并无嫁他之意,也不想嫁他。

这个人虽是一脸老实人的书生模样,给她的感觉并不舒服。

她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也不是一个会轻易讨厌旁人的人,何况是一个陌生人。

朝歌看过信,淡淡的说:“这个人啊,我认得他,之前跟韩孝郡厮混过,就是韩孝郡的一条狗。”

说到这条狗,她心里又是一个激灵。

她只知道卫珍前一世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书生,据说那书生后来去科举了,再也没有回来。

卫珍几次想要逃跑,都被抓了回来,后果可想而知了。

难不成,那书生就是朴素生?

这一世,她虽把卫珍从那地方提前解救出来了,他们还是相遇了?

这个发现让她身上一凉。

这就有点吓人了。

她千防万防,明明已为她,为花颂,为夕歌,全都另僻了一条路,怎么还能在七拐八拐后,又在另一条路上相遇?

卫珍一听她说跟韩孝郡厮混过,不是个东西,便明白了,忙道:“小姐,我这就回绝他。”

朝歌立刻道:“这事由我来回绝,从今往后,你若看见他,务必要回避他,他若死缠烂打,你告诉我,我派人打断他的腿。”

她不能让卫珍和这个书生再有什么关系。

这个朴素生一直跟着韩孝郡的,他就不是个东西。

前一世,这书生已负了她。

这一世,一定不能让卫珍对他生了情。

可看他这信中,也是惯会花言巧语的。

卫珍微微一怔。

七小姐的反应有点烈,她虽不喜欢那人,倒也没想要打断人家的腿。

朝歌打量着她说:“珍珍也确实到了婚嫁的年纪了。”

卫珍慌忙道:“小姐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珍珍帮忙打理,珍珍也无心嫁娶。”

像她这等没有出身没有背景的姑娘,恐怕也嫁不到什么好人家。

朝歌便道:“你这婚事,我会帮你留意着,一定把你嫁个好人家。”

卫珍是真没想过以自己的身世还能嫁什么好人家,既然小姐这般说了,她也就又忙道了谢。

等从朝歌面前退下,一旁的红菱说:“小姐,您待卫姑娘真是太好了,奴婢在一旁看着都要吃醋了。”

居然还想着要帮卫姑娘找个好人家。

这卫姑娘不过是她的一个管事,又没有卖给他们沈府。

何必这样操心。

朝歌瞧她一脸醋意,便笑了,道:“等时候到了,我也一准为你寻一个好人家,把你嫁出去。”

上一世红菱因为她这个主子,没落个好下场。

这一世,她这个做主子的重活一回,肯定要为她谋幸福。

不仅给红菱谋个好婆家,红蓉红柚红芙,她身边的奴婢,她都会帮她们谋个好婆家。

红菱一怔,一慌,忙跪下道:“小姐,奴婢才没想过要嫁人,奴婢这辈子都要伺候在小姐跟前,奴婢不仅要陪着小姐长大,还要看着小姐将来嫁娶,小小姐小公子出世。”

“……”这都扯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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