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经战战兢兢,孤独卑微的少女时代,我被迫地站在外围,看着人来人往,而那一切似乎与自己无关。真正可以陪伴我的只有那些书本,那些文字。我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自己的世界,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了一种同样卑微的优越感,凭着这股卑微莫名的优越感,我才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是芸芸众生之上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带着几许不知从哪里来的高傲,似乎这样,就可以骄傲的俯瞰众人,就可以带着高姿态明目张胆地孤独,就可以多几分洒脱,而不再需要过多地在意别人的眼光。
No.38
“考虑到上学期大扫除分组不是很科学,这学期,我和卫生委员重新分组了,中午放学的时候就贴出来,到时候请同学们自己注意一下,有问题再跟卫生委员说。”班长陆昕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同学,一脸肃穆,用极其响亮震耳的声音才能压得住底下的一帮小调皮蛋闹哄不断的声音。
颜玉笛为陆昕连迭叫苦,同时也不禁倾叹佩服。私底下那么温柔的女孩子要想管住全班同学,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下课后,秦悦凑到我跟前,做贼似地说:“玉笛,中午放学后,我们最后走,好不好?”
我诧异,一向光明磊落的秦悦同学为什么突然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样的举动。
“为什么?”
秦悦轻声说:
“我刚刚看到,我,你,还有盛煜城都在B组。你扫地,盛煜城他擦窗户,我拖地。你知道吗,我最讨厌拖地了,所以我打算把我和盛煜城调过来,反正先是用铅笔写的,还没完全确定下来。”
“啊?你不怕盛煜城看到了会说吗?”
“切,就他那样啥都不在乎的人,压根不会去看,我保证。就算他真的看到了又怎样,他还敢灭了老子?他可不是我的对手。”
秦悦双手叉腰,一副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样子,我不禁深深叹口气,睥睨地看了她一眼,轻轻摇头,一脸无奈。秦悦看到我这个表情,还很厚脸皮的,咯咯咯地贼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母鸡在下蛋呢。
放学后,一大堆人蜂窝一般挤拥上去,把前台挤得水泄不通。我和秦悦很安然地站在外围,非常鄙视地看着那窝蜂的人。切,急什么,在那里又不会飞。于是我们都安静地待在座位上,老老实实地看我们的书。
诚如秦悦所推测的那样,盛煜城放学后压根看都没看一眼前台的人和所谓的卫生安排表,拽起书包就跑得飞快。
最后,教室里终于没有人了,秦悦跳下座位,非常坦然地拿着铅笔和橡皮就走到卫生安排表前,把自己和盛煜城的名字擦掉,调换了过来。
秦悦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暗自得意了好久。
算算算,也不是啥大事,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
下午秦悦就跟卫生委员陈娆说了这回事,陈娆摆摆手说没关系,反正对于盛煜城来说都不是什么事儿,他也知道了,什么都没说。
我们都以为没有人会发现,或者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在意那么多,可事实上我们都低估了盛煜城。
盛煜城确实一放学就走了,不过他在班上人缘好,早有人在放学后就帮他看了,后来盛煜城自己再去看的时候,他俩的名字已经调换了过来,更何况秦悦的字远比其他的字凌厉飞扬,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和不羁。秦悦的字跃在纸上,就像女王在巡视王城一样,站在中央,力要把陈娆娟秀清柔的字比下去一样,透露着一股子傲气。
