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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新生活(1 / 1)

人总是要离开一个地方,在一个全新的地方,才知道有多么恋着这一座旧城,以及旧城里种种上演的老故事。新的生活总是让我们想带着新的心情启程,如果阳光伴着我们前行,似乎连回忆都会抹着几分缤纷清晰的颜色,或许会被我们美化,但在我们心里,它们确实值得那份美丽。

No.1

我一个人独自徘徊在L一中的校园,我看见阳光通过树叶的缝隙洋洋洒洒地泼下金色的光辉,留下一阵阵圆孔状的金色光斑,带着微醺的诗意环抱着整个校园。操场上铺缀了浓浓的暖意,奔跑的少年挥洒着汗水,追逐着阳光与清风,面带自信的笑容,张开双臂,在奔跑中拥抱着他肆虐张扬的青春。

事实上,这一日,阳光满城。L一中只不过是城隅一角的风景。

我走下阶梯来到操场,走到连着科教楼的那个台子上,用指腹轻轻地触摸台子的器材室外的一砖一瓦,还是那样的灰白色,还是那样的粗糙,恍惚间我看到了四年以前我在那砖瓦上用铅笔记下的字迹。没有想到它经过这几年的风雨吹淋,一直还在那儿,即使微小,可依稀还是看得到。现在当我再看到那些字句,我的心不会再起涟漪,不是放下,不是忘记,而是我已经可以调整自己,跳出自己的中心世界,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坦然面对。

我不再是曾经那个极端卑微又骄傲,总是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的少女了。我褪去了那份极端的卑微骄傲,以一种真正的中庸淡然的态度去正视自己,面对自己,我失去了曾经最美的自己,却也收获了现在最好的自己。

通过时光的穿梭镜,我回到了十三年前,我还是现在25岁的我,可是我是以一个路人的身份回到了十三年前。

我总会遇到一个女孩儿,她总是匆匆的,匆匆地来,匆匆地去,梦里的她总是在奔跑,在追逐着什么,很执着的追逐,可她每次都从我身旁呼啸而过,她始终没有看到我,而我也始终没有看到她的脸。

走在教室光与影相互交织的走廊上,我总能看到那个女孩儿认真地埋头学习,抑或偷偷瞟着一个角落,偷偷地傻笑,脸上总是浮现一副很满足,很幸福的样子,可是她的轮廓太模糊,我不知道她在看谁。

我远远地看到她总是捧着各类小说诗集在校园的那棵桂花树下,面朝阳光,面朝逸夫楼的某个方向,津津有味,如饥似渴地看着。我很想走近一点,看清她,可梦里的我总是无法向前,脚步总是停滞在那里。世界在我和她之间搭起了一道透明的纯天然的屏障,我们无法相视彼此,空气也凝结在那段距离里,我们是陌生人,可偏偏我又觉得如此熟悉。梦里的女孩她那样地热爱看课外书,她看书的神情那样专注,很自然地把她与外界隔开来,好像在那里她有一个自己的小小世界。

我坐着66路公交车来到了鲜花市场,我有看到那个女孩和她几个姐妹负手而立,站在金光灿烂的阳光下,站在生机繁盛的花丛中笑得明艳动人,我看不清她们的长相,却能在模模糊糊中看到她们在微笑,还有一个男孩正来回地穿梭在花丛里,拿着摄像机给她们拍照,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背后衣裾在风中摇曳,潇潇洒洒,看起来清爽干净,女孩一直带着做梦似迷离明媚的微笑,我看不清她的脸,却能看到她盛在眼底的温柔,那份温柔只为曾经的那一人,或者那一群人。

我在这时光之境中走了六年,可我还是现在的我,岁月好像并没有在我的身上刻下痕迹,我无数次邂逅那个女孩,却又无数次与她擦身而过。

终于有一天,我走在夕阳西下,树木成荫的学校小道上,我再一次邂逅那个女孩儿,这一次她终于看到我,冲着我甜甜的一笑,明艳动人,她的眼眸那么清澈。我终于看清女孩的脸,原来我六年始终邂逅的那个女孩儿是曾经整个中学时代,六年时光里的那个我。

