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晴!
单影独骑行走在北上的官道上,春日娇阳暧洋洋地洒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恰意。
新年伊始,路上行人如梭,很多人都新衣笑颜、拎着大包小包,应该是去亲友家拜年的吧!这些人或骑马或坐车,步行和乘轿者极少,但所有人都拖家带口的,像我这样孤身一人的可算异数,无怪路人不时以奇怪的眼光偷偷看我。
轻轻拍了拍座下青马的脖子,不由得想起田韵心,离开田府已经两天,心里还被甜蜜感动着。
我不喜欢告别,因为那让我不得不想去当年和洛柔分别,昔日一别尽已七年未见,尚不知重逢在何日。
因为答应过田韵心,一定要在离开时和她告别,离开的前夜把她约了出来。
那晚,我们在河边坐了一整晚,不时说着小情话,却没有做出特别亲密的举动,当然,搂搂抱抱是免不了的。离别总是让人愁畅,这一晚,我们都不是很开心。
我没有和牛哥他们告别,甚至没有和他们提起过自己将要离开,只是拜托田韵心,在我走后向牛哥一家人说声对不起。
刚走出平湖镇不远,我就被田韵心拦了下来。于是,我有了跨下这匹青马,这是她特意花高价专门为我购得的。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马伏波这句话道出人们对马的依赖和喜爱。尤其对于男人,马尤其有吸引力,一个男人没有不想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博万世颂名。试问,有谁不想像长板坡救主的赵子龙一样七进七出,如果没有一匹好马,这要如何做到?在战场上,马不只是战士的工具,还是战友和兄弟。所以一个有血性的男人看到马时,会有热血沸腾的感觉。
走镖多年,对于马我也是颇有心得,这马四蹄有力、呼吸绵长、双目有威,一看就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居然这还是心爱的人儿送我的,更是意义非凡。
这马没有名字,我让田韵心给取一个,可她非让我自己取。取名这种事情我不在行,因为是她送我的,所以我说干脆就叫它心儿得了,可是她不答应,说害怕听到我叫的时候不知道是在叫她还是叫的马。我告诉她以后我都叫她的全名:心肝宝贝儿,这样就不会弄错了,但她还是不答应,一定要换一个,没办法,只好费尽心思想了,最后想到个好名字:思韵!表示我看到它都会思念异地的她,而且思字拆开不正好是田心吗?她明白我的心意,含羞默认了这个名字,拥着她亲吻一翻后,在她的泪光中,我离开了,踏上了我注定要走上的一条路,她不知道的是,看似萧酒离去的我,其实也已泪如雨下。
拍了拍马的脖子,刚刚疾驰了二十余里,马身上起了一层薄汗。害怕累坏了它,每次疾驰二十余里左右,我总是会按辔缓行,让它休息一会儿。
汉书说汗血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我不是很认同,至少这样的马我没有见过。虽说朝廷八百里加急,一天可以跑出好几百里,可那是无数匹马接力跑下来的,一匹马也就跑个几十里。而普通的马,一天跑出一百里已经是不错了,军马一天能够跑出二百多里,但跑完这二百里,马也不可能有力气战斗了,必须好休息十余天才能够恢复体力。而思韵看起来一天可以跑出四百里,而且第二天不用休息,这已经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好马了。当然,如果这样连续跑两天,估计没有一个月的疗养,它也得废了。
我也不着急,每天走二百来里便打尖休息,给它最好的马料。
那些东西,简直比我吃饭住店还贵,一天得六、七钱银子。唉,如果不是韵心赠了我一百两银子,估计我也只能把它给卖了,要不然就把我当人,给它买精料。想来,买它的人不少,我则注定是无人问津的。
这此银子,是昨天晚上住店里在马鞍上发现的。这丫头,怕我拒绝她的好意,居然和我玩这一手。虽然我是个很骄傲的人,但是并不迂腐,我爱的人过的比我好救济我一下,这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反正早晚大家都是一家人,为什么要分出彼此呢?
按辔徐行约半个时辰,看思韵休息的差不多了,双腿轻夹马腹,它立即展开四蹄,疾驰而去。我没有用马鞭,韵心送我的东西,我怎么舍得抽它,经过两天的训练,思韵已经熟悉我另类的御马术,只需我双脚改变力道和方向,它便能立即明白我的意思,按我的要求奔驰。
草长莺飞、意气风发,好不快意。旅人一个个被我甩在了后面。
路边,有个茶寮,茶寮很小,一间由几根木柱支撑的茅屋,几张小桌,十余根小板凳便是全部,当然,少不了一个烧水掺茶的老头。
不用说,这样的茶寮里面不会有什么好茶叶,但现在,小茶寮里已经人满为患,每张桌子都挤满了人,凳子早就没了闲的。
长途远行,累了、渴了,路边忽然出现一个茶寮,谁不会去歇一脚呢?