盛煜城什么都没说,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地认为自己何必跟一个小女子计较那么多,更何况他也志不在此,嫌着麻烦,他讨厌做麻烦事。
下午放学的时候,盛煜城站在秦悦座位后,拍拍肩,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他自己看来很大度的笑容说:“字写得不错,继续加油。”说完就华丽丽地离开了。
秦悦说她当时还一脸疑惑,愣在那儿好半天没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盛煜城已在教室后门的门口了,她立马大嚷了一句:“盛煜城,你TM故意的吧。”盛煜城转回头,冲她笑着摆了摆手,就消失在教室后门的门口。
“我不信,一点都不信他那是大度的行为,哼!”秦悦冲着前方盛煜城搭公交车的站台翻了个大白眼,恶狠狠地说道。
No.39
秦悦是在上学期临近期中考试的时候,大概深秋的时候认识唐懿与阚英子的。我认识她们也是通过秦悦而认识的。
秦悦说她第一次认识唐懿就是因为有一天她晃荡校园的时候,阚英子叫了一声“唐懿”,唐懿站在蓝天下,穿着秋季青绿色碎花连衣裙子,转过头对着阚英子甜甜一笑,还很调皮地做了一个鬼脸,女孩明媚的笑容一下子就感染了她,而且女孩回应的声音很甜,脆脆的,好可爱,她当时就很欣赏唐懿。
果真对于陌生人来说,第一印象的指数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两个人后来的亲疏关系。
唐懿和阚英子本来就是特别好的朋友,她们一开学就彼此认识了,一拍即合,感情基础也甚好。
唐懿和阚英子的性格都属于外向型,热情幽默。期末前一个月,荣老师把唐懿调到了秦悦的前面,秦悦后来慢慢跟唐懿熟络,感情也很快在彼此的聊天交流中升温,她说唐懿很幽默,特别爱搞怪,开玩笑,就是因为这样秦悦就很喜欢她了,跟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在当时秦悦的心里,她更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朋友,可以逗她笑,无关乎默契,只要开心轻松就行。毕竟,期末考试临了,那时的她学习压力是很大的,她需要这样的朋友可以让她的情绪有所调节,生活也不至于太沉郁单调。她喜欢这样的朋友不会让她总是被负面情绪包围着。颜玉笛和秦悦是属于契合度很高的朋友,她们很默契,没有错,有共同的话语,但那时的颜玉笛并不幽默,毕竟初来新城市的她内心是很孤寂的,性格比较封闭,即使她对秦悦真的很好,而且这种好除了秦悦之后在当时并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
初一上学期的时候,颜玉笛和秦悦感情是还不错,可是当唐懿出现后,因为唐懿性格活跃好动,热情盎然,真实可爱,秦悦第一次与唐懿接触就没有任何的隔阂疏远,而且唐懿本身就是一个很明媚,很美丽的女孩子,所以秦悦自然是很乐意与唐懿交朋友的。
比起唐懿天生的热情闪耀,活跃可爱,阚英子在她面前,还是稍稍有些放不开的,虽然,她也很古灵精怪,但似乎总是有所保留什么。阚英子非常单纯,个子并没有唐懿高,但长相更加甜美可爱,大眼睛总是水灵灵的,非常清澈。
很快,秦悦和唐懿,阚英子的友情迅速升温,每次看着她们在前面走,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跟在身后,很羡慕地看着她们亲密无间,开开心心的样子,心里难免有些失落,原本性格有些孤寂的我更加孤寂。那时我是很羡慕唐懿她拥有和秦悦同样明媚的笑容,还有那么美丽的粉色脸颊,那样笑如春风的女孩谁不喜欢呢?秦悦说唐懿和阚英子她们俩就是一对活宝,总是无忧无虑。
若干年后,当我再度想起那些回忆时,我才懂得,其实在那时的秦悦心里也是非常羡慕她们的,因为她们拥有秦悦所没有的那种时时刻刻明媚开朗的心态,她羡慕她们的开朗明媚,羡慕她们的坦荡真实,而这一切其实也折射了她内心的一种无力的孤寂感。