曾经六年里的我,世界很小,似乎总是在题海里遨游,一天一天过着极其平淡的生活,却又竭力地想要在平淡的生活里画出一道道美丽的风景,我在不断地追逐,追逐青春,追逐一道光,一阵风。

梦里的女孩对我明媚微笑,突然她的视线移到了前处,惊呼了一声,清澈的眼眸里是难以掩饰的焦灼,她匆匆向前跑去,我顺着她的眼眸望去,原来她看到了一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男孩高大清爽的背影,男孩穿过了马路,女孩也想追过马路,无奈车流太多,阻挡了她继续前进的背影,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背影渐渐远去。可是在她的眼神里我看不到失落,反而是一种幸福的光泽,一种因为守候而足够满足的幸福。那个背影,那个男孩,一如曾经,似乎云淡风轻,却总是那么潇洒坦率。

我知道那个男孩。

最后我的梦终结在女孩守候的目光里,我不知道她最终有没有穿过马路,跑到那个男孩面前,我不知道后面的故事。可是我想即使最终车流散去,女孩也不会再追奔前去,已经知道的结局,无论清醒与不清醒都不会兴起任何的波澜......

No.2

我叫颜玉笛。

父母希望我亭亭玉立,像玉一样温润柔软,他们觉得笛子这种乐器空灵清丽,用笛子形容女生是最好不过的,诗意不流俗,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我也很喜欢这个名字,笛子这种空灵清脆的乐器正好是我所喜欢的,意境很美,听起来恍若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子,眉目如画,淡淡的韵致,隐然绰约,在水一方,吹奏玉笛,正好可以抚慰我跟现实看来有那么点不符合的样子,即使我身边的人认为我并不符合这个名字。

即使我的想象并不尊重我的现实,如此一厢情愿,可是我确实喜欢,我想自己开心就行,而且名字听习惯了都一样,不是么?

十三年前,在X市读完小学后,告别了所谓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正准备在X市复读的哥哥,我和爸爸妈妈就搬到了L市。

之所以搬到L市是因为爸爸在娄底办工程,他总是两头跑,工作忙,他一个人的作息生活没有规律,总是昼夜颠倒,终于在那年夏季因为急性肠炎住院,妈妈想要结束这种夫妻俩两地分居的生活,好好照顾因为工作总是忙得心力交瘁的爸爸。

在这些因素下,我们全家就搬到了L市,开始了新生活。

我们住的地方说偏僻却又不那么偏僻,毕竟交通还是便利的,说它不偏僻,地方又安静得瘆人,还是有些难找。爸爸的工地在老式房子的前面,听说这小区的房子有接近30年的历史了。

L市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你搭着有限得不能再有限的公交车,随便溜达几条马路街道,就算逛完了整个L市区。

刚开始父母说要搬到L市,我是很排斥的,因为这个城市太小,我总是忍不住怀疑这里的生活环境水平,医疗水平和教育水平,尤其是教育水平。我担心我在这儿不能享受到很好的教育,毕竟之前X市是省内综合素质很高的一座城市,X市很大,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而且我也习惯了在X市的生活,所以对于L市当时的我并不信任。

我只知道我需要一个平台,成长的平台,我希望我能在一个广阔的平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当时我先入为主地认为L市不具备这些条件,即使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可我还是忍不住追求更好的条件。

那时的我并不懂得所谓的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不知道如果自己本身不够强大,再大的舞台,再好的资源都可能是一种浪费,我只是觉得我也拥有追求最好的东西的权利,现实却分毫未考虑到。

在L市待了六年,随着我的成长,随着思维的转变,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城市,因为它小所以它更加方便,即使它小,它的生活医疗教育水平还是不错;因为它很注重环境绿化水平;因为,它曾承载着我那段最美的时光,最美的梦想;因为,我在这里遇到了我所认为的一生都值得珍惜的挚友;因为,这儿有着我心心念念,暗恋了我那段最美的时光里我认为最好的那个人;因为,那儿我遇到不是最好,但是曾经最美的我。