看没了位置,牵了马径直来到茶寮外:“老板,来碗茶!”
“好呢!”老板见有生意,立即应了一声,一手提壶一手拿了个瓷碗走了过来。
老板佝偻着身子,头发灰白,看起来年纪也不轻了。
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热茶,咕噜几下喝光。将几文铜钱和碗一起交给老板,骑马便要离开。
“小伙子,你这是要去北边吗?”老板忽然问道。
“是啊!老板有什么事吗?”我有些奇怪,他叫住我是要做什么。
“那你还是在我这儿休息一会儿再上路吧!”
我更奇怪了:“为什么?”
“看到前面那座山了吗?”老板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座山。
那山我早看到了,正挡在北上的路中央,能看不到吗?我点了点头。
“不瞒你说,前面那座山叫做金梁山,山上有伙匪人,专门抢劫过往客商。客官你独身上路,遇到他们就危险了。你看这些人,他们大家都知道前面那座山道的危险,所以都在这儿等着,人多了大家一起走安全一些。小伙子,你还是再等一会儿吧,和大家一起上路,不容易出事啊!”
老板人倒是蛮热心的,但匪人我会怕吗?当然不会,遇到了正好还可以练练手。谢绝老板的好意后,在旁人讥笑中翻身上马而去。难怪旁人会嘲笑自己,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个不自量力、有勇无谋的家伙,这样的人送了命那也是他自己活该。
果然如那老板所言,一路上走出七八里都没有遇到一个人,看来大家都在茶寮等着,人多胆大嘛!
远看似乎不是很高,但来到山下才发现,这山有四百丈左右吧,山势陡峭、怪石林立,山顶隐没在一片薄雾中。官道沿着山的右边绕行,山上不时有小石子滚落下来。
“这山还蛮险峻的,有时间的话,应该爬上山去看看。或许,我应该杀上山去为民除害?将茶舍老板口中的强匪歼灭?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小一事……”我心中正在冒着各种心,前面隐隐有金鸣、怒骂声传来。收起心思,暗道:“不会这么巧吧,难道真有人遇到劫匪了?”
不管是什么,还是赶上去看看再说。一夹马腹,思韵扬蹄而去。
奔出里许左右,原本靠右斜行的弯道忽然转向洞着山体向左斜去。
在转角处的我,很清晰的听见弯道的另一面传来的杀伐之声。
走镖经验丰富的我,没有纵马冲上去,那样我可能也会陷入重围。将思韵系在路旁一株小树上,取了剑爬上山借着树丛的掩护,绕到了山的北面。
山下,十余辆镖车被冲击的七零八落,六、七个镖师守在一辆马车旁拼死抵抗着五十余名匪徒的攻击。
这几位镖师身手都很厉害,尤其是其中一个使双刀的大汉,双刀翻飞,不时会带走敌人身上一件物什。无奈敌人太多,其中同样不乏好手,而这几名镖师身上无一例外都受了伤,虽然还在拼死坚持着,但也是危在旦夕。
地上横七竖八倒着三十余具尸体,看打扮,大部分应该是镖局的镖师、趟子手。
二十余个马夫、脚力抱着头蹲在路角,两个手执钢刀的匪徒监视着他们,钢刀上还有血珠滑落。道上的规矩我懂,遇到劫道的,只要脚夫、担夫、马夫这些人不要妄动,劫匪一般不会伤害他们。要知道,镖师吃的是贼的饭,吃的是卖命的钱,如果遇上劫道的,杀人或被杀可以说是两厢情愿的事情,镖师艺不如人被杀,谁也不会有异议,也不会有人上官府去告这些匪人。但如果伤到这些普通人性质就不一样了,他们只是普通人,做的也是一些杂活,挣一点儿辛苦钱,他们也不会对劫匪有任何危胁,如果被杀,家人往往会告官的,如果这样的事情一多,难免会激起民愤引来官军讨伐。劫匪虽然张狂,但面对朝廷的力量,他们也只是莹红之光而已。自然劫匪也就不会无原无故的杀掉这些苦力。看起来这些马夫、脚力也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了,尽管他们蹲在那儿,却也没有表现出特别害怕的样子,到底是吃这碗饭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也许,怪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这些平时在他们眼里是那样高大的镖师,这次居然被人打的毫无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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