可那时,就连颜玉笛都不曾懂得秦悦的内心世界,她太专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她不曾真正懂得秦悦的内心需要什么,不懂得她最真实的想法,所以她无力承担秦悦的那份孤独,所以她在那时还是欠缺秦悦一份心有灵犀。
如果不懂得对方真正需要什么,即使你对对方再好,也不能打破彼此之间那层隔阂。
不过还好,最后,我懂了,也不晚,所以才有后来我和秦悦如此坦荡真实,纯真璀璨的友情,所以最后我们的默契终于彰显了它原有的力量,此后便一切步入它原来的正轨。
那段时间我确实是很孤独的,也因为这样我习惯了孤独。在初一下学期那大半个学期里,因为除了秦悦没有其他真正知心的朋友,而她也经常陪唐懿,阚英子一起玩,一起回家,后来我也很少放学跟她们一起回家,所以我只有疯狂地看书和记日记来驱散那些孤单寂寞的感受。每天坚持写着自己的日记,记下自己所有细碎的思绪,还有当天那些看似平平淡淡,琐琐碎碎的事情。
No.40
在阅读与文字的记录中,我突然很想写一本小说。写小说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读小学时就开始写了。
我9岁刚刚转到X市内,妈妈把我放在一个老师家,希望在老师家我能慢慢锤炼自己。张老师对我要求很严格,压力确实很大。
张老师要求我每天用信纸写日记,每个星期给她看一次,她也告诉我每天要保持一定的阅读量。在张老师的循环诱导下,我慢慢爱上了阅读和写作,一直坚持到现在。
后来我认识了瑜儿,我和瑜儿都是热衷文学的人,于是我们俩便合计着写小说。第一部小说是《天地传奇》,第二部是《彩虹天堂》。我和她花了很长时间准备资料,通过大量的阅读和文字的积累才开始写小说的。
《天地传奇》其实讲的就是一本爱情与友谊的小说。当时的故事剧情很老套,就是讲一对感情极好的朋友,彩云是锦霞仙子的女儿,深受王母娘娘的喜爱,牡丹则是花仙子手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花精灵,并不如彩云那般深受关注。后来她们偷偷下凡,爱上了同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心里只有彩云。牡丹因为嫉妒想尽办法拆散他们,出卖自己的灵魂,用魔法与彩云的身份进行了互换,从而霸占了彩云所爱的那个凡人,也对彩云进行了一系列报复,最后俩人一笑泯恩仇这么一个故事。
故事的剧情很老套,跟当时那些流行的神话爱情故事如出一辙,只是有了一些不同的故事情节罢了。可是那时,不管是我,还是瑜儿,我们都深入其中,我们并没有完整,甚至不算独特的故事,可是只要我们写得开心,又何必在乎那么多了,至少我们开始学会迈出第一步,怀揣着梦想渴望前行。
第一部我们都写完了,可第二部因为瑜儿后来搬家,去了外省,最后第二部也就不了了之。
从小就热衷文学的我一直有一个文学梦,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写出一个属于我的作品。
文字对于我来说总是难以抗拒的,我总是可以在那里找到自己的世界,以这种方式记录我所有的故事,以及所有并不是我的故事。
当笔尖接触到纸面的那一刻,我的世界似乎忽然被打开了,一切仿佛有了灵性,思绪开始活跃起来,喷涌而出。就是这样,一年一年过去,那些流畅的字字句句将岁月的空白弥合得毫无瑕疵。
初中,我所写的那个故事叫做《雨季中的蔷薇花》,故事的背景是在清朝顺治后期到青年康熙的的那个时间段。一个安亲王的女儿安若萦和康熙皇帝之间的故事。当然其中牵扯的还有他们和在京城作为人质靖南王之子耿聚南,曹寅,诸位阿哥之间的故事。他们都是从小长大,感情甚深。
安若萦与康熙皇帝可谓是青梅竹马,从小就是最好的玩伴,长大后因为一系列事件最后俩人相爱,可是康熙皇帝作为皇帝,他必须以国家大局为重,大玉儿发现他们的私情之后,给若萦赐婚,嫁给了耿聚南,为的就是以婚姻的方式先稳住平南王耿精忠的势力,为康熙后来的平三藩做好时间和势力的充足准备。耿聚南一直都很爱若萦,在背后默默付出,最终若萦也被此感动。可是在最后耿精忠造反,聚南也不得不以将帅的身份出战,讨伐他幼时最好的兄弟。