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城市,喜欢做一件事,有可能是因为它寄托着曾经代表的那些美好的意义,因为这些意义值得我们想尽办法,养成某种习惯去纪念。

就是因为那些细枝末节,我热爱这个城市,热爱这个曾承载了我那整段青春故事的城市。

最好的一切,是我们所经历过更多的事情,去过更多的地方,经过更多的思考,通过时间的层层筛选,过滤和反复对比后才能深刻体会到的,而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

No.3

漫长的近三个月假期过去,9月1日,开学报名,初中生活要开始了。

前日晚上,因为看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看到很晚,所以睡得也很晚,早上,妈妈硬是把我拖出的被窝。

虽说还是所谓的秋老虎,但是早上还是有些清冷的,更何况太阳还没出来呢!刚出被窝的我睡眼惺忪,迷迷糊糊,还是禁不住打了个颤。

我不禁在心底小声嘀咕抱怨着:“唉,真累啊,真不知道母亲大人怎么想的,干嘛这么早起床?”抬起钟表,看看时间,六点还差一刻呢!不爽,真不爽呢,我正好梦到我变成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天空上徘徊旋转呢,就被妈妈拖出被窝了。

妈妈看到我虚空的表情,又似乎明了了我心底的不满,瞬间开启啰嗦无循环的模式。

“昨天又看《哈利.波特》看到很晚吧,真想不通你们这些小小年纪的怎么都爱看《哈利.波特》,确实够幼稚的哒。好吧,爱看呢我也不反对,但看到那么晚不至于吧,尽学着你爸跟你哥的坏毛病......今天开学报名,得早起,你至少得熟悉熟悉一下新校园,当时为了把你送进L市第一中学,我和你爸可费了不少功夫......来L市也这么久了,就没看你出去怎么玩过,就整天窝在家里,要么看小说,要么看动画片,要么呢,就对着窗外发呆,傻笑。快快快,快起床。”

听多了,难免心烦意躁的,我就喜欢看《哈利.波特》怎么了,我就幼稚怎么了,另,哥哥也爱看《哈利.波特》啊,还有竞竞哥哥,他们都爱看啊,他们比我还大呢,那他们不也幼稚么?我就爱待家里,就爱看动画片,就爱晚睡怎么了,哼哼,本小姐就这么任性。有自己的世界,不好?想发作又不好发作,于是最后也只是垂下眼帘,嘟起不服气的嘴巴,小声嘀咕着:

“哥哥也爱看《哈利.波特》,我还是受了他影响呢,为什么不见你说他,爸爸晚睡,也不见你说他,为什么,为什么我就要挨刀?”

即使我那么小声,还是被妈妈听到了。妈妈听到“哥哥”二字,脸上不禁抹过一丝忧伤的阴影,低垂的眼脸,微微蹙着的娥眉,美丽温柔的眼睛盛满了担忧思念的神色,睫毛上沾着一丝浅浅的湿意,似乎快要滑落下来。马上我感觉自己错了,我这话不就是在戳妈妈的痛处吗?妈妈说过她一生最对不起的就是哥哥。

因为哥哥从小并不那么受爸妈的宠爱,哥哥小时特别调皮吵闹,那时家庭条件又很不好,在生存与教育的压力下也不知打过哥哥多少次。哥哥的中学时代压力大,也因为这些压力而变得越来越叛逆,虽然中学时代的前5年哥哥成绩十分优异,可高三因为他的叛逆,他的自我,他的压力而沉溺游戏的虚幻世界,又因为我们没有及时跟哥哥沟通,最后哥哥才在高考中名落孙山,现在在X市复读。妈妈担心他,为此而陷入深深的愧疚,又因为母子分离两地而思念牵挂他。我正要启齿向妈妈道歉,却只见妈妈很快背过身擦去沾在睫毛上的湿意,再次转身抬起头,绽开美丽而圣洁的微笑,摆摆手示意没关系,把我想要道歉的话语堵在嗓眼口,又出去做早餐了。

