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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推翻一切(1 / 1)

<>四人依旧是分头行动,女士和教授一组,少爷和纪一组。

分开主要是为了从两边一起下手,能提高效率。

现在几乎所有的线索都被掐断了,最重要的就是去找戒指,可玛丽那里找不到戒指的发票,少爷提议去德莱文先生的家里找找看。

教授带着女士去到处走访,讯问那天早上,有没有人看到人抛尸。

垃圾车是凌晨四点开始清理垃圾,而早上行李箱依旧在,说明抛尸的时间晚于四点,这也是史密斯不在场证明的空档期。

“也许是嫌疑人太明显了,而证据也存在偏向性,你们钻了牛角尖。”教授在问完一个临近的报社亭老板后,对他说道。

这间报社亭就在抛尸地点不远。

老板声称九点多的时候,并没有明艳的年轻女人路过。

女士指了指后来纪他们查出来的酒吧方向,再看向抛尸的巷子,教授拿起她的手,再指向某个方向。

“帕克街......是超市?”女士问道。

教授作为骑士举着伞,对她点头,说道:“离得太近了,离家反而太远。”

“距离越远,破绽越多,他不可能从家到这个地方,找到玛丽,杀人,抛尸的全过程不漏半点马脚,那未免对这里太过于熟悉。”

而玛丽的家却在截然相反的位置。

“你的意思是德莱文?”女士问道。“他很熟悉这里,摘掉戒指也是为了尽可能甩脱嫌疑?”

教授摇头,说道:“他抛尸的地方离酒吧太近,又跟受害者在案发前有过深入交流。”他换了个说法,“却又与摘掉戒指的行为矛盾。”

“那为什么要摘掉戒指?”女士问道。

“她的两枚戒指都不见了。”教授对她低声说道。“如果她要戴一枚大钻戒出门以后炫耀,回家后要不要摘下来,换上普通的戒指?”

“如果她不戴结婚戒指......”

“史密斯会发现不对劲,并和她争吵,会惹麻烦,她一定随身带着结婚戒指,方便切换。”

“而两枚戒指都不见了?”

“她还少了什么东西?”教授问道。

女士恍然大悟:“全部,她随身携带的外物全部不见了。”

教授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说道:“一般人取走死者的所有东西,是为了不让死者的身份被迅速查出来,可凶手随便找了个地方就把尸体抛弃。”

“他既不怕戒指消失的嫌疑,也不怕死者死前的行为留下的证据,或者说他不知道、不在意、”

“那现在的嫌疑人的动机就都不合乎逻辑了。”

教授最后下了自己的论断,“凶手根本不是你们以为的,被出轨的丈夫,或是女人的婚外情人。”

“拿走所有的物品,至少为了图财,脱光了衣服,只是为了混淆视听。”

“你......你一开始就不认定他们两个是凶手......”王希之脸气愤的涨红。“你怎么不早说?”

教授看着她的娇嗔,微微的笑,虽然最开始不告诉她这些,只是为了她不去对这个案子产生浓厚的兴趣调查,占用他的休息时间。

现在因为一些意外,不得不让她尽量把注意力全放回凶案上,别去发现其他的东西。

但是现在看她这样的表情,感觉的确很好。

戏耍着女士,看她的冷淡消失,变得羞愤,这不正是这个老绅士一直热衷的吗?从一开始就是这样。

即使现在女士私下里的小性子和神情都让他看遍了,但是现在这样逗一逗她,也可以使人身心裨益。

女士看他笑就生气,他大概是存心来欺负她了,报社亭老板咳嗽了一声,他们在人家门口站太久了,挡了他的生意。

王的脸更红了,她竟然就在人家面前被他逗弄成这样,当即转身就走,走了两步,速度又慢了下来。

教授这才加快脚步到她旁边去。

没有教授的阳伞,她要被太阳晒化了。

王希之夺过他手上的阳伞想自己走,可惜伞到了她手上,教授就伸手把她圈在了怀里,不让她乱跑。

走了一阵,王希之再一次愤愤的把伞塞给他。

她相对于教授太矮了,要把伞撑到两个人最高高度以上,手要抬得很高。

教授熟练的把伞接过来,看她真快炸毛了,就不再得寸进尺了。

再玩火,火药桶该炸了。

......

女士把教授建立的新角度,整理归纳,用简讯传给了两个小男孩。

这样,他们这边的工作就告一段落了。

“钻戒不同于黄金,没有实际的货币价值,售出的专卖店几乎都不会回收,除非质量有严重的问题。”教授看她似乎还是没能释怀这起案子,就开口道。

这也的确是女士的顾虑。

甚至有部分珠宝店售后还能帮你把丢了的钻石再镶一颗上去。

所以说有人把这东西叫做智商税,因为它的销售本身并不是基于它的价值,而是强大的广告效应和品牌效应。

但不可否认它已经成为一种隐性的文化了,喜欢它的人和不喜欢它的人都能说出一大堆理由,其实说到底,就看你缺不缺钱。

如果你真的很有钱,也无所谓买一个贵重的戒指,毕竟它的象征意义真的很特殊。

而如果没有钱,在乎性价比也无可厚非。

“不用担心,如果我们能找到,就一定能找到,找不到的话,也只能说运气不好。”教授笑道。“总会有办法的。”

女士点了点头,她气消得很快,虽然还有一点点残余。

可教授最知道怎么哄她开心了。

他问道:“会很热吗?您今天可以吃吗?”

女士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是圣代。

“吃一点点吧。”教授说道。“只能一点点。”

王希之她不好甜食,但她贪凉,从前就是这样,不然现在也不会动不得疼得要死了。

教授把伞给她,付了账买了一个,自己先用勺子吃了一口,才喂给她。

他早就琢磨过来了,王就是嫌他太挑,就算自己再疼小脾气女士,挑剔起来的时候她就会觉得麻烦、臭屁、看不惯。

她好像是想自己在大街上跟她吃一个甜筒或是什么点心,其实她就是想自己能让步一点,在她面前把那个在她看来是臭毛病的习惯放下。

上次大概也是这样。

要是仔细分析,女士的行为背后的动机,其实很好猜啊。

这一次她就吃得比较开心,火气烟消云散。

猜,就硬猜。

虽然还是猜对了,不过女士说猜得太透不够浪漫,其实现在静静地审视她的动机,也挺浪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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