结局当然可想而知,聚南在最后时刻的决战,自尽了,若萦也随聚南而去,死得凄美神圣,在康熙的心里也留下了一道不可揭开的伤疤。若萦在雨季中的蔷薇花海里翩然而逝,蔷薇花雨在空气里洋洒飘舞,轻轻覆盖在她的周围,她就这样在那美丽当中安详地睡着,她终于脱离了一切苦海,翩然而逝。
对于若萦的描写,我花了不少功夫。
在宫廷里她待人接物皆是大方得体,在康熙面前,她机灵可爱,开朗活泼,是唯一可以与他心有灵犀的妹妹。她很有智慧,总能在康熙生气的时候用几句圆滑幽默的话语让康熙沉静下来。她很坚强乐观,任何时候她都不曾彻底绝望,总是会奋起脚步追寻希望,追寻阳光,哪怕再怎么渺茫,她都不会放弃。
她可以一个人钻到御膳房,为日理万机的皇帝哥哥做一道道精致可口的点心膳菜,一盏盏沁人心脾的清茶;可以在风霜雨露,皎月繁星的京城彻夜无眠,寄心事与枫叶白纸上,也可以在尘土飞扬,苍凉无垠的边疆通宵独立,寄思念于琴箫丝绢。
她或许不是倾国倾城,但清新水灵;她或许不是气质脱俗,但她淡雅清丽;她或许不是学富五车,但同样诗情画意;她或许不是绝对的端庄淑雅,但同样大方得体。她的可贵之处在于坦荡真实,有一颗水晶般澄澈透明的心灵,更重要的是她从不媚俗,从来不会刻意迎合他人,而且她很热爱生活,会美化生活,希望自己的生活精致清爽。
笔下的安若萦身份并不是绝对的高贵纯正,因为她只是安亲王从外面抱养而来的女儿,因为当时安王妃在生下女儿后,安王妃昏了过去,可惜女儿出世不久便夭折,安亲王临时托下人买来的一个女婴,从而调换的,最后安王妃醒来后看到这个女婴,便欣慰的地离世而去。
若萦并不完美,她太过坦荡率真,做过不少傻事,性格倔强执拗,生活上也是个马大哈,她也有些小心眼,爱赌气,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有时候对亲切的人说话嘴巴也不饶人。不过即使如此,身边的人都会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是因为她待人接物都很大方热情,生活上虽然总是马马虎虎,心思却是很剔透玲珑的,更何况她确实是个热爱生活,很有智慧的女孩。
笔下的若萦其实在很多方面跟我很像,她爱文学,爱阅读,爱写下文字记录自己点点滴滴的思绪,有自己的小小世界,小毛病一大堆,对身边最亲切的人有时嘴巴也不饶人,反应总是比别人慢一拍。
她并不像康熙,耿聚南,曹寅那般学富五车,文武双全,但也算诗书融汇,琴艺颇通。
我们都有自己的世界,总是忍不住沉迷其中,即使是在最困难,最潦倒的时候,我们也都不曾抛弃这个世界,似乎那个世界就是我们整个精神寄托。因为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想要坚持的事,我们总是能很坦荡真实地面对自己,竭尽全力虔诚神圣地维护我们那个世界。
有自己的世界,无疑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因为它可以让你拥有信仰,让你有一个理由不断坚持下去,即使结局不能如你所愿,可是因为你的付出在这其中你拥有了很多以前所没有的东西,哪怕不是你要的那个结果,也可以问心无愧吧。
只是很可惜初二再度搬家,我那未完成的小说本也不翼而飞,我找遍了所有的纸箱,衣柜,收纳盒都没有找到,最后也只有作罢。
No.41
周六,又是英语补习。
这个学期,补习多了一个男孩,叶新。
这个男孩跟盛煜城感情很好,他是听说盛煜城在这里补习才来的。叶新跟盛煜城也是小学同学,跟盛煜城,余颀都住得挺近,每天都一起搭66路公交车回家。
盛煜城身边的哥们都如他一样,阳光万丈,幽默风趣。只是盛煜城阳光万丈,幽默风趣,活泼可爱中带着些许绅士的风度,脾气也不错。叶新属于那种特别搞怪逗趣的人,总是爱欺负身边的人,恶作剧一大推,活脱脱就是一个幼稚调皮的七八岁男孩。
有句话不是说嘛,七八岁的孩子,连狗都嫌,而叶新的性格,就属于永远停留在七八岁的样子。
有叶新在的地方,就有欢声笑语,有他在就像永远有一场精彩缤纷的戏剧要上演,永远不会冷场。他鬼点子多,盛煜城曾说,叶新上辈子一定是只狐狸,狡猾得很。