完了完了,我惹母亲大人伤心了呢。又一骨爬到床上去了,好死不死地盯着天花板发呆,自责。颜玉笛,你真混账,干嘛有事没事提起哥哥啊,你是吃饱了撑着吗?哦不,我还没吃早餐呢,没饱。颜玉笛同学你不知道妈妈现在最自责的就是没有给哥哥足够的宠爱关心吗?想着想着,我竟又睡着了。

十分钟后,母亲大人倚靠房门,居高临下,冰冷清冽地看着四仰八叉,状如“大”字形趴在床上的我。我知道我背后的那道寒光不是我所谓的错觉。

即使我如此不知天高地厚,但还是很乖的。事实上从小到大,我都很乖。所以我只好知趣地装淡定地从床上爬起来,慢慢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我一直都很淡定,淡定这本事的确是要从娃娃时抓起的。因为我知道我每次在闯祸,或正准备闯祸时,妈妈那道居高临下,冰冷清冽的眼神足以秒杀我的战斗力,如果我扭捏,不情愿,或者奋起反抗,那结果绝对不亚于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所以事实证明,我必须装淡定,然后举手投降,乖乖听话。

报名的那一日,我的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怨怼,为什么不是世界末日,如果是世界末日,时间就可以停止转动了,我就不要去新学校报名了,就不要上学了。我甚至还有一种很阴暗的心理,就是希望攥着一把炸弹炸了学校,我就可以待在家里好好睡觉,或者吹着空调,看小说看自己爱看的动画片:《数码宝贝》,《百变小樱》,《名侦探柯南》和《犬夜叉》了。

不情愿地起床洗漱,一番折腾后,我终于坐在餐桌旁,迷迷糊糊,懵懵懂懂的,摆着一张苦瓜脸吃早餐时,我听到扑哧一声轻笑声,抬起头,惊讶地看到了妈妈的笑脸,不禁有些愣,感觉自己像是穿越了一样,不禁撇着嘴朝天花板上翻了几个白眼,心中不免感慨:女人啊女人,就是如此善变。还好,妈妈并没有在意我这番白眼,否则家庭战争又得爆发了,那我岂不深受内伤?

我知道我永远都不能低估妈妈的战斗力。平常看起来如何如何的温柔似水,生起气来就像是洪水猛兽,翻脸可比翻书快得多。

现在想起来,觉得甚是好笑。女人善变?哈,迟早有一天我也会是女人。女人不善变就不像女人了,但是善变是有原因的,哪怕在别人看来原因是那么的奇怪荒诞。

No.4

吃完早餐,妈妈带着我去新学校报到。

走出家门,刚好出晴。我摊开右手,手背朝里,掌心朝外,透过指缝间看到,阳光斜照,天际翱翔的鸽子张开洁白丰满的羽翼,欢快轻盈地飞舞,阳光在那洁白丰满的羽翼上掠下一道美丽的金色光影,打散了所有的刺眼锐利,只留下了柔和的光辉。

这一米柔和的阳光透过掌心跃入我的眼帘,温暖灿烂了我的脸庞,我嘴角的弧度慢慢上扬,又习惯性地感叹道:“多美的一米阳光,多美的一线天堂。”我感觉我的脸上正轻缓静默地盛开着一朵朵向日葵,心情不禁好了些,而我就是那一个向日葵女孩。我迎着那抹骄阳而笑,踏上前,紧紧握住母亲的手,和她相视而笑。

“我说了吧要早起,如果晚起了就看不到这么美的阳光了呢。”母亲浅笑着说。我转过头傻呵呵地笑着,是的呢,母亲大人有先见之明。

我们踏着轻快的步子,在这铺满碎金的路程中轻松前行,似乎每走一步,脚下都盛开了一朵花,迎接我的新生活。

十三年后,当我再度想起那个早上,那道阳光,我突然明白,或者这是一种预示,告诉我,那段最美的时光开始了,又或者,我也要开始追逐那一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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