补习是上午8:20开始的,10:00中途休息20分钟。叶新说大家干脆来玩捉迷藏的游戏,活动活动。大家纷纷表示赞同,学习了接近一个半小时,也辛苦了,换换脑子,轻松轻松也不错。
那一边是如沐春风,喜庆愉悦的阳春三月的气氛,而这一边的颜玉笛是冷冽冰寒,没有一丝阳光射进的寒冬气氛。颜玉笛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她把自己锁进了孤独清寒的囚笼里,不想接触任何人,也没有人陪在她身边,她慢慢地把自己封锁起来,唯一可以敞开心扉的只有那些书本,那些文字。
她已经没有朋友了,本来她就不好社交,现在赫蓉离她而去,补习班也不再上了,秦悦又有了新的朋友,她以为秦悦已经完全把她冷冻成冰,而且她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城市,即使已经有近1年了,她仍旧没有适应,更何况,颜玉笛是个很恋旧的女孩,她很想念以前X市的小学同学,很想回去,可是她回不去。
补习课上,她自己也很少主动与别人接触,熟悉的人基本上没有。她从教室搬来一条凳子到教室走廊上,轻轻坐下,遥望蓝天,澄净如洗的蓝天,出神,发呆,全然不顾身后那一道明媚如春阳的风景。她觉得把自己的失意放在那欢声笑语的气氛里,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的,她不想进去煞风景。
不知道出神发呆了多久,闭上眼睛再张开双眼的时候,天空突然被一个男孩的脑袋挡住了,此刻恰好有一道阳光从男孩的头上倾泻而下,整个身子都沐浴在春日温暖明媚的阳光下,似乎阳光成了他的背景色,在他身上镀下一层金色,耀眼却不刺眼,温暖又不灼伤的光芒。
阳光下的他,美好得让人不可置信,而且你会甘心站在一个仰视的角度,就那样似乎他在台上,而你甘心待在台下仰望他。
盛煜城看着望着他征自出神的颜玉笛,晃晃三根手指,温暖干净地笑着,眉眼弯弯,那样的好脾气。盛煜城用他清脆干净的嗓音说道:
“颜玉笛同学,你怎么了?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儿呢。走吧,别一个人待在这儿了,跟我们一起去玩捉迷藏的游戏吧,你就跟我一组吧。放心,哥不害你。”
颜玉笛听着他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原本焦灼躁郁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他的声音带着安定温暖的力量,让颜玉笛所有的负面情绪一扫而空。颜玉笛忍不住感慨,无厘头的冒出了一句话:“阳光满城,真好。”
盛煜城听到颜玉笛这句莫名其妙冒出的话,有些诧异,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了,他说:
“哦,阳光满城啊,我名字的寓意,你蛮清楚嘛,恩,是不错,我也觉得挺好。”说完便拽过颜玉笛的胳膊加入了游戏队伍,回过头笑得眉眼弯弯,一排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多好的男孩,颜玉笛在心里感慨道。
如果说之前颜玉笛十分嫉妒他,觉得上天太过于偏爱他,总是自动让阳光成为专属于他的背景色,用他的阳光明媚照耀每一个人每一处心理阴暗的角落,让自己的沧桑无助,孤寂惆怅曝露在阳光下,显得那么不厚道,那么今天这一切让她不得不重新审视面前这个男孩。
颜玉笛终于无法去嫉妒,她钦羡这份阳光,又对这道阳光不可拒绝的接受,或许她内心真正想要的也是那道光。
她以为那道耀眼的光芒会灼伤自己,所以她选择自动屏蔽,逃避这道光芒,可殊不知当这道光真的在她面前展开,她是逃脱不掉的,她也会忍不住去接受这道光,她根本无法去拒绝这道光。
是的,盛煜城就是那道光。
若干年后,我才明白,在那时,在之后很多年里,盛煜城都是我的那道光。有时候那个他或许不是你整个天堂,但是在你原来的一线天堂里,他总是如影随形,伴着你成长,在你的世界出现,又在你的世界离开。可即使那个人离开了,那个人也仍然留下了他的温度。
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牵扯着你的心绪,然后你第一次感觉,原来有这么一个人,真的可以控制你情感思绪,你忍不住追寻,忍不住期盼,哪怕最后承担不起,或者你被伤得遍体鳞伤,也止不住自己坚持的思绪。
你相信吗?其实在那个叫做青春的舞台上,定格我们最美的画面还是那个站在阳光下,肆意张狂,自信飞扬,爽朗微笑的我们。阳光还是可以沦为我们的背景色,打散光芒,照耀在我们的身上。
总有那么一刻,世界给我们做了一次配角,只是在那一刻,我们恰巧不知道。青春里,就算曾经再怎么不幸荒唐,阳光也仍旧是属于我们最美的标签。
叶新看见盛煜城扯着颜玉笛的胳膊来到他们面前,张大嘴型,瞪圆眼睛,一脸震惊的样子,随即向盛煜城挤挤眼色,一脸狡黠地说:“你小子,我刚还纳闷,游戏快开始了,你小子怎么不见人影,原来......啧啧,你小子真是......嚯嚯嚯。”尾音处传来叶新自带魔性的坏笑声。
......颜玉笛满头黑线中。
随即,叶新又别头看着颜玉笛,眼中带有一点暧昧的神色,爽朗地笑着说:“颜玉笛,你来了,欢迎新成员的加入,还是你有面子哈,我们盛煜城大神把你给请来了。我一直觉得你有些高冷,你很少参与集体活动中,这次盛煜城大神终于把你拽进来了。”
我被他这么一说,内心有一股暖流从心底涌上心间,淡淡的,慢慢的。这么说,盛煜城是看着我很少参与集体活动,所以特意寻我来的,不是偶遇的么?
“你猴小子别再这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了,还玩不玩啊?待会时间不够了呦。”盛煜城一个爆栗子打在叶新头上,笑骂道。叶新随即抱着头鼠头乱窜的,溜转了一圈,又溜到盛煜城身边,故意做着扭曲疼痛的样子,哭天抢地地说:“盛煜城,你不是最不喜欢暴力的吗,怎么这么暴力,我看错你了,颜玉笛,帮我做主。”
啊?我做主?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这......呃。
颜玉笛觉得心里瞬间有千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别鸟他,你就跟我一组吧,我刚刚向你说的,跟哥一组,哥绝对不害你。”盛煜城站在好死不死一直征在原地,震惊出神的颜玉笛面前,眉眼弯弯地说。
看着沐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盛煜城,我眼神无比空洞,似乎被施了迷术一般什么话也说不出,还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受我控制一般点头如捣蒜。好吧,我举手投降,真是败给自己了。
事实证明,相信盛煜城是个正确的决定,叶新是狡猾,但盛煜城也确实精明。其他成员一下子就被叶新三下两除二地找到了,但是叶新找遍了就是找不到盛煜城和颜玉笛。结果盛煜城颜玉笛他们这些小老百姓华丽丽地战胜了叶新所扮的鬼。
No.42
因为与盛煜城那场事件,我不禁开始偷偷关注他,对他有了很强的好奇心。
我不禁期盼,期盼有一天,荣老师能把我调到他后面去,就像当初秦悦期盼能把盛煜城调到她身后一样。
上天很快给了我这个机会。
期中考试结束后,班里要进行一次大的位置调动,母亲也一直希望我能坐到前面去,希望我身边的学习氛围好一些,所以就跟荣老师提出了这个想法,荣老师也表示没问题,就爽快地答应下来。
荣老师把我调到了盛煜城的后面,周边还有詹婷,陈娆,杨棋,邹佳思这些学习比较拔尖的同学。
我在心中窃喜,上天真的很眷顾我,让我终于有机会可以了解这个男孩,我可以光明正大地观察这个男孩,慢慢了解他。
调到盛煜城后面的时候,盛煜城还很赖皮地调侃我:“嘿,同学,我们又见面了,这次你直接坐我后面了呀,以后你还天天要跟我打交道呢,以后多多指教哈,”笑得贱兮兮的,还拍了拍自己的手掌,对周边的同学说:“来来来,让我们欢迎新成员加入我们的队伍,又是个美女哈。”身边的同学还真给他面子,都表示热烈的欢迎。
这番举动让我的脸颊忍不住燎热燎热的,对于从来没有备受任何关注的颜玉笛来说,真真有些受宠若惊。我确实很开心,新的环境,大家热情洋溢,我感觉站在一道温暖的光束下,在那道光的沐浴下,我似乎体会到了那道光对我的接纳包容,而且不止一道光,这让我感觉自在舒展,那些小小的阴暗慢慢融化在那金色斑驳的光辉下,第一次体会到充沛轻盈的感觉。
我忍不住向盛煜城投去感激的目光,不过我知道,此刻的盛煜城正兴冲冲地和身边的朋友开着玩笑,并没有注意到那道感激的目光。
真的,真的,我并不觉得有多失望,相反,我很满足,看着那光芒万丈的盛煜城,看着深受欢迎的盛煜城,我第一次觉得能在他看不见的角度崇拜,仰望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秦悦也很开心,很欢迎颜玉笛跟她在一个组,她并没有体会到颜玉笛此刻内心的充盈满足,她甚至根本不知道,此刻颜玉笛对于盛煜城有了好感。
在我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对不起秦悦的时候,又注意到秦悦对另一个男生有了好感,那个男生就是班上万年第一的朱谨。
好吧,颜玉笛终于明白,秦悦压根就不是那种只心心念念惦记一个人的痴情种子,更何况那时的秦悦所说的喜欢就只是一种单纯的好感,其他的一切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No.43
期中考试后,在颜玉笛短暂的兴奋过后,又传来了一个让她唏嘘不已的消息,罗老师要退休了,罗老师不能再教他们语文了。
罗老师是很受同学们欢迎的语文老师,她讲的课全班都很乐意听,讲课的水准高不说,言行举止都很有内涵,透露着一股知性优雅的味道。罗老师总会在课堂上恰如其分地补插一段与课文相关的故事,她讲的故事总能让台下的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
颜玉笛很喜欢罗老师身上那种知性优雅的气质,对于罗老师的作文课她总是尽百分百的努力去听,认真地对待每一篇作文,尽量让自己的每一篇文章能受到罗老师的青睐。对于每一次的作文,颜玉笛从整篇文章的构思到每篇文章的段落设计,再到修辞砌藻,语言风格,她都力求创新,风格独特但又能中规中矩,能够让罗老师印象深刻。
颜玉笛的用心罗老师是看在眼里的,罗老师也很赞赏颜玉笛对待每一篇文章所尽到的百分百努力,她曾说颜玉笛是真心热爱文学,热爱写作,颜玉笛是用自己的心灵去写作,她说颜玉笛的语言很丰富,在写作中表达的情感很细腻,很朴实。她说能清新朴实道出自己想表达的思想,能用这种风格写作的孩子,内心该是坦荡真实的。
罗老师甚至能从颜玉笛的文字里看到她所隐藏的寂寞和一种渴望超脱自己灵魂的心思。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什么样的文。罗老师在最后一次批改作文的时候,在颜玉笛的文章中批注:
“我能看出,你真心热爱文字,你喜欢用文字来与他人进行一场灵魂上的沟通。你的每一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你对写作,对文学的追求,看到了你绝对不是用敷衍的态度去对待它们,你把它们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呵护。我知道,你渴望能有人通过文字来读懂你的世界。如果在文字的世界里你找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我希望你坚持下去。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更加敞开自己的心扉,能不仅仅是在文字中找到自己,也能在与他人的交往里找到自己,相信那样的你会收获更多。”
当作文本发下来时,当颜玉笛看到这些批注,颜玉笛的眼眶不禁湿润,罗老师读懂了她文字里的一字一句,读懂了她的渴望,读懂了她内心的卑微,读懂了她所想坚持的,读懂了她渴望在文字里对自己灵魂的超脱,读懂了她渴望有人能懂她文字背后点点滴滴的思绪。
她认为再也没有人可以这样读懂她的文字了,似乎自己失去了一个灵魂上的知己,可是这一段话也让她更加坚定,对于文字的追求,她不想放弃,也不能放弃,她也决定尽量敞开自己的心扉,在成长里寻到